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人事处考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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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人事处考试知识

办公室人事处考试知识

每家企业笔试内容都是不同的。通常笔试内容是:1,求职者综合素质测试;2,求职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3,求职者基本社会知识测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2023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4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学校简介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个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202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于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城市——攀枝花市市区。近年来,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四川省人才开发先进单位”“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兴川战略人才强省示范基地”“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养单位”。学校正努力以“自律攀大人”立德树人过程一流助推“攀豆儿”综合素质增量一流。二、招聘岗位和要求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专职思政理论课教师4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考生须为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责任自负。三、招聘基本条件(一)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没有中国大陆以外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律精神较强。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符合回避相关规定。(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四、招聘程序(一)报名方式和考核时间1.本次定点考核招聘采用考点现场报名方式。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及资格验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当场发放准考证。凡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的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报名及综合考核安排详见附件2。3.报名材料: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如下:(1)《攀枝花学院2023年第一批定点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3,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原始文档格式不可更改;(2)个人简历;(3)身份证复印件;(4)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5)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二)心理健康测评考生现场报名且通过资格验证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且严格保密。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三)综合考核(笔试、试讲和答辩)1.笔试(1)笔试内容:专职思政理论课教师岗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等。专职辅导员岗笔试内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育人相关理论与政策、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及公文写作等。(2)笔试试卷包括纸考试卷I(公文写作+岗位知识)和机考试卷II(岗位知识)两部分。笔试试卷由命题组提前命题,人事处负责组织。试卷密封并加盖人事处公章,由人事处负责保管。(3)笔试时间原则上为现场报名的当天下午。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笔试时间共2小时,其中机考部分须由考生自行准备电脑进行答题。(4)笔试结束后,定点考核招聘工作组对笔试试卷进行评阅。试卷评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教师须在自己评阅的试卷(试题)上签名和涂改处签名。评阅试卷一律使用红色签字笔进行。(5)试卷成绩复核应抽取不低于试卷总量10%的试卷,对是否存在漏阅、计分统分是否准确进行检查。对复核发现的问题报告人事处,并及时进行纠正。(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试卷I成绩+50%′试卷II成绩。其中,试卷I和试卷II满分均为100分。(7)笔试试卷命题、印制、监考、阅卷及成绩复核等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制度规定,纪委机关全程参与监督。2.试讲和答辩(1)按照“先试讲、后答辩”的形式进行,时间为每人15-20分钟以内。(2)试讲考核内容:专职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等。专职辅导员岗重点考核报考人员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素质能力,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理论宣讲和案例分析。(3)答辩考核内容:答辩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面试提纲由定点考核招聘工作组协商确定。(4)试讲和答辩时间原则上为现场报名的第二天,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评委由定点考核招聘工作组成员担任。(5)试讲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答辩合格分数线为70分。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1)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满分200分。其中,答辩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2)专职辅导员岗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满分200分。其中,答辩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四)成绩公示和确定入围体检人员1.人事处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考核成绩同分者,按答辩成绩从高到低排序。2.综合考核成绩(含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人事处在定点学校考核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3.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攀枝花学院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五)体检、考察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负责通知落实。2.考察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执行。(六)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人事处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汇总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批,拟聘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七)签约聘用对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八)攀枝花学院人事处: 沈老师,现场联系人:吴老师,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五、其他说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2年11月24日-25日在东北师范大学举行的攀枝花学院2022年第二批定点考核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宣讲会及综合考核工作暂停举办的公告,现正式取消,具体招聘事宜以本公告为准。攀枝花学院2023年2月23日附件1:攀枝花学院2023年第一批定点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附件2:现场报名及综合考核具体安排.docx附件3:攀枝花学院2023年第一批定点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docx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x附件5: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科院武汉分院人事处招聘笔试考试内容如下:一、招聘岗位及职责组织人事处处长岗位1名岗位职责:主持部门工作。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协调和督促落实;分院系统党建、干部、人事、人才、离退休等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分院各单位领导班子任期、年度考核与中期调研,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与试用期考核,可近期关注干部、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干部管理与监督,干部教育与培训等具体工作组织;

除了考专业知识外,还应考人事管理方面的知识,因为上岗后,需要专业知识技能,属于内行的外,还要有人事处管理的能力。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处理

江苏2022年度的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顺利结束了,江苏人事考试网已经发布了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审查时间从12月31日开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江苏2022年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可供参考。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工程咨询协会 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工咨协〔2022〕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江苏省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5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3年1月6日至10日由省工程咨询协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3年1月1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1月11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审查中”)

三、审查流程

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4日17:00之前关注查看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材料上传”栏目,第一次审查会对部分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在1月4日前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3年1月11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栏目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3年1月11日至20日,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电子证书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12333,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事业单位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错过了通常情况是没有办法打印的了,用户可以打人事局电话问问看。考生在打印前,应该认真核对准考证上身份证号码、报考部门名称及代码、职位名称及代码等与所报考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错误的考生本人应及时跟所报考区的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考试流程:

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考试方式: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考试中心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

0571-88396764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05年6月被批准列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2007年12月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成立于1990年7月,是全省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承办和管理机构。

扩展资料:

主要任务是:

1、承担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工作管理和考风考纪监督检查、违纪处理;

3、负责承担全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的题库研制、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实施等工作;

4、受政府委托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浙江考区的考务工作;

