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防疫培训
人事考试防疫培训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等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级别为考全科 ):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级别为免二科 ):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级别为“增报专业” )。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五)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11月19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20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观题科目,考生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市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 工具(点击下载) 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为减轻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 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
①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⑤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⑥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收费标准为61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为准。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同时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其他事项
1.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2.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3.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国考防疫要求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项考试实施过程中广大应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安全有序开展,制定本指南。
一、考试前1。应试人员应提前1。5小时到考点学校大门前等候,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健康码”并有序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
近14天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报告,否则可能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其中有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须到测温点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等候时,要求每位应试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注:江西境内常用的健康码包括“赣通码”、“昌通码”以及“防疫健康信息码”,其中“赣通码”和“防疫健康信息码”可提前在“支付宝”中申领,“昌通码”可提前在“微信小程序”中申领。健康码申领成功,需在进入考点前,提前出示)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主动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自觉接受身份核对,在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二、考试中1。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2。应试人员须将物品(请应试人员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手机集中存放在考场走廊外设置的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防范应试人员的个人物品将感染风险带入考场。
三、考试后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分批次离场,人员之间相隔1米以上,不得在考场逗留。
四、疫情防控其他要求及处理预案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尚在居家自我隔离期内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进入考点学校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且不能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3。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身体健康异常,如对应试人员连续三次体温测量≥37。3℃以上,应迅速将其转移到备用隔离教室,并请医务人员检查,如果出现凝似新冠肺炎的异常情况,考点工作人员要及时向省考试人事中心报告。省人事考试中心应第一时间请省疾控中心专家前往指导,视情况及时拨打120求助、送相关机构诊断、医治并报告当地防疫部门。
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应安抚所涉及考场的应试人员,并要求所在考点应试人员戴口罩继续考试。考试工作人员要将所涉及的考场应试人员名单报省考试中心,以便协助流调。4。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国考简介: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筛选应聘国家公务员的应征者,所进行的一年一度考试,简称“国考”。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集中在10-11月份。
疫情防疫期间人事考试
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发布,报名时间定在2023年7月9日9:00—7月19日18:00,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详情如下。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点击查看通知详情),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9日9时-2023年7月19日18时,参加青海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需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考前准备,详情如下: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根据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提出以下基本要求:一、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1.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知识点参加考试。3.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5.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承诺相关事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于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7.考试工作人员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二、知识点和考场设置1.要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教室或场地作为考场。2.笔试类型的考试,知识点安排考生座位时,应尽量增大座位间距,减少人员密度,每考场人数不超过30人。3.各知识点须配备隔离考场,用于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的考试,配备相应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防护措施。4.各知识点须设置医疗服务站和健康观察室,并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三、考试组织1.各知识点须制定考试入场流程,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入场。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2.考生应提前小时到达考点。知识点可根据考试规模、体温检测设备配备情况,选择在知识点或考场楼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考生进入知识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知识点。若体温超过℃,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知识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知识点。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6.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座位等候,待试卷、答题卡验收无误后,知识点应采取错时疏散的方式,尽快疏散考生,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7.知识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信康码”信息监测和登记工作。四、考试保障1.笔试考试每半天须对考试场地、试卷分发回收室、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2.接送试卷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信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3.提供就餐服务的知识点,必须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实行分餐制。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经济师考试# 导语】 无 我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重庆市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2022年度第2次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测试等4项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得知,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当天前3天内2次(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1次采样时间须在首场考试当天前24小时内)重庆市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庆市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2022年度第2次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测试等4项人事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须完成“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并于考试前第7天起持续关注本人“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状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一)重庆市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二)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三)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渝且不离渝,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在抵渝第一时间扫描“入渝码”,并通过“社区报备”或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等途径主动向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信息,按重庆市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凡“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请勿前往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当天前3天内2次(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1次采样时间须在首场考试当天前24小时内)重庆市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考生应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确保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完成采样但检测结果未出的,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只需提供符合当周首场参考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主动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7天内,曾出现体温≥℃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六)考试当日,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日,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日,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均应当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书》(见附件)。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 附件: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书 附件 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人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本人在此郑重: 1.考试前10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2.考试前7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3.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考试前7天内未曾出现体温≥℃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考试前7天内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6.考试期间,将严格遵守考场守则及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完成考试后立即离场,不扎堆,不聚集。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人: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时间: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一致原标题:重庆市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2022年度第2次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测试等4项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文章来源:
人事考试防疫
吉林省参加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速来看看,关于吉林省2022年人事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须知已经由吉林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出来了,详细的防控要求须知如下,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度吉林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供吉林考生参考阅读。
