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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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平人事考试

平原人事考试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

河北,简称“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石家庄。位于中国华北地区,界于北纬36°05′-42°40′,东经113°27′-119°50′之间,环抱首都北京。

东与天津毗连并紧傍渤海,东南部、南部衔山东、河南两省,西倚太行山与山西为邻,西北部、北部与内蒙古交界,东北部与辽宁接壤,总面积万平方千米。 截至2021年末,河北省常住人口7448万人。

河北地处华北平原,东临渤海、内环京津,西为太行山,北为燕山,燕山以北为张北高原,是中国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湖泊和海滨的省份。地跨海河、滦河两大水系。河北省地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地处沿海开放地区,是中国经济由东向西梯次推进发展的东部地带,是中国重要粮棉产区。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

2019年8月,国务院新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截至2020年6月,河北省下辖11个地级市,共有49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91个县、6个自治县。

2021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

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三次产业比例为。全省人均生产总值为54172元,比上年增长。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相应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6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6日以后出生)。(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于因受疫情影响,留学人员不能如期取得有关证书资料的,经个人向报名单位申请,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学历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认证材料可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所需证书、认证材料取得前暂缓聘用。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4.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5.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2月6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3.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二、报名(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月14日16:00初审时间:2023年2月6日11:00-2月15日16:00(二)提交材料1.应聘人员下载、填写《2023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2.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建议验证期设定为3个月)。3.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其中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5.报考岗位如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注意事项: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2023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粘贴到表格的照片位置。《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不得代签。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材料。3.填写完毕后,须将《2023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报名应提供材料的原件扫描后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岗位代码:xxx,姓名:xxx)”初审结果以邮件方式反馈。4.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5.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原县中医院行政楼一楼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现场缴费。逾期未领取人员,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三、岗位笔试(一)A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再进行笔试。(二)B类岗位:1.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待笔试时间确定后,将提前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平原县中医院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2.笔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按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中药学、护理学、综合类等分别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类均考一科。3.考试内容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四、资格复审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023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五、岗位面试(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划定60分的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平原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信息。(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面试考务费70元。六、总成绩汇总公示(一)A类: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二)B类: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七、考察和体检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八、公示和聘用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申请调动。九、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中医院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十、其他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联系人:王老师监督电话:邮箱:平原县卫生健康局平原县中医院2023年1月29日附件: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3.诚信承诺书.doc4.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doc5.工作证明.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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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山西原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40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6日24: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市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增人计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0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40名,其中,教育系统所属全额事业单位4个,引进名额34名;卫健系统所属差额事业单位2个,引进名额4名;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引进名额2名。具体引才单位、名额、岗位、专业要求等详见《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本科学历为二本A类专业或院校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2.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暂未取得资格证者,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中明确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本科学历为二本院校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见《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参考目录为《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2.报考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忻州市(县、市、区)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报考之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信息通过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忻州市组工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原平政府网站()原平市组工网()发布。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6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所有学历必须以学历报考)。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0年10月27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笔试、面试加考察的形式进行,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所有报名人员都参加笔试。本次引进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引进人数的1:1以上。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1:1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达到1:1,如引进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1的,取消该引进岗位和名额,为保证引进效率,对紧缺专业等确实难已达到1:1的岗位,经引进单位申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可以调剂引进名额。 引进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或出现岗位空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变更为普通岗位,在同一网站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和补充报名公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占80%),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命题和阅卷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引进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及以上人数未达3倍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原平市组工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考生独立备课一小时,讲课时间20分钟。 其他岗位考生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原平市组工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异地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引进人员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原平市组工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组织、人社、编制管理部门凭市委组织部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入职、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手续,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 引进人才原则上需服务期满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为3年,共6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监督检查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原平市纪委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 原平市委人才办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原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 中共原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1: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2006年,国家公务员法实施后,除行政机关外,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公务员队伍,比如组织部、宣传部、党史研究室、文献研究室等等。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原平市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山西原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40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6日24: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市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增人计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0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40名,其中,教育系统所属全额事业单位4个,引进名额34名;卫健系统所属差额事业单位2个,引进名额4名;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引进名额2名。具体引才单位、名额、岗位、专业要求等详见《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本科学历为二本A类专业或院校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2.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暂未取得资格证者,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中明确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本科学历为二本院校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见《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参考目录为《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2.报考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忻州市(县、市、区)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报考之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信息通过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忻州市组工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原平政府网站()原平市组工网()发布。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6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所有学历必须以学历报考)。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0年10月27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笔试、面试加考察的形式进行,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所有报名人员都参加笔试。本次引进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引进人数的1:1以上。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1:1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达到1:1,如引进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1的,取消该引进岗位和名额,为保证引进效率,对紧缺专业等确实难已达到1:1的岗位,经引进单位申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可以调剂引进名额。 引进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或出现岗位空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变更为普通岗位,在同一网站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和补充报名公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占80%),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命题和阅卷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引进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及以上人数未达3倍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原平市组工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考生独立备课一小时,讲课时间20分钟。 其他岗位考生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原平市组工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异地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引进人员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原平市组工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组织、人社、编制管理部门凭市委组织部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入职、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手续,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 引进人才原则上需服务期满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为3年,共6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监督检查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原平市纪委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 原平市委人才办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原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 中共原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1: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山西省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

