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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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大学毕业生想办档案,报到证等有关的事情。可打电话63061218,他们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室内可乘坐6路9路12路车,到哪一站下车问一下司机师傅就可以了。

6路公交到。中州路291号。电话:

南阳市人事局办公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91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91号 邮政编码:473068 电子邮箱: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南阳人社局)成立于2010年2月,系整合原南阳市人事局、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南阳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职责而设立的。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电话如下: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377-12333。

办公室:63137759。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63192359。

信访科:63181879。

机关党委:63132723。

工伤保险科:63139909。

农民工工作科:63165296。

养老保险科:63182219。

工资福利科:61383560。

人才评价开发科(职称改革办公室):63158739。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63151696。

劳动关系科:63897596。

就业促进办:63168772。

职业能力建设科:63137854。

专技科(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科):63169619。

基金审计监督科:63151314。

人事科(任免奖励科):63168389。

失业保险科:63151006。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61567517。

安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好。1、人社局考试中心工作环境好:有独立的办公室,有空调等基本设施,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2、福利待遇好:员工工资在8000元,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每月的饭补为300元,还有旅游卡,人社局考试中心好。

洛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河南洛阳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有关情况说明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现将报考洛阳市职位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有关时间和工作网站 (一)提交报名申请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2月18日9:00至2月22日17:00。 2、工作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确认和缴费 1、时间: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 2、工作网站:洛阳人事考试网()。 (三)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2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9:30。 2、工作网站:洛阳人事考试网()。 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进行咨询。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审核,也暂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者所填报信息符合报考职位要求。 (二)报名申请一旦提交并保存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因此报考者需提前全面了解职位要求,将自身情况与职位要求条件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慎重确定是否具备职位要求的所有条件,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四)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嵩县、栾川县、汝阳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最低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核减、取消职位情况以及相关报考者名单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五)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六)对于学校自行设置、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专业(学科)和境外留学专业,由报考者根据自己专业所学的课程,结合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的某个专业相关相近,须在面试确认时,提供学习培养单位盖章的记载有所学专业课课程内容的《学习成绩表》,经审核与职位要求某个专业的专业课课程内容基本一致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 (七)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职位名称中含“警务技术类”或“执法勤务类”),体检还须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并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职位代码最后一位为“3”),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八)报考乡镇(街道)人武专干职位的,必须同时满足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中共党员两个条件。 (九)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录用各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十)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相关事宜,均通过洛阳人才工作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请报考洛阳市职位的人员及时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报考者错过查看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为准。 咨询电话:、 附件1: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洛阳市).xls 附件2: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5:《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x

2.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步骤第一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先到所在单位报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按照规定条件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由单位人事部门将非免试类(考四科)、免试类(考二科)、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分别汇总打印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盖章;第二步:市建委施工管理处(西工区纱厂北路与纱厂西路交叉口洛阳市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中心,咨询电话:63904286,初审电话:63026335)资格初审;第三步:市职称科(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B区南广场由1号步梯上至服务大厅)资格审查;第四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B区南广场由1号步梯上至服务大厅)办理报名手续。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经市建委施工管理处资格初审后,到市职称科资格复审,并将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1份交省职称处,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交市职称科,由市职称科统一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终审。最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合格人员的材料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所提交的审查材料原件,请于6月10日前到市职称科(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A区106房间)领取。特别提醒:市建委施工管理处、市职称科、市考务科报名期间的办公时间为朝九晚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工作结束后恢复正常办公时间。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不上班,但已搬至建阳路(二号路)劳动社会保障大厦,金凤豪苑对面

根据广东人事考试网《2022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须知》可以得知,广东2022年上半年网络工程师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广东2022年上半年网络工程师各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报名点考试机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广州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020-12345深圳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珠海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汕头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0754-88329783韶关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河源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河源大道北177号梅州梅州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部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惠州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汕尾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东莞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中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江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佛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0757-838741230757-83874124阳江阳江市人事考试中心阳江市二环路208号6楼0662-22356160662-3165253湛江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茂名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肇庆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清远清远市人事考试院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潮州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揭阳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云浮云浮市人事考试院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可以联系揭阳人社局或到所在地社区进行咨询报名。保育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名考试。先到当地人社局授权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学时符合要求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申报当地人社局参加考试。考试分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考试通过后在20个工作日可以查询成绩,60个工作日得到纸质人社部下发职业证书。保育证即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是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证书主要分为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五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全国通用,终生免审,出国有效。

