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事考试网加分公示
台前县人事考试网加分公示
看到自贡市沿滩区事业单位今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加分情况公示后,考生常春里(化名)就有点不“淡定”了,因为这里面有些考生的加分达17分,也就意味着,还没开考,他就比别的考生少了几十分,输在了“起跑线”上。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考生的加分都是有标准可循的,若考生有疑问可查看川组通〔2010〕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村官报考区县事业单位,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质疑 加分后直接“领跑”30多分
“这加分太‘疯狂’了,这可是笔试成绩折合以后的加分啊,可以直接‘秒杀’那些辛辛苦苦复习的普通考生,招考谈何公平?”看到加分公示后,考生常春里就将自己的“质疑”晒到了网上。“部分区县加分达到了十六七分,人家还没考试就已经你三十多分了,你拿什么去和这些村官、志愿者等‘公平竞争’?”
随后,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登录自贡市人事考试网看到,在今年上半年沿滩区的事业单位考试中,有15名报考沿滩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加分都超过了10分,其中有2人加到了17分,而这些人都有着村官经历;此外,报考其他区县的考生也出现同样的情况;不过,报考自贡市主城区高新区事业单位的考生,无论是“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还是大学生村官,加分都没有超过6分的。
记者还注意到,在自贡市2013年上半年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录用考试符合政策拟加分人员名单里,共有9人加分,原因都是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加分只有1分。而这样的加分,比起沿滩区事业单位今年上半年公开考试的加分,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回应 村官报考区县职务分数可累加
昨日上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自贡市人社局了解到,考生加分都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且经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根据自贡市人社局提供的一份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川组通〔2010〕4号文件显示:“加分对象主要为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按照相关文件的“加分”规定:“①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②报考省、市(州)机关公务员的,按上述规定加分,不超过5分;③报考省、市(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上述规定加分,不超过6分。从2010年起,省、市(州)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时,要明确一定比例的职位(岗位)专门面向2009年前选聘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录。”
“事业单位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加分细则是不一样的。”自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如果村官报考市级事业单位,加分上限为6分,但是报考区县的,分数可累加没有上限;如果考生表现优异,最多可以加到20分。“这样的加分政策,在整个四川省都是一样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大学生到基层锻炼。”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于3月25日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本次招考专题网页、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这是2023陕西公务员招录公告的原文,所以2023陕西安康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是:陕西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时间:3月25日。
点击进入:2023陕西安康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且参加笔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在2月27日至3月1日期间,向本人退役档案所在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加分。已享受各级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享受报考公务员的加分政策。加分具体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无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有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按职位排序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将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统一公告。
以上就是“2023陕西安康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_时间”的全部内容,陕西省考成绩还有十来天就发布了,希望考试都能考出好成绩,顺利进入面试。
》》2023公务员考试结构化面试课程《《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成绩公布时间一般在考试后1-2个月内。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11月底至12月初。具体时间可能会由于各种因素而有所变动,考生可以关注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官方网站以及相关媒体的通知。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查询自己的成绩和名次情况,同时还可以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成绩和总成绩。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情况,结合招聘单位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进行报名和面试。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公告,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21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或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情况,选择是否报名参加面试。同时,考生也可以在网站上查看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参加面试。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需要认真准备,提前了解面试内容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表现。同时,考生还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语言表达和礼仪等方面,以展现出优秀的素质和能力。最终,通过面试的考生将会获得录取通知书,并按照要求完成录取手续。因此,考生需要在成绩公布后及时关注官方通知,认真准备面试,争取取得好成绩。
台前县人事考试网加分
2011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08〕10号)和《关于深入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豫青联字〔2004〕43号)要求,经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和省扶贫办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下简称贫困县计划)。同时,继续做好2009年、2010年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和2004年至2008年志愿者的创业就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2011年招募志愿者总数为200名。省项目办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2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兰考县、栾川县、汝阳县、洛宁县、鲁山县、滑县、原阳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濮阳县、舞阳县、卢氏县、宁陵县、上蔡县、泌阳县共16个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二、工作步骤1、落实岗位阶段。由服务县项目办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岗位,经相关省辖市项目办汇总后上报省项目办。2、组织招募阶段。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开展集中招募活动。3、确定人选阶段。由高校项目办对报名志愿者进行初步审核,省项目办集中组织体检和审核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4、培训派遣阶段。对已签订招募协议的大学生志愿者由省项目办进行集中培训和派遣,市、县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安置。三、政策、经费保障参与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1、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及以上900元/月,所需费用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省直管县费用由省财政负担。招募时的体检费、培训费及服务期间购买的团体保险费用由省财政负担。各级项目办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2、服务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转到工作地区,也可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党政机关录用、被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志愿者,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3、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开展志愿服务。