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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6月初开始报名。岩土工程师主要研究岩土构成物质的工程特性。其首先研究从工地采集的岩土样本以及岩土样本中的数据,然后计算出工地上的建筑所需的格构。岩土工程师的发展可以分为两大块:一块在咨询公司,这是未来岩土工程师主要的服务企业。其主要负责勘察、测试、设计、检验、监测等与数据、论证、决策有关的工作。另一块在工程公司,其主要负责岩土工程的实施。

对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别着急,有时会是这样的,因为登录的人太多,网站拥堵啊。建议你在晚上9点以后登录打印,或者早上打印,避开高峰时段,在登录时经常刷新也有一定帮助。上不去对于北京人事网来说在正常不过了~

南京人事考试网网页版

01成绩查询入口

2022年南京事业单位成绩查询入口为:南京人事考试网()。南京事业单位笔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后的一个月左右公布,今年的笔试时间是,预计笔试成绩将于进行公布,公布的笔试成绩是以百分制的形式呈现的,考生可以通过个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出来后,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会通知进面人员资格复审或递补事宜,考生应保持手机通信畅通,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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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关于资格复审和面试

进入南京环节的考生,需要先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2寸免冠照、准考证、学位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针对应届毕业生)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才可以参加正式的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及专业测试等方式,面试成绩在当天就进行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至少要达成总成绩的才可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

2022南京事业单位成绩查询入口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16日09:00-4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09:00-4月26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4月16日09:00-4月23日16:00。

笔试日期:2015年5月16日。《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

2015南京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报名办法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任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2.报名网址:市人事考试中心。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2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4.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3日16:00;缴费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4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 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5.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 21日。6.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办法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 - 16:00。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笔试1.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市人事考试中心查阅。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下午14:30-17:00《申论》;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点此查看》》2015年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报名

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5日9:00至6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5日9:00至6月10日16:00。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6月5日9:00至6月11日16:00。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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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事考试网页版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是隶属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负责河北省机关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笔试、面试等项考试工作。

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项职称考试工作;实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河北人事考试网第一时间提供河北省人事考试信息资源,包括河北省人事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试题答案、职位表、招考简章、录取分数线等最新2013年河北省人事考试信息和资源。

扩展资料:

河北人事考试网其主要职责:

1.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发展人事考试理论,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测试技术创新。

2.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国家、省人社行政机构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研究拟定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3.根据国家和我省人社行政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负责征订、发行工作。

4.按照人事行政机构确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5.根据人事考试工作方案,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具体考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简介

因为现在还没有启动考试,考试报名系统还可以开放!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你可以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等成绩公布或,选择2011职称英语考试,进去之后就能看见打印项

河北省人事网官网入口: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资格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推动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自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资格考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工作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进行积极探索。 二、试点时间、范围 试点时间为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试点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告知承诺内容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审核监督流程。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 (一)5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部考试中心对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报考须知。各地根据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报考须知。 (二)6月中旬,启动试点。各地要在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布办事指南,并配合部考试中心做好政策解读等相关宣传和答疑释惑工作。 (三)6月至11月,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如遇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部考试中心。 (四)11月中旬,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各地要在11月15日前对本地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并报送部考试中心。部考试中心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修订、完善报考指南,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政策要义,掌握基本的工作原则方法,确保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工作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试点工作不涉及原有资格考试职责分工调整。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原有分工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审核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应试人员看得见、用得上、得便利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容错机制,对尽职尽责工作人员免责,对失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有效管控风险。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这项新举措,了解有关要求和程序。要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及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要加强舆情工作,营造有利于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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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登陆河北省人社厅的官方网站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者直接到当地的人社局查询就可以了。

点击图片即可进入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简介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是隶属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局编制28人,实有28人,领导职数11名。考试局位于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负责河北省机关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笔试、面试等项考试工作;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项职称考试工作;实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发展人事考试理论,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测试技术创新。

(二)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国家、省人社行政机构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研究拟定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三)根据国家和我省人社行政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负责征订、发行工作。

(四)按照人事行政机构确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五)根据人事考试工作方案,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具体考务工作。

(六)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会同厅内有关处室发放相关证书。

(七)开展国家、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和后续管理工作。

(九)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

(十)完成省人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现有四个业务处:综合处、录用聘用考试处、职称考试处、工人培训考试处。

三、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 邮编:050051

各处室咨询电话:

职称考试处(中省直考区): 83824748 83834743

录用聘用考试处: 83817978 83808508

工人培训考试处: 83831363

河北人事考试网官网首页登陆地址: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职责权限,对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负责组织考察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报送负责组织考试录用的部门。 第十三条 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第十四条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者。 第十五条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录用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其中,公务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报考者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录用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的管理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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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省考报名入口报名时间:6月30日9:00至7月6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入口报名网站: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6月30日9:00至7月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主要介绍考试安排、考务流程等)、《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主要介绍具体政策规定、网上报名技术操作)及《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主要介绍招考单位、招考数量及报名资格条件),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6 月30 日至7 月5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6月30日至7月8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6月30 日9∶00至7 月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7月6 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9日9∶00至7月13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指定时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8月17日9:00至笔试前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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