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中心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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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中心谁监管

人事考试中心谁监管

您好,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阅卷也由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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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该是上级主管单位吧。

肯定是归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现在的体制在中山路上,靠近公滨路转盘道的位置!!省医院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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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一般的事业单位考试由哪个部门负责?我认为一般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所以考试还是非常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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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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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省也在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此,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仅供参考!一、办事事项名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报名。二、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或考试(评价)实施办法。三、办理条件符合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四、办理方式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以下内容:(1)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2)报名和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事项,包括证明内容和材料要求、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3. 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1)已知晓告知事项;(2)已符合报考条件;(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4.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办理材料序号考试名称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1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5.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证明2注册建筑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3监理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5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 1.在读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6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7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8注册设备监理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9建造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10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11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12注册城乡规划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1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4一级造价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15注册安全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6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17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标注*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六、核查与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一)在线核查1.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二)现场核查1. 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2.考试组织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有关公告,了解具体核查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和要求等内容。(三)免予核查1.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1)已经作出承诺的;(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四)社会监督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七、不实承诺的处理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八、办理流程九、适用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的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十、实施主体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包括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统一部署,省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当地考试报名组织实施。十一、办理时间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十二、办理渠道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专栏或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的网上报名入口。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十四、咨询电话见中国人事考试网()及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网站。原文来源: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申论与公文写作、专业测试。

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申论与公文写作、专业测试。

事业单位无全国招考,多为全市和县级统一招考,一般是各个单位发公告招考。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事业单位是事业编制:主要是专业人才。事业编制按职称划分,如:正高级、副高级、中级等。

事业单位考试试题一般是由专门的考试机构出题,或异地请专家出题,出题是严格保密的,只有少数两三个人知道,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考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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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考试中心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南省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是1990年底成立的,当时名称是河南省干部考试中心。1995年12月29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豫编[1995]58号文件批准,更名为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为河南省人事厅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职责范围是:根据考试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和考务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受委托承办由我省命题的录用、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审定的具体工作,建立有关试题库: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有关参考用书及资料的编写和发行工作:负责考卷的印刷、管理和阅卷、评分的组织工作及有关证书的印制、发放工作:负责人才测评工作

现在已经没有人事局了,同意改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在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是的,是他们的下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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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一般的事业单位考试由哪个部门负责?我认为一般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所以考试还是非常严格的。

纪检监察部门

您好,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阅卷也由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徐州人事局的电话有以下几个:

全国统一热线:12333。

办公室电话:。

办理人事档案电话:或。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主要职责承担本部门政务 。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东三区。

扩展资料

领导分工

翟彩霞同志为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赵忠德同志分管人事处(含老干部工作)、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公室。

朱云翔同志分管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含12333咨询服务中心)及金保工程工作。

戴新颖同志分管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专家和国际合作处、机关党委、市外国专家局、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办公室、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市技师协会及工会工作。

米来同志分管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李冬梅同志分管办公室(含局基本建设、档案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工资福利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持公务员局全面工作。

史志东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宣传处、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企业改制破产工作)、调解仲裁管理处、市劳动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定级办公室、信访稳定及对口援助和扶贫工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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