4、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5、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总分加10分,报考成人专升本,总分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可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它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优先招聘志愿者。8、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可在毕业后1年内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调整还款计划提供帮助。对自愿到贫困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银奖,表现优秀的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河南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河南省十大杰出志愿者”等评选,并纳入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表彰范围。10、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各级宣传、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扎根基层。鼓励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各级宣传、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扶贫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扎实推进工作开展。1、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2、广泛动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每一个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信息;要围绕“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的主题,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奉献青春。3、按需选拔。要根据贫困县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工作岗位,按照岗位要求招募志愿者。招募工作要本着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的原则,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尤其要鼓励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参与。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和后续志愿者的储备工作,确保按需招募目标的实现。4、搞好服务。各省辖市项目办要协助贫困县积极申报服务岗位,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努力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升学、就业以及创业等创造有利条件;各服务县项目办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志愿者派出学校项目办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志愿者招募、审核和签订协议工作,严防出现自行毁约现象;要加强与本校参加贫困县计划毕业生的服务县、服务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教学、实践、扶贫等合作与援助。5、严格管理。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服务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加强志愿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完善基层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志愿者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通过民主选举志愿者服务队长、建立志愿者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发挥志愿者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引导志愿者之间扩大交流、加强沟通、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探索新的志愿者管理模式。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省辖市项目办务必建立完善志愿者生活补助费银联卡发放制度,减少资金运转渠道,使志愿者能及时领到生活补助。6、不断深化。要加强志愿服务贫困县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注意发现、树立和表彰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典型,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促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河南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6楼1605室(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邮编:450003电话:(传真)E-mail:附件:1、报名登记表2、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一:2011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报名登记表学校名称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 历 院(系)专 业特 长 健康状况原 籍 市(地区) 县(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家庭地址 电话服务意向 服务县 第1志愿: ;第2志愿: ;(兰考县、栾川县、汝阳县、洛宁县、鲁山县、滑县、原阳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濮阳县、舞阳县、卢氏县、宁陵县、上蔡县、泌阳县)是否服从调剂:□ 服从 □不服从 服务岗位类别 第1志愿: ;第2志愿: ;(A、教育;B、卫生;C、农技;D、扶贫;E、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是否服从调剂:□ 服从 □不服从 个人简历志愿服务经 历大学期间奖励和处分本人承诺 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2、如入选服务贫困县计划,我同意服务期满后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高校项目办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注:本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交高校项目办。附件2:2011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高校: 年 月 日 学历第一志愿 专科生(人) 本科生(人) 研究生(人) 合计(人) 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合计(人)说明:1、此表由各高校团委填写;2、请于5月15日下午4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项目办,)。填表单位: 负责人:
加分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如:大方县鼎新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01职位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予加分)
加分地点:
1、毕节市所辖法院、检察院机关公务员职位。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0楼西1009室)。
2、毕节市行政机关(含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乡镇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7楼西706室)。
报送的材料:
1、带条型码的《报名信息表》(招考单位初审意见栏可不盖章)一式两份;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考试方式: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笔试: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
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面试: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参考资料: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贵州省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少数民族加分-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8贵州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及注意事项-贵州公务员考试
2019贵州公务员考试将于4月份开始,许多考生对于公务员考试里少数民族加分统满了疑问,为了让考生们了解贵州公务员考试少数民族可以加多少分。
从往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情况来看,贵州公务员考试里少数民族加分为5分,从2018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中可以知道: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人事考试加分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旺苍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止。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因调整、取消、合并后变更名称的,考生提供变更依据,且符合本公告专业条件的,也可报名。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网址:(zwgk/)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直接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联系电话:),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四)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笔试时间。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2.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3.政策性加分(附件4)。