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考试重点
劳动人事争议考试重点
看法律类的书,最好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法,劳动争议人事办案规则,劳动部发有关劳动法解释,就这些吧,如果太多了看不过来,也太深了,不会考那么深,最好看一看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这是民法中的大法
采用的公务员考试例题。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都考采用的公务员考试例题,包括语文、计算机等。公务员(Civil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主要针对人事劳动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专业性较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个机构。考试是必要的,法律知识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劳动人事争议考试
采用的公务员考试例题。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都考采用的公务员考试例题,包括语文、计算机等。公务员(Civil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备考是一门针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专业性考试,旨在考核准备从事劳动仲裁活动的人员的知识技能。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全额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要看是否有专业知识考试,如果在招考简章上列明需考专业知识,则考试内容包括法律知识,重点为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从“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看似相近,却大有不同。根据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而“特定法律职业”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劳动人事争议考试题
【答案】:A、B、C、D本题考查劳动争议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劳动争议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1)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有权选择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也有权拒绝调解而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劳动者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4)在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中,有权要求有关调解、仲裁和审判人员回避。(5)有权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或已死亡的职工,其法定代理人或由有关机关指定的代理人,有权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6)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仲裁申请时,有权要求其作出说明。(7)有权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与另一方自行和解。(8)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同意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书送达之前有权反悔。(9)劳动者对仲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等。所以A、B、C、D项对应上述权利,正确。E项对应第(8)条,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同意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书送达之前有权反悔。故E项错误。
采用的公务员考试例题。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都考采用的公务员考试例题,包括语文、计算机等。公务员(Civil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
劳动人事争议考试培训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九十号《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已于5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8月1日起实行。
省长 李学勇
6月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调解、仲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裁决,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事业单位调解、乡镇(街道)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渠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第二章 调 解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三)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四)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五)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代表由单位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调解登记、调解记录、督促履行、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统计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第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共同开展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对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受理范围且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在3日内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当事人书面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在15日内或者当事人同意的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项、调解结果和协议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第十三条 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的,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可以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调解协议出具仲裁调解书;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出具不予确认决定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确认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可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调解组织也可以接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移交、邀请进行调解。委托、移交调解的调解期限不超过15日,调解期限不计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期限。
第十五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 》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可以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仲 裁
第十六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案件处理实际需要,在本辖区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巡回仲裁庭。
第十七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代表、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总人数应当是单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组成单位负责人担任。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工会、相关部门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单位可以委派兼职仲裁员常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活动。
第十九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具体承担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应当建设成为具有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办事机构。第二十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应当按照统筹兼顾、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仲裁院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和办案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装备。
第二十一条 仲裁庭审理劳动人事争议,应当在专门场所进行。为方便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必要时可以设立临时仲裁场所。仲裁场所应当相对独立、设施功能齐全、标志显著、庭貌庄严。参加庭审的仲裁员和记录人员应当统一着正装,佩戴仲裁徽章。
第二十二条 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仲裁员条件,并参加国家或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仲裁员培训, 考试 合格,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仲裁员,可以申领仲裁员证。
第二十三条 仲裁员分为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和专职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同等权利。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仲裁员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解聘和续聘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省级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级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的人事争议;
(二)省人民政府在宁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在宁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三)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代管的中央、国家有关部门所属驻宁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四)军队军级以上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
(五)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六)认为应当由本仲裁委员会审理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第二十六条 设区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管辖。多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由最先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其共同的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等情况的,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作为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三十条 劳动者委托除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近亲属以外的公民参加仲裁活动的,公民代理人应当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身份证明和劳动者所在社区、单位或者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相关证明。公民代理人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代理人不得从事风险代理。代理人违反第二款规定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三十一条 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变更或者解除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应当书面告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三十二条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应当推举不超过5名代表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第三十三条 仲裁庭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所依据的证据有: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以上证据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供与其请求事项相关事实的初步证据。
第三十五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单位就案件事实部分涉及的专业性问题进行核定。受委托的单位应当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委托事项; 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方。
第三十六条 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仲裁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主张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十七条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公开开庭审理,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审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的;
新劳动法相关培训 课程背景: 2008年至今,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工伤保险司法解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或修订,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了井喷、爆发等现象!近几年来,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二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旧“稳中有涨”“持续递增”,而内地欠发达地区及三五线城市的劳动者维权意识亦逐步增强,维权技能逐步提升! 2008年至今,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均以用人单位败诉告终!这些案件充分说明,“传统式、粗放式、随便式”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经被完全否定,已经彻底落后,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掌握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胜任、严重失职、严重违纪”的实操策略,以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以重新树立与持续维护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威! 综上,我们特邀请我国着名的劳动法、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此课程。欢迎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特色:稀缺性:此课程将劳动法体系和薪酬绩效管理体系紧密相结合,国内极少出现此类课程。针对性:课程内容精选了近几年主讲老师(及其专职团队)亲自处理过的且在不少用人单位内部也曾发生过的代表性案例,这些案例完全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大环境、大气候、大趋势,极具参考性和启发性。新颖性:除前述提及的内容外,老师将随时结合最新的劳资热点,分析最新的司法判例,分享最新的实操策略。实战性:实战沙盘演练,学员深入思考与充分互动,老师毫不保留倾囊相授;学员把错误留在课堂,把正确的观点、方法、工具、技能带回去。 课程收益:1、全面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2、透彻理解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3、深度培养预测、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思维;4、系统掌握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 课程内容:专题一:违纪违规问题员工处理1.劳动者往往拒绝签收处分、解雇通知书,如何应对?2.问题员工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事实,用人单位该如何收集证据?3.对于违纪员工,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理?4.续签劳动合同后,能否追究员工上一期合同内的违纪责任?5.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6.如何在《惩罚条例》中描述“一般违纪”、“较重违纪”及“严重违纪”?7.怎样理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8.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9.如何追究“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者的法律责任?10.