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事局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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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人事局资格考试

呼和浩特市人事局资格考试

呼和浩特事业编考试时间(2023)为5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等7个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笔试定于5月7日举行。

自治区本级部分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详情拟于3月14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名时间于3月21日至28日进行;7个盟市的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等事项由各盟市自行确定,具体详情将在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上发布。

笔试科目

分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分别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具体岗位分类测试方向以发布的《招聘岗位表》为准。

本次招聘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仅允许选择一种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注)的考生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者自行选择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中国人事考试网学历学位核验通过不会另外通知,考生可在添加学历学位信息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右侧显示通过即表示通过在线审核。若显示需人工核验的,则需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线下人工核验。需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如下:(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呼和浩特市人事局考试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考试时间来垍头条5月1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5月16日(待定,如5月15日考试未完成将顺延至16日)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华辰旅悦酒店华辰旅悦酒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大街23号

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考试是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含各地市)如下:

内蒙古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节假日除外):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8527224。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5221937。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6600198、6601158、6601168、6281558。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2297995、2297992。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6100866。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注:如以上电话信息有所变更,请以各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能:

1、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2、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承担全自治区执业资格考试。

4、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承担全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5、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

6、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

7、承担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市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并对违反考风考纪行为进行查处。

8、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建议。

9、负责收集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和业务合作与交流。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资料

内蒙古呼和浩特教师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其实笔试的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试讲、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所属2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其中信息服务中心4名、市党群服务中心2名。详见《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或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 6.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均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须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书》《疫情防控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3年的排名为准)前500名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4)报名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市委组织部可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8日12时。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名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市委组织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市委组织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四、笔试 市委组织部根据初审结果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5:1的,笔试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1.通过笔试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评估认定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评估认定资格。 3.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通知单》上公布评估认定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 六、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评估认定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 2.评估认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评估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认定成绩向考生当场公布。 4.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者与医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拟聘用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申请,市委组织部将尽快安排拟聘用人员复检。市委组织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 拟聘用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拟聘用人员需书面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并形成考察工作汇报。考察情况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汇报,对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80-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文件正式印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相关待遇及要求 1.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3.引进博士研究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4.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须明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对前款规定的安置费,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录用单位的,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请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3.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 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 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9日

2014年呼和浩特市卫生系统考试报名安排: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报名时间:报考定向“项目人员”岗位、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9时-8月14日17时。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9时-8月29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市卫生系统考试复习资料

一、考试科目内蒙古呼和浩特笔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报考各级教育行政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非教师岗位及各级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该科目成绩即为笔试成绩。二、考试内容《综合应用能力》测查报考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潜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测评》测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以上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三、成绩核算方式其中报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50%。四、考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语兼通(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报考者自行选择试卷和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五、成绩加分政策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六、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资讯

中国人事考试网学历学位核验通过不会另外通知,考生可在添加学历学位信息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右侧显示通过即表示通过在线审核。若显示需人工核验的,则需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线下人工核验。需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如下:(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所属2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其中信息服务中心4名、市党群服务中心2名。详见《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或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 6.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均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不含)至2004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7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须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书》《疫情防控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3年的排名为准)前500名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上传单位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4)报名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市委组织部可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8日12时。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名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市委组织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市委组织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四、笔试 市委组织部根据初审结果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5:1的,笔试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1.通过笔试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评估认定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评估认定资格。 3.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通知单》上公布评估认定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 六、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评估认定安排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 2.评估认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评估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认定成绩向考生当场公布。 4.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者与医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拟聘用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申请,市委组织部将尽快安排拟聘用人员复检。市委组织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 拟聘用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拟聘用人员需书面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并形成考察工作汇报。考察情况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汇报,对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80-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文件正式印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相关待遇及要求 1.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3.引进博士研究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4.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须明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对前款规定的安置费,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录用单位的,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请报名人员在评估认定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3.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 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 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2年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9日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资讯

呼和浩特事业编考试时间(2023)为5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等7个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笔试定于5月7日举行。

自治区本级部分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详情拟于3月14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名时间于3月21日至28日进行;7个盟市的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等事项由各盟市自行确定,具体详情将在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上发布。

笔试科目

分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分别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具体岗位分类测试方向以发布的《招聘岗位表》为准。

本次招聘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仅允许选择一种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注)的考生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者自行选择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进入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在快捷通道中选择网上报名,选择对应的考试科目即可。考试报名有固定的时间,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以后注意及时打印准考证,看清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考试结束后要看成绩可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中点击成绩查询。

法律分析:一、招募对象(一)2020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二)2020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三)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水利项目从水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三、招募人数2020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500人(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安排不低于招募总数40%的服务人员到基层一线专门从事扶贫工作。四、工作内容和要求“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水)、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9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安排到基层一线从事扶贫的服务人员,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尽量在生活上提供便利。六、招募办法(一)报名时间及方式6月22日—6月28日,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本考试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报名成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考生报名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安排考试)。7月8日—7月1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不得兼报。(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考试时间: 7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全区分设12个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7月27日11:00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三) 确定入选人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30%;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15%。7月3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7月31日—8月4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入选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8月中旬—8月底,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入选的“三支一扶”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9月上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选“三支一扶”人员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3),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9月15日前,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本地区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制定公布本地区“三支一扶”人员分配工作方案,按照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划定人员范围,采取个人意向和随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透明派遣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四)其它事项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填报其中一个选项,未按照规定填报的,不享受按比例招录的政策,视为普通类考生。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服务盟市,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5.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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