乌鲁木齐人力资源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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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人力资源人事考试

乌鲁木齐人力资源人事考试

【 #三支一扶# 导语】2020年新疆乌鲁木齐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招募120名志愿者,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对本次三支一扶政策的了解,下面 考 网就对本次三支一扶招募计划的具体工作安排做深入的介绍,欢迎您的关注。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安排,2020年乌鲁木齐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2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计划 2020年共招募12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中:天山区10人,沙依巴克区10人,水磨沟区10人,高新区(新市区)20人,米东区20人,达坂城区25人,乌鲁木齐县25人。 (二)招募对象 新疆户籍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年,自上岗之日算起。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乌鲁木齐市202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均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毕业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三支一扶”专栏,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方法查阅专栏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拔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须知》。同意调剂的,仅面向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 报名者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具体工作安排7月22日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合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募计划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生将《“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及户口本扫描件发送至各区(县)专用邮箱进行资格审查。各区(县)负责资格审查,并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送《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五)面试 面试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内容详见) 报考者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5日内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7天。 (八)岗前培训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九)出征上岗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举行新招募大学生出征仪式,统一组织上岗。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 发布《公告》:2020年7月8日。 网络报名:2020年7月11日10:30—7月16日18:30。 (二)考试阶段 笔试考试: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 (三)笔试成绩公布 2020年7月26日(星期天)。 (四)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发布,9月15日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在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 四、待遇和保障 (一)在岗服务政策 1.工作生活补助。按照3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助。 2.保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市就业专项经费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扣缴;各区(县)为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3.生活补助。各区(县)按照不低于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4.一次性安家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服务期满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年内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可享受专项计划、加分等优惠政策。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3.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政策。 4.“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5.乌鲁木齐市每年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计划不低于10%的比例面向服务期满合格人员定向招录(聘),在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服务期满表现优秀且基层服务单位有空缺编制的,经考核直接聘用。 6.入选“乌鲁木齐市红山青年大学生基层成长计划”后直接纳编、考核纳编两种方式引进的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统筹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自愿落户我市,且在我市购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3万元。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优先申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标准租金70%计收;在我市落户后,可优先申请分配经济适用房。 7.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统一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政策的重要凭证。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发证书,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

一、引进岗位 具体详见《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日至2003年4月2日期间出生); (三)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大专,详见《公告表》),应、历届硕士、博士研究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四)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 (五)教师岗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其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七)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三)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六)2018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人事考试专栏和普通高等学校网站发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系统或邮箱报名(详见《公告表》)。邮箱报名应填写《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出具的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乌鲁木齐户籍或生源毕业生提供)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学历)。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0:30—4月26日18:30。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测试。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入闱全市统一组织的面试人员:引进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达成聘用意向的,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工资:国家规定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 生活补贴:按照硕士万元、博士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人才补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硕士4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住房补贴:引进后在我市落户并首次购房的,按照硕士10万元、博士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住宿保障:免费为非乌鲁木齐户籍的提供人才公寓; 其他: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享受地方政府的其他优惠政策。 五、咨询、监督方式(工作日10:30-19:00) 详见《公告表》 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公告表.xlsx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报名表.xlsx

乌鲁木齐市人力人事考试

1.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2.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社会工作者、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0:00--4月29日19:00,4月29日19:00报名截止,23:00缴费截止。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信息。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五)特别情况审核。以下情况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3.报名入口

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网:1、访问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网:。2、点击首页的“中心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账号。3、如果您是新用户,则可以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如果忘记密码,可以点击“忘记密码”按钮,找回密码。

要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您需要首先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以下是登录步骤:1. 访问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2.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登录”按钮。3. 输入您的账号和密码,如果您还没有账号,可以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4. 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如果您忘记了密码,可以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进行找回或重置密码。如果在注册或登录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联系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客服,获取更详细的帮助信息。

