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台市人事考试网
刑台市人事考试网
一、河北公务员考试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党建网、河北人社网、河北省公务员局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唐山市人才网、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沧州人才网、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二、河北公务员报名条件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0日至1997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5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9、各级机关历年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除外),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截止到2015年3月10日),可报考符合招录条件的上级机关。
河北公务员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7: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已报考河北省2018年选调生的人员不得同时兼报公务员。
网站关闭了。哎
是不是辅警考试啊?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算刑
北京人事考试网:201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 现将北京市各级机关2011 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一、招考方式 我市各级机关2011 年公务员招考按照“一次考试, 二次调剂” 的方式组织实施。即上半年公务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实施,下半年公务员招考面向上半年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用的考生。 “二次调剂” 公告和调剂职位, 将于2011年9月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75 年3 月7 日至1993 年3 月7 日期间出生);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 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 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 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 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 年的, 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 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1、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 为两年以上(含两年) 的, 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0 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报考。 2、招考职位面向2011 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 限于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 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1 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 须履行完3 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 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3、招考职位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 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1 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 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 2011 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 工程” 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的本科以上(含本科) 2011 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 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 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1年3月7日9:00至2011年3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 年3 月7 日至2011 年3 月13 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 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 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 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在校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报考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经资格审查合格, 可凭当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 以当时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本次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报考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同一职位的其他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按照规定面试比例, 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对于在校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如报名重新参加此次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 其原在校期间取得的《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无效。报考非专门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需参加此次公共科目笔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 年4 月9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 00-16: 30>>>申论 笔试在北京举行,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 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1年5 月上旬登录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可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成绩通知单, 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二)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 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 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调剂的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招录机关负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 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 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 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占5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 天。
⑴ 为什么北京人事考试网上不去 别着急,有时会是这样的,因为登录的人太多,网站拥堵啊。建议你在晚上9点以后登录打印,或者早上打印,避开高峰时段,在登录时经常刷新也有一定帮助。上不去对于北京人事网来说在正常不过了~ ⑵ 为什么北京人事考试网打不开 可以打开啊?我刚才试了,你换台电脑试试。 ⑶ 北京人事考试网 有中级职称再看你的学历。下面是报考高级会计师的条件,你可以看一下自己符合哪条: A、按照规定,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会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需提供相关材料):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四)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所列“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 B、是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C、今年的报考范围进一步扩大,凡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现从事会计、财政、税务或审计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如已取得会计师、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⑷ 北京人事考试网怎么登陆不了 打开北京人事考试网的网叶,点击右侧“打印准考证”图标 然后就会出现打印的准考证项目,点击进入,再登录即可打印。考试报名中有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只有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内才能打印相应准考证。祝考试成功。 求采纳 ⑸ 北京人事考试网怎么没有了 我就是当时的受害者,2点多帮同学报上名,想到三点多再报的,结果一直上不内去,差点急哭了容,我是应届生,就等着这次考试呢。一直到了四点半,我都放弃希望了,但还是刷新,同学也劝我报不上就算了还有别的机会呢,结果就在真的必须要放弃的四点五十五,竟然说时间推迟了,令我苦笑不得。经历了这些根本就高兴不起来,哎,太郁闷了! ⑹ 北京人事考试网里面的职称评审和人才开发中心的职称评审由什么区别 考试网中的来职称评审是考评源结合的,开发中心的那个就是按年头评审出来的(实际就是够年头就能给证,我总感觉就是赚钱的),开发中心评审出来的很多地方和单位都不认,大家公认的是人事考试网当中那个。而且投标时候用的人员资格,开发中心评审出来的职称是不能用的。 我个人建议就是助理工程师可以去人才开发中心评审,因为这个职称是最没用的一个,中级以上职称还是踏实考试去吧! ⑺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 登陆 //,点右侧查询证书,点第二项北京地区2010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领取凭条 输入姓名和证件号,可查询出凭条复制凭条到word文档,按要求打印即可 ⑻ 北京人事考试网(助理工程师什么时间报名,土建专业的) 一般是六月份报名,到时候及时关注北京人事考试网即可。 ⑼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流程 北京地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采取网上报名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上传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网上缴费等操作,否则报名无效。为确保报考人员顺利完成网上确认工作,请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使用此系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已于2009年10月15日-10月24日期间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 (二)报考人员确认在北京地区参加此次考试。 (三)报考人员已周知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二、网上确认时间:2009年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 三、确认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输入您的报名序号(只能选择一个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确认无误后,登录确认系统。 (二)仔细阅读本须知,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承诺“本人已经周知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报考人员需按要求上传本人免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二寸(35mm×45mm)证件照,jpg格式,10-20Kb。 获得电子版照片的三种途径: 1、通过扫描仪对纸质照片进行扫描; 2、通过数码相机拍摄; 3、到数码影印店或照相馆拍摄电子照片。 提示: 1、报考人员不得上传艺术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照片进行确认,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3、报考人员不要同时打开多个窗口进行上传。 4、上传成功的考生须返回并对照示例核查自己的照片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如须更改,可重新上传。 (四)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 请您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北京市十八区县)。 本次考试将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顺义、大兴十三个区域范围内设置考点。我们将本着方便考生、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统一协调考场,尽量将您安排在离居住地较近的区域参加考试,由于北京地区考生数量庞大、考点资源紧张,如不能完全满足您的要求,请谅解! (五)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报考人员点击支付费用进入支付界面,通过以上三种网上支付卡之一在网上直接支付报考费用。(只有成功上传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后,方可进行支付。) 1、收费标准:根据京发改〔2006〕719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用30元。 2、如银行系统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 3、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支付后,网上报名确认系统提示您的报考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请您耐心等待24小时后再次登录确认系统查询支付状态,切勿重复支付。 4、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得再办理退费手续。 5、报考费用的发票在参加考试时到所在考场领取。 (六)查询报名确认状态 您可以通过点击查询报名确认状态来了解网上确认操作的进度。网上确认状态可告知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是否成功、是否正确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县、网上缴费是否成功,确认总状态一栏显示为支付确认成功,网上确认完成!并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即为网上确认成功。 (七)特别注意: 1、只成功上传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但未成功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报名确认无效。 2、考生在网上确认时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四、以下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11月5日-6日(每日9:00-16:00)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现场办理相关事项: (一)更改考试省份(从外地转到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 3、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缴费状态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减免费用的有关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减免手续。 3、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4、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姓名中有错别字或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数字有误需更改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 3、其它报考信息一律不得修改。报考人员信息出现考试中心不能修改的错误,请报考人员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本次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4、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缴费状态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5、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报考部门代码为111、969、990、991、992、994、996、997、998、999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35mm×45mm,背面使用铅笔书写本人报名序号),于2009年11月3日-11月4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3日9:00-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本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阅读报名确认须知、考生常见问题解答来获得帮助。问题仍未解决可拨打咨询电话: 语音服务:24小时 人工服务:8:00-22:00 人工服务:9:00-17:00 ⑽ 求北京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 声讯电话:1605700 人工咨询:63959161或者63959162。 祝你考试成功
人事考试入刑
违法。首先在法律层面它是不被允许的,有法律明确的条文,条例规定禁止别人替考;鞋侧在道德层面上他也是违反道德的,是对其他考生的极大不公平。
违法,大部分考试国家都有法律规定明文禁止,尤其是公务员考试等替考是犯罪的。据刑法第284条之一第4款的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构成代替考试罪,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些人就会被列入到失信人名单当中,之后在参加考试的时候,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短期之内也不允许参加考试。
【 #环评师# 导语】2022年江苏扬州考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提醒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环评考试)将于5月28日-29日(周六、周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环评考试平稳、有序举行,按照省、市人事考试防疫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此,提醒全体考生: 一、考试地点与进场通道 二、防疫要求与入场须知 “扬城扫码通”中“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能够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可正常进场参加考试。 提请注意: 1.“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入场时考生所持核酸检测报告均须显示“48小时阴性”; 2.?14天内仅有省内外无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扬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还须提供抵扬后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由于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考生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不得进入校园内师生活动区域! 4.认真做好考前14天健康监测。请各位考生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考试防疫要求,做好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对于当前仍滞留在外市的考生,应及时向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如实报告自身健康情况、相关返程安排等信息,提前返扬完成对外来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 三、考试场次与注意事项 2.?考场规则 考生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考试当天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入场(户口本、护照、驾照不可作为进场证件),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进入座位,主动关闭后放置考场指定位置;其他物品统一放置“物品放置处”。 提请注意: 考试作弊行为已入刑,广大考生应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的相关条款,切实做到诚信参考、依法参考。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填写的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扬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如有突发特殊情况,请及时向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告。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满意的成绩! >>> 准考证打印由此进入
人事考试刑九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广元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3楼,联系电话、3263349),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查。(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相关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七、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六)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广元市教育局:3328052广元市交通运输局:3265370(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63349、3266876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pdf附件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pdf附件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pdf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pdf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7月9日、10日在全省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实施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一、疫情防控须知1.近期多地突发疫情,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3.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禁止进入考点。4.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5.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生参加首场考试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6.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7.