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人事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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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县人事考试公告

单县人事考试公告

1 目前还没有公布。2 通常医院的招聘考试时间都是在年初或年中,具体时间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通知。3 如果您想及时了解考试时间,可以关注当地招聘信息网站、招聘公告或者直接联系该医院的人事部门进行咨询。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二、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具体程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二)报名地点: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9办公室(雨城区先锋路30号七楼)。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三)报名材料: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三)考试考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比达到30:1及以上时,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1.面试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2.面试考核结束后,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情况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五)考察体检结束后,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六)公示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9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四、政策待遇(一)编制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二)工资、补助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相关事项提示: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1.政策咨询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年3月13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哈喽各位备考山西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们,元旦刚过,今天山西省公务员局就发布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啦!大家可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看具体的公告内容,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今日已开启,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

一、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今日开始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具体方式见《报考指南》。

二、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考录程序。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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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事单位考试公告

2023年河南省事业编制报名时间为:1月9日9:00至1月16日17:00。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和缴费、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具体要求为:

1、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

报考者于1月9日9:00至1月16日17: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豫事办”APP或“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

2、报名确认和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1月20日9:00至1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选择的考点城市进行,在对应考点城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月21日9:00至2月26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确认和缴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事业编制的好处

1、工作稳定

如果个人通过努力进入了事业单位,只要在工作的过程中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做事,不去触犯公司制度的底线,基本上是不会被予以辞退的。相比企业来说,如果个人不能够创造更大的价值,如果在人事关系中得罪了其中的一些中高层领导,那么被辞退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2、福利全面

事业单位的福利相对来说是比较全面的,只要是中国的节日: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元旦等等,事业单位都会给员工一定的福利和待遇。除此之外,每年一次体检,每隔3~4年一次旅行,个人的生日等等,单位里面都会给予一些额外的福利。

3、社会地位高

能够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相对来说都是比较优秀的,至少他们在各种各样的考试当中成绩都是非常优秀,而且也是出类拔萃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够进入事业单位编制,所以相对来说社会地位都是比较高的,也普遍受到他人的认可。

以上内容参考:沁阳县人民政府—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参考往年河南省考公告内容可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招考公告及与本次招考总体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通过以上网站发布。”可见,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在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2023年在哪发布?(参考往年)

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参考往年河南省考公告内容可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招考公告及与本次招考总体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通过以上网站发布。”可见,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

何时发布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参考往年)

通过了解以往河南省考招录相关信息可知,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基本在同一天发布,河南省考公告发布后不久发布职位表。参考近几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来看,2022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为2月11日;2021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为2月8日;2020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为6月10日;2019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为3月7日。由此可见,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将可能在2月中上旬。

当然如若“2023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联考考试时间为2月下旬”消息属实,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将提前一个月。

以上为“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2023年在哪发布?何时发布?”全部内容。综上可知,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预计将在2月中上旬发布公告及职位表。虽然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暂未发布,但每年河南公务员公告变化不算太大,可参考往年河南公务员公告了解报名条件及报名流程等。下载往年河南省考职位表,了解职位要求有那些。有机会报考2023年河南省考的考生,可提前进行备考。最后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公务员资料领取

预计将在2月上旬发布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基本为同一天,将于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届时,2023年河南省考职位表及公告发布后可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查看。在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大概什么时间发布?(参考往年)

参考近几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来看,预计大概在2月上旬发布职位表及公告。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时间基本为同一天,其中河南省考公告先发布,职位表随后发布。届时可在河南省考公告发布后,多多关注职位表发布情况,下载职位表,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筛选出合适职位进行报考。

如何查看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参考往年)

方法一:可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查看;

方法二: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网,预约2023河南省考公告。届时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发布后,将第一时间更新到河南公务员考试网且及时通知大家2023河南省考公告发布情况。

以上为“2023年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大概什么时间发布?如何查看?”全部内容。各位考生可通过上文了解河南省考公告及职位表相关信息,提前了解河南省考公告内容、职位要求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提前进行备考。最后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公务员资料领取