乌鲁木齐人事考试资料

不能,新疆人事考试网仅提供考试相关信息,如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等,不提供报名信息查询服务。报名信息可以在考生报名单位处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31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其中:(1)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2)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职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考报名第一日。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二、时间安排(一)报名、缴费时间报名时间:1月28日10︰30—2月3日18︰30缴费时间:1月29日10︰30—2月4日18︰30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录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及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三、考录程序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另行通知。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实际需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补充招录工作。(一)报名及资格初审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1)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交各招录机关(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系统会自动提示。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要求详见附件4。 ?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2. 相关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等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可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等手续。(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笔试(各科目考试安排见准考证)1.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各地(州、市)、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采用行政执法类《申论》试题考试。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2. 加试科目(1)《公安专业科目》各类各级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笔试加分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4. 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5. 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6.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不明事宜,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单位)。(三)资格审查1.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自治区区级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根据招录机关(单位)实际需要,按1:3、1:4或者1:5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地(州、市)及以下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有缺考科目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2.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报考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证明:(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6)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报考南疆四地州地(州)、县(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7)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3. 资格审查部门(1)自治区区级机关负责本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2)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州、市)职位的资格审查。(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分别负责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四)面试1. 面试组织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机关具体实施本地、本机关面试工作。2. 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按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专业能力测试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不超过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专业能力测试自行组织实施,地州级以下机关专业能力测试由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五)总成绩计算1. 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2. 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4×10米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视为合格。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7)执行。(七)体检1. 体检组织和标准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2. 体检要求体检人员按照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录机关(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地(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不同情形按照“当场、当日、7日内”时间段规定的复检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8)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八)考察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按规定对报考本地、本机关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应当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结合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附件9),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九)公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十)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新录用公务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一)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须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监督。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官以及报考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三)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五、信息发布本次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在新疆党建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网络报名、成绩查询、公示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实施。本《招考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六、政策解释本《招考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解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4.?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报名职位报考说明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7.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8.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10. 咨询、服务电话及监督网址11. 2023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文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章来源:

不能查询了。如果有“关系”可以到人事局调报名信息

考生可以直接登陆所在地方的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查询。每一个地区的事业单位考试各岗位的报名情况,一般都会在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以便让考生们可以掌握报考的人数

乌鲁木齐人事考试资讯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新疆事业单位考试信息汇总:具体考试内容: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行测:言语理解,逻辑分析,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常识部分,其中常识部分部分包括公共基础的知识点,但并不是全部。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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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82名,考试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一) 报名阶段: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14年9月3日。网络报名:2014年9月10日10:00时-9月17日18:00时。网络缴费: 2014年9月11日10:00时-9月18日18:00时。(二) 考试阶段:综合考试、专业考试(技能操作测试)、资格审查、面试和总成绩公布等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站()。(三) 体检阶段:2014年11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考察政审阶段2014年12月上旬。(五)公示阶段:2014年12月上旬(分批公示7天)。应该有一定难度的,祝你成功!

乌鲁木齐齐人事考试

都是。乌鲁木齐人事考试专栏是乌鲁木齐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平台,乌鲁木齐人事考试专栏里都是事业编制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

您好,新疆公务员省考乌鲁木齐省考笔试考场一般在乌鲁木齐市的各个考点,具体考点可以在新疆省人事考试网站上查询。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两天,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等。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两天,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等。考试结果将在新疆省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考试结果。

新疆公务员省考乌鲁木齐省考笔试考场一般在哪,在个大高中学校考试。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共设125个考点,5720个考场,参加公务员考试人数达万人,而参与公务员考试的监考、巡考、督考等工作人员总计约有万人。而根据此次考试规模,自治区公务员局、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选派了来自我区教育战线多次参与国家和自治区同类考试阅卷,具有丰富的阅卷经验的相关阅卷专家参与计算机评阅工作。笔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考生可根据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就近原则选择考点。其中,乌鲁木齐市考区受考场承载能力和场地限制,设置容纳12000名左右考生的考场数量。考生如选择在乌鲁木齐市考区参加考试,建议尽早完成报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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