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8.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关于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和《陕西省出行防疫政策措施》,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考务须知1.考前30分钟,报考者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2.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报考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3.报考者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和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4.报考者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应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拍照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报考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报考者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5.本次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印制,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请报考者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报考者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报考者考试成绩。6.试卷发放后,报考者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开考后,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允许更换答题卡,包括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有折痕、申论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者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按违纪处理。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8.考试结束铃响,报考者应立即停止答题(含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取,报考者须当面将试卷、答题卡交于监考人员,待其收齐清点无误后,在座次表上签退,领取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报考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法、违纪处理。9.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10.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违纪情况向所在单位通报。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请报考者于7月4日8时至7月9日8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其内容。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12.报考者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防疫检测时间,防止误考。同时因考点不允许车辆进入,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13.考务三、部分法律法规提示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损坏、撕毁试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对违反者,将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四、《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摘录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二条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第十三条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第十五条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各位报考者请仔细阅读以上事项,预祝考试顺利!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7月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纳入刑法
中国人事考试网告知承诺制是假的会被拘留吗答:拘留、2019年报考执业药师的考生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规定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有的考生会觉得不用现场审核了,那么可不可以作假呢?绝对不可以,虽然考生不用现场审核,但审核严格度一点也没有降低,并且对虚假承诺处罚很严厉。医学教育网整理“关于“告知承诺制”虚假承诺的处罚”,内容如下:中国人事考试网已经公开说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这四种监管措施保障考试报名公平有序进行:(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若考生虚假承诺,还将面临以下处罚:(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告知承诺制”虚假承诺的处罚”,希望各位考生可以诚信报考!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 导语】2022年湖北黄冈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温馨提示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22年度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1日-12日举行。为方便黄冈考区考生应考,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级建造师: 2022年6月11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2年6月12日: 上午: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点设置 黄冈考区共设置二个考点。 1.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黄州区南湖桃园街109号) 2.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黄州区南湖路11号) 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考生准考证打印 2022年6月6日9:00—6月12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生交通出行、进校提示 为避免拥堵,考生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陪考人员和考生车辆严禁进入学校。自带车辆的考生必须服从交警的指挥与管理,在校外周边有序停放车辆。 因黄州区沿江路施工,在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参考的考生建议走黄州大道到南门下车。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参考的考生从南门(面向黄州大道)进出,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参考的考生从南门(面向南湖路)进出。在进入学校大门时,防疫人员将对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查等,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提前做好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查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及时、有序进场参考。 五、特别提醒 1.理性备考。社会上的有关考试中介服务机构太多,考生不要盲目相信,谨防上当受骗;对不法网站提供所谓“真题答案”、“考试包通过”等虚假信息,要坚决抵制,不传播,不上当,做一个诚信、文明、守法的考生。 2.科学赶考。关注天气和考点交通情况,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学校。建议考生提早出发,提前到达考点,特别是不熟悉考点位置或第一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建议考前提早“踩点”,考试当天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 3.沉着应考。请按时打印准考证,阅读《考场规则》、《疫情防控须知》等,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务必携带好2B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笔等文具。特别注意:本次考试开考5分钟后不能进场,开考2小时后才能交卷退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双证”不齐全不能进场。 4.守法参考。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考试作弊可判刑7年。本次考试市人社部门将联合市公安局及无线电监测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参与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追究,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严禁*和使用假身份证参考,考点专门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将对每名考生逐人验证,并对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对*(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和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者)、通讯工具作弊的交由公安部门核实身份,依法处理。涉及党员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党员考生进行处理,并通报考生单位。 (2)考后阅卷时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违规认定工作,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抄袭者和被抄袭者都将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答题过程中有义务保管好自己试卷、答题卡,防止被别人抄袭。 (3)严禁考生夹带抄袭,做到不抄袭别人试卷,也不要将试卷让别人抄,做到自尊自律。 (4)严禁将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座位。开考后,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或电子产品,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取消考试资格,按违纪处理。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来鄂人员,将实施10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4天。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另外,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鄂的人员,将被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敬请考生注意。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黄冈市(含所辖县市区,下同)医疗机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黄冈市医疗机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已核酸采样,但没有显示核酸检测结果的,不能视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4.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6.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7.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