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事局考试中心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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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人事局考试中心科长

北京人事局考试中心科长

张欣庆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工作。分管信息中心。孙 彦负责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分管职工养老保险处、居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工伤保险处、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退休职工活动站。宋丰景负责人才、事业单位管理与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兼新闻发言人。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流动调配处、人事考试中心、宣传中心、科学研究所、人事管理研修中心。张祖德负责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杨晋京负责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考试录用处、考核奖惩处、教育培训处、职位管理处、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陈 蓓负责工资、引智和职业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务员工资福利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干部度假疗养中心。李淑萍负责党务、政务、财务、后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团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办公室、研究室、规划统计处、财务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戚 亮负责纪检监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行风办。联系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桂 生负责法制、仲裁与维稳、军官转业安置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法规处、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处)、信访处、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服务中心、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电话咨询中心。任建新协助张祖德同志分管人力资源市场处、农民工工作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齐庆国协助李淑萍同志分管财务处、规划统计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孙美玲协助张欣庆同志分管信息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

都好。考试院长自成一户,正所谓宁作鸡首不当牛尾。人事科长嘛,是职能科室当中的实权科长,对今后的提拨升迁是重要过渡。这个看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选择了。祝顺利!

徐熙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工作。分管信息中心。 [2] 孙 彦负责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分管职工养老保险处、居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工伤保险处、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退休职工活动站。宋丰景负责人才、事业单位管理与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兼新闻发言人。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流动调配处、人事考试中心、宣传中心、科学研究所、人事管理研修中心。张祖德负责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杨晋京负责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考试录用处、考核奖惩处、教育培训处、职位管理处、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陈 蓓负责工资、引智和职业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务员工资福利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干部度假疗养中心。李淑萍负责党务、政务、财务、后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团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办公室、研究室、规划统计处、财务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戚 亮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3] 负责纪检监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行风办。联系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桂 生负责法制、仲裁与维稳、军官转业安置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法规处、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处)、信访处、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服务中心、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电话咨询中心。任建新协助张祖德同志分管人力资源市场处、农民工工作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齐庆国协助李淑萍同志分管财务处、规划统计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孙美玲协助张欣庆同志分管信息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局长

张欣庆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工作。分管信息中心。孙 彦负责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分管职工养老保险处、居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工伤保险处、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退休职工活动站。宋丰景负责人才、事业单位管理与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兼新闻发言人。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流动调配处、人事考试中心、宣传中心、科学研究所、人事管理研修中心。张祖德负责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杨晋京负责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考试录用处、考核奖惩处、教育培训处、职位管理处、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陈 蓓负责工资、引智和职业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务员工资福利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干部度假疗养中心。李淑萍负责党务、政务、财务、后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团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办公室、研究室、规划统计处、财务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戚 亮负责纪检监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行风办。联系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桂 生负责法制、仲裁与维稳、军官转业安置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法规处、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处)、信访处、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服务中心、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电话咨询中心。任建新协助张祖德同志分管人力资源市场处、农民工工作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齐庆国协助李淑萍同志分管财务处、规划统计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孙美玲协助张欣庆同志分管信息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

徐熙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工作。分管信息中心。 [2] 孙 彦负责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分管职工养老保险处、居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工伤保险处、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退休职工活动站。宋丰景负责人才、事业单位管理与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兼新闻发言人。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流动调配处、人事考试中心、宣传中心、科学研究所、人事管理研修中心。张祖德负责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杨晋京负责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考试录用处、考核奖惩处、教育培训处、职位管理处、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陈 蓓负责工资、引智和职业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务员工资福利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干部度假疗养中心。李淑萍负责党务、政务、财务、后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团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办公室、研究室、规划统计处、财务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戚 亮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3] 负责纪检监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行风办。联系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桂 生负责法制、仲裁与维稳、军官转业安置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法规处、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处)、信访处、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服务中心、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电话咨询中心。任建新协助张祖德同志分管人力资源市场处、农民工工作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齐庆国协助李淑萍同志分管财务处、规划统计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孙美玲协助张欣庆同志分管信息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

