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事考试网人社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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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合肥市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2015年下半年合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6人(其中城管执法队员80人),涉及12家主管部门,20家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0月19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审核成功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11月5日至11月7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更多详情请登陆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看2015下半年合肥市事业单位招聘19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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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发布《合肥市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为推进包河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包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教师)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若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中专毕业,且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也可报名)。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且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县区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具有音体美类特殊技能的紧缺急需人才,个人专项成果受到省级以上教育专业机构表彰或认定的。 其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230人。详细岗位参见《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 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 )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9:00至4月24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5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 )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 )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考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考生于5月8日至5月11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其中幼儿教师考试科目为《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5月12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编教师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3、面试: 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10分钟;无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为确保聘用教师的质量,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被确定为初选人员。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若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包河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的方法排序),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管理。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 )。 附:《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2011年度肥东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适应工作需要,广泛选拔优秀人才,经县编委会同意,肥东县卫生局、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肥东县卫生局、县财政局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2、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按要求签署“诚信书”,如实、正确填写《肥东县卫生局、县财政局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考岗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考生必须于报名后第二天至7月24日12: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7月25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考岗位名额。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改报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7月25日15:00至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7月28日至7月29日直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公共科目》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科目》主要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合成成绩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科目具体安排: 7月30日上午 8:00--9:30 《公共科目》 10:00-12:00 《专业科目》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卷程序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于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入围体检、考察的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上述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规则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人员管理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聘用通知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聘用单位的,根据最后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招聘计划数内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县卫生局:0551-7751036 县财政局:0551--7749813 县人社局:0551-7724912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551-7722110 附件:肥东县财政局、县卫生局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肥东县财政局 肥东县卫生局 二0一一年七月八日相关附件:1:肥东县卫生局、县财政局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下载]
合肥人事考试网社会招聘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为建设高素质社会工作者队伍,提升滨湖新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使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所聘人员不进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5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其中男18名(分为2组,每组9人),女7名。招聘的人员均分配到滨湖新区各社区从事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及各类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到基层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实习等)。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3月19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3月21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 4、考生于3月28日至3月30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区建设基本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等,占笔试成绩的60%。 《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2012年3月31日(周六)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综合知识》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个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经查分程序后,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初选人员规则进行)。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相关部门研究,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首聘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2、本次聘用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年收入不低于万元(含奖金、福利、加班费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五、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3350276(权小姐、童小姐)(吴先生) 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合肥市长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长丰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40人。具体设岗如下:
杜集中心幼儿园2人,义井中心幼儿园3人,庄墓中心幼儿园3人,吴山中心幼儿园3人,县直幼儿园3人,县直幼儿园锦湖分园4人,朱巷中心幼儿园3人,杨庙中心幼儿园3人,罗塘中心幼儿园3人,造甲中心幼儿园2人,陶湖中心幼儿园3人,陶楼中心幼儿园3人,双墩中心幼儿园5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我县在职在编人员及特岗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长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 2014 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4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5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7日至5月9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4、笔试时间为5月10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00~4:00《活动设计》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丰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参加招聘考生面试采取无学生上课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
3、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丰县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长丰县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丰县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八)聘用手续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合肥市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合肥市长丰县监察局)
3、查询网站: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丰县教育体育网()。
合肥市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4 年4月8日
合肥人社局局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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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合肥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您可以登录安徽中公教育网,查看最新安徽公务员考试信息;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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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报名时间:2014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6:00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29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试缴费:5月30日16:00前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6月18日至6月20日笔试1、笔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如下表:《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教育教学理论》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满分100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4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详见《合肥市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笔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上午。8:00~ 9:30 《科目1》10:00~12:00 《科目2》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3、2014年7月4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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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
为防止报名高峰期网络堵塞,方便考生报名,安徽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报名快捷入口,有意向报考的同学可以收藏此页面,报名入口将于公告发布后开通。
>>>2015年合肥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
友情提示(具体事宜请查看相关公告)
网上报名:3月19日—3月25日
资格审查:3月26日16:00前
网上缴费:3月27日16:00前
准考证打印:4月9日至4月11日
笔试时间:4月12日
笔试费用:45元/科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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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2014上半年安徽合肥市事业单位招聘464人公告
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29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30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6月3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6月18日至6月20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如下表:(点击查看)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
《教育教学理论》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4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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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事考试社保局