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具体方式见《报考指南》。

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14:00至1月16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14:00至1月16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3年1月17日12:00前查询。

笔试时间和地点:

1、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2、2月26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

为方便考生参考,本次考试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考点,由考生就近自主选择。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笔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以上内容参考: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平原县人事考试

山东省各地的教师事业编考试考试时间参考如下:

具体参照还需要见当地考试通知,或准考证。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

河北,简称“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石家庄。位于中国华北地区,界于北纬36°05′-42°40′,东经113°27′-119°50′之间,环抱首都北京。

东与天津毗连并紧傍渤海,东南部、南部衔山东、河南两省,西倚太行山与山西为邻,西北部、北部与内蒙古交界,东北部与辽宁接壤,总面积万平方千米。 截至2021年末,河北省常住人口7448万人。

河北地处华北平原,东临渤海、内环京津,西为太行山,北为燕山,燕山以北为张北高原,是中国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湖泊和海滨的省份。地跨海河、滦河两大水系。河北省地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地处沿海开放地区,是中国经济由东向西梯次推进发展的东部地带,是中国重要粮棉产区。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

2019年8月,国务院新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截至2020年6月,河北省下辖11个地级市,共有49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91个县、6个自治县。

2021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

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三次产业比例为。全省人均生产总值为54172元,比上年增长。

在济南考试,分为省属和地方的,省属的事业编考试快开始报名了,地方的一般是年底12月考试。以下是工作简章:根据省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同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汇总表》(附件)。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 4月23日9:00-28日16:00 查询时间:2009年 4月24日9:00-29日16:00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9年4月24日- 29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5月12日-1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及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须于2009年4月27日-29日自行前往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政策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7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确认时,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属“三支一扶” 大学生的,同时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经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公示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5月4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教育和综合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09年5月17日 上午 8∶30-11∶00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相应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6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6日以后出生)。(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于因受疫情影响,留学人员不能如期取得有关证书资料的,经个人向报名单位申请,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学历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认证材料可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所需证书、认证材料取得前暂缓聘用。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4.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5.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2月6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3.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二、报名(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月14日16:00初审时间:2023年2月6日11:00-2月15日16:00(二)提交材料1.应聘人员下载、填写《2023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2.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建议验证期设定为3个月)。3.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其中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5.报考岗位如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注意事项: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2023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粘贴到表格的照片位置。《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不得代签。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材料。3.填写完毕后,须将《2023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报名应提供材料的原件扫描后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岗位代码:xxx,姓名:xxx)”初审结果以邮件方式反馈。4.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5.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原县中医院行政楼一楼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现场缴费。逾期未领取人员,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三、岗位笔试(一)A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再进行笔试。(二)B类岗位:1.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待笔试时间确定后,将提前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平原县中医院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2.笔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按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中药学、护理学、综合类等分别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类均考一科。3.考试内容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四、资格复审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023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五、岗位面试(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划定60分的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平原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信息。(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面试考务费70元。六、总成绩汇总公示(一)A类: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二)B类: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七、考察和体检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八、公示和聘用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申请调动。九、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中医院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十、其他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联系人:王老师监督电话:邮箱:平原县卫生健康局平原县中医院2023年1月29日附件: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3.诚信承诺书.doc4.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doc5.工作证明.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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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人事考试网

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考试费50元。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一)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2017年1月10日至1月14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次日至2017年1月15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月1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四)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1月19日—1月2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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