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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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北京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考人员范围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二、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0 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6 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2 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 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中报考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详见附件 1。三、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一)高级考试在 1 天内分上、下午 2 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二)初、中级考试在 2 天内分上、下午 4 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考试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 10 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其中,工商管理对应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专业;运输经济对应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专业,包括邮政专业内容;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对应原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产权为新增专业。(四)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的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考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五)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 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包括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六)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四、报名相关事宜(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网址:,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高级考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2,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3。(三)凡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高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9月11日,初、中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四)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五)2020 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五、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一)考生可于考后 60 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二)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三)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五年有效期内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职称评审时,系统可自动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无需提交成绩合格证明。因此,高级考试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六、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 17 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1 元。(二)本项考试的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将于考试结束 10 个工作日后,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报名注册手机(请考生尽量保持报名注册手机号在此期间不作变更)。考生可在【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领取电子票据操作指南》(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选择“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三)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收到电子票据信息不全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信息发至邮箱 ,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票据问题。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并及时关注最新通知。(二)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为“绿码”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一)本项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诚信参考,并接受社会监督。(二)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三)纪检监察举报信箱:(四)考试咨询电话:12333附件:1.报名条件补充说明2.高级考试报名流程图3.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图4.审核机构联系方式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2023年7月13日报名条件补充说明一、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三、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四、自 2020 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五、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或可对应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时按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报名流程图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图审核机构联系方式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北京地区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已发布!2022年北京地区高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4月17日,初中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2022年8月6日至8月15日。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可知,2022年北京地区高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4月17日,初中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2022年8月6日至8月15日。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22〕7 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2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考人员范围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二、考试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10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三、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0 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 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2 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 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报名条件说明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3.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一)高级考试批次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12022年6月18日6月18日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26月18日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1.高级考试分上、下午 2 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2.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 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3.考试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时长为3小时,2 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二)初、中级考试批次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12022年11月12日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2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32022年11月13日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4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1.初、中级考试分 2 天,上、下午共4 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2.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3.考试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为 小时,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1 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 40 分钟。(三)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的方式,考生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考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包括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四)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五)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五、报名相关事宜(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高级考试报名流程见附件2,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见附件 3。1.高级考试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2 年4 月8日至4月17 日,初、中级考试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2 年8 月6日至8月 15 日。注册信息原则上 24 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2.高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 年4 月20 日至4月24日,初、中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2 年8 月18 日至8月22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3.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4.报考人员报考初、中级考试时,须确定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5.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三)准考证打印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高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18 日,初、中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11 月 13 日。(四)考试大纲2022 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 5 月底前公布。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一)考生可于考后 60 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二)高级考试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为5年。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三)初、中级考试1.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考生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2.报考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1)报考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2)报考人员报考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3)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报考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4)报考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 元。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426 号)规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 元。(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二)考生应在考前 14 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考前 14 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三)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本人首场参考科目考试前48 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四)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 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五)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以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的要求为准。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三)考试咨询电话:请在原文查看。请在原文查看附件:1.报名条件补充说明2.高级考试报名流程图3.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图4.审核机构联系方式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2022 年4 月1 日原文链接:北京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朋友,你评完了吗,看了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不简单。