分析如下: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咨询服务电话:12333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信箱说明使用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统一咨询服务电话:12333
政策咨询:
户口咨询:
档案查询:
厅长信箱
扩展资料
厅机关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
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
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
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
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
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
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
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
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
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
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
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
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
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
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
项。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务员局主要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
面的配套法规,拟订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
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依法
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省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指
导协调全省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办法,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六)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工作,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
件,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七)承办以省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的具体事宜。
(八)承办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
引进国外智力有关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
(三)归口管理来皖工作外国专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
(四)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
(五)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按规定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
(六)承办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人社系统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2013年6月至7
月,省人社厅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全省人社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培训班共分两期进行,每
期培训时间为5天。厅领导、部分市和省直管县人社局长以及厅内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74人参加
了培训。
厅党组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6月24日,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志祥同志出席第一期培训班开
班式并讲话。他在讲话中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机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风上严格要求,行动上高
度自觉,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以致用。
一要提高认识,排除干扰,静下心来集中精力学习。二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学习与贯彻
党的十八大对人社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保障和改善民
生的新要求相结合,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办法和举措。
三要延伸培训效果,将学习成果带回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领导
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服务能力和素质。四要严格要求,遵守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
管理。
参考资料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光政务平台??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网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取消的职责。1.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三)划出移交的职责。1.将拟订本省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省商务厅。2.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四)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二)政策法规处。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宣传工作。(三)规划财务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四)就业促进处。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有关政策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皖就业管理有关政策办法,承办外国人(不含专家)来皖就业有关工作;承办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五)人力资源市场处(人才开发处)。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调配事宜;承担省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承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六)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中央驻皖单位安置、选调和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七)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皖工作和回国专家来皖定居工作政策;协调指导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负责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省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组织管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有关政策。(十)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十一)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有关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十二)工资福利处。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十三)养老保险处。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十四)失业保险处。拟订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十五)医疗保险处。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十六)工伤保险处。拟订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指导和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十七)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十九)调解仲裁管理处。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二十)劳动监察执法局。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指导市县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二十一)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 省编办 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省人事厅公务员事务管理和政府奖励具体工作职责。(二)划入原省人事厅承担的省政府任免具体工作职责。(三)将公务员培训的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公务员局设4个内设机构(正处级):(一)综合处。贯彻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承担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省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等有关管理工作;承办以省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具体事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机关综合文字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二)考试录用处。负责组织全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有关管理工作;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有关工作;承担省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工作。(三)考核奖励处。综合管理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承担全省科技副县长选拔和任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国家名义和省政府名义奖励的单位和人选,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表彰事宜。(四)培训与监督处。承担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惩戒、申诉控告、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公务员实行监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外国专家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划入原省人事厅外国专家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有关职责。(三)增加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有关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四)加强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专家的职责,提高引进外国专家的层次。(五)加强出国(境)培训总量控制,优化出国(境)培训结构,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外国专家局设3个内设机构(正处级):(一)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引进国外智力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外国专家来皖工作有关管理事务和有突出贡献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组织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承担综合文字、宣传和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有关外事工作。(二)外国专家工作处。承担外国专家有关管理工作,拟订全省经济技术管理领域聘请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拟订外国专家项目聘请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相关引智成果奖励和推广工作。(三)出国培训管理处。拟订出国(境)培训管理相关办法;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承担培训项目及有关人员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承办我省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考试、选拔、管理工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邮编:230061
人力资源证网上报名流程各省有细微差别,报考时详看当地省市报考公告。??????第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考前两个月);??????第二.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第三.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考前一周);??????第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5,11月第三个星期);??????第五.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一般在下次考前一个月,未通过一门者可以参加补考)。
合肥人事招聘考试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为建设高素质社会工作者队伍,提升滨湖新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使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所聘人员不进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5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其中男18名(分为2组,每组9人),女7名。招聘的人员均分配到滨湖新区各社区从事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及各类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到基层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实习等)。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3月19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3月21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 4、考生于3月28日至3月30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区建设基本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等,占笔试成绩的60%。 《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2012年3月31日(周六)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综合知识》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个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经查分程序后,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初选人员规则进行)。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相关部门研究,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首聘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2、本次聘用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年收入不低于万元(含奖金、福利、加班费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五、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3350276(权小姐、童小姐)(吴先生) 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合肥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可以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查看,现在事业单位都不好进,如果想一次性通过记得要好好准备相关考试,至少预留3个月以上的备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