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人事考试网官网息县
阳信县人事考试信息网官网
时间应该在每年的6、7月份吧,不过你最好是经常关注当地的人事考试网,以免错过报名时间,同时,你也可以经常上人事招考信息网查看,如果开始报名了,这个网站会第一时间发布的,在百度中搜索“rszkw”即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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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确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13年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报考市直机关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县(区)及以下机关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县(市、区)机关(含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只能报考省、设区的市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报考检察院、法院系统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条件,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主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二、报名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查询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填写《2013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二)网上初审。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市直有关单位、县(区)负责查看本单位、县(区)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设置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笔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和体检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3月20日-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坐107公交车在劳动局站点下车或坐101公交车在广电大厦站点下车并南行200米)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一)笔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2013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提交),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非在职人员提交其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战士报考的,提交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和退伍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报考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交)。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个人申请按市公务员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亲自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放张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面试准考证》。(三)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报考人员必须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参加面试。未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四、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一)体检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除特殊情况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除特困生和低保人员外,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复检按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考察考察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要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五、审批录用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签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六、市直机关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一)范围条件。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010年以前(含2010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三)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相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四)体检、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组织。(五)录用。市委组织部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录用人选,办理转任手续。被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七、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附件2。八、其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用人部门的安排。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的违规行为的,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九、咨询电话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市地税局滨州市工商局滨州市质监局市纪委监督电话0543—12388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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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告说明,河南省信阳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月12日,考生可以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2、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名者于2014年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具体可以参照网站
1、2017河南省信阳公务员考试成绩已经于2月12日公布,成绩查询网站: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您可以及时查看;2、信阳面试确认名单在3月7日发布,您可以提前备考提前准备。
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报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位的,在各地专用网站进行查询报考省属监狱系统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在所在的省辖市专用网站进行查询
阳谷县人事考试信息网官网
2016年聊城阳谷县招聘227名聘用制教师简章,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09:00—5月9日18:00;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幼儿教师岗位测试弹唱、舞蹈、绘画,音乐、美术教师岗位测试专业,其余岗位分学科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幼儿学科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重点测试《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职业学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其余学科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
阳谷教师招考2016简章什么时候出的相关问题,乜可以访问下当地的人事考试网站,网站中会公布相应的招考信息,相关的知识点你可以访问下我们的网站,知识点免费学习。知识点很全面。
2022山东聊城市阳谷县事业单位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日9:00-12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3日11:00-12月6日17:00
报名网站:阳谷政务网()
本次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依然是网上报考,大家需要多留心报考时间,以免错过报名。
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信息完整):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毕业证、学位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信网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签字按手印的容缺承诺书;
(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专科等学习阶段相关材料扫描件;
>详细阅读:山东聊城市阳谷县事业单位报考时间
绥阳县人事考试信息网官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事业单位招聘230人公告
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绥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招生办(招生考试中心),位于洋川中路15号绥阳县教育局内。
二、绥阳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知识产权局),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两牌子一套班子,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基建股、教育业务股、政策法规安全股(行政审批股)、科技业务股、学前教育股、远教站、资助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招生考试中心、教研室等行政、事业股室13个,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县教育局。
1、最好采用电话咨询的方式联系绥阳县招生办。绥阳县招生办设在绥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内,电话为。
2、
