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官网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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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天星培训百度知道团队为您解答。因为司法考试属于国家司考部组织的一个全国性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属于一般的职位招考,所以人事考试网上是没有司法考试信息的。司法考试公告由司法部网站和各省市地区的司法行政机关官网公布。2015年司法考试公告已出,报名也已经开始,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请注意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希望对您有帮助。

2022法考报名入口官网

2022法考报名入口官网,法考题目整体呈现难度加大的趋势。试卷一各学科分值比重出现了较大变化。卷二各学科的考查难度出现了较大变化。2022法考报名入口官网。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2022年法考报名时间6月份。

2022年法考报名官网入口为司法部网站()。

2022年法考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总体而言,客观题延续了过去两年的命题思路。在题目内容上,各科的重点,查内容并未脱离传统的重点范围;在命题方式上,仍然保持以小案例的方式对考生的判断分析能力进行考查。但客观题还是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变化,具体如下∶

首先,法考题目整体呈现难度加大趋势。根据 2020 年法考客观题参考人员的'普遍反馈,无论是上午还是下午,法考整体的出题难度较往年有所加大。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面对考题的4 个选项,考生往往能够利用知识储备对一到两个选项做出有把握的判断,但是对剩下的选项却很难做出准确判断,纠结、段时间,最终也只能凭感觉做出选择。

其次,试卷一各学科分值比重出现了较大变化。卷一各学科中,历年来,理论法属于公认的好拿分科目,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相关内容,考生们对依法治国理念有基本的认知,在考场上基本上是不会失分的。但 2020 年理论法的分值比重被一定程度压缩,对应的分值被添加到行政法和刑诉法部分。这无异于变相增加了卷一的拿分难度,加大了考生们复习的压力。这一部分需要大家格外地注意。而且,就 2020年法考客观题考情来看,行政法属于重点学科,放弃行政法的做法无异于一场豪赌。虽然在 2018年和2019年法考客观题的卷一中,行政法的分值比重在一定程度被压缩,但是,对于参加2020年考试的同学们而言,放弃行政法的复习所遭受的必然恶果就是在考场上遭受当头一棒。面对较前两年增加许多的行政法题目,完全没有复习这一科目的同学不仅会白白浪费这部分分数,也会对其他科目的答题产生消极的心理影响。因此,不能拿自己全年复习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豪赌,不放弃每一个学科全面复习才是通过法考的不二法门。

再次,卷二各学科的考查难度出现了较大变化。卷二在各学科的分值比重方面并没有发生太多变化,而是加大了整体的考查难度。卷二难度的增加可以从两个维度来分析,一是考查的细致程度,二是考查的广度。体现考查细致程度的是民诉法和公司法。

简单来说,考生们常说的"不考原则考例外,不考常态考变态"在这两个科目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例如,公司法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几乎是一个所有考生耳熟能详的考点,但是在实际的考试选项中涉及的是,优先转让是否必须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优先转让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相信这些知识点,大家如果复习时没有留意的话,在考场上是很难回想起来的。这也正是民诉法和公司法考查的难度所在。体现考查广度的是经济法、劳动法和环境法部分。众所周知,这 3 部法律是由很多细碎的"小法"组合起来的,各个"小法"之间没有完整的体系框架,知识点之间也没有形成紧密的联系,背起来非常的痛苦。即便是花非常大的力气把这些点都记下来,也维持不了太长时间。例如,作为传统冷门学科的票据法,今年一反常态,涉及的题目达到四五道之多。这样的变化确实是在考前很难预料到的,如果这一部分内容之前没有做针对性的准备,在考场很容易感到茫然失措。

法考合格分数

法律工作资格考试总共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部分。

客观题试卷有两张,两张试卷总共200道题,每张试卷100道题,两张试卷总共满分300分。200道题中单选题100道,每道题一分,多选题总共70道题,每题2分,不定向选择题30道,每道2分。两张试卷得分算计为180分或许180分以上就为经过客观题考试。

只要经过客观题考试才能够参与主观题部分考试。

主观题只要一张试卷,一般有6道题,满分为180分,分值分布没有统一。每题分值根据题目难度和子项数量分配。分数为108分或许108分以上则为经过。

法考通过率怎么样

2018年法考,全国总共有万人报考,有万人参与法考客观题的考试,其中有18万余人通过法考客观题考试。11万余人通过法考主观题考试,以报名人数来算,2018年法考全体上通过率为。