2017年执业药师考后审核的13个地区分别是浙江省、吉林省、云南省、湖南省、广东省、河南省、山西省、贵州省、西藏、天津市、重庆市、深圳市、秦皇岛。

阳泉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检索首页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务中心通知公告法规文件在线办事当前位置:首页 > 人社考试专题阳泉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7-18 大 中 小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高级职称或博士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三、招聘条件和资格(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中符合岗位学历条件相关专业)或技能条件;(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8日至2004年7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6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考卫健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县级以下事业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根据中共阳泉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2)届113次)精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6.按照《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上述要求。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四、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情况本次共为市县两级11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4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42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8个。(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五、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各县区政府网、省人社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9:00至2022年7月26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过程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各县区招聘医学类的按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执行。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22年7月31日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网发布通知,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22年7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2.减免考务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22年7月28日17:00之前,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再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3.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2年 8月8日9:00起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报考“高级职称或博士岗位”,免笔试直接考核,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笔试(1)笔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 (2)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教师类:《教育综合知识》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防疫检查。进入考点,须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①现场检查发现有体温异常(≥℃)或出现持续咳嗽、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②山西健康码非绿码的; ③不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④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的。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人社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服务期满有合格证的,可提供合格证书,没有合格证书的须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县级人社部门、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3)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5)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服务期满有合格证的,可提供合格证书,没有合格证书的需提供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加盖印章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以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由审查部门提出意见,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3.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网站公布。(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对象为公共类和医学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其中,阳泉市广播电视台专业技术岗位4、专业技术岗位5,面试采用试镜的方式进行,主要看电视出镜效果、语言表达能力及对指定稿件的播报水平。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对象为教师类的,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60分钟备课)。讲课10分钟。面试对象为护理类的,面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看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考察其对护理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总成绩于当天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网站公布。(四)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各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可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总成绩顺次递补。(五)公示与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拟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六、严肃招聘纪律(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四)各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七、咨询、监督电话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和监督电话:招聘部门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室0353-22930260353-2297579中共阳泉市委政法委员会0353-22930490353-2297579政协山西省阳泉市委员会0353-22951600353-2032091中共阳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0353-22976770353-2297559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53-22932310353-2293303阳泉市教育局0353-22934160353-2293201阳泉市公安局0353-20681530353-2068079阳泉市民政局0353-22933630353-2293690阳泉市财政局0353-66690650353-6669172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3-22968180353-2293690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353-22965180353-2297180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53-66680510353-6668059阳泉市城市管理局0353-33099060353-3309905阳泉市交通运输局0353-20223600353-2024420阳泉市水利局0353-56051510353-5605220阳泉市农业农村局0353-33080150353-3308069阳泉市文化和旅游局0353-22937290353-2293136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53-22958180353-2290126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353-28808250353-2880821阳泉市体育局0353-33120100353-3312001阳泉市医疗保障局0353-22961190353-2296158阳泉市行政审批局0353-33330600353-2293843阳泉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0353-22939870353-2293299阳泉市应急管理局0353-42080220353-4208096阳泉市能源局0353-56155420353-5615558阳泉市总工会0353-20226750353-2034579阳泉市残疾人联合会0353-22975850353-2293690阳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353-22969780353-2296979阳泉市广播电视台0353-29035150353-2902205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3-61880520353-6161278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3-81860260353-5613232阳泉市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3-40432830353-4069677阳泉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3-56983130353-5696823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附件:1.阳泉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2022年7月18日关闭本页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 版权所有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9079694号-9 网站标识码:1403000013 晋公网安备14030202000065号

(一)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信息报送、接待、保密和机关财务等日常工作。(二)人事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三)政策法规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有关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四)财务资金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市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资金;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五)社保基金监督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再就业资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组织查处有关案件;负责对企业年金业务的监管和社会保险交费基数的核实监督。(六)人力资源市场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承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批工作;拟定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承办市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七)就业促进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八)职业能力建设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及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九)军官转业安置科(市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编制2名(含军转办主任)拟定全市转业军官安置、培训计划,承办市直机关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组的具体工作。(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 编制4名(含外专局局长),职数1名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拟定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海外留学人员和回国定居专家、学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引智项目的征集、对接和成果评估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一)事业单位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的核准备案;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指导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组织指导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辞职、辞退等事宜。(十二)公务员管理科(市公务员局) 编制4名,职数2名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定级、考核、任免、培训、交流、纪律、奖惩、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任、转任、轮换(岗)和挂职锻炼的具体事宜;承办市政府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审核和办理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具体事宜;负责市政府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法制宣传工作。(十三)工资福利科 编制4名,职数2名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和省以上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工作;负责享受特殊贡献待遇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待遇的审批工作(自收自支单位除外);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十四)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拟定全市地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拟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全市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劳动保障监察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十五)社会保险科 编制2名,职数1名综合管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市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审核办理市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市企业的职工退休事宜;拟定城镇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审核市属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拟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办法和个人帐户管理办法;组织调整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标准;拟定职工疾病、生育、工伤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审核、备案和管理制度。(十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实施协议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承办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十七)农民工工作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相关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八)信访调解仲裁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工作。(十九)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一、引进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岗位名额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阳泉市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及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4.符合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资格。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引进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 在阳泉党建网()“通告公示”栏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栏发布《山西省阳泉市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公告》。 2.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9日8:00至3月23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之后不得更改所选岗位),报名人员请在阳泉党建网“通告公示”栏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栏下载相关表格,填写《阳泉市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书(附件3)。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人员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证书或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起与附件2、附件3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见附件1),邮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如: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学医师张三)。 (二)资格审查 年3月11日8:00至2021年3月26日18:00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参加下一轮能力测评的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引才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表与引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能力测评资格。 (三)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 1.所有报名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能力测评环节。 2.引才单位负责在前一周将时间、地点以及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果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确定拟引进人员。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聘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成绩相同无法确定面试成绩排名的,顺延小数位数确定;若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加试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引才单位通知,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面试和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拟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进入体检人员若在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各引才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拟引进人选若在体检和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阳泉党建网、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待遇 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根据《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阳泉市人才补助发放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其中,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期限均为5年。 六、其它 本次引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才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各单位咨询电话见《阳泉市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请考生随时关注阳泉党建网、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阳泉市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阳泉市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书.docx 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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