(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吉林省人事考试工作,结合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各市具体要求将动态调整),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所在地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吉事办吉祥码”的申领,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
三、考生应携带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
四、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有序排队,保持合理间距。进入考点前,应接受“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查验,“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体温<℃,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带队负责人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
六、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吉祥码”显示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经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带队负责人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
2.不能提供“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首场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的。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
4.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14日
国考防疫要求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项考试实施过程中广大应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安全有序开展,制定本指南。
一、考试前1。应试人员应提前1。5小时到考点学校大门前等候,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健康码”并有序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
近14天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报告,否则可能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其中有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须到测温点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等候时,要求每位应试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注:江西境内常用的健康码包括“赣通码”、“昌通码”以及“防疫健康信息码”,其中“赣通码”和“防疫健康信息码”可提前在“支付宝”中申领,“昌通码”可提前在“微信小程序”中申领。健康码申领成功,需在进入考点前,提前出示)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主动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自觉接受身份核对,在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二、考试中1。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2。应试人员须将物品(请应试人员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手机集中存放在考场走廊外设置的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防范应试人员的个人物品将感染风险带入考场。
三、考试后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分批次离场,人员之间相隔1米以上,不得在考场逗留。
四、疫情防控其他要求及处理预案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尚在居家自我隔离期内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进入考点学校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且不能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3。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身体健康异常,如对应试人员连续三次体温测量≥37。3℃以上,应迅速将其转移到备用隔离教室,并请医务人员检查,如果出现凝似新冠肺炎的异常情况,考点工作人员要及时向省考试人事中心报告。省人事考试中心应第一时间请省疾控中心专家前往指导,视情况及时拨打120求助、送相关机构诊断、医治并报告当地防疫部门。
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应安抚所涉及考场的应试人员,并要求所在考点应试人员戴口罩继续考试。考试工作人员要将所涉及的考场应试人员名单报省考试中心,以便协助流调。4。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国考简介: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筛选应聘国家公务员的应征者,所进行的一年一度考试,简称“国考”。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集中在10-11月份。
广西人事考试防疫防控
近日,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报考广西地区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提前准备健康码,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根据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温馨提醒》,广西地区初中级经济师考生须在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申领“广西健康码”,提倡尽量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详情如下。温馨提醒温馨提醒:各位考生,考前14天,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请提前在"爱广西”等APP申领“广西健康码”,在“广西健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广西健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相关标识(点击原文链接可查看)刷新健康码状态,保持绿码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提倡尽量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请密切关注防疫部门发布新规,同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和广西人事考试网,考试疫情防控须知以最新通知公告为准。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9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在各设区的市设置考点,C类职位的考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参加考试确认所有报考人员须于6月15日8:30—6月17日18: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网上报名系统(重启)”重新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并补充完善相关采集信息。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明确,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报名考试费。未进行重新确认参加考试的,视为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重新确认后,所有职位按实有人数开考。三、其他事项1.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4日8:30至笔试当天。2.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的“广西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报备系统”,按要求进行疫情防控信息报备。3.考生须严格执行考试和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前14天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各考点城市专用网站发布。跨区域流动参加考试要严格遵守进、出城市的疫情防控规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和查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因未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需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和工作实际综合研判确定,届时相关信息会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发布,请及时关注。5.除本公告所述内容外,其他相关事项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
广西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疫
广西区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4日。
1、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4日8:30至笔试当天。
2、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的“广西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报备系统”,按要求进行疫情防控信息报备。
3、考生须严格执行考试和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前14天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各考点城市专用网站发布。
跨区域流动参加考试要严格遵守进、出城市的疫情防控规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和查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因未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准考证介绍:
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人用以证明身份进入考场的证件。该证一般由考试组织签发,一般会包括考生的个人资料和考试信息,如姓名、性别、座位号等。
考生需要在考卷上填写和准考证一致的信息,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他人替考等作弊手段。
清代科举准考证入场处的门前站着的是目光如炬的士兵,考生们挨个儿凭“票”入场。考棚里的每个座位上都有座位号,为寻觅座号,考生们根据自己领到的“座号便览”和“浮票”来寻找自己的座位,这两种东西就是当时的“考号”和准考证。
藏友曹先生收藏的一张古代的“准考证”,其上写有考生的姓名、坐次及卷封字号,中央盖有满汉双文考点大印。上端标有“浮票于交卷时自行揭去发案比对”的字样。最妙处在于考生的身材相貌肤色都清楚地记录在上。
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广西人事考试实施期间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须知》,报考广西地区的经济师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根据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广西人事考试实施期间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须知》,经济师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广西人事考试实施期间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须知根据和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项人事考试工作安全进行,特发布《广西人事考试实施期间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须知》。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人事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一、考前14天,未申领“广西健康码”的考生可以通过“爱广西”等手机APP实名申领,没有申领不得参加考试;在“广西健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关注“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提倡尽量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二、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体温≥℃)、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三、入境的考生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四、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南宁市49家核酸检测机构名单)为确保参考考生核酸检测信息可查询、核验,请各位考生在做完核酸检测后,及时登录“广西健康码”查询核酸检测报告。五、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点学校设“考生入场身份核验通道”,进入考生入场身份检验通道前,核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时,方可进入自动检验通道进行人脸采集身份核验、健康码筛查、体温检测,检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未按程序完成上述核验的,取消考试资格。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六、考生进入考点时,知识点使用智能核验设备现场采集人脸识别信息与居民身份证进行数据比对,自动核验考生身份。无法进行自动核验身份的、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的、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身体出现不适的,须到考点人工检测通道进行人工核验。七、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一)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或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二)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八、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九、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对因现场检测体温或“广西健康码”异常等不能进场参加考试的人员、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中途退出考试的人员、患新冠肺炎暂未治愈、未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报考人员,以及考试期间正在参加新冠肺炎疫情一级防控工作的报考人员(申请人凭现场异常情况处置登记表或提交的医学证明或有关部门证明),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审核,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后,2023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十、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十一、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3年9月8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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