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事考试机构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南阳市人事考试机构网,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南阳市人事考试机构网

南阳市人事考试机构网

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 办公电话 63398377 投诉电话 63166839 办公时间 8:0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 南阳市中州路291号市1政府1号楼6楼

人事考试网数据量比较大,是经常进行维护的。维护期间可能登录不上,不过维护之后网络畅通时候,很容易登上的。所以尽量多试几次。

资阳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资阳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9名,具体岗位要求及相关信息见职位表(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强;5.具有符合报考单位和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高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6.身心健康;7.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3.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因民事、经济等纠纷诉讼尚未解决的;9.曾在资阳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自行辞职不满半年的;10.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11.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截止时间和网址(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3月13日(2)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可通过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点此处。2.报名的具体程序(1)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按照网络提示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在辅警招聘栏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报时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报考单位和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3)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份,供笔试、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4)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3.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人员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二)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1.笔试(1)笔试科目:公安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果人员达不到1:3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故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顺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将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3.体能测试(1)男子体测四类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2)女子体测四类项目:800米跑,仰卧起坐,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试,时间由资阳市公安局确定后予以告知,体能测试参照《全国公安民警体能练兵手册》中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三)体检1.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同时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体检除身高和视力有特殊要求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人员还需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干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疾病。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四)政审:由市公安局负责政审。(五)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或资阳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六)签订合同:市公安局综合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相关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七)岗前培训:聘用人员入职前需参加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四、工资福利1.勤务岗位:转正后月平均收入为3300-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日免费就餐;2.试用期:按转正后工资的80%计发。五、纪律与监督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公告由资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详询资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李警官,电话:)。附件: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表资阳市公安局2023年3月6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二室(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3中心4号楼3楼310室)。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阳市雁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等发布公告摘录得知: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二室(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3中心4号楼3楼310室)进行笔试。

沈阳市人事考试机构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3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建设项目中对重要设备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环节工作进行控制、见证、检验和审核的设备监理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级别为考全科 ):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级别为免二科 )。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客观题)、“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客观题)、“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9月3日上午 09:00-12:0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4日上午 09:00-12:0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 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 ,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 工具(点击下载) 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 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82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凭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详见附件)。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版》为准,见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我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1年年底。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1.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2.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考试时间 1.高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2.初中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三)答题要求 1.高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2.初中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对于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考场提供草稿纸备用。 3.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4.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考场设置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考试、初中级考试)在省直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市)组织考试;选择各市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1.高级考试 2.初中级考试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不允许代为),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予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八)收费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文件的规定,高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科。 2.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的规定,初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科。 3.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21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履行告知书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考试考务工作要求将适时调整,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九、考务管理 略 十、其他事项 1.我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二部负责。 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3.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4月2日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抄报: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4月2日印发

沈阳公务员考试的成绩出来的时间通常是在考试结束后的1-2个月左右,具体的时间可能会因考试时间和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考试成绩是考生了解自己考试成绩及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也是进入招聘环节的基础。因此,考生应该及时关注官方通知,了解成绩的查询方式和时间,及时查看自己的成绩,并根据官方通知执行后续招聘工作。

东阳市人事考试机构

东职改办字[2013]74号 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市职改办定〔2013〕34号《关于公布2013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和浙江省合格标准已经审定,现将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0分(以上各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市具体的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机构核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限有效使用1次);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有效期到2014年12月31日。不合格人员不发成绩通知书。成绩可以在金华培训网上下载,网站:。成绩通知书发放事宜见金华培训网上通知。 三、对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再进行外语审定。其余的职称外语要求详见金市职改办字〔2013〕31号文件规定。 东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东阳市有一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可以报考中级经济师和经济基础知识等等考试。东阳,浙江省辖县级市,由金华市代管,地处浙江省中部。

洛阳市人事考试机构

2020年洛阳市直事业单位招录公告暂未发布,按照往年的招录规律,2020年洛阳市直事业单位一批预计将于5月中旬发布公告,报名时间5月中下旬,笔试时间6月中旬,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科目:结构化面试。下面为2019年洛阳市直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以供参考: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委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一)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5、 年龄要求:截止2019年4月30日,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4、现役军人;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详见《2019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四、招聘办法和程序(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洛阳人事考试网()。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至5月30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30。3、报考资格审查各招考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 30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30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6月13日09:00至6月16日09: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9年5月30日至5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室(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 洛阳会展中心A区253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9、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考单位进行咨询(报考咨询电话见《2019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二)确定加分对象1、加分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5分;(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5分;(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5分;(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2.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2)有效身份证;(3)笔试准考证;(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7)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提交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提交地点:详见《2019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提交加分材料地点》(附件6)。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三)笔试1、笔试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笔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4、笔试卷面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5、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四)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化面试在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下,由主管委局及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2、面试办法:报考洛阳广播电视大学的考生需要进行专业化面试,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1)专业化面试:报考洛阳广播电视大学的考生进行微型课试讲: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试讲用教材:电大各专业使用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3、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须在面试前到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2019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7),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1)有效身份证;(2)笔试准考证;(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5)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按下述方法处理:进行结构化面试的职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进行专业化面试的职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4、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予以公布,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五)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六)考察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具体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七)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附件:附件1-2019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附件2-2019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附件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doc附件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doc附件5-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x附件6-2019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提交加分材料地点.xls附件7-2019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2020年洛阳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时间预计6月中旬,祝大家在2020年洛阳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中成功上岸,更多202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信息请持续关注河南格燃教育(hngrjy)。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河南洛阳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有关情况说明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现将报考洛阳市职位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有关时间和工作网站 (一)提交报名申请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2月18日9:00至2月22日17:00。 2、工作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确认和缴费 1、时间: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 2、工作网站:洛阳人事考试网()。 (三)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2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9:30。 2、工作网站:洛阳人事考试网()。 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进行咨询。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审核,也暂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者所填报信息符合报考职位要求。 (二)报名申请一旦提交并保存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因此报考者需提前全面了解职位要求,将自身情况与职位要求条件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慎重确定是否具备职位要求的所有条件,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四)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嵩县、栾川县、汝阳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最低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核减、取消职位情况以及相关报考者名单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五)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六)对于学校自行设置、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专业(学科)和境外留学专业,由报考者根据自己专业所学的课程,结合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的某个专业相关相近,须在面试确认时,提供学习培养单位盖章的记载有所学专业课课程内容的《学习成绩表》,经审核与职位要求某个专业的专业课课程内容基本一致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 (七)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职位名称中含“警务技术类”或“执法勤务类”),体检还须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并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职位代码最后一位为“3”),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八)报考乡镇(街道)人武专干职位的,必须同时满足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中共党员两个条件。 (九)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录用各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十)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相关事宜,均通过洛阳人才工作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请报考洛阳市职位的人员及时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报考者错过查看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为准。 咨询电话:、 附件1: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洛阳市).xls 附件2: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5:《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x

 

标签: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sydw.cn/sydwksm/474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