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西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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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会计师# 导语】 无 我根据十堰市会计管理局发布“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得知,2023年湖北十堰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8日,考试将于5月份举行,详情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湖北十堰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8日,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的相关规定,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在湖北考区报考高级资格考试时视为取得会计师职称。 三、报考事项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在报名前应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湖北会计之窗”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栏目中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后方可进行报名。 (一)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准备。报名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数字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数字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的照片。因此,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2.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在计算机上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进入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在岗在职报考人员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县(市)、区。 4.资格审核。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持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成绩并不予发证。 5.网上缴费。考生报名成功后,通过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 五、报名要求 1、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和上传照片的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所填报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2、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六、各报名点电话及地址 市直????????河北路27号 张湾区?????朝阳北路9号 茅箭区?????武当路71号 经开区??????白浪中路88号 武当山特区?武当山特区永乐路16号 丹江口市??丹江口市北京路1号 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18号 郧西县?????郧西大道11号 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90号 竹溪县????城关镇宾馆路69号 房?县??????城关镇吉甫路6号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不能重新注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一人一次报名机会。为了防止重复报名或者恶意报名,报名系统会做限定,同一验证信息是不能重复注册的,重复注册是不能予以通过的。郧西县地处鄂西北边陲,汉江中上游北岸,正东及东南与十堰市郧阳区接壤,东北、正北、西北、西南、正南与陕西省商南、山阳、镇安、旬阳、白河五县毗连。北依秦岭,南临汉江,地扼秦楚要冲,素称“秦之咽喉,楚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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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北省委“六个一批”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市委决定,今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市、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职位、职数 2010年计划公开招考15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其中,十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考100名,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等县(市)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考50名。 二、招考的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 (二)招考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招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健康标准。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其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的程序、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5月8日8:00至5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职位从A类、B类中选择一项(A类指城区职位、B类指各县市职位,具体分类见报名登记表备注说明);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十堰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在网上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于5月10日8:00至5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后,如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于5月11日8:00至5月19日22:00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看报名审核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缴费需使用开通网银功能的招商银行卡或中国工商银行卡)。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3日8:00至5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或十堰市公开招考办公室联系解决。联系电话,87325035或。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时间半天。笔试主要科目为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综合测试。博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在150名招考计划中除去博士研究生名额即为硕士研究生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5月28日17:00以后公布参加面试人选初步名单。 (六)资格复审 5月28日为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间,5月29日为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5月29日17:00后公布参加面试人选正式名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3)与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七)面试 5月30日-31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博士研究生面试合格即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硕士研究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 6月1日-2日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从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2010年7月31日前,未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不予录用。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或武当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一经录用,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期间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2、录用人员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任副县级干部,硕士研究生任正科级干部;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调整或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在招考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工作年限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09075。 传真:、8689282 监督电话:0719-12380 电子信箱: 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行政中心A栋2028房间,邮政编码:442000) 附:1、招录计划及职位数 2、《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 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7日

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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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文华路6号

2023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将于2月25日至26日进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月20日9:00至2月25日9:30,报考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格木教育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整理2023年湖北十堰公务员考试笔试考点考场分布汇总如下,供考生参考。

湖北省考十堰考区考点考场分布

本次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26日上午,十堰考区参考人数为13845人,共设置湖北医药学院、汉江师范学院、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第二中学6个考点。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湖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湖北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2019年4月1日发布)

1、笔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5月19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查询: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成(预计笔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由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工勤技能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文章原标题:2019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文章来源: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十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附件1《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类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附件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注册、报名、资格审查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开考前5天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三)政策性规定加分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核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7日9:00至3月8日17:00期间,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年度考核表(2023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开具的材料)、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和附件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清晰扫描件有序排放并以“姓名+加分类别”为题发送至邮箱。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2.上述人员中已经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四)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五、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一)体检1.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六、公示、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七、其他事项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附件: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附件:2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x附件:3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附件:4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附件: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6 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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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北省委“六个一批”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市委决定,今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市、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职位、职数 2010年计划公开招考15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其中,十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考100名,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等县(市)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考50名。 二、招考的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 (二)招考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招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健康标准。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其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的程序、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5月8日8:00至5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职位从A类、B类中选择一项(A类指城区职位、B类指各县市职位,具体分类见报名登记表备注说明);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十堰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在网上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于5月10日8:00至5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后,如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于5月11日8:00至5月19日22:00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看报名审核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缴费需使用开通网银功能的招商银行卡或中国工商银行卡)。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3日8:00至5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或十堰市公开招考办公室联系解决。联系电话,87325035或。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时间半天。笔试主要科目为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综合测试。博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在150名招考计划中除去博士研究生名额即为硕士研究生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5月28日17:00以后公布参加面试人选初步名单。 (六)资格复审 5月28日为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间,5月29日为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5月29日17:00后公布参加面试人选正式名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3)与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七)面试 5月30日-31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博士研究生面试合格即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硕士研究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 6月1日-2日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从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2010年7月31日前,未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不予录用。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或武当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一经录用,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期间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2、录用人员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任副县级干部,硕士研究生任正科级干部;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调整或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在招考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工作年限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09075。 传真:、8689282 监督电话:0719-12380 电子信箱: 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行政中心A栋2028房间,邮政编码:442000) 附:1、招录计划及职位数 2、《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 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7日