2019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人数达到了万人,其中有万人是初次报名法考。2019年法考主观题有25万余人考生参与考试,减去2018年未经过法考主观题考试的7万余名考生,2019年通过法考客观题考试的人数大概有18万余人,通过率为30%,和上一年通过率相差不大。

以上就是法考合格分数判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虽然法考通过率不是很高,但是其实只要愿意努力,认真复习,还是有很大概率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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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在司法部网站公布

司法部人事考试

您好,天星培训百度知道团队为您解答。因为司法考试属于国家司考部组织的一个全国性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属于一般的职位招考,所以人事考试网上是没有司法考试信息的。司法考试公告由司法部网站和各省市地区的司法行政机关官网公布。2015年司法考试公告已出,报名也已经开始,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请注意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条为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提高法律顾问人员素质,保证法律顾问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欲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专职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必须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取得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本规定发布前已经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除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免试条件者外,均应参加考试,取得法律顾问资格。第三条参加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2.热爱法律顾问工作,积极钻研本职业务,具备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3.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大学其他专科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企(事)业工作经历。第四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者取得过律师资格、律师专业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申请取得法律顾问资格。第五条参加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者,授予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法律顾问资格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须到发证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第六条按本规定取得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法律顾问职务所需的专业水平,法律顾问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各单位在岗位需要时,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应在取得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职务有关问题由人事部、司法部另行规定。第七条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知识、经营管理基础知识和有关实体法、程序法、法律顾问实务等。第八条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第九条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司法部共同领导。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试题,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司法部负责编写考试大纲、命题和试题的组织工作。各地的考试工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当地人事厅(局)或职改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指导、监督、协调和发证工作;司法厅(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经济师考试报名工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如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报名前须注册,上传照片等;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一、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名信息填报要求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知晓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等告知事项,确认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违背承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继续试行告知承诺制。二、考试组织机构会告知哪些内容?包括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名信息填报要求、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三、报考人员需要承诺哪些事项?包括已经已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知晓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等告知事项,确认本人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理。四、报考人员如何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以电子方式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电子文本承诺书等同于书面形式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五、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人员如何报名?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仍须签署《报考承诺书》,并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报考事项。六、实行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员如何注册用户?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步骤如下:(1)报考人员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界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2)报考人员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报考人员按照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证号、姓名、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正确性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七、己注册的报考人员还需要重新注册吗?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即可进行报名。八、哪些证件类型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外国人一直居留证、外国人护照、境外一直居住证。九、注册用户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1)网上报名系统不允许相同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多次注册。(2)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3)姓名之间不得有空格,如遇生僻字,点击姓名输入框右侧的如何输入生僻字链接,参考相关方法输入生僻字。(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长度不少于8位。(5)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适当方式与您联系。(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十、注册成功后怎么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文件。十一、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1)选择考试、报名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4)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5)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6)特别情况审核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7)支付考试费用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十二、为什么要准确提交报考人员的联系方式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十三、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1)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2)身份证件类型、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或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3)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十四、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要求报考人员对其承诺事项作出合规说明。(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达到取证条件人员,采取一定方式、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4)对不实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十五、被发现不实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2)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十六、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无效。十七、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中,进行在线核验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十八、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发生变更的还需要再次核查吗?需要。为加强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发生变更的,须重新接受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人工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十九、报考人员再次报考同一职业资格考试时,是否可以更改报考级别?报考人员再次报考同一职业资格考试,可以变更报考级别。但是请注意,按滚动管理的考试,报考级别发生变更(包括从“考全科”变更为“免考部分科目”、“免考部分科目”变更为“增报专业”、“增报专业”变更为“免考部分科目”)时,对应报考条件也发生变化;报考级别变更后,将按新报考条件重新审核和确认报考资格(即按新考生对待);在原报考级别中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在新的报考级别中不再有效。因此,滚动考试中进行变更报考级别操作时,请务必慎重。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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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经济师考试报名工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如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报名前须注册,上传照片等;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一、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名信息填报要求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知晓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等告知事项,确认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违背承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继续试行告知承诺制。二、考试组织机构会告知哪些内容?包括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名信息填报要求、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三、报考人员需要承诺哪些事项?包括已经已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知晓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等告知事项,确认本人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理。四、报考人员如何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以电子方式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电子文本承诺书等同于书面形式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五、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人员如何报名?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仍须签署《报考承诺书》,并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报考事项。六、实行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员如何注册用户?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步骤如下:(1)报考人员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界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2)报考人员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报考人员按照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证号、姓名、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正确性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七、己注册的报考人员还需要重新注册吗?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即可进行报名。八、哪些证件类型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外国人一直居留证、外国人护照、境外一直居住证。九、注册用户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1)网上报名系统不允许相同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多次注册。(2)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3)姓名之间不得有空格,如遇生僻字,点击姓名输入框右侧的如何输入生僻字链接,参考相关方法输入生僻字。(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长度不少于8位。(5)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适当方式与您联系。(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十、注册成功后怎么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文件。十一、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1)选择考试、报名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4)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5)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6)特别情况审核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7)支付考试费用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十二、为什么要准确提交报考人员的联系方式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十三、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1)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2)身份证件类型、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或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3)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十四、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要求报考人员对其承诺事项作出合规说明。(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达到取证条件人员,采取一定方式、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4)对不实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十五、被发现不实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2)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十六、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无效。十七、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中,进行在线核验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十八、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发生变更的还需要再次核查吗?需要。为加强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发生变更的,须重新接受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人工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十九、报考人员再次报考同一职业资格考试时,是否可以更改报考级别?报考人员再次报考同一职业资格考试,可以变更报考级别。但是请注意,按滚动管理的考试,报考级别发生变更(包括从“考全科”变更为“免考部分科目”、“免考部分科目”变更为“增报专业”、“增报专业”变更为“免考部分科目”)时,对应报考条件也发生变化;报考级别变更后,将按新报考条件重新审核和确认报考资格(即按新考生对待);在原报考级别中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在新的报考级别中不再有效。因此,滚动考试中进行变更报考级别操作时,请务必慎重。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报名。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