2022年3月8日发证书时间绥阳县专业技术员中级职称黄德春:绥阳县关于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精神,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4月9、10、16、17日举行。为做好我县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管理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预报名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实施属地化管理,考生根据工作单位所属选择相应考点进行报名。(二)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7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2.现场确认地点:绥阳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十楼)二、报名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条件1.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0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激励保障工作若干措施》(黔组通〔2020〕11号)等有关文件,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2.在晋升高一级职称中享受提前(直接)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3.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给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记功表彰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三)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四)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1.取得省内合格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初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获取本专业全国合格标准中级资格证书(网上填报时在“专业工作经历”栏中注明“贵州省内合格聘用达到规定年限”)。2.取得省内合格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本专业相应级别全国合格标准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的,其聘用年限可合并计算。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才能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8〕46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应技术岗位,第一个聘期内(三年)可享受中级待遇(仅指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推荐硕士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报医师、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取得准入资格。(六)医师类专业有关要求1.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从2014年开始新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度(即:(1)2014年起,新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2016年起,新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2019年起,新进入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2020年起,所有新进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本科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2.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以报考与本人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省“基层”是指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的“乡镇”)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七)药、技类专业有关要求新增报考条件: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八)护理类专业有关要求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1年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凭用人单位护师聘任证书(聘书)为依据,申请报考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3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3.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5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九)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申报人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十)执业资格准入要求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及执业注册专业必须一致;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十一)专业的增加及合并1.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2.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十二)转岗申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不得跨执业医师资格类别报名;相同执业医师类别间变动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应变更注册为现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专业。(十三)考试成绩及效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三、考生报名要求1.报考学历为2002年以后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学校名称”“教育情况”“学历证书编号”相关信息,以便网报系统通过学信网对证书编号自动验证。2.考生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当地所属卫健局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工作单位不得简写。3.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四、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2.应提交的相关证件:(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2)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3)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医师或护士执业电子证照(须经单位审查盖章)。(4)身份证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6)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申报医师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7)2014年毕业后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以及2016年毕业后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级资格,必须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8)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者,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其中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多点执业的,主要执业地点必须是基层医疗机构。(9)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3.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考试成绩单”(参加了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22年度考试的考生提供)。4.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并符合报考条件中的转岗条件)。5.上传和提交的照片要求报名表和网上上传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待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对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抓拍,女性穿背带式服装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管理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可为考生重新采集照片并使用“照片审核修改工具”核验后上传,确保“准考证”制作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办理。6.考生在报名期间需维护本人正确的学历信息以供系统进行查验。学历信息填写错误的必须重新进行维护后再选择正确信息进行报名。7.考生在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须仔细核对本人所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是否与真实信息完全一致。如须删除或修改请于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考生注册信息修改/删除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及时向现场确认点或考场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告并登记修改。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所有信息均不能进行修改。五、收费标准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均为每人每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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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处:丹阳市文化局文体活动联合考试中心:丹阳市政府宾馆三楼综合服务大厅(原政府新闻办公室)地址:丹阳市延安西路89号电话:
丹阳是位于江苏省南部的一个县级市,丹阳市事业编考试一般在当地的招聘考试中心或教育考试中心进行。具体考试地点通常会在招聘公告中注明,考生在报名时可以通过招聘单位的官方网站或招聘公告了解相关信息。丹阳市事业编考试通常由市属或县属单位组织,考试科目和内容也会根据不同的招聘单位的需求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丹阳市事业编考试的科目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等,考试形式可能是笔试、面试或综合考核等。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单位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和科目进行报名和备考。需要注意的是,丹阳市事业编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因招聘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该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同时,考生需要在考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应试能力。
在当地的招聘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中心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一般会在考试前通过招聘单位或者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公告或者短信等渠道进行通知,考生可以根据通知及时了解考试地点,并提前做好考试所需的准备工作。如果您是参加丹阳市的事业单位考试,建议您关注当地招聘机构或考试中心的官方通知,以确保能够及时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丹阳普通话考试的报名可以在丹阳市文化体育局网站上进行。丹阳市文化体育局网站是,报名步骤如下:1、打开网站,在首页点击“报名管理”,进入报名管理页面;2、点击“报名查询”,进入报名查询页面;3、在报名查询页面搜索“普通话考试”,点击进入具体报名信息页面;4、在具体报名信息页面查看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等信息;5、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按要求去报名地点报名;6、在报名现场,收取报名费,登记个人信息,提交报名资料;7、缴费成功后,可获得报名成功的凭证,持凭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