不能重新注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一人一次报名机会。为了防止重复报名或者恶意报名,报名系统会做限定,同一验证信息是不能重复注册的,重复注册是不能予以通过的。郧西县地处鄂西北边陲,汉江中上游北岸,正东及东南与十堰市郧阳区接壤,东北、正北、西北、西南、正南与陕西省商南、山阳、镇安、旬阳、白河五县毗连。北依秦岭,南临汉江,地扼秦楚要冲,素称“秦之咽喉,楚之门户”。

十堰市郧县人事考试中心

下火车坐4路车(元)到六堰公交一公司下车过马路到十郧城际公交站,搭乘城际公交(3元)到达终点站郧县实验小学,然后打车到你要去的地方(郧县没有公交)

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北省委“六个一批”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市委决定,今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市、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职位、职数 2010年计划公开招考15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其中,十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考100名,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等县(市)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考50名。 二、招考的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 (二)招考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招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健康标准。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其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的程序、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5月8日8:00至5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职位从A类、B类中选择一项(A类指城区职位、B类指各县市职位,具体分类见报名登记表备注说明);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十堰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在网上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于5月10日8:00至5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后,如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于5月11日8:00至5月19日22:00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看报名审核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缴费需使用开通网银功能的招商银行卡或中国工商银行卡)。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3日8:00至5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或十堰市公开招考办公室联系解决。联系电话,87325035或。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时间半天。笔试主要科目为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综合测试。博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在150名招考计划中除去博士研究生名额即为硕士研究生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5月28日17:00以后公布参加面试人选初步名单。 (六)资格复审 5月28日为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间,5月29日为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5月29日17:00后公布参加面试人选正式名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3)与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七)面试 5月30日-31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博士研究生面试合格即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硕士研究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 6月1日-2日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从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2010年7月31日前,未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不予录用。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或武当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一经录用,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期间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2、录用人员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任副县级干部,硕士研究生任正科级干部;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调整或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在招考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工作年限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09075。 传真:、8689282 监督电话:0719-12380 电子信箱: 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行政中心A栋2028房间,邮政编码:442000) 附:1、招录计划及职位数 2、《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 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7日

烟台市2023年高级经济师报名通知已经出来啦。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人考函〔2021〕5号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外地驻烟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二、考试时间安排高级考试于6月19日举行,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一)《高级经济实务》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人员除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准考证、铅笔外,无需携带其他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人员将除铅笔外的其他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三)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的“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四)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四、考试成绩管理高级考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五、报名条件(一)高级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 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初中级考试1.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初级)考试。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五)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六、报名安排及考区设置(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高级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初中级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8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6∶00。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人员不得更换照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二)报名期间,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应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无法再次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请谨慎选择)。(三)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核程序如下:1.以下三种情况的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人员;(3)撤回承诺申请的人员。以上情况的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中毕业报名中级考试应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名高级考试应提供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2.以下四种情况的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人员。以上情况的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及所有报考高级考试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由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网上人工核查。高级考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人员务必于8月18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4.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可要求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已完成报名填报需要现场核查人员,高级考试人员请于2023年4月13日9:00-4月22日16:00,初中级考试人员请于2023年7月27日9:00-8月18日16:00,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各县市区报名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四)各县市区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五)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进行解答。七、其他事宜(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二)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高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4∶35,初中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4∶05。(三)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四)考后合格证书可经邮政EMS进行寄送,具体邮寄事宜请关注本网站证书发放通知。(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附件2。附件: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2.《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2023年4月1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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