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人事考试协警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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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人事考试协警招聘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乐山夹江县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优秀人才引进公告【3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18: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推动夹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夹江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素质优秀人才。本次人才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温馨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相关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夹江新闻网()予以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招聘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同时,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夹江县疫情防控政策,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等后续应聘环节。 二、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引进3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的条件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引进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 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夹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进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18:00前(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汇总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电子版); (2)《夹江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非个人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夹江县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参加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 窗体底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收件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综合会议室(夹江县漹城街道兴隆街38号) (2)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两张和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招聘单位根据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窗体底端 (三)考核方式 1.本次人才引进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本次面试测评要素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核结果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夹江新闻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进入体检。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同分者,由招聘单位根据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学历层次高低、是否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五)复检及递补体检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夹江新闻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夹江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的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岗位聘用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根据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聘用至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可分别聘用至七级、八级管理职员等级。 (三)政策待遇 此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考核合格转正定级后工资高定1级薪级;5年内在夹江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其中,985、211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青衣菁英”人才管理,享受安家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按照发放总额分5年平均发放。具体事项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夹江县纪委监委) 七、本公告由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其他事项 1、此次引进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夹江新闻网()发布,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夹江新闻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引才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一览表》(附件1)。 咨询电话:(县委人才办) 年夹江县事业单位优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条件一览表 2.夹江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21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以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7.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须在2021年2月21日前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生源地”是指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升学将户籍迁出至就读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一)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职位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其中,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抗震救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加分只以考生《报名信息表》中“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考生应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5月上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该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23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前需和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七、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分别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2021 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自贡人事考试网招聘协警

你好,中公教师考试网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2013年四川自贡大安区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驾驶员12人公告,相关报名事项如下: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大安区人社局负责,笔试委托大安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30,在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大安区仁和路恒河花园2楼)报名。(二)报名手续报考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和临时身份证无效)、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相关手续报名。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2、笔试时间及科目:2013年12月17日,上午9::00—10:00《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4、笔试成绩公布:于2013年12月18日在大安区人民政府、大安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具体有关本次自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具体考试详情请查看当地人事网公布的考试公告。

四川中公教育为您解答!2013年自贡事业单位考试:1、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6日至19日(19日截止到24:00时止)。2 、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备考相关信息,请关注四川中公教育网站!

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6日至19日(19日截止到24:00时止)。 报名入口:华图网校 笔试时间:2013年1月1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各招考单位的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日(20日截止到24:00时止)。 笔试成绩查询: 2014年1月16日 笔试查分: 2014年1月17日当天16:30招考名额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计156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二〇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书、证明须于资格复审截止时间即2014年2月18日前提供。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自贡市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9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关于印发自贡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自人才〔2019〕4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2022年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名额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 2022年8月1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考生本人学历、学位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一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报名所需资料,到自贡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56号310室,联系电话:)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2022年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确因疫情因素(本人正在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或本人所在地区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管控区无法外出)导致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经招考主管机关核实并同意后,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现场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缴纳面试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缺考。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四)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拟进入体检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排序。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自贡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体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前往报名、面试地点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面试报到前7天从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市(州)到返自贡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面试当日前7天从省内无疫情市(州)入(返)自贡和自贡市内的考生,需提供面试报到前48小时内(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另全体考生均按要求提供四川天府健康通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无呼吸道异常症状且规范佩戴口罩的考生前往面试地点。无法提供有效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或3天1次;非川内或无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检测;采样时间间隔不足24小时;无法查验),无法提供有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非川内或无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检测;采样时间距离面试报到时间超过48小时;无法查验)及其他疫情防控有关证明的、四川天府健康通和通信行程卡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身体情况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以驻点医务人员判断为准。 (四)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四川天府健康通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4.面试前10天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家居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面试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审查点完成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资格审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考生到达报名地点时,现场签订《2022年自贡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已知悉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高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高新区人力资源局 (二)监督电话 自贡高新区管委会纪工委、监工委 年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年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自贡高新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7月26日