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获奖证书原件)交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审查(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参加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时间。经审查,符合条件则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留存。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报考者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三)面试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由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考信息表》1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七、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2014年8月11日后发布公告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202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2338697旺苍县教育局:4204579旺苍县民政局:6215098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205802旺苍县乡村振兴局:2338905旺苍县林业局:4203022旺苍县行政审批局:4222361旺苍县医疗保障局:4222136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203305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6211676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4221131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6208862旺苍县张华镇人民政府:2338791旺苍县双汇镇人民政府:6212371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6213162旺苍县燕子乡人民政府:4608096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4204250(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x附件: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附件: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附件: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 二○○八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二○○八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08年我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录名额及职位 此次成都市共录用人民警察194名。详见《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考生按报考职位录取后,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及名额见《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分配表》,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报名者应符合《公告》中关于招考对象、招考范围及报考条件的规定,并应符合《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中相应职位要求。体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身高要求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 报考“特警”职位的报名者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以前,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 我是应届生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27日至5月3日。 (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认真阅读《公告》、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二○○八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等信息,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 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录用主管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 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 用。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在2008年4月28日至5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相关页面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符合减免考试考务费的考生,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应先行缴费,在笔试考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办理退费手续。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3日8:00至5月17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2、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凡符合《公告》中加分条件的考生,待报名成功后,于2008年5月6日16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文武路136号3号楼6楼602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日期:2008年5月18日。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特警、排(制)爆职位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命题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的考试日期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同时,上网查看有关注意事项。 笔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结果于2008年6月30日在成都市人事局(网址:)、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上公布。并于2008年7月11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16日 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中南大街56号)。 考生带上本人《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明确了 职称要求的职位)和户籍证明(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办理参加面试相关 手续。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7月20日。 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和各职位总成绩排名于7月25日分别在上述3个网站公布。 五、体检、政审 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要求执行。 政审按照《公告》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政审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此次录用的人民警察,经集中培训后上岗工作,凡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2、新录用的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并按照评授警衔的规定报批警衔。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告》和本《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立以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赖忠平、成都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监察室陈云鹏、成都市监察局驻公安局监察室张毅等三人组成的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赖忠平: 陈云鹏:、61882713 张毅: 本《简章》由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本《简章》未尽事宜,见《公告》或电话咨询。 附件:一、《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二、《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分配表》 三、《专业测试考试评分项目和标准》 咨询电话: 成都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61882675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公安局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2008年四川省招警公告》 《注意事项(4月19)日》 附件1: 附件1:《职位情况表》 附件2: 《分配表》 附件3: 《专业测试考试评分项目和标准》
台前县人事考试招聘公示
