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江苏南京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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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调生# 导语】2021年江苏省面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公示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经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现对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 一、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500名。入围考察人选可于3月29日至3月31日,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分数÷6+面试分数÷3+考察分数÷3)。 二、4月中旬进行体检。请拟录用人选准备好2寸照片1张,以及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均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请用铅笔在协议书背面注明回寄地址和邮编),体检培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到场。体检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如放弃参加体检,请作书面说明,经本人签字、学校同意盖章后,于4月1日16:00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电子信箱。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编:210013。 附件: 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拟录用人选名单
江苏省选调生报考条件及时间2023介绍如下:
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在线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门户官方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报名,江苏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未经学校推荐的,可先网络在线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学员只可填写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日期:11月9日16∶00;缴纳报名费用确认截止日期:11月12日16∶00。
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贡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3年10月17日)。
3﹒面向部分名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深造念书这个时间段(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或者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并且取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镇江、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以上表彰奖励。
面向江苏内高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深造念书这个时间段(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满1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那天),并且取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本科生考试成绩可以在班级排名前百分之50。
法院系统专项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深造念书这个时间段(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或者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并且取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奖励。法律类专业,报到时获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本科生考试成绩可以在班级排名前百分之50。
4﹒本科生大多数情况下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大多数情况下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大多数情况下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事考试网江苏南京遴选
各公务员主管部门会通过官方网站(人事考试网等)发布遴选公告,并公布遴选职位表、相关注意事项等文件。除此之外,大型的遴选考试机构也会发布相应的公告,此时考生们要仔细进行公告阅读和职位筛选,选取适合自己的职位,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023年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1180人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180名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备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2月 1日至2005年1月31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三)有关要求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三、报名(一)《岗位信息表一》(详见附件1)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 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6:00。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6、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7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7、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月17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8、准考证打印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岗位信息表二》(详见附件2)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信息发布网址”栏)。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2、开考比例: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均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一)笔试1、《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一》的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考试专业”栏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2、《岗位信息表二》《岗位信息表二》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 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二)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三)直接考评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式招聘,考评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本人。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备案后的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60分。五、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六、公示、聘用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七、工作纪律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八、招聘政策咨询(二)招聘咨询电话 :九、招聘监督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 1 月10 日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公告详情和职位表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公告详情和职位表趁青春,去当兵!2023年全国征兵报名开始上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开始下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开始2023年中国铁路局招38829人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3年广东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18258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至16日16︰002023年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警察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2023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公告(11268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2023贵州省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5581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关注公考行测-事业编(shiyebian8),每天都有
省级遴选应该是两年一次,今年下半年还有一次,这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上2019年考试计划中有。如果南京、苏州的市里遴选,那无法跨市遴选。以苏州为例,2017年市级机关的遴选要求如下:1.非领导职位面向全市在编在岗且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公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2.领导职位面向上述人员外,还包含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题主真想去南京和苏州,南京还可以通过省级机关遴选,去苏州的话只能在公务员工作满四年后,可以在职参加省考,报考苏州岗位。
江苏南京人事考试网遴选
一、发布公告和职位表各公务员主管部门会通过官方网站(人事考试网等)发布遴选公告,并公布遴选职位表、相关注意事项等文件。此时考生们要仔细进行公告阅读和职位筛选,选取适合自己的职位,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二、笔试1.笔试。笔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内容侧重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遴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2.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后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3.资格复审。公务员主管部门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名单,并在官网公布。这一阶段的资格审查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所有报考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三、面试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1月25日8:00以后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首批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或选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四、考察和体检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试成绩不是唯一依据,要参考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2.体检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五、公示、办理转任手续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单位会将拟试用人员分别在人事考试网和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问题,就可办理转任手续,进入报考遴选单位。
新华报业网讯南京市事业单位考试即将“放榜”,本周日考生即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据了解,进入面试的同学将从4月20日开始接受下一轮考验,而面试之前,考生需通过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据南京市人事局统计数字,本次南京市174家事业单位拿出的529个招聘计划,共吸引了17万余人报名,最终确认的有10008人。参加笔试的8683人中有914人缺考,整体竞争比例约为20:1。笔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普遍反应难度不大,不少考生还提前交了卷子。 根据考试日程安排,4月12日-4月20日,考生可登陆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面试的人选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区县、市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面试者。面试重点测试、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相关部门提醒,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还将由招聘单位或区县、市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日制成人教育须由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全日制学历证明);定向、委培的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杨 彦)
2023年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1180人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180名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备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2月 1日至2005年1月31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三)有关要求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三、报名(一)《岗位信息表一》(详见附件1)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 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6:00。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6、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7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7、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月17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8、准考证打印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岗位信息表二》(详见附件2)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信息发布网址”栏)。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2、开考比例: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均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一)笔试1、《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一》的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考试专业”栏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2、《岗位信息表二》《岗位信息表二》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 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二)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三)直接考评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式招聘,考评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本人。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备案后的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60分。五、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六、公示、聘用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七、工作纪律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八、招聘政策咨询(二)招聘咨询电话 :九、招聘监督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 1 月10 日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公告详情和职位表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公告详情和职位表趁青春,去当兵!2023年全国征兵报名开始上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开始下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开始2023年中国铁路局招38829人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3年广东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18258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至16日16︰002023年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警察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2023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公告(11268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2023贵州省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5581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关注公考行测-事业编(shiyebian8),每天都有
