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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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浙江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浙江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通知已经公布,浙江2023年一级建造报名时间在7月8日-17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精神,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知识点考试定于9月11日至1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9月11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2: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2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2: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机电、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矿业工程等10个专业,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知识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二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报考相应专业(增项)条件。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选报考其他专业,报考时只需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四)其他有关事项。1.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实习和成人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2.以上“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的级别不可报错,否则,会影响成绩合成或造成考试成绩无效。3.报考条件咨询电话:。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报考“考全科”(4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报考“免二科”(2个科目)和报考“增报专业”(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及成绩合格证明)。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下同)。(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相关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在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四)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考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网上报名选择时不要随意,以免误操作。(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根据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五、网上报考流程(一)报考人员于7月8日至17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二)填写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24小时内核验完成)。(三)在线核验后,再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考区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四)点击“保存”后,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系统不提供选择)。报考人员根据不同的选择情况,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1.对于选择了“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需继续完成如下报考流程:(1)点击“报考信息确认”(若系统提示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先按要求上传)。(2)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如需“报名表”留存的可以打印,但无需审核和提交。(3)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完成。注:报名人员如需“撤回承诺”的,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2.若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需继续完成如下报考流程:(1)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3)必须打印“报名表”。(4)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完成。(5)再必须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注: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考生在科目成绩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报考的考生妥善保存。六、网上报考注意事项(一)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需提交在线核验,以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提醒相关人员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交费前,可取消信息“确认”,进行自行修改。在点击“确认”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五)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考区和报名点)、异地报考,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六)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七)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人社部资格考试规程规定(人社厅发〔2021〕18号),考生原则上应在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地报考。报考流程和报考系统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6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特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取得证书后,信息不再修改。八、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6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九、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十、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划定的区域内分别用2B铅笔填涂作答客观题和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主观题,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他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手表(无声、无收发、无编辑储存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本人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阅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考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十一、成绩公布与考后核查(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二)考后核查。对于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在成绩公布后合格成绩直接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2.对于“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3.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条件的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和填报信息不实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三)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制发。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资格证书)。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资格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十二、有关要求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一)一级建造师考试规模大、知识点多、涉及面广,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二)根据职责分工,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做好报考系统和报考流程方面的咨询、建设部门要做好报考条件和注册方面的电话咨询工作。要及时做好对考后“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成绩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核查工作,要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对需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知识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附件: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计划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7月2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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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通知,确定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开始日期为:2020年8月8日9:00—8月17日17:00,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详情吧!
根据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等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
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8日至17日
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时间:考后复核
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缴费时间:8月8日至17日
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9日至23日
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
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院(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月24日至2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月24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设考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六)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以及报考条件相关说明见附件1。
(七)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要求的,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可报考全科;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可报2个科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
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各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专学历报考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对历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和省直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5号),制发成绩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注: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科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顺延至2021年有效。
四、报考事项
请报考人员于8月8日至17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
第一步:注册和上传照片。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早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注册成功(网上验证通过)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电子照片进行处理)。
第二步:填报报考信息。进入报名系统,在认真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填报(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报名点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或“免二科”;中专学历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
第三步:签署承诺书。在完成信息填报后,再签署提交由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诺书必须由考生本人签署(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第四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再次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选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照片或证书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和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第五步:网上交纳考试费。在线交纳考试费用,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后,可直接按以上第二至第五步报考流程,完成报名和交费。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对于目前还无法在网上核验的中专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包括遇到其他无法在网上核验的学历学位),请报考人员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并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经我院在网上作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3、对于身份信息无法网上核验(注册)的,需联系我院处理。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
(三)告知承诺制报考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等在网上核验(注册)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报名。
2、报名时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自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需联系我院处理。
3、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填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单位与地址)、选错报考信息(如选错级别、专业、科目、考区)、传错照片或证书、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考后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原则上报考人员(包括省部属单位人员)只许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4、特别提示:根据告知承诺制精神,考前所有的设置与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审查与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复核,复核未通过的,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无效。考后复核,只复核考生网上填报和上传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若在后续的证书制发、注册使用、情况核查等工作中,发现考生所承诺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9日至23日登录报名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0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考生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各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各科目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可携带卷(削)笔刀、普通计时钟表。
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其他电子设备(有收发、拍摄、存储录放功能)、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
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损坏和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予更换。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阅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考生诚信参考,同时要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八、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
(一)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应试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
负责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复核。其中,对少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材料有疑问,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资料由承担复核(审核)任务的相关单位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及反映相关情况的电话号码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示10天。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在公示期满还未查实的,后续发文、制证等工作照常进行,但在任何时候(如发证、注册、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查实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免试条件、不实承诺的,将依据“承诺制”规定,作出合格成绩或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九、有关要求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3)。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的安全、平稳。“资格考试考生配合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14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中做好配合工作。考务部门(考点单位)要针对考生配合防疫须知,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要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复核(审核)的信息,要确保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须现场审核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
(三)要做好服务保障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考生参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目前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考正在火热进行中,有意向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报名吧!