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或考试(评价)实施办法。

三、办理条件

符合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四、办理方式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以下内容:

(1)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

(2)报名和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

(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事项,包括证明内容和材料要求、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3. 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4.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材料

序号 ? ?考试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

11 ?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注:标注*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六、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一)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二)现场核查

1. 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2.考试组织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有关公告,了解具体核查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三)免予核查

1.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办理流程

九、适用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的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十、实施主体

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包括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统一部署,省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当地考试报名组织实施。

十一、办理时间

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

十三、咨询电话

见中国人事考试网()及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官网。

是。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省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4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12333。

司法局官网人事考试

行测和申论,所有公务员考试都考这个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分类:

司法局工作人员包括两类,其中一类是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司法所公务员的编制在司法局,工资由司法局发放,并享受一定的特殊津贴。

另一类为社会工作者,专职负责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安置帮教。其中社工有一部分为公益性岗位招录,与人保局签订劳动合同,由人保局发放工资。另一部分为司法局自主招录,与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由司法局发放工资。

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体检人员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等规定,确定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 2022年3月19日(星期六):共计7人(详见附件1)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须佩戴口罩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体检当日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体检费(每人现金550元左右)。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集中(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 (三)参加体检人员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因为疫情原因,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需要提供个人申请和街道社区出具的居家或集中隔离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司法局研究后,再另行安排。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14天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异常症状不能排除传染病的考生; 3.体检前28天内有国(境)外或港台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直辖市为街道),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7.体检前14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考生; 8.其他情形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 (二)核酸检测 按照“分类实施、应检尽检、确保安全”的原则,参加此次体检考生集中时应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参加此次体检)。 1.所有考生需持本人体检前48小时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对于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均显示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报告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零时计算有效时间)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直辖市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以及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来(返)内考生,体检当日需持本人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参加体检,并于体检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避免影响体检,来自国(境)外或港台地区的考生,报到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参照上述三款情形执行。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内江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具体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疾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体检可能会因疫情原因调整体检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参加体检人员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咨询电话:内江市司法局人事科; 1.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温馨提示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北京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北京市司法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名单及时间安排 1.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处:3月1日8:30开始(全天) 2.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处:3月2日下午13:30开始 3.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3月3日下午13:30开始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5号) 候考场:二层221室 备考场:四层427室 面试考场:四层420室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成绩通知书。在资格复审时缺少材料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提供相关材料。 2.请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安排在本人面试当日于上午8:00或下午13:00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4.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请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考前14天内每日体温检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状况,遇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凡隐瞒、谎报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查验的,视情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请考生妥善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告知暨书》(见附件2)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宝“绿码”等。 (3)公告发布后,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放弃声明(PDF格式扫描件)(见附件3)发送到,同时致电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报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4)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返京人员在抵京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核酸检测者健康宝将会弹窗提示,外地考生来京后请尽快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因未进行核酸检测导致健康宝弹窗,影响面试。请京外考生随时关注进京政策,确保按时到京参加考试。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一)专业能力测试部门名称 1.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处 2.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处 (二)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三)测试时间:2022年3月3日上午9:00-11:00 (三)测试地点: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5号) 行政复议一处:三层302室 行政复议二处:二层221室 (四)具体要求 1.考试开始前半小时持本人身份证到达指定考场,经身份确认后,按指定座位号入座(见附件4)。 2.开考半小时后不得入场。 3.带好所需文具,黑色签字笔。 4.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如有违纪情况,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市委组织部。 5.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要求。 三、考察和体检 (一)综合成绩公布 本次面试考生成绩将于3月7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考生可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查询。 (二)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考察和体检安排 面试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等额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联系电话: 1、北京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告.doc 2、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docx 3、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docx 4、北京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座位号.docx

