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人事考试网招聘
上海市卫生人事考试网招聘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主要承担:承担本市卫生健康统计、行业统计标准制定及测评、智慧医疗及“互联网 医疗健康”相关新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因我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3.年龄35周岁以下;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6. 应届毕业生优先,中共党员优先。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条件(一)卫生测评分析(1名)岗位描述:负责卫生信息应用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岗位要求:1.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可熟练操作SQL等数据库软件,并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整理能力;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4.有医疗行业信息化3年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二)卫生标准研究(1名)岗位描述:负责本市卫生健康信息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标准规范推广应用等工作。岗位要求:1.公共卫生管理、计算机信息技术、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专业基础扎实,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和学科前沿,了解卫生信息标准及专业应用,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研究撰写能力;3.具有高度集体意识,端正的思想作风,并有较强的执行能力;4.具有相关卫生行业工作经验优先。(三)数据评价研究(2名)岗位描述: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的分析挖掘及报告撰写等工作。岗位要求:1.具有医学、统计、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英语六级及以上;2.掌握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挖掘利用的研究方法,熟练操作Python、R等相关数据管理和分析挖掘软件;3.熟悉医疗卫生相关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责任心强。(四)网络和信息安全岗(2名)岗位描述:负责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岗位要求:1.具有计算机、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及以上;2.具有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经验,或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经验;3.熟悉国家相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熟悉主流网络及安全设备的配置及主流的网络攻击的技术及防护方法;4.熟悉Linux、Windows等服务器的维护,熟悉服务器虚拟化技术、云平台系统的维护,熟悉国产软硬件者优先;5.具有以下认证证书之一者优先:华为网络工程师认证、华三网络工程师认证、CISP、CISM、RedhatRHCE;6.工作热情,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五)数据库维护(1名)岗位描述:负责数据库维护的相关工作。岗位要求:1.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英语六级及以上;2.熟悉SQLServer、MySQL、Oracle等主流关系型数据库,能熟练使用SQL语言;3.熟悉分布式数据库和国产数据库者优先;4.工作热情,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5.具有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三、招聘办法(一)报名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妥附件中的《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并签字(word电子表格及签字扫描件一并发送),同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请务必附上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上登记表和审查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 姓名 应届或非应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2、注意事项: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并附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包括应持有学历学位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均按社会人员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应当于报考截止日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对象认定和条件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邮件、短信通知参加考试。(三)考试1、笔试由统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设定最低面试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成绩占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其中未达及格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并不再另行通知。(四)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组织拟录用人员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五)考察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四、相关待遇公示无异议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五、联系方式联系人:人事科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07室 邮编200040邮 箱: 联系电话: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2023年02月28日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暨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创建于1910年,1993年成为卫生部首批三甲综合性医院。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上海市重中之重临床重点学科1个、上海市临床医学中心2个、上海市创伤急救中心1个、上海市甲状腺疾病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骨肿瘤研究所、上海市视觉复明中心1个,上海市脑卒中防治中心(北区)1个,是同济大学癌症中心的依托单位和上海市护理质控中心、上海市临床营养质控中心的挂靠单位。医院现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2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得主2名、上海市领军人才2名等高层次人才。曾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优质服务“百佳医院”、上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17年中国医院科技影响力百强(第67位),2018年Nature自然指数排行榜全国医疗机构二十强(第11位)。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一、招聘岗位及职数:医学科研岗位,职数2名。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1、招聘职位说明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2、招聘条件医学科研人员:生命科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熟练掌握相关领域的实验技术,有发表SCI论文或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者优先考虑。(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高级技术人员可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三、招聘办法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至。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02月28日止。2、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处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3、笔试和面试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4、身体检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统一到本院或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5、考察由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五、联系方式邮箱:联系电话:66301857联系地址:上海市延长中路301号邮政编码:200072监督电话:66301001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2023年02月14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市卫生人事考试
2022年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各个地区已经顺利完成了考试,各地区的考试证书也已经陆续制作完成即将开始发放,我接下来就在本文中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上海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发放通知,上海地区的考试合格人员快来一起看看吧!
