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事考试网公告
南通人事考试网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2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南通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3. 1987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南通职业大学有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3)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21,22)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二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4)“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三、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职业大学官网()。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南通职业大学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联系电话。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3)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招聘办法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一)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三)面试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面试通知书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发放。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面试工作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与答辩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一)体检体检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南通职业大学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三)公示南通职业大学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职业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职业大学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职业大学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职业大学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对新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21,22),须在南通职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六、纪律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七、本《公告》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解释。政策咨询:南通职业大学人事处:、81050836;监督电话:南通职业大学纪委办:;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附件: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南通职业大学2023年2月24日附件1: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附件3: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附件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苏州市人事考试网:2023年江苏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29人报…,的问题,以下是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文章目录列表:1、2023年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2、2015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内容3、2015年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4、苏州管商鲁排少身委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一年来自几次5、苏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一年几次2023年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2023年郑州市直事业单位的成绩已经出了。可以到郑州人事考试网查成绩。2015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内容》》2015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内容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大纲》(附件2)。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在线做 题平台:2015年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2015年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大纲》(附件2)。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煤集既候美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在线做 题平台:苏州管商鲁排少身委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一年来自几次一次,时间大概在上半年析异鲁心陈切备下务支的四月份,各区也有相应的人事招聘,时间需要自己关注了,我观察了一下一般也是上半年。苏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一年几次一次,时间大概在上半年的四月份,各区也有相应的人事招聘,时间需要自己关注了,我观察了一下一般也是上半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通人事考试网公示公告栏
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告(南通如皋教师编制考试2022)投稿 18136阅读 发布日期: 2022-07-19 17:55:112022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如皋市部分学校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数量2022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437名,其中中学86名、小学301名、学前教育50名。详见附件1《2022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详见《2022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及取得相应学位;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2)学历(或学位)所修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2)如皋市教育系统编制内人员(含已经预留编制岗位的如皋市乡村定向师范生)。(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4)2022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6)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三、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公告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开发布。(一)报名1.报名方式(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2)报名网址:如皋教育信息网()或如皋招教在线网页()。2.报名程序及时间部署(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2月7日9:00~2月10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2)资格初审:2022年2月7日9:00~2月11日10:00。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8小时后,请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87623071。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2月7日9:00~2月11日15: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月7日9:00~2月11日18:00。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3)缴费确认。报考岗位代码60-65的,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缴纳笔试费。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缴纳),缴费确认时间为2022年2月7日9:00~2月12日10:00,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2年2月12日14:00~17:00;(5)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2月14日9:00~2月15日17:00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使用。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为网络信息安全,报名网络每天晚上10:00至第二天上午7:00关闭,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二)考试、公布、体检和考察1.考试报考岗位代码60-65(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由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报考其他岗位的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招聘由如皋市人社局和如皋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1)笔试报考岗位代码60-65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的均须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2月19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至规定地点参加笔试。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天内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和笔试成绩。(2)资格复审报考岗位代码60-65通过资格初审的的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其他岗位的,按所报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通知(含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应聘者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身份证。(2)2022年高校毕业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者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已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者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请当场向如皋市人社局和如皋市教育局陈述申辩。(3)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告,请及时关注。(4)适岗评价报考60-65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2022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3),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内容,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段的学生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获奖情况等材料),参加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根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4倍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报到时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100元。报考其他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5)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天内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如皋信息网公告栏发布,或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报考岗位代码46-47小学音乐教师岗、岗位代码48-49小学体育教师岗、岗位代码50-51小学美术教师岗、岗位代码54-59学前教育教师岗的,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技能测试(100分)组成。按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等见《2022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岗位技能测试内容》(附件2)。报考岗位代码60-65教师岗的,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结构化面试(100分)组成,按各占5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封闭备课并对结构化面试进行准备,时间共30分钟。面试时间3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面试各15分钟左右。报考其它岗位的,面试只进行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面试室除黑板、粉笔等传统教学用品外,不提供电源、多媒体等其他设备,岗位代码46-47小学音乐、54-59学前教育模拟上课室提供钢琴。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2.总成绩计算报考岗位代码60-65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3.公布方式报考岗位代码60-65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模拟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2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南通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3. 1987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南通职业大学有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3)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21,22)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二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4)“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三、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职业大学官网()。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南通职业大学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联系电话。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3)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招聘办法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一)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三)面试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面试通知书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发放。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面试工作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与答辩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一)体检体检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南通职业大学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三)公示南通职业大学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职业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职业大学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职业大学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职业大学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对新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21,22),须在南通职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六、纪律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七、本《公告》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解释。政策咨询:南通职业大学人事处:、81050836;监督电话:南通职业大学纪委办:;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附件: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南通职业大学2023年2月24日附件1: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附件3: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附件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通人事考试网公告栏