5、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国家级职称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管理;

6、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有关厅局的委托,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等。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岗位责任人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人考办概况

人事考试办公室短信通知

会。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的人员会得到招考单位的电话通知,或者短信通知,所以河南省考进面会提前发短信,河南省,简称“豫”,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是。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各地市公务员考试后的审核短信通知是通过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发送的。在报名时,考生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以便招聘单位在后续的招聘过程中与考生进行联系。

营口人事考试办公室通知

关于2022年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如下:

吉林证书发放时间: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证书现场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预计在2月1日左右);其他考区集中发放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节假日和法定假日除外。考生如不能在集中发放时间领取,可与各考区电话联系,预约其他时间领取证书。考生领取合格证书30日内,需要到“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修改完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据。

大连市:参加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2023年1月16日起,可采取邮寄或现场的方式办理证书领取事宜。本次证书领取原则上采取邮寄的方式领取,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到现场领取的,请领取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管理。

领取时间及地点:自2023年1月16日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20,13:00-16:30,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领取证书。

丹东:2023年1月16日开始发放;营口:2023年1月31日开始发放;葫芦岛:2023年1月29日开始发放;济南:2023年1月18日—2023年3月31日(正常工作日)集中发放;青岛:2023年1月16日开始(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潍坊:2023年2月1日-28日(工作日),集中领取时间结束后,每周一(工作日)可办理证书现场领取。

【 #社工师# 导语】 从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2年辽宁营口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将于2022年11月28日开始发放,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证书发放工作只按受邮寄方式领取。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上照片依据报名系统中考生上传照片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免费打印粘贴,如考生需要更换,可在领取证书后持本人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报名系统中一致的二寸照片到考试办进行更换。 依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资格考试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考函[2020]1号)文件,邮寄费由考生支付,按邮递公司标准(辽宁省内:15元/证、辽宁省外:20元/证)采取收件后支付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证书。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719室 特此公告。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原文标题:证书发放公告 文章来源: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处理

没有这个规定,你去年10月底就可以报考的。浙江是10月底招考的。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200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226名,其中:省级机关招考122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招考262名;市级机关招考512名;县(市、区)机关招考2464名,乡镇机关招考866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另行公告)。具体的招考单位、专业(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10月30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人才交流网()浙江继续教育网()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的,也可于11月2日以后登陆以下网站查询:杭州人事人才网()宁波人事网()温州人才网(.)湖州人事人才网()嘉兴考试培训网()绍兴人才网()金华人才网()衢州人才网()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台州人事考试培训网(.)舟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1.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1)2008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7年11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2008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2.市以下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告。3.公务员、现役军人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05年至2007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官、检察官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取得B、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职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8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8年2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18至35周岁(1971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2.报考省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市及市以下机关其他职位的学历等条件,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3.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米以上,女性身高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6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以上,部分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以上。其中,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以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部分招考专业(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三、报考程序全省均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一)注册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5日0时--11月12日24时。网址:http:// (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专业(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专业(职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暂不作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11月9日、11月13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11月8日、11月12日24时全省各专业(职位)的报名人数。(二)资格初审时间:2007年11月13日0时--11月15日24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三)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6日0时--11月18日17时。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专业(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9日12时。(四)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时间:2007年11月20日9时--11月28日16时。1.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 )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者应及时对照片格式及大小作调整后再次上传。4.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本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7年12月23日0时-- 12月29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四、笔试笔试时间:2007年12月30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8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专业(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省级机关和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省级机关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确定)。市以下各级机关的面试比例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五、面试面试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六、确定入围和体检、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专业招考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专业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按职位招考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省级机关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再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进入双向选择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录机关见面洽谈并填报志愿,招录机关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其中省属公安单位招考计划超过5名的,按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以下各级机关确定入围人员的具体比例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予以递补的人员、按专业招考确定的入围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及按职位招考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分别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执行;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在考察工作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考机关可酌情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八、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后,各级公务员录用审批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九、实行录用资格有效期制度按专业进行资格考试的入围人员没有被录用的,可以保留录用资格到下一年度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参加2007年各级机关招考所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其有效期至本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十、注意事项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5--12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专业(职位)为准。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姓名和身份证不一致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1月2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专业(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招考的法官、检察官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专业(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9.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反映。10、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组织人事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11、政策咨询电话(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电话:0571-88396764

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承办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社会化(委托命题)考试。

扩展资料:

浙江省其他人事办公室电话: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

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厅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三、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电? ? 话:

大厅电话:0571-88394292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1.全省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及英语口、笔译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2.全省电子政(商)务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3.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4.省直单位转业军官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5.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6.公务员专项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 人事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 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1

办公电话:

公交: B支1路 ,211路 ,270路 ,6路 ,24路 ,21路 ,156路 ,192路夜间线 ,192路 ,517路 ,278路 ,261路 ,B支2路 ,216路 ,126路 ,271路? 在市府大楼 下车

0571-88396764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05年6月被批准列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2007年12月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成立于1990年7月,是全省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承办和管理机构。

扩展资料:

主要任务是:

1、承担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工作管理和考风考纪监督检查、违纪处理;

3、负责承担全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的题库研制、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实施等工作;

4、受政府委托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浙江考区的考务工作;

5、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国家级职称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管理;

6、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有关厅局的委托,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等。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岗位责任人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人考办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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