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事考试招考公告
丰县人事考试招考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中小学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中学及以上岗位人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国(境)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核。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8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9日17: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0日17:00 5.缴费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0日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17日17:00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22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5月29日(周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参加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及时申领,否则责任自负),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考生可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下同)。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原则上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的考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且须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1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如果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岗位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①说课部分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满分70分;②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小学音乐教师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5分钟;小学美术教师测试内容为人物速写,15分钟。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 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递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丰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第五派驻纪检组)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县教育局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为招聘优质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有效化解学科结构不均衡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二)招聘对象: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三)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七)其他条件: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2023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二、报名及资格审核(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报名安排表:(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2.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四)资格审核丰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资格审核合格的,由丰县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五)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三、考试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研究生学历设置的岗位(岗位代码2101、2102、2103、2104)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一)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后,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只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四、选岗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五、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六、公示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九、其他事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丰县教育局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4日附件【附件1: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附件【附件2: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附件【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附件【附件4.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rar】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丰县人事考试网招考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湖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0日至2003年2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报考程序(一)查询职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2月19日起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 月20 日至2 月25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月20日至2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0 日9∶00至2 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2月26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四)网上改报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3月22日9:00至笔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三、笔试(一)笔试科目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二)笔试时间3月27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月2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3月28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3月28日上午 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报名和疫情防控等情况,考点将设置在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四、资格复审面试和专业测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基层“招人难”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五、专业测试部分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六、面试(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二)综合成绩折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申论试卷成绩×公安专业科目试卷成绩×)×面试成绩×。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 +面试成绩×。其他职位:不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申论试卷成绩×)× +面试成绩×。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申论试卷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七、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八、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职位公告要求确定。(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二)组织考察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九、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录用审批招录机关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对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行为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以及其他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参加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违反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未满5年的人员(截至2021年2月20日);档案资料不清、个人历史不明,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涉毒吸毒的人员;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或录用到所报考职位的情形的。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十、信息发布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特别提醒:1.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报考该职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5.在招录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次考录。确定进行第二次考录的,第二次考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6.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时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2021年招考部门电话及信息发布网站一览表.xls 2021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xlsx 2021年度湖北公务员四级联考考试大纲.doc 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2021年度湖北省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一、引进岗位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丰县教育局”专栏()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引进人数、引进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报名期限: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 (2)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址上进行公布。 2.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相关报名材料请发送至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姓名+岗位代码”格式注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电子扫描材料: ①《2021年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国内2021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③0109至0112岗位须另提供近5年来省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或者人社部颁发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扫描件。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引进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引进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 (5)本次教师引进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当天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三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1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择业期内未就业书》。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未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的人员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提前申领“健康码”,资格审核和考试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应聘人员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3)独自进入资格审核和考试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上公布。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及相关专业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可以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录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0101至0104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0105至011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占50%,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技能测试时间因专业而定。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丰县教育局、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参加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同上)。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丰县教育系统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有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一经录用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每月发放2000元的住房补贴,发放期限为5年(60个月)。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本次专业教师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专业教师工作引进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丰县教育局”()专栏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发布,引进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上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张老师:,孙老师: 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丰县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科: 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021年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2021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报名表.doc 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