>>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3〕50号)以及《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南通市2013年计划考试录用801名担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69名,县(市、区)级机关234名,乡镇(街道)机关386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通机构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法医及司法行政系统的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8.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或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职位。 3.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续聘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 ⑴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⑵经我市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我市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公开选拔的现仍在职在岗的“优生”人员(其中:博士、硕士研究毕业生在本地基层一线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本科毕业生在本地基层一线服务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限报本县(市、区)职位; ⑶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包括省、市选聘的聘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聘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 6.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地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有价放弃面试录用资格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3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人才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影响考试公正性的,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到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0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3年3月25日~26日(每日09:30~16:00)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10楼1018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携带证件及资料为: ①报考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②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③考生户口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23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五)报考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市级机关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机关(街道)由所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招考单位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考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初审单位根据《南通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和职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招考人员提交信息表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单位应下载留存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即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提供从本市转出户籍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的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3〕50号)和《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及《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在面试前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招录计划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然后从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招录职位出现超过合格线的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不作调剂。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领取录用通知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8月31日前凭本简章规定的相应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录用通知书,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投诉与举报 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招录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凡发现招录过程中有违反国家、省有关公务员招录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的,应当场向纪检监察人员投诉或举报,事后投诉或举报的应持有效证据,对恶意举报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纪律监督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按规定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诉。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215210(南通市纪委)。 七、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1.招考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人才网()。 2.考务技术咨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3.市、县(市)区政策咨询: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85098505、南通市人社局:;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海安县人社局:;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如皋市人社局:;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社局:;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81261500,海门市人社局:、82269292;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社局:; 中共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社局:; 中共崇川区委组织部:、85062033、崇川区人社局:; 中共港闸区委组织部:、港闸区人社局:;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物价局:; 南通市规划局:; 南通市建设局:; 南通市国土局:; 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经信委:; 南通市统计局:; 南通市教育局:、85098826; 南通市环保局:; 南通市城管局:; 南通市文广新局:; 南通市商务局:; 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 南通市档案局:;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工商局:; 南通市地税局:;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通监狱:; 南通女子监狱:; 通州监狱:、86937019。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南通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市人事考试网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14日09:00-4月21日16:00;3、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4月14日09:00-4月22日16:00。4、笔试日期:2015年5月16日。《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江苏事业单位笔试辅导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江苏南通市启东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04月22日-04月24日
招考人数91 人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
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启东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在线做题平台:
南通人事考试网替补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启东人事人才网()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却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3)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系服现役满5年的南通市户籍(落户时间截至2023年2月)、南通市生源或在南通市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军人。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7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招聘办法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一)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三)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一)体检体检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三)公示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该单位或者该部门的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发放《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部分岗位(23、24岗位及31至43岗位)由启东市水务局、启东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考生现场(或网络在线)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场(网络在线)或现场(网络在线)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发放《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23、24岗位及31至43岗位选岗后不再递补)六、纪律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七、本《公告》由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83312424;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延期了。为认真落实江苏省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4月16日的2022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延期举行。具体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另行公告。
河南人事考试通知公告
参考往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情况可知,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河南地区2023公务员考试公告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预计将在2023年初发布。在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河南地区2023公务员考试公告在哪发布?(参考往年)
参考往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情况可知,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招考公告及与本次招考总体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通过以上网站发布。”因此,河南地区2023公务员考试公告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
2023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何时发布?
预计将在2023年初发布公告。参考前段时间有考生咨询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公务员招录计划,官方政府回复“平利县2023年公务员招考计划将于2023年初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址对外公布。”可见,2023陕西省公务员招考计划将于2023年初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址公布。陕西省为全国联考省份之一,同样参加全国联考的河南省,其公务员招考计划也将可能在2023年初发布。由此推测,2023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将可能在2023年初发布。
2023河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参考往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为“河南地区2023公务员考试公告在哪发布?何时发布?”全部内容。综上可知,河南地区2023公务员考试公告将于2023年初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届时,想要报考的考生需要仔细查看河南省考公告内容、职位表及报考指南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定报考步骤。最后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公务员资料领取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2年9月9日发布通知,2022年河南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2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11月19日上午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20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各专业代码见附件)。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二、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三、报名及免试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参加四个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2.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3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的条件: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增报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报名办法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21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二)报名程序1.报名照片预处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2.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3.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如实进行填写。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三)资格核查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负责。1.网上在线核查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3.考后核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省、市两级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四)缴费时间及办法1.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2.缴费办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需提交考生个人邮箱信息,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邮箱,考生收取票据如遇问题请拨打电话。(五)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0日14﹕3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一)监督监管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资格核查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二)虚假承诺处理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七、资格证书办理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查询下载本人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资格核查部门统筹安排发放事宜。八、注意事项(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考生应考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混合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四)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五)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9月8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