云南人事单位考试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69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16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规定(暂行)》,结合工作需要,现将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本次州属事业单位考试调动岗位由考调单位编报,考调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红河州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地在县市、乡镇的省属、州属单位); 2.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须满5年、新聘用南部六县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须满5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在基层的服务年限,不计入5年服务年限)。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 3.符合考试调动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岁以下的,为1991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岁以下的,为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岁以下的,为1981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岁以下的,为1976年10月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追责问责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试用期未满及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 5.考试调动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或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单位;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具体报考岗位等级、职称、聘用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考试调动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工作岗位聘书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4)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蒙自市振兴路1号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调动资格。 4.资格审查:各考试调动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缩减考调人数,允许该岗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9月19日17:00前到考调单位完成改报)。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调动。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红河州农校综合楼7楼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服务厅(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内容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州情)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2.面试。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考试调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试调动人数3:1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条件依次从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考试调动计划数不足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自行通知。 3.成绩计算 需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其余岗位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调动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要注意审核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廉政情况等。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并在原单位和拟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考试调动中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试调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红河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试调动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考试调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考试调动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调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考试调动资格。 五、重点说明 (一)报考人员具有相应职称,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高职低聘,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书面。 (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如报名时未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不得参加此次考试调动。 (三)考试调动有关信息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在考试调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事业单位考试调动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详见附件5)。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732550 (二)报名咨询电话: 州委党校:3053313 州融媒体中心:3946759 州数据发展中心:3734596 州公积金中心:3736773 州委讲师团:3791197 州委政法委:3730201 州直机关工委:3730292 州委老干局:3730622 州粮食局:3732246 州工信局:3732071 州民政局:3728492 州人社局:3748991 州自然规划局:3799792 州环保局:3856190 州水利局:3732316 州文旅局:3055367 州卫健委:3743949 州林草局:3732345 州应急局:3738246 州乡村振兴局:3732718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3069166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附件5:疫情防控告知暨书.docx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原文标题: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就云南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4月10日 上午:09:00—11: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下午: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11日 上午:0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见附件2)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一)全科考试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2科报名条件 根据《实施办法》第六条,凡符合《暂行规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 上述条件中的“学历、学位”“工程咨询业务”“专业从业年限”等以行业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3月2日09:00—3月9日17:00。 2.缴费时间:3月2日09:00—3月11日17:00。 (二)报名网址 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录界面)。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系统提示选择“云南省”填写报考信息。 1.网上注册 之前从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注册。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原账号登陆报考。注册流程如下: (1)在报名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新用户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认真阅读并接受报名协议。 (2)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录入数据,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报名系统自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上传个人照片,此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上传完成,不得修改。照片文件上传前,要使用“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系统”按要求处理(此软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只有审核工具软件处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识别上传,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已注册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新注册报考人员须按新规提交白底照片)。 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须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以防影响报考及后续流程。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注册的账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提示信息,确定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后进行信息填报。 (2)报名信息填报,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 (3)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方式,如选择不使用,请做好现场核查准备,接通知后按指定时间、地点带齐要求的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4)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报名至考试时稳定居住地就近选择 “地市”和“核查点”。 3.网上缴费 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在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办〔2021〕7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报考人员在支付考试费用后按系统提示网上填写信息开具发票。 4.准考证打印 4月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认真阅读和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2.首次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之前已注册但未在2023年报考的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信息补充。 4.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上传与本人填报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 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云南省区域内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6.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现场核查部门: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核查地点:昆明市白塔路204号科技楼C座105办公室。咨询电话:、63062915、63062895,联系人:吴老师、高老师、马老师。审核工作时间:3月2日—3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7.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成绩管理、合格人员公示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注:2020、2021年首次注册报考人员通过应试科目的,需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三)公示 成绩合格人员拟取得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或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发布通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四)证书领取 政策咨询、考试合格证书办理等具体事宜由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咨询电话:、63062915、63062895,联系人:吴老师、高老师、马老师。 六.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大纲 2021年度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根据大纲要求,本年度考试将增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有关内容。也可联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云南代理发行站(联系电话:)。 八.重要提示 (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二)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考试时需持绿色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报告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入境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保护,在考前两周内,应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考带来不便。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 (三)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抄袭。 (五)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六)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应试人员应按规定和要求作答,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客观题部分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核查申请。主观题部分核查时间及方式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九)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十)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 咨询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邮箱: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2 月 25日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六安人事单位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和六安市人社局核准,2014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舒城县教育局、卫生局等部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中共舒城县纪委、舒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

共计228名。其中,安排了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计划分布及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⒋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⒊现役军人;

⒋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⒍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至4月4日 。报名地点设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⒉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⑴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⑵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属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应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证明式样见附件3)。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⑶申请笔试加分或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分别出具以下材料:

①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特岗教师”须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⑷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⑸所有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⒊报名有关要求

⑴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报考乡镇幼儿园、乡镇新农合、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不填报到具体用人单位。聘用对象上岗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选工作单位。

⑶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及时缴纳笔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⒋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特殊(紧缺专业)岗位或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经“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将取消该招聘计划。

二考试

⒈考试方式和科目

招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方式。其中,舒城县文化馆舞蹈教师岗位(岗位代码:SC14068)和舒城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SC14069、SC14070)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所有岗位招聘考试只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层次的业务知识。其中,《临床医学一》考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行大学本科起点临床医学专业知识,《临床医学二》考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行大学专科起点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4月26日上午(7:5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于4月23日至25日正常工作时间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⒊加分公示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笔试结束后,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县将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以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⒋笔试成绩合成与公布

舞蹈教师和播音主持岗位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总成绩;其他所有岗位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与《专业知识》成绩按4:6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将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⒌专业面试