能否直接规定“禁止兼职,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违规”?11.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12.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13.员工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者被判了刑,劳动关系怎样处理?14.“录音录像”证据,仲裁与法院是否采信;用人单位内部OA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专题二:劳动关系解除与终止1.解除与终止有什么区别?2.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法院有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用人单位如何避免案件败诉?3.能否与“三期女工、医疗期员工等处于特殊保护期间的员工”协商解除?4.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自行离职,用人单位能否扣减其工资?5.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内,用人单位批准其离职,可能有风险,如何化解?6.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后,用人单位批准其离职,也可能有风险,如何化解?7.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均需提前30日告知劳动者?8.对于患病员工,能否解除,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风险?9.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感觉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风险?10.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感觉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该如何操作?裁员的操作流程有哪些步骤、手续?通过哪些方式途径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11.《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用人单位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12.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13.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日告知劳动者?14.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其引发的风险非常大;其原因有哪些,用人单位该如何规避风险?15.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有什么法律责任? 专题三:经济补偿与赔偿金1.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4.经济补偿计算的基数及标准如何确定?5.解除前12个月内员工休过医疗期,其平均工资如何认定?6.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适用范围?7.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8.如何理解“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9.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代通知金标准是多少?10.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即时解雇且不支付代通知金,是否属于违法解除?11.违法解除下是否存在代通知金? 专题四: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1.人力资源、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必备内容?2.规章制度撰写、起草时需注意的风险细节;3.规章制度生效的必然条件有哪些?4.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有哪些,如何操作?5.非国有用人单位如何组建“职工代表大会”?6.无纸化、网络化办公下的公示,存在哪些风险?7.如何公示或告知,才更符合仲裁或诉讼的举证要求?8.规章制度能否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9.规章制度违法,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并索取经济补偿,如何防范?10.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到底有什么区别?11.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应该多长时间修改一次?12.什么情况下需要制定某份规章制度?13.二级单位的员工是否有义务遵守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考试
仲裁员证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劳动仲裁员,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相当于劳动仲裁委的法官。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师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参与劳动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审理。劳动仲裁员证报考条件是:1、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有独立办案的工作能力。担任劳动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曾任审判员的;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分类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单选题】关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人员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B.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C.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D.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解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属于劳动合同限制解除的群体。 2、【单选题】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个月。 A. 24 B. 8 C. 12 D. 18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中,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单选题】关于用人单位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劳动者工作不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B. 劳动者工作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补偿 C. 劳动者工作满1年的,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补偿 D.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劳动者工作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 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竞业限制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 B.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3年。 C.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解析: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5、【单选题】劳动规章制度要具有法律效力应满足的条件不包括。 A. 内容合法 B. 要向劳动者公示 C. 要向社会公示 D. 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要具有法律效力,应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内容合法,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三是要向劳动者公示。 6、【单选题】对于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B. 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C.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D.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制度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7、【单选题】关于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B. 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C. 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D. 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用工单位的法定义务。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而非用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8、【单选题】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日。 A. 10 B. 15 C. 20 D. 30 答案:B 解析: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 9、【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是。 A.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B. 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C.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D. 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E. 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答案:ABC 解析: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不同的义务。其中,用人单位的义务包括: ①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②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③应当保护劳动者的主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0、【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描述,正确的是。 A.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仅需由用人单位保留一份 C. 变更劳动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口头变更劳动合同 D.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的行为 E. 劳动合同变更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CD 解析: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变更时,如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多选题】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结束劳动会同的情形包括。 A.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D.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 处在哺乳期的女职工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选项AD属于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选项E属于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情形之一。 12、【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限制情形的是。 A.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B.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C.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D.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查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限制的情形一共有6种,除了上述选项之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情形之一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选项C错误。 13、【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劳务派遣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B.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期间不超过12个月的岗位 C.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D.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时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E. 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5% 答案:ACD 解析: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期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14、【多选题】劳务派遣单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包括。 A. 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B. 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C. 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D. 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E. 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中,需要督促用工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而非自己提供;用工单位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而不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选项CE错误。 15、【多选题】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1个或1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B.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C.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D.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试用期 E.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40小时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相比,有自身的特点。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选项BDE错误。 16、【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履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B.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C. 法定代表人变更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D.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答案:C 解析: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7、【单选题】关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B.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C.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D.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而不是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18、【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描述,错误的是。 A. 劳动合同解除一般包括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B. 法定解除是指出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劳动合同可以被单方解除的情形 C.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D.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3种情况: ①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6种情形; ②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因实施裁员解除劳动合同。选项D属于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9、【单选题】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的标准确定。 A. 企业平均月工资 B. 劳动者前12个月平均工资 C. 所在地区平均月工资 D. 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为客观原因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