义乌市人事考试院院长
【 #出版专业资格# 导语】 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1年浙江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8月10日-8月19日,考试时间为10月1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5日-10月9日,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制的指导意见》(办发〔2020〕42号)精神,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8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下午2∶00—5∶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考点设置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年8月7日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考中级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根据《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有关规定,适用于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我、助理技术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年8月7日之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8.报考当年毕业的在校博士生。 (三)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时,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只需参加《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考生如有报考条件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所在地的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特别提醒∶已取得的证书(合格证明),证书上的错误信息不能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照片。 四、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或"不采用告知制"报考。"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不使用告知制"包括"不采用告知制"或"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 (二)对"采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 (三)对"不使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网上报名时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或"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进行选择和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评审等各环节),若发现有不实,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己取得的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于8月10日至19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按系统提示,如实注册个人信息。 (二)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三)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一般24小时内核验完成)。系统提示后(包括通过或未通过),继续按系统上的设置,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如专业年限、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准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考区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在报名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应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四)在点击"保存"后,系统显示"采用告知制"和"不采用告知制"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制"的系统不提供选择)。 1."采用告知制"报名的,需继续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无提示,此步骤忽略)。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4)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注∶报名人员如需"撤回",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名表"可不打印,若有打印仅供留存,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 2."不使用告知制"报名的,需继续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须打印"报名表"。 (4)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材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一般24小时内),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5)最后,还须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版,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右上角通过搜索词条下载打印(考试名称修改为本项考试)。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供考生在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核查,请妥善保存(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六、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于无法在线核验的学历学位,或者报考免试部分科目所需的职称(职级)证书,应上传相应的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报名流程。 (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或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注册或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需提交在线核验,以及上传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需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报名流程,提醒相关人员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交费前,可取消信息"确认",进行自行修改。在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四条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年限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异地报考,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未交费或错交费等,造成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七)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应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或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弃考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 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已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5日至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处理。特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各个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分别用2B铅笔填涂和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 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计时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本人未作人为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按规定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 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或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提醒各位考生诚信参考,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十、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 十一、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除个别有情况反映或对上传材料有疑问的外,无需考后核查,合格成绩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 2.对于"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需进行考后核查,核查通过后,再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先不予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 (三)证书制发。在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 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资格证书)。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合格证书"栏目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二、有关要求 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2)。 (一)要加强对考试的考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预防和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二)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做好报考技术和报考条件咨询工作。对"不使用告知制"成绩通过的考生,以及有情况反映、对上传材料有疑问的考生,要及时做好情况核查。对需要考后核查的考生,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要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 (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1.各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8月4日
都好。考试院长自成一户,正所谓宁作鸡首不当牛尾。人事科长嘛,是职能科室当中的实权科长,对今后的提拨升迁是重要过渡。这个看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选择了。祝顺利!
义乌人事考试院
在注册中国人事考试网账号登录、上传照片3.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4.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5.选择办理方式6.确认报名信息7.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阅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事项8.特别情况核查9.交纳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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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家政考证在义乌当地的人事考试网报名考。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在当地的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其报考条件是: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经助理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您可以在义乌考试网上注册,并填写完整的考试社工证申请表格。您需要提供200-500字的文字作为申请材料,并且要求回答完整,不要出现重复。在回答问题时,请把您改成您。
义乌市人事考试院招聘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下同)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 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浙人公[2005]68号文件执行)。 3. 义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义乌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8年7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单位及具体条件 本次共有4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1个职位,招聘单位及具体条件请查阅《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附后)。 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的人员招聘,采取专业考试,另行组织,详情请登录"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2日(8:00-15:00)。 地点:义乌梅湖会展中心(人才交流会现场)。 报名时需带材料: 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领取报到证、毕业证书的可携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8年7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报名考生请携带《领准考证凭证》于2008年7月31日到义乌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香山路389号)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各职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名额3倍时酌情核减招聘名额,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08年8月2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为100分。 3、面试。各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合成总成绩,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6、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7、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考察入围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义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七月五日
2023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3月13日开始。
1、事业单位考试(事业编制考试),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实施的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2、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报名条件依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要求也有所不同,报考条件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或要求为准。
3、事业单位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这就跟企业单位有很大的区别。事业单位的财政通常是由国家予以补助。但让补助也分两个方面,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二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
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5、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
6、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一、浙江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10月22日至2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10月22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下午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10月23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考全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6.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符合上述第5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免一科”)。(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免二科”)。(四)报考条件中涉及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报考条件咨询电话为:,联系人:汪庆芳。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应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应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四、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制”或“不使用告知制”报考。“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二)对“使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上网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三)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制”和“撤回”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四)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制”或“撤回”,本年度此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制。(五)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一)报考人员于8月22日至31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系统提示,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1.“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书提交后,即可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或“免二科”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再进行网上交费。(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但一旦“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2.“不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待报考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3)报考人员必须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二)注意事项1.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的,需取消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自行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5.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7.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7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进行处理。特别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城乡规划实务》每人每科70元,其余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6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其它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普通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另外标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标记;领卷后应先检查,发现有印刷不清、缺页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或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能更换。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九、考试大纲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1.对于“采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2.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十一、有关要求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一)要及时做好对考后“不采用告知制”成绩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核查工作,并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对需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二)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工作,方便考生参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附件: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义乌人事考试院院长
安徽人事考试院院长是正厅级,省人事考试院(委员会)是正厅级的单位,下设的教育学院是属于处级单位,一般省教育学院院长是正处级,但因为干部资历,所在单位权力大小,单位所属等原因,也有可能是副厅级,而且省教育厅(委员会)是省政府的直属单位。
安徽人事考院院长是属于一个院长级别,具有很高的一个权限,非常高的一待遇。
都好。考试院长自成一户,正所谓宁作鸡首不当牛尾。人事科长嘛,是职能科室当中的实权科长,对今后的提拨升迁是重要过渡。这个看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选择了。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