江苏省人事考试选调
江苏省选调生考试意思如下:
江苏省选调生考试是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面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选调大学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500名(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生各一半。
选调生
选调生,是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群体的简称。
哪些人可以报考选调生
根据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求是党员(预备党员)、一定身份的学生干部、应届毕业生,校级以上奖励,根据中央有关政策,2011年以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像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也可以报考。
您好,安排江苏省选调考试时间安排一般在每年4月,考试时间和内容由江苏省人事厅规定,分别有政策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大部分组成。具体时间安排由规定的机构发布。一般考试的第一天上午会考政治,下午则考专业课,第二天则有头脑风暴测试和写作等。在考试的过程中,各地官方出台的鼓励政策也会为考生的学习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其次,是每年的4月,是省级考试招聘的主要渠道之一。江苏省选调考试的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理论、政治知识、法律法规以及一般综合知识,考试题目多样化,覆盖社会现象、政策法规、历史文化等广泛内容。复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在文学知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了解程度以及政治理论素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晋级,最高可获得江苏省“青年选聘教师”聘书。江苏省选调考试通过严格公正的考试程序,为江苏省优秀的青年人才提供了科学的考核招聘渠道,充分发挥了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作用。
江苏省选调生报考条件及时间2023介绍如下:
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在线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门户官方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报名,江苏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未经学校推荐的,可先网络在线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学员只可填写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日期:11月9日16∶00;缴纳报名费用确认截止日期:11月12日16∶00。
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贡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3年10月17日)。
3﹒面向部分名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深造念书这个时间段(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或者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并且取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镇江、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以上表彰奖励。
面向江苏内高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深造念书这个时间段(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满1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那天),并且取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本科生考试成绩可以在班级排名前百分之50。
法院系统专项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深造念书这个时间段(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或者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并且取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奖励。法律类专业,报到时获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本科生考试成绩可以在班级排名前百分之50。
4﹒本科生大多数情况下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大多数情况下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大多数情况下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江苏人事考试选调生
江苏省选调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其他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1年10月15日)。2.在校表现: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其中,报考乡镇(街道)职位,须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满1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报考法院系统和镇江、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表彰奖励可放宽至院系级以上。3.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纪律处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江苏选调发布公告及笔试时间:
江苏选调报名发布公告的时间是2021年9月30日,报名时间是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笔试时间为10月24日。
以上内容参考: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公告
【 #选调生# 导语】2023年江苏省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请我校报考江苏省选调的同学填写好《选调推荐人选名册》按照学院的要求提交至本学院就业老师处,请各学院就业老师确认本学院报考人数后,于2022年11月1日(下周二)上午11点前将本学院的推荐人选汇总名册(Excel格式和盖学院党章后的PDF格式)发至邮箱,逾期未提交视为本学院无报考同学。请考生注意我校在第二批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高校名单中。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3年选调工作分两批进行,共选调1139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第一批,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政法类高校(附件1),选调569人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 第二批,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附件2),选调570人到乡镇(街道)工作。 选调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3﹒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对在选调高校1、2范围就读的,可以放宽至校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和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类别II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须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满1学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附件5),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1月3日前发至邮箱。 报考人员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1月4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11月5日16∶00。 2﹒资格审核。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系统)本市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3﹒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11月13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城市设置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素质测试考点一经选定,不再更改。准考证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2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职位和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1的比例(保持男女平衡),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市县机关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45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考察人数限制),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5人。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素质测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选调志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综合表现,同时了解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经历和表彰奖励等情况。 6﹒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6∶4的比例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计分,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市县机关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30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录用人数限制),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0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7﹒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8.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录用人选个人档案转递到报考职位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级机关职位转递到相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法院系统、检察系统职位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二)乡镇(街道)职位选调 1﹒推荐报名、资格审核。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一致。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面试。统一参加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核人选参加A类科目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 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选调职位和笔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 3.确定考察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按照与选调数量∶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组织考察。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一致。 5.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6.组织体检、确定录用。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一致。 四、相关政策 1﹒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录用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录用人选,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有关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 4﹒报考人员要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五、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各有关高校党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实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情况等材料。选调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箱:,邮政编码:210013。 1﹒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高校名单 2﹒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高校名单 3﹒县级以上机关选调(优生选调)职位简介表 4﹒乡镇(街道)选调职位简介表 5﹒选调推荐人选名册 原文标题: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3.应届大学本科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大学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类别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党团组织)职务;类别I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应届研究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学业优良,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获奖、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4.符合规定年龄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