中级职称资格的获取是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时间地点、教材均由人事考试网负责具体实施,没有论文。现将北京市2018年的文件部分内容复制如下: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考评结合、以考代评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18〕4号 2018年1月26日各有关单位: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考评结合、以考代评专业)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考人员范围(一)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才)。(二)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报考,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三)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二、报名条件符合报考人员范围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中级(考评结合、以考代评专业)考试:(一)博士研究生毕业。(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三)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四)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五)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六)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七)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三、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考试日期评价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考评结合各专业基础与实务时长15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请见准考证以考代评各专业基础9:00-11:00各专业实务14:00-16:00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评价方式和作答形式见附件。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四、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参加考评结合专业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三年有效期内申报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在进行职称评审申报时,系统可自动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无需提交合格证书。因此,不再统一发放《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确需证书的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参加以考代评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专业《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五、报名相关事宜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2017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以考代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且2018年度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均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月29日至2月13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时间安排报名安排具体要求2018年1月29日-2月7日网上填报信息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及审核按要求上传照片,如照片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上传。 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打印及审核盖章1.使用A4纸打印《北京市201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如本人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存档,应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再由人才服务机构加盖存档专用章)。2018年2月5日-2月8日9:00-11:3013:00-16:00现场审核持相关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点名称:西城经济科学大学(2号院)审核点地址:西城区南草厂街63号2018年2月6日-2月13日网上缴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下载考试大纲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方可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1.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的外籍人员,还须提供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委托评审的还须提供委托评审函。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还须提交上述证件、证明的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限用于2018年度北京市中级考试报名使用”),附在《资格审核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装订。3.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10日至4月13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四)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7月16日(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六、其他(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四)考试大纲1.考试大纲采取网上下载的形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相应科目的考试大纲。2.2018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考试大纲修改的科目为:档案专业基础、档案专业实务、建筑装修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建筑装修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建筑材料专业基础与实务、图书资料专业基础与实务、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其他科目考试大纲均无变化。(五)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9〕1231号)规定,每人每科收费标准70元。(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人事考试频道查询。(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附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2018年1月22日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 #社工师# 导语】 从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2年辽宁营口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将于2022年11月28日开始发放,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证书发放工作只按受邮寄方式领取。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上照片依据报名系统中考生上传照片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免费打印粘贴,如考生需要更换,可在领取证书后持本人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报名系统中一致的二寸照片到考试办进行更换。 依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资格考试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考函[2020]1号)文件,邮寄费由考生支付,按邮递公司标准(辽宁省内:15元/证、辽宁省外:20元/证)采取收件后支付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证书。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719室 特此公告。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原文标题:证书发放公告 文章来源:

近日,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3年度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营口考区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考生需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参加考试。根据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3年度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营口考区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可知,考生需要在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详情如下。2023年度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营口考区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根据目前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特发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请所有人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一、人员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人员,请立即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笔试前转为“绿码”。二、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所有人员应现场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日内无域外旅居史的(考点城市市内)人员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72小时内阴性证明;考前14日内域外(考点城市之外的区域)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阴性证明)、4“国务院行程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5“辽事通健康码”(绿码)、6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无接种记录人员需出示2023年8月1日以来营口地区定点医院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证明),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三、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四、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二)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注: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其他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具体要求为准。(三)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四)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五)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五、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一)请人员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二)人员要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网站或微信号),查阅自己去过的城市和地区的疫情和最新疫情管控要求,充分了解当地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三)人员应主动及时了解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四)人员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五)在考试当天,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六)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请人员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七)人员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根据规定,考试开始5分钟后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人员不得交卷、离场。请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八)考试结束时,人员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六、有关要求(一)人员应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和《2023年下半年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请人员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人员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阅知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二)人员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营口考区2023年度职业资格考试将根据、辽宁省及营口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人员密切关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营口人事人才网相关通知通告。(四)考试作答要求和相关规定详见准考证《人员须知》。注:请广大人员务必每日关注营口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营口市人社局网站及营口人事人才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附:营口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证明定点医院名单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2988606附件及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重庆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重庆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重庆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在几月份?重庆2023年一级建造师什么时间考试?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2023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举行,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6日-15日,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重庆2023年一级建造师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25一级建造师9月11、12日26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2023年重庆一级建造师网上报名流程: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本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及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经核查不符合报名范围规定的报考人员将作报名无效处理。(一)注册信息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继续完成报名。(二)信息填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6日9:00─7月16日17:00。考试报名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为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6日至9月1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9月10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请人员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位考生:根据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要求,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定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一、选择(确认)考试地点前期,因重庆疫情防控的变化,重庆考区考生多次进行了考试地点选择(确认),目前已将考区考点信息还原到各位考生初次选择重庆考区的具体考点。按照国家公告要求,为便利报考者参考、减少人员流动,选择重庆考区的考生可于2022年12月19日0:00至12月21日24: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入“考生考务入口”栏目,对考试地点进行重新选择(确认),根据个人情况就近就便参加考试;放弃参加本次笔试的,可于2022年12月19日0:00至12月21日24:00期间,在线提交退费申请(方法同上),经审核后退返已缴纳的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考试地点进行重新选择(确认)或者提交退费申请的,视为在初始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重庆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考前本市具体情况,于考前7天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的同时做好个人健康管理,确保参考时身体健康,顺利参考。三、参加专业和小语种科目考生考点选择本次国考重庆考区针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小语种科目考试的考生,考区仅能选择重庆主城考区;前期选择重庆考区的相关考生,考点默认为重庆主城考区。考务咨询电话:(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8:30—17:00)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2023年1月3日至1月8日,工作日8:30—20:00)重庆考区考务咨询电话:、023-12333(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8:30—17:00)重庆考区技术咨询电话:(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2023年1月3日至1月8日,工作日8:30—18:00)原文标题: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重庆考区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文章来源:

北京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 具体位置:莲花桥西南角,西客站往西一公里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 乘车路线:663、981临快路公交车莲花小区站下车;1、4、57、332、332支、373、374、374支、609、613、620、704、833、836、631、944、944支、977路公交车公主坟南站下车向南行至莲花桥南再向西行约200米;52、323慢、733、845、937支、小11路公交车什坊院站下车行至莲花桥南再向西行约200米;68、605支、817支、981路公交车靛厂村北口站下车向东行约500米。

不清楚,是不是安贞那个啊?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办公电话:63959012?传真:639591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6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又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

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

北京市各区县人事考试机构

1东城区人才培训考试中心,671103172;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83529840;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84296061;海淀区考试中心,68945516;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区), 63258384;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8868107

门头沟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69824394;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9365742;?通州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81539621;?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80101318;?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69970247?; 顺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69448834;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81296852;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89686020

延庆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69102794;密云县人事考试中心,89038098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为满足全区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 29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公〔2017〕27号)精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全区机关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7年,衢江区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60名公务员。其中,区级机关单位33名,乡镇机关27名(包含12名选调生村官招考计划,详见2017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或于2017年3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浙江人事考试网() 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区级机关单位、乡镇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乡镇机关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衢江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乡镇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乡镇机关面向面向大学生“村官”的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衢江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8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4.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5.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方式和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二)资格初审 时间: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2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2.乡镇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7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职位的证明;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 八、体(技)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 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附件6)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不具备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招录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递补。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以下机关单位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干部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并已报到的,可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在次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十三、注意事项 (一)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3月29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九)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二)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各市、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十五)报考选调生村官、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干部学员和特警的,具体内容另见公告。 附件: 2017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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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10月27日至28日。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0月27日至28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10月27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2:00-4: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月28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 #审计师考试# 导语】 考 网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了解到,关于做好浙江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发布,2022年浙江审计师报名时间为7月13日至22日,考试时间为9月25日。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2〕1号),以及《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本次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级别、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9月25日举行,各级别的考试时间及科目为:(一)初、中级资格考试9:00—11:30审计相关基础知识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二)高级资格考试9:00-12:00高级审计实务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4.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5.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2)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3)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6)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6.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1、2、3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二)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三)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考要求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四)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五)免考条件和程序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六)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七)工作年限计算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八)获得证书条件参加初、中级考试人员自2022年起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三、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一)不适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三)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制”和“撤回”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四)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五)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考资格、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四、网上报考流程(一)报名人员于7月13日至22日,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书提交后,即可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再进行网上交费。(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但一旦“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2.“不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待报考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3)报考人员必须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右上角通过搜索词条下载打印,考试名称修改为本项考试)。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3.“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均属于“不使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报考流程除少一个“选择”环节外,其他环节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操作。(二)注意事项1.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的,需取消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自行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5.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7.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五、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20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特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六、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资格考试为每人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试为每人每科70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初、中级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高级各科目试题均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的答题卡上书写作答,题本空白处可用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我储存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过期、拍照和电子的证件,以及复印的身份证件不能使用。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笔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破损等质量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否则,若影响考试及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损坏和错答位置的答题卡,不予更换。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八、考试大纲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公布在审计署门户网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九、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二)考后核查。报考流程中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1.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2.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审计管理部门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十、有关要求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审计部门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2)。要严密组织报考资格核查和考试组织实施,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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