咸丰县人事考试网公告
湖北省考分数如下:
一、省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二、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三、县(市、区)、省直管市(仙桃、天门、潜江)及以下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四、为体现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享受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省、市级单位的直属机构或派出机构,全省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按招录机关的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全省公安机关职位除满足上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最低分数线外,《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不低于40分。
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成绩达到相应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发布。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地区、紧缺专业人才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名单(37个)
襄阳市(3个):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
十堰市(8个):茅箭区、张湾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阳区、房县、丹江口市
宜昌市(5个):长阳县、秭归县、五峰县、远安县、兴山县
黄冈市(6个):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蕲春县、团风县
孝感市(2个):孝昌县、大悟县
黄石市(1个):阳新县
咸宁市(3个):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8个):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
神农架林区(1个)
《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1.首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申论》不低于55分:2.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5分;
3.县乡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论》不低于35分(为体现对基层艰若边远地区的倾斜,享受倾斜政策的地区职位行测在县乡级分数线基础上降低5分) ;
4.全省公安机关职位除满足上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最低合格分数线外,《公安专业科目》不低于40分。
附件: 享受艰首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地区名单
湖北首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7日
拓展:
附件
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地区名单
(37个)
鑫阳市(3个) :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
十堰市 (8个) :茅前区、张湾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阳区、房知丹江口市
宜昌市 (5个) :长阳具、种归具、五峰县、远安县、兴山县
黄冈市 (6个) :莞山具、罗田具、麻城市、红安县、尊春县、国风县
孝感市(2个) :孝昌县、大悟县
黄石市(1个) :阳新县
咸宁市(3个) :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具
恩施州(8个) : 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
神农架林区(1个)
【以上信息参考湖北人事网权威信息】
高县人事考试网招聘公告
宜宾事业编制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
根据最新公告,今年宜宾全市事业单位招聘面向全国,不限户籍,2023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相关招聘公告及岗位表已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发布。从2016至2022上半年招录人数来看,每年都在减少,但一直保持在1500人以上,到2023年上半年招录人数降到不足1200人,与2022上半年相比减少了449人,缩减幅度28%。
从岗位表了解到,本次公招岗位分布在市属和11个区县,翠屏区、叙州区、高县、珙县招录人数都在百人以上,叙州区招录人数最多,三江新区招录人数垫底,只有7人。
事业编制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广元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3楼,联系电话、3263349),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查。(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相关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七、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六)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广元市教育局:3328052广元市交通运输局:3265370(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63349、3266876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pdf附件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pdf附件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pdf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pdf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天等县人事考试招录公告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3月22日。
贵州省2023年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成绩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一)考生即日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别后,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考生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点击首页“人事报考”-“成绩查询”-“查看成绩”输入相关信息也可查询。
二、成绩核查。
(一)核查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因全部为客观题,只核查考生参考为0分卷及违纪情况,其它情况不再进行核查;《申论》考试只核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本人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核查地点填写申请表交工作人员核查。
3月28日(上午9:00-12:00)到核查地点领取核查结果。如成绩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和招录单位,并统一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核查地点。
1.贵阳市考区: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13楼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1308室。
2.六盘水考区: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二科(2304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3.遵义考区: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社保大楼609室。
4.铜仁考区:铜仁市碧江区西环大道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
5.安顺考区: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考试中心。
6.毕节考区: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毕节市麻园路社保大楼七楼)。
7.黔西南考区: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人社局七楼考试院办公室)。
8.黔东南考区:贵州省凯里市永乐路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凯里市永乐路七小旁)。
9.黔南考区:贵州省都匀市大坪镇匀都国际B栋503室。
10.省直考区: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
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北省委“六个一批”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市委决定,今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市、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职位、职数 2010年计划公开招考15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其中,十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考100名,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等县(市)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考50名。 二、招考的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 (二)招考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招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健康标准。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其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的程序、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5月8日8:00至5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职位从A类、B类中选择一项(A类指城区职位、B类指各县市职位,具体分类见报名登记表备注说明);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十堰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在网上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于5月10日8:00至5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后,如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于5月11日8:00至5月19日22:00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看报名审核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缴费需使用开通网银功能的招商银行卡或中国工商银行卡)。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3日8:00至5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或十堰市公开招考办公室联系解决。联系电话,87325035或。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时间半天。笔试主要科目为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综合测试。博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在150名招考计划中除去博士研究生名额即为硕士研究生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5月28日17:00以后公布参加面试人选初步名单。 (六)资格复审 5月28日为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间,5月29日为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5月29日17:00后公布参加面试人选正式名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3)与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七)面试 5月30日-31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博士研究生面试合格即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硕士研究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 6月1日-2日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从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2010年7月31日前,未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不予录用。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或武当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一经录用,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期间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2、录用人员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任副县级干部,硕士研究生任正科级干部;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调整或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在招考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工作年限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09075。 传真:、8689282 监督电话:0719-12380 电子信箱: 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行政中心A栋2028房间,邮政编码:442000) 附:1、招录计划及职位数 2、《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 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