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事考试退费
兴安盟人事考试退费
可以的。人事考试退费手机可以操作,首先在手机上打开app,在app界面里,点击办事服务。然后在办事服务界面里,点击缴费支付。接着在缴费支付界面里,点击人事退费申请就可以退费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是直接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事业单位。
2022年执业药师退费政策如下:
1、相关政策
(1)报名费用退还:受理范围内的考生,可向省人事考试院申请报名费退还。
(2)有效成绩管理:申请报名费用退还并核验通过的考生,在成绩滚动期内有成绩合格科目的,成绩合格科目有效期延长1年。
2、退费对象及时间
本次退费的对象是因受疫情影响出行受限,未能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具体时间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3、退费申请方式
考生需要准备好申请材料,在受理期内到居住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的,在受理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缴费路径退回报名费。
执业药师退费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
2.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须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影响出行受限,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相关材料(如:时空交集短信原件、出行受限期间健康码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具体以当地人事考试网为准。
执业药师后续考试安排
目前是因为疫情影响,各地才纷纷暂停考试,如果补考,需要各地疫情得到控制才能安排补考。
目前后续安排暂未确定,待确定后我们将及时在当地人事考试网告知,请予关注。
如组织补考,仅限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参加,且无需再次进行报名、缴费,届时按网站告知按时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即可。
如不组织补考,将对所有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统一安排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注意:请慎重考虑,因为成功退费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补考。
兴安盟人事考试退伍
兴安盟退役军人优待卡有以下优待:1、凭借“优待证”,退役军人可以在我国的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享受优先服务。2、凭借“优待证”,退役军人可以享受优先挂号、就诊服务,并且医院还会提供退役军人专用服务通道;3、退役军人凭借“优待证”,可以免费乘坐市政投资的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5、凭借“优待证”,退役军人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专门调剂不低于20%比例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参战、复退就业困难人员,解决一部分下岗失业老兵的工作保障问题;6、凭借“优待证”,退役军人的子女在就学方面,去公立学校就读可以享有优先权。
1、凭借退役军人优待卡可免费参观本省市内的旅游胜地、博物馆、景点。2、凭借退役军人优待卡可在本省市内的医院享受优先挂号的服务。可以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3、凭借退役军人优待卡可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比如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退伍军人可优先入住公办的养老机构。4、凭借退役军人优待卡可在本省市内的铁路、航空、公路等服务中心享受优先服务。
兴安盟事业单位联考是聚焦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主要设置在兴安盟区内的招聘机构或会场进行。比较常见的招聘地点有兴安盟图书馆、县招考办公室、区人事考试中心等地。考试具体地点以及时间通常在招聘公告中公布,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考试地点进行相关的笔试和面试。在报名前,应聘者需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中的考试信息,确保自己符合招聘要求,并留意考试地点和考试方式。
优待主要有相关行业与合作单位各项退役军人的优惠服务。根据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招募社会化拥军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公告》,在全盟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鼎力相助下,整理汇编出兴安盟第一批优待项目清单,清单涵盖金融、商超、住宿、医疗等九个方面,征集拥军单位超过66家。
兴安盟人事考试缴费窗口
2023年3月23日至3月31日。根据兴安盟事业单位官网显示,兴安盟事业单位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交费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3月25日17:00。一般岗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优秀嘎查村(社区)书记岗位、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交费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3月31日17:00。兴安盟事业编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科,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
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021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一、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考试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9月12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三、报名事项(一)报名要求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二)报名时间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0:00—7月2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21日17: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相关条件并正确选择拟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告知承诺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利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五)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现场人工审核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核查通过、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八)打印准考证。2023年9月6日10:00—9月10日,报名成功后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四、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人员须知(一)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二)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三)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六、考区设置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11盟市均设置考区。七、考试收费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附件:自治区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7月2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考区审核单位审核点地址咨询电话区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地调院前楼0471-66001980471-6601168包头市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兴安盟兴安盟人才服务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东北角一楼大厅通辽市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劳动大厦院内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88200120475-8820013赤峰市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锡林郭勒盟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一楼、 8150963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路北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鄂尔多斯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路北)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乌海市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大厅阿拉善盟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兴安盟考试人事
答: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为、6600198、6601158、6601168、6281558。
内蒙古其他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分别为: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8527224。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522193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2297995、2297992。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6100866。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若上述考试中心的电话发生变动,可采取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的方式来获取最新电话号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兴安盟人事信息网附件打开分三步。1、打开人事考试网的网页(http://),点击,工具下载。2、点击正文下方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3、网页下方出现提示,点击-保存下拉三角形。
兴安盟人事考试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含各地市)如下:
内蒙古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节假日除外):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8527224。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5221937。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6600198、6601158、6601168、6281558。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2297995、2297992。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6100866。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注:如以上电话信息有所变更,请以各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能:
1、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2、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承担全自治区执业资格考试。
4、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承担全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5、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
6、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
7、承担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市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并对违反考风考纪行为进行查处。
8、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建议。
9、负责收集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和业务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