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司法部门

这里有一份《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宿州市人事局2007年全市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2007年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宿州市2007年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全市共计划考试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88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详见附后简章)。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身高:男性不低于米、女性不低于米;体重:男性不低于48千克、女性不低于43千克;6、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89年4月1日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8、符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机关和我省人事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行为按规定处理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三、招考方法和步骤这次考录工作是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具体实施,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我市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招考的职位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等环节的工作,纳入市统一实施。录用计划和审批录用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进行。四、报名(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为:。全省报名统一时间为2007年4月18日8:00至4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2007年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300-500像素,大小100kb以下)。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三)网上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4月26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在4月26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07年5月18日至5月24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也实行网上确认,并先进行网上缴费。2007年5月25日至5月27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笔试考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四)报名有关事宜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考录用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法院、检察院用于招考录用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专业要求(或岗位性质)特殊或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层次人员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取消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07年4月30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改报其他职位。五、笔试(一)笔试科目(1)各级招考部门中从事计算机、法律、财会、药学、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的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三科。(2)各级招考部门中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其它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三科。(3)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考录用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二)笔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以《安徽省2007年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事编制网站上,由报考人员查询。《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参考资料。(三)笔试时间和地点1、笔试时间:2007年5月26日。 具体安排为: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 《综合知识》下午 15:00——17:00 《申论》或《专业知识》2、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宿州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四)笔试成绩计算考《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三科的,按3:3: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考《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的,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合成前,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笔试为三科的在三科成绩上分别加、、2分;笔试为两科的在两科成绩上分别加、分)。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包括省垂直管理单位)。公安机关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试、其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为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六、资格复审体能测试或面试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对确定为体能测试或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全日制200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其他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证书。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07年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所有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录用时均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或审批录用时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办理报考资格复审时,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同时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并向报考人员发放体能测试或面试通知书。七、体能测试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达线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以下面试、体检、考核环节如遇此情况均按该原则掌握)。体能测试工作分别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及皖人明电〔2005〕17号内部明传等规定组织实施。凡达到其中三个项目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试合格。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试的有关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八、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笔试达线人员(公安机关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按2:1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达线(或体能测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另行确定。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九、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依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有关规定等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其体检和考察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录用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体检和考察工作的有关事宜另行确定。十、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审批录用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凭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报到和办理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初任培训。新录用人员报到后因各种原因取消录用的,不再进行递补。十一、监督检查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考录工作公平、公正。市监察部门将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不按编制限额、录用计划、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及程序录用的,录用主管机关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与成绩、取消录用资格、停考、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本《公告》由市考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市考录工作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为0557-3027160、3027464、3035706(网上报名咨询)。有关政策和信息及体检标准可查询:安徽人事编制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先锋网、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人才网、宿州先锋网。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宿州市人事局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附:《宿州市2007年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你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一、引进对象

紧缺人才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升本、在职期间读研、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才范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对毕业院校不做要求。

二、引进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宿州市2021年紧缺人才引进目录》(附件2)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引才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引进人才在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3.全日制本科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95年4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4.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5.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7.已在宿州市(含县区)就业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三、引进程序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6:00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职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初审人员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引人数。如招录岗位要求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5月14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时毕业证明、本人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附件3)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海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考全过程。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分组,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招录所需相关材料的,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综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市直和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如暂无空编,可采取“先进人,后入编”方式解决,薪资根据单位性质按照统一核定标准执行;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按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执行。

2.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根据《宿州市“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宿办发〔2014〕16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皖北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发〔2017〕34号)文件有关规定,兑现安家和工作补贴等政策待遇。县区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县区人才政策兑现待遇。

五、疫情防控要求

宿州市2021年引进紧缺人才考试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书”。

六、有关事宜

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先锋网、宿州人才工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引进人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宿州市委组织部)

(砀山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委组织部)

(泗县县委组织部)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7-12380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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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2021年宿州市紧缺人才引进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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