舞蹈教师和播音主持岗位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舞蹈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理论面试和现场表演方式进行,播音主持岗位面试采取朗读指定稿件和现场模拟主持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专业水平。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为确保人员专业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舞蹈教师和播音主持岗位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以《公共基础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其他岗位考生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

⒈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所在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⒉考察

考察工作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舒城县教育局、卫生局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开展。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⒈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

⒉选岗

报考乡镇幼儿园、乡镇新农合、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正式聘用对象,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组织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⒊审批

公示与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聘用报告,连同《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正式聘用对象考察材料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报舒城县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⒋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公告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舒城先锋网()、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舒城教育信息网()、舒城县卫生局网()等网站发布。招聘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等有关信息也将陆续通过以上网站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舒城县人社局)、(舒城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舒城县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⒈ 2014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⒉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⒊ 关于同意×××同志报考舒城县事业单位的证明(式样)

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0日

为适应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市委 组织部、市人社局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社局审核,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开展2012年度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2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 名,其中毛坦厂中学高中教师30名、乡镇幼儿园教师20名,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护人员30名,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20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 人员16名。详见《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依《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为准。 3、资格:高中教师要求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其他招聘岗位依《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为准。 4、年龄: 高中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幼儿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妇产科、儿科医生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2012年6月13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安丰南路区教育局一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高中教师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其中“任教经历”栏须加盖任教学校公章); 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者均须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书》1份。(以上报名表及书从金安政府网上下载,用同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也可以在报名开始后到报名处领取)。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是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应在7月18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如是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须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已通过”证明,并应在7月18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名时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板照片6张。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按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取考试费45元,计90元/人。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核发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应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专业)招聘计划数。 四、招聘考试 1、考试方式:报考高中教师及乡镇幼儿园教师的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高中教师为试讲,幼儿园教师为面试。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仅采用笔试。 2、笔试:笔试内容考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知识:详见《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公共知识卷面分数均为100分。 专业知识:详见《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专业知识卷面分数均为100分。 以上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 8:00——10:00,专业知识; 10:30——12:00,公共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 为确保应聘人员素质,笔试设最低分数线。报考高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公共知识未达到50分、专业知识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规定程序;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均未达到60分也不能进入下一个规定程序。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参加报考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两年以上人员,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8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金安区政府前楼106室)申报加分,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 2分,逾期不再办理。 笔试成绩的合成: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六安人才网、金安区政府网、金安教育网上公布。 3、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岗位考生笔试合成分数高低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高中教师按照1:3,幼儿园教师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 讲)人员名单。面试(试讲)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试讲)人选。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试讲)人员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种类面试(试讲)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试讲)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参加某一种类面试(试讲)考生仅有1人,则设定面试(试讲)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 体检。 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报考高中教师及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面试(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再合成。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金安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按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在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过程中,遇总分相同时,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依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出现相同的,则依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排序。 五、其它事项 1、体检。 报考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的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核实。 3、递补。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合成成绩和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及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报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区人社局履行审批、聘用等相关手续。 5、岗位确定。区教育局公布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的具体幼儿园、区计生委公布招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具体乡镇。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教育局、计生委分别组织拟聘人员根据公布的幼儿园及乡镇计生服务所,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依次选择岗位。 6、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7、监督。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 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上述网站公布,一经公布,视为通知到位。 本公告由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区卫生局:,区计生委:。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附件: 年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年金安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年金安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书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不含乡镇卫生院).xls 08、附件2: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09、附件3: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附件4,金安区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选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5.金安区2012年计生委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10、附件6: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书

单位内部人事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虎跳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单位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招聘名额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73名。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605、230606、230607、230608、230609、230610、230612、230613、230614、230615、230616、230617、230618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四、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昭化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查。参加上述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昭化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七、考察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八、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九、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十、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一、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昭化区教育局:8724345昭化区卫生健康局:8732052昭化区公路养护段:8722843昭化区水利局:6280257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8310170昭化区红岩镇人民政府:8315089昭化区虎跳镇人民政府:8778019(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昭化区纪委监委:8722477昭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23928附件: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附件1 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x附件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附件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根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若无基层工作经历,需在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二、报考者资格条件(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二)时间安排网上报名: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12:00。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网上缴费: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上午9:30。笔试时间:教育类2023年4月8日;综合类、卫生类2023年4月9日。(三)报名程序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四)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五)岗位调整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六)准考证打印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一)笔试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1.笔试科目和范围。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于考生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1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以便审查。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3)、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4),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5.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划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类面试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教育类和卫生类面试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招聘名额、考生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三)考试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2.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某类别所有岗位均未形成竞争,则按照其他类别中较低类别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80%划定该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四)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七、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八、公示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九、审核确认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十、纪律与监督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监察委员会:;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民政局:;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应急管理局:/;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二)网上报名技术(三)政策(四)特别提示1.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4.请考生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考试大纲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3月1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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