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体检心肌缺血
人事考试体检心肌缺血
可以的,心肌缺血不算多大的事,平时多注意下,吃点药,饮食习惯不要暴饮暴食,酗酒哦。
体检看不出来吧,心电图改变可以提示一点但也不准确,最好的方法做冠状动脉造影,这个最准确了吧,如果看到有血管阻塞就可以怀疑有心肌缺血了
不影响入职,心肌缺血,这个是属于偶尔体检的时候遇到的正常情况,不影响正常人生理机能。应该不作为考察重点,复查就复查吧
辛集人事考试体检怎么体检
负责任的会电话通知,不负责任的只自己能上网看。
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考生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报考省直各部门(含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的考生,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本市网站查询。(参考2017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中公教育网联合安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
考公务员体检的要求:
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好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这是我们河北省的省考公告,仅供参考七、体检(一)报考省直各部门(含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的考生,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五进行体检。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集合地点在考生在查询笔试成绩时公布。(二)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安排由各设区市在本市网站公布,考生请及时查询,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链接~
人事考试体检复检告知
一般相关体检结果当天就可以出来,一天内通知复检,但是公布会在一周之内。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合格要求: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标准对数视力)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直接向用人单位申诉,通常会电话告知。
参考资料:入职体检怎么算不合格
如果体检失败,必须通知我。这就是过程。有些指标,如血压,如果被当场告知并被反复检查100次,就被认为不合格。如果现场复验不合格,则不再另行复验。如果不在现场重新检查,这些指标被视为合格。如果非现场复检指标不合格,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只检查不合格指标。这是规定的程序。被检查人体格检查不合格,未通知复查的,可以提出复议。回答
入境体检参考标准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第七条各类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闭塞性脉管炎、雷诺病不合格;
淋病、梅毒、下疳、性病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您好,复查确切地讲说是进一步检查,就是第一次体检时个别小指标有问题,再带着你们确认一下,一般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果有很严重的问题会直接通知你不合格。对于复检,主要都是由考生自己提出来的,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体检不合格后,自己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人事考试体检
该县事业编的体检时间为2023年4月4日。根据中公教育提供的信息,进入体检的考生,自2023年4月3日11:00登录“衡水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体检通知单》,体检时间为2023年4月4日(周二)上午。考生按照体检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集合签到,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体检通知单》。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做好体检前准备,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体检通知单、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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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近几年宁夏省考面试时间可知,面试时间一般是在笔试结束后一个月或两个月内,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才能进行体检。在此,宁夏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宁夏2023省考面试时间
了解近几年宁夏省考面试时间可知,面试时间一般是在笔试结束后一个月或两个月内。此次宁夏2023省考笔试时间为2月25日,由此可推测,宁夏2023省考面试时间将在4月上旬或中旬。
宁夏2023省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宁夏2023省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以上为“宁夏2023省考面试时间是什么时候?面试成绩如何计算?”全部内容。综上可得,宁夏2023省考面试时间将在4月上旬或中旬,面试成绩按上述情况进行查看。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公务员资料领取
为了做好二○○八年全区各级机关统一招考公务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报考区直机关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市、县(区)、乡镇机关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Q吧) 以上学位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3岁(区直机关放宽至38岁); (六)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在录用单位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四)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录部门(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要求和名额详见《二○○八年全区统一招考公务员职位综合一览表》 五、报名方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网址: 报名时间:6月11日至6月18日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法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二)报名考务费120元,由报考者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缴纳后即得到报名确认。 (三)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农村灾民最低生活救助证》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免缴报名考务费。减免手续于6月16日至18日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四楼)办理。 (四)报名不受名额限制。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单位)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五)报考人数与相应录取名额比例不足5:1并无法调剂报考人员时,减少或取消录取名额(专业性较强的特殊职位除外)。 七、考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卷。两卷分值各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08年7 月5 日 3、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合成。 4、对回族考生在其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对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在其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工作满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在其笔试成绩上增加8分;因公牺牲评定为烈士的,其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20分;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其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加分照顾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加分。 5、笔试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厅根据考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线,并分部门(单位)、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与面试不超过1 :3的比例统一确定推荐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推荐面试。 6、笔试成绩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由招考单位通知本人。 (二) 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面试时间:届时由各招考部门(单位)和各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提前一周通知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 3、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原则、程序和方法及组织工作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 ]×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 八、考察、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进行考察体检。 (一)由招考部门(单位)负责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区直机关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复核;市、县(市、区)、乡镇机关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复核。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组织、人事部门依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录取名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二)考察工作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和有关情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区直机关由各招考部门(单位)负责实施,市、县(市、区)所属机关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负责实施。 (三)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在主考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录用人民警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被体检考生承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九、录用审批 (一)按照自治区、市分级审批录用的办法进行。 自治区人事厅负责办理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和垂直管理系统人员审批录用手续,各市政府部门人员的录用手续按隶属关系报市人事局审批。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或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办理非行政机关人员的审批录用手续。 (二)对经审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一周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审批录用,并向被录用人员下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三)各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的同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十、其他 (一)报名时,凡与招考部门(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回避。 (二)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选报职位,并且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宣布考试成绩无效,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新录用公务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安排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五)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不得流动。 (六)考试录用工作的监督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监督暂行办法》执行。由自治区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为招考公务员的主考机关。 (八)本次招考,凡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时限,计算截至日为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九)招考具体事宜可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 事 厅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