北京人事局公务员考试科长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仅供参考):发布简章:2014年11月6日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9:00至2014年11月17日17:00资格审查:2014年11月13-11月19日考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周六)成绩发布:2015年1月上旬资格复审:2015年1月下旬调剂名单:2015年1月底面试时间:2015年3月6日-3月11日北京公务员详细信息: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教育局局长属于公务员编制,他的身份就是公务员,准确的说是行政编制。其实,不止教育局局长属于公务员编制,在教育系统内,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都属于公务员序列。除此之外,在教育局机关还有一些通过公务员考试进来的一些工作人员,他们也属于公务员。除此之外,其他的人都属于事业编制,可以说,教育这个大系统所占的事业编制人员是非常多的。我们知道,很多老师通过教师招考参加工作以后,他们的编制就是事业编。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虽然属于教育系统,但是他们已经是副科级以上的领导,那就属于行政系统的领导干部了,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在各个局之间进行交流,也可以与本县市区内的乡镇之间进行交流。教师与他们没有可比性,教师只是普通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而他们属于领导层,当然就可以在领导层之间进行交流。

1、发起机构不同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国家:中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 ;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2、人事编制不同公务员考试录用后有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方可转为公务员编制。3、面试考试组织方式不同公务员考试由国家:人事部会通用人单位,北京考: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命题并组织实施(非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由事业单位在人事机构指导下自己组织。4、试题难度不同公务员考试较难(试题难不意味着难以考取,难度仅是因为报考人数多而必须增加考试的区分度);事业单位考试较容易(试题简单不意味着容易考取,因针对具体每次考试的报考人数少,试题简单即可区分优劣。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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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事局考试中心处长

各地的优秀干部。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查询考官的组成成分,从实践看各地基本上是一样的。一部分,来自各地的人事厅考试中心和组织部的同志,一部分,来自各单位的人事处长。按照规定,他们大多具有国家人事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北京,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四个中央直辖市之一,全国第二大城市。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起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连续滚动,即第一年与第二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参加规定两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分4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 北京地区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在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北京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工作,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考前培训工作。 试卷满分 监理工程师: 1.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客观题)110 (考试科目) 2.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160 3.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客观题)110 4.工程建设监理案例(主观题) 120 200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的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北京地区200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兹定于2002年8月28日——8月29日发放200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请2002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2002年度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报考时所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须原件),按规定时间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证书管理科领取证书。