濮阳市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前培训公告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各设岗县岗前培训地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濮阳县 1、岗前培训时间为2013年9月11日--13日三天。 2、培训地点为濮阳县教师进修学校三楼会议室。 具体地址:濮阳县教师进修学校(濮阳县解放路南段教育局东100米路北)。 行车路线:三路车终点站向南200米教育局再向东100路北。 3、培训内容: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教学基本技能、教育技术、学生管理、特岗教师上岗的有关要求等。 4、有关要求 (1)考生需于9月11日上午7:30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教育局公章后的面试通知单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到濮阳县教师进修学校三楼大会议室签协议及进行岗前培训,不得请假,不得代签、替签。 (2)2013年9月11日签订服务协议。没有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不签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3)县教育局将加强对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注重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教育局派专人负责考勤。拟聘用的各位特岗教师要积极参加本次培训活动,认真的学习,记好笔记,切实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4)本次培训免费,食宿费自理。 5、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 二、清丰县 1、培训时间:2013年9月7日至9日。7日上午8点前报到。 2、培训地点:清丰县职业技术学校四楼会议室(安范公路清丰亭西500米路北)。 3、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自己所需生活用品、高校发放的报到证、人事档案。 4、培训期间将签订服务协议。没有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不签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5、联系电话:,联系人:姚新臣,手机。 三、南乐县 1、培训时间:2013年9月9日--10日两天。 2、培训地点:南乐县第三实验小学北三楼多功能报告厅(县城光明路南段229号,公安局对面)。 3、有关要求:(1)9月9日早8点前报到,报到时需携带面试通知带和本人身份证。(2)若有急事,要向教育局人事股请假,不按时到达又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培训内容: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县里关于特岗教师上岗的有关要求等。 5、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四、范县 1、培训时间为2013年9月7日--9日共三天。 2、培训地点为范县希望中学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具体地址:范县新区人民大道与板桥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 行车路线:范县新区人民大道与板桥路交叉口,向东行500米路南。 3、培训内容: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教学基本技能、教育技术、学生管理、特岗教师上岗的有关要求等。 4、有关要求 (1)县教育局将加强对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注重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教育局派专人负责考勤,每天上午7:30分签到,8:00准时开始,下午1:30分签到,2:00开始,对迟到、早退者、无故不到者要记录到本次培训考核当中。 (2)拟聘用各位特岗教师要积极参加本次培训活动,认真的学习,记好笔记,切实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培训之后,将围绕本次培训内容进行一次考试,培训考试的结果将作为今后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 储老师 电话。 五、台前县 1、培训地点:台前县新区实验学校(地址:新区纬二路中段路南)。推荐食宿地点:台前县馨如家宾馆、新区宾馆(地址:新区十字路北50米) 2、要求:①培训对象务于9月7日上午8:00时,携带本人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毕业报到证、本人档案到台前县新区实验学校会议室报到。②逾期不到,按弃岗处理,后果自负。③培训期间,县政府将与招聘的特岗教师签订服务协议,不签者按弃岗处理,后果自负。 3、联系人及电话:姜丙华, 。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二、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具体程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二)报名地点: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9办公室(雨城区先锋路30号七楼)。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三)报名材料: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三)考试考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比达到30:1及以上时,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1.面试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2.面试考核结束后,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情况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五)考察体检结束后,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六)公示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9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四、政策待遇(一)编制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二)工资、补助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相关事项提示: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1.政策咨询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年3月13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泉州人事考试加分公示
2015年下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已可查询,考生可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综合成绩及最终排名待加分名单公示期满后另行公布,请关注泉州人事网及泉州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方式:登录泉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导航栏最右侧的“2015招考专题(含成绩)”链接,在招考专题界面中选择“2015年下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栏,点击“成绩查询”链接,即可显示成绩查询页面。分别输入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再点击“查询成绩”按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近期将组织报名成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
(一)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包括:
1、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3、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服务期未满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有关规定,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含晋江市定向招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以上文件可从附1下载。
二、现场办理
(一)时间:2015年8月19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晋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晋江长途车站<市标>旁)。
(三)所需材料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其中,《申请表》应提前从附2下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现场交验的准考证将由组织人事部门于办理加分手续当天收存,申请人务必另行预留1份供笔试当天使用。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供服役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还需提供《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签订过的所有聘用合同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证明》应提前从附3下载,报经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镇(街道)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签章。
三、发送邮件
经现场办理后,申请人应及时从附4下载《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并按样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8月20日下午18:00前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
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申请人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如“张三加分登记表”),以便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未按该要求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于2015年8月22日前取得享受加分政策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申请加分。
(三)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中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有效材料。《申请表》、《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失信档案。
(五)申请人必须按时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故未能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者需提供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的名单,并在晋江人事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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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doc
相关文件依据.rar
《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xls
《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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