各位考生: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电子版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相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证范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护士执业资格 。
二、上述范围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证书下载,查询并下载本人取得的电子版证书。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纸质)及本市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和卫生事业研究专业)证书(电子版)发放工作另行通知,敬请关注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202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第十四条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应当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相关说明:
第二十条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军队人员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成绩发布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内地与中国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中国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护士资格考试详细考试内容:
护士资格证考试内容有主要的护理任务、完成任务所需要运用的护理知识以及各类常见疾病三个方面,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完成某一特定的护理任务的内容。 护士资格证考试考《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考试科目 ,其中《专业实务》考查护理工作的能力,《实践能力》考查护理任务的能力。
《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考试科目的考查内容具体如下:
专业实务科目 考查运用与护理工作相关的知识,有效而安全地完成护理工作的能力;考试内容涉及与健康和疾病相关的医学知识,基础护理和技能,以及与护理相关的社会人文知识的临床运用能力等。
实践能力科目 考查运用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完成护理任务的能力;考试内容涉及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原则、健康评估、护理程序及护理专业技术、健康教育等知识的临床运用等。
在报考的医院考试即可。上海市医院设备科编制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非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第二种是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试题由省人事厅统一命制。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
青海人事考试卫生糸统招聘
青海护士考编制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青海护士考编制报名要求: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3年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共1231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考录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考录。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从青海省入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周岁以上(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9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材料请与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从青海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是指: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和加试体能测评的特殊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申论(占笔试成绩5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其他省的机关。(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青海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附件: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青海省公务员局2023年2月1日附件列表: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杭卫生人事招聘考试公布
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古蔺县所属医疗机构:12月5日。叙永县所属医疗机构:12月6日。合江县所属医疗机构:12月7日。泸县所属医疗机构:12月8日。纳溪区所属医疗机构:12月9日。江阳区所属医疗机构:12月12日。龙马潭区所属医疗机构:12月13日。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丽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莲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莲人劳[2009]82号),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莲都区卫生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卫生工作人员2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丽水市生源应、历届毕业生和丽水市莲都区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社会人员以2009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限生源和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莲都区碧湖医院、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5周年以上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编外人员(需经批准使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职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和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09年8月17日—18日到莲都区卫生局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解放街288号四楼,联系电话:2131585)。 2、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还应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08、09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就业派遣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到毕业证书的,可先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参加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发给参加笔试准考证。报名时需缴考务费8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务费)。 莲都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报考由区卫生局统一审核,并报区人劳社保局备案。 3、各职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数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报名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按报考专业)两门,各100分。实行闭卷考试。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加分:经区卫生局审核并备案,现在莲都区碧湖医院、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编外人员,满5周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加1分,每增加1周年加分,不超过2分,未经批准使用的编外用工不予加分。符合加分人员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50%+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2+附加分)×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通过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执业医生注册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程序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察报告送区人劳社保局备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放弃体检的,视作体检不合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提供招聘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必须在莲都区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周年方可调动。 本简章由莲都区卫生局商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局 监督电话:中共莲都区纪委(区监察局)
据了解,2022年叙永县卫生人才中级进编公告时间尚未确定,但一般会在招聘前几个月发布。中级进编是指通过参加招聘考试,获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医务人员可以进入编制内工作,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对于有志于从事卫生行业的人员来说,中级进编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可以在稳定的工作环境中提高自身的职业水平和收入。准备参加中级进编考试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建议广大考生提前了解招聘政策和考试要求,制定科学的备考计划,努力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1 我无法确定2022年叙永县卫生人才中级进编公告的具体时间。2 通常情况下,各地公开招聘的时间都会在招聘之前提前发布,进入招聘官网即可查看。同时,也可以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了解最新的招聘信息。3 如果需要更加准确和详尽的信息,建议直接联系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询问他们的招聘计划和时间安排,这样能够获得更为可靠的答案。
上海卫生人事考试网
这个春季招聘必须去现场。上海卫生人才网春季招聘是面向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现场提供约1000个职位,招聘人数超2000人,属于是线下现场招聘,是必须去现场的。上海卫生人才网春季招聘通过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入场二维码进入招聘现场进行面试,其中设有五个新城招聘专区,高层次人才招聘专区等,届时共有140家单位在现场招聘,地点位于上海人才大厦三楼。
【 #卫生资格# 导语】 从上海卫生人才网获悉,2022年上海卫生资格考试领证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各位考生: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电子版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相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证范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护士执业资格。 二、上述范围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证书下载,查询并下载本人取得的电子版证书。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纸质)及本市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和卫生事业研究专业)证书(电子版)发放工作另行通知,敬请关注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原文标题:2022年卫考、护考领证通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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