北京考试中心人事科

本文为广大考生解答2023年北京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审核相关问题,内容详情如下,如需查看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北京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点击查看通知详情),北京2023年一级建造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7日-7月15日,根据报名通知,北京采取的是网上在线核验和在线人工核验的资格审核方式,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材料等相关内容请关注北京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3年报考通知,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届时也会及时为广大考生进行更新,敬请关注。系统在线核验:(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进行人工在线核验。(4)报考“免2科”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扫描件;报考“增报专业” 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验。在线人工核验:需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按系统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并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5)身份证件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7)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8)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9)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进行现场核验。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北京市顺义区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具体如下: 1.本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区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取得学历申请认定); 4.本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取得学历申请认定); 5.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顺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是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顺义区教育委员会提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工作安排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认定步骤为“网上报名—体检—现场受理预约—现场受理—领取证书及认定结果相关材料”,具体如下:详见《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1.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9月27日上午7:00至10月12日下午4:00(10月1日至7日报名系统关闭);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4)网报时确认点选择 凡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请选择“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国家统一考试)”; 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申请人,请选择“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非国家统一考试)”;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请选择“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免试认定)”。 2.体检 本次认定设置集中体检时间,申请人应参加集中体检。2021年9月27日前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表的申请人无需再进行体检。 (1)选择体检机构 完成网上报名24小时后,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意向登记系统”(月1日至7日系统关闭),选择体检机构,获取体检席位。选择体检机构截止至10月13日中午12:00。 (2)进行体检 10月14日至22日期间,申请人应当自行与所选的体检机构联系,预约并完成体检(体检机构、预约方式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名单及体检标准》)。 (3)体检有效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体检结论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10月25日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在本次认定时有效。 如申请人不便在规定的时间内体检可在网报期间联系“北京市体检中心”的两个院区进行体检。其他体检机构只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提供服务,其他时间不接待体检。 3.现场受理预约 所有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结束后登录“顺义教委”微信公众号,进行现场受理的预约。 预约时间:10月25日上午8:00-10月29日下午4:30; 预约方法:通过“顺义教委”微信公众号-教育秀场-政策信息,进入预约系统界面,按要求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阅读《预约须知》和《北京市顺义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并选择“我已阅读并知晓”,进行现场受理时间段预约。 4.现场受理 (1)受理日期:10月27日—10月29日; (2)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受理地址:顺义区裕龙三街1号(顺义区教育考试中心院内西侧报告厅楼一层); 5.发放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通知或回执 现场受理通过的申请人,应领取本认定机构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通知或回执,根据通知或回执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二)重要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受理时提交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经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1.申请人在网报时,务必认真阅读本认定机构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在网报时填写或上传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该《个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上传的《个人书》应为白底黑字,文字朝上并且清晰易识别,信息完整;应包含本人签字和日期;无任何无关图案、花纹或背景等。上传的《个人书》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从而影响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可不予认定。 3.网上报名需要填写的“本人简历”,务必按时间顺序从小学毕业后填起,填写至填表之日止,含学习简历和工作简历,原则上不能间断。 三、现场受理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按照本受理机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按预约的现场受理时间段到指定受理地点进行现场受理,如何准备现场受理提交的材料请参看《附件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现场受理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一)身份证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不能超过5人; (二)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申报资格种类、申报学科,并请携带已上传的电子版原照片和裁剪版照片; (三)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1.本区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个人页的复印件; 本区集体户口的,需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原件,提交本人户籍页复印件; 2.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卡片式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持有本区有效期内电子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使用“北京通”APP,向审核人员动态调取、展示电子居住证;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提交复印件。电子居住证办理方式请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 3.本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无需提交户籍或居住证明; 4.本区户籍,就读于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就读于外省市的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提供材料同第1项; 5.持有本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区港澳台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四)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由体检机构提供。为进一步“减证便民”,北京市各体检机构已实现了体检数据的电子化,启用了新的体检表样式。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新旧样式的体检表均有效(详见《附件4: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样例》)。现场办理时需提交《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原件(加盖体检机构公章)。 特别提醒:受疫情影响,各体检机构基本都实行预约制,请提前与相关体检机构联系预约事宜。 (五)学历、学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等证明材料 1.为方便申请人,在网报时系统会对申请人填写的学历信息(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信息、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等进行信息比对。如果申请人的上述信息比对核验通过,则无需在现场受理时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在现场受理时出具相应材料: (1)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网报系统中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咨询电话:); (3)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 (5)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 (6)申请人持有中师、幼师或者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提交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已毕业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在读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 (8)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2.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六)其他相关证明 1.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在现场办理期间领取由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出具的核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2.驻顺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顺义部队。 (七)个人书原件 申请人提交本人签字后的《个人书》原件(与网报上传《个人书》为同一版)。 (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版一份 网报结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行政效力,仅限于信息核对用),核查各项信息是否正确、照片是否清晰、书是否清晰有效,核对无误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左上角标注“核对版”字样,与申报材料一并上交。 四、关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的办法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办法 按北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办法》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办法》执行,内容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首页“证书服务”--“证书遗失补办”栏。 相关文件用表见补证(换证)附件(1—6)。 五、申请人参加现场受理时要提前了解、严格遵守北京市相关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携带好身份证件、科学佩戴口罩、准备好“北京健康宝”,在现场自觉登录“健康宝信息扫码登记”,并服从现场受理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 咨询电话:北京市顺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邮箱: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1-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doc 2-附件2: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名单及体检标准.doc 3-附件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doc 4-附件4: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样例-副本.doc 5-附件5: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doc 6-补证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办发.doc 7-补证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办法.doc 8-补证3:委托书.doc 9-补证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doc 10-补证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doc 11-补证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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