乐山人事考试招特警

四川中公教育为您解答 !2013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招录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是9月20-27日!考试时间为11月3日四川中公教育网站汇总了四川省考各地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和职位表,历年真题、公务员备考相关资料,欢迎到网站查看!公务员报名是 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名已经开始!四川中公教育网站提供了快速报名通道,避免报名网页拥堵!温馨提示:在百度直接输入 四川中公教育网 点击第一个非推广链接即可浏览网站

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公务员局关于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2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招考范围:全国。(三)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198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共招收298名。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县级机关公务员12名;2.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135名;3.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60名(其中特警30名);4.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司法助理员10名;5.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1名。招考单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排序方式本次招考的职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条件相同的职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职位,在录用公示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和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市级部门的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公安机关的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二)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考生还需缴纳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次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在“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三)职位调整笔试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色、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五、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录用环节。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考生均须进行专业测试。(一)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1)在“汶川地震”和“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招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身份证和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乐山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培训科(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二)专业测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专业测试在笔试后进行(专业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专业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考核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专业测试项目为男生测试: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女生测试: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分别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男子青年一组和女子青年一组的标准进行计分,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四项测试项目后总分达到276分(含)以上,且没有一项考核成绩低于35分的为合格;低于276分(不含)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为不合格。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在乐山人事网上公告。(三)资格复审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市、区)的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地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在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报考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有缺考或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其中: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报考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有缺考或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四)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证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参加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五)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特警职位女生测试800米跑的成绩同时作为体能测评中该项的成绩,不再重复测评。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六)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面试和体能测评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六、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报考市级机关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报考县(市、区)职位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公示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八、考生注意事项1.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各环节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有关要求、注意事项等公告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录,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您也可以关注、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你好!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乐山人事考试网招警察

根据《关于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就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截止到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30,在乐山市公安局十三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责任自负。二、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请考生查阅乐山人事考试网《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三、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四、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第四次递补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附件: 2018年乐山市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名单

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3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安排(一)公共科目笔试1.考试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笔试在四川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 4.打印成绩单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四川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招录单位及名额共招收298名。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县级机关公务员12名;2.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135名;3.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60名(其中特警30名);4.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司法助理员10名;5.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1名。招考单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参考:华图网校

湖南人事考试网协警招

不需要一些特别的条件,一般要求是无犯罪记录,身高16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年龄18周岁以上,初、高中毕业,无传染性和隐性疾病等等。

每年公安局都面相社会招考的,你需要留意这方面的信息,不过现在有些地方都是从当地的保安公司招收或者签约聘用此类人员,待遇一般般,短期体验还可以。

扩展资料:

辅警和协警从编制上面来说,都是临时工,也就是所谓的合同工,是不占用编制的。招警一般是指招录人民警察,具有公务员的身份。是需要通过公安招警考试、面试、政治审查和体能测试的,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公务员编制或者是事业编制。

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

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防队(工纠队)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协警

2016湖南永州宁远县招聘社区矫正协警公告: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10名(派遣到宁远县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公告如下:一、成立招聘办公室为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办公室,由司法局欧阳建中、李昌民、陈治海、郑国华等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地点设宁远县司法局政工室,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联系人:陈治海,手机号:郑国华,手机号:二、社区矫正协警的工作职责1.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2.依法完成司法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服从本公司和宁远县司法局的管理。三、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4.经审查,适合岗位工作。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并熟悉电脑操作的人员优先。四、招聘程序及办法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 1月12日。2.报名地点:县司法局政工室 (7222487)3.提交资料:应聘人员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特长者持相关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参加报名。4.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两个部分合计得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1)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试地点:宁远县司法局八楼会议室考试内容:《宪法》、《刑法》、《刑诉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个人综合素质等。(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2:1比例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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