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事考试面试时间
南通人事考试面试时间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启东人事人才网()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却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3)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系服现役满5年的南通市户籍(落户时间截至2023年2月)、南通市生源或在南通市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军人。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7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招聘办法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一)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三)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一)体检体检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三)公示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该单位或者该部门的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发放《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部分岗位(23、24岗位及31至43岗位)由启东市水务局、启东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考生现场(或网络在线)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场(网络在线)或现场(网络在线)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发放《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23、24岗位及31至43岗位选岗后不再递补)六、纪律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七、本《公告》由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83312424;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党建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党建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三)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党建网公布。
南通人事考试时间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方式和时间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20日09:00~4月23日16:00。4.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20日09:00~4月24日16:00。5.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4月20日09:00~4月25日16: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30~17:00《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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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招聘办法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一)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三)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一)体检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三)公示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六、咨询与监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咨询与监督电话》(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七、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5.咨询与监督电话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版).doc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咨询与监督电话.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伊通人事考试网面试时间
2023河南国考面试时间如下:
公务员2023年考试时间2月25日-26日。
一、公务员时间安排表:
报名时间是1月9日9:00至1月16日17:00;报名确认和缴费:1月20日9:00至1月御历30日17:00前;打印准考证:2月21日9:00至2月26日9:30;笔试时间:2月25日、26日;成绩查询:3月24日后;面试时间:初定于4月中下旬。
二、笔试时间地点:
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月25日下午14∶00—16∶30,申论;2月26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3月24日后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以及“豫事办”APP和“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名次神宽。
四、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初步定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或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务员的属性类别:
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游拆亮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一般来说,黑龙江省考资格审查结束后,会有一段时间的准备期,供候选人准备笔试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可能会因考试岗位、报考人数等因素而不同,但通常在资格审查后1-2个月内进行。同时,考生也需密切关注招聘单位和招聘部门的通知,以获取最新消息。
伊通省考一般什么时候考试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是没有统一的考试时间的,一般招聘比较集中的时间是每年三月份到四月份,招聘信息发布后,备考周期大概在20-30天,因此比较集中的事业单位考试时间一般是在每年四月份到五月份,具体可以查看当地人事考试网。希望可以帮到您!
黑龙江省的考试资格审查后,面试的时间有所不同,主要取决于考试的种类。一般情况下,普通类考试的面试时间比较宽松,可以在2-3个月左右完成;而专业类考试的面试时间要紧,可以在1-2个月内完成;研究生类考试的面试时间最短,可以在1个月内完成。无论哪种考试类型,考试的资格审查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在考试完成后,有必要耐心等待,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审查和面试,以保证考试结果的准确性。
南充人事考试面试时间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
最低(折前79),来自阿坝州
最高(折前),来自眉山和成都
其中,成都招131人,共有405人进面,最低105分,最高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五五开。
四川选调生递补220人,3月22日起报名
根据今年2月25日笔试情况,部分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3:1,需进行调剂递补,职位分布在:德阳、自贡、眉山、泸州及三州等11个地市。
调剂对象:已参加笔试但未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考生
符合调剂递补条件的考生,可按要求参与调剂递补,在3月22日至23日18:00期间登录四川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专栏报名,调剂递补结果于3月29日前公布。
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15日至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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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南充公务员考录公告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8:00
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点此查看》》2014年四川南充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历年真题
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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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四川南充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29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准考证打印时间是2014年9月22日至26日。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
2014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笔试各科成绩已于2014年11月19日9:00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4年11月底由用人单位公布。
请及时关注四川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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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共22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初审工作由南充市公安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了解招录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南充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社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驾驶证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地点在南充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驾驶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送交至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72号南充市公安局607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13日前(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考生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1.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四)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五)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会同南充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公安局的职位,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公安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须向用人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服务年限,凡不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七、纪律与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录工作人员、报考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817-12380。八、注意事项1.?招考过程中需考生知晓的信息和调整、补充、提示等有关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3.?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规定,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政策咨询电话:(南充市公安局),(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九、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附件: 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南充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汝南人事考试面试时间
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22日至23日分两批开展。
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各省辖市、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专用网站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应试者随时关注。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和具体事项均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
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对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对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方式完成学业的人员,放宽至2023年1月底前取得毕业证。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面试时间初步定为四月中下旬 。
公务员考试简介: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2022年7月27日,《山西省2022年度省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发布,2022年度省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22年7月30日至31日进行。
历史沿革:
1、起源期
夏商周时代,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公务员,国家的官员主要是国王的亲戚,他们的官职要世袭。到了春秋时代,诸侯国林立,君主也希望更多的人才参与管理,孔子提出了一个口号:“学而优则仕”。
孔子的口号,宣布了建设高素质、高觉悟、高效率的管理与服务团队的主张,确定了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发展方向。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公务员制度基本建立起来了,但是还没有严格的考试,基本上是以面试为主,岗前培训为辅;而岗前培训的基本原则,就是“以吏为师”。
秦朝之后,中国经历了一段公务员制度的波动期。一个阶段是贵族制度,外戚干政,整个公务员体系受到沉重打击,考试自然无法正常开展;另一个阶段是战争时期,一切以战争为中心,读书人很难找到用武之地。
2、发展期
唐朝将隋朝建立的科举考试形式常规化,基本确立了通过科举考试才能做官的原则。然而制度创立初期,时常受到非理性因素干扰。在科举考试之前考生常常要去拜访考官。宋朝,皇帝在考官的选择和考试命题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对考试的公平性更是设置了各种措施。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主张确立一套严格的选才标准,让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也能评阅试卷,也能主持考试。这一原则,正和现代公务员考试的精神符合,那就是考试可以不依靠人的因素而确立评判标准。明代有《状元及第》,朱元璋颁布《六条圣谕》匾。
今年河南公务员面试时间报考者于1月9日9∶00至1月16日17∶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豫事办”APP或“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1月16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为方便报考者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在18个省辖市均设置考点,报考者可按方便、就近就地原则自行选择1个考点城市。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登录相关省辖市、省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查询或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2.报名确认和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1月20日9∶00至1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选择的考点城市进行,在对应考点城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3.打印准考证已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月21日9∶00至2月26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确认和缴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二)有关要求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2.各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脱贫县(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月6日17∶00前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职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核减、取消职位情况、取消职位的相关报考者名单以及重新选报职位的相关要求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3.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直接与有关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五、考试(一)笔试1.内容。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对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县级以下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时间地点。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月25日下午14∶00—16∶30,申论;2月26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3月24日后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以及“豫事办”APP和“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名次。(二)面试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的有关事项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确定并通过本市、本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面试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士兵(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职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凡应试者提交的证件、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确认的应试者,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面试确认期间出现的空缺,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布递补公告,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等额确定的递补人选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初步定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或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参加面试的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按主动放弃处理。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前应试者应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六、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并列排序。(一)体检(体能测评)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办法,与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办法相同。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等规定实施。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及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二)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考察人选进行录用考察。考察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手段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未满有关政策规定或本人承诺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还应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