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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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台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一、招录计划 2021年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24名,其中:区级机关单位招考19名;乡镇机关招考5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人事考试网()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台州党建网() 路桥区人民政府()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我区各级机关招考对象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户籍、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表执行。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我区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路桥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过渡期村级班子中履行村“两委”工作职责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村干部在担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其他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在2020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口、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2020年12月11日。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1年2月底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以上有关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考条件,适用于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其中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可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9日17时。 网址:(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2月15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报考不足1:8或超过1:80比例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招考,采取组织推荐、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缴费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按照区公务员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并缴费(除不得再次报名外,其他报名、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程序与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程序相同)。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2月20日9时—12月2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1月17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区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机关单位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2”),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综合执法、市场部门的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区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路桥区。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做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职位表中要求体能测评的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3.全区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由区公务员局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行政执法类职位中要求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体能测评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也可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 (九)面试 面试由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全区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公务员局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也可以由区公务员局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采用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区级以下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区公务员局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路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录用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20年12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0年12月2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八)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公务员局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一)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十二)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职位表中查询。区公务员局政策咨询电话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 (十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四)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等网站发布。 (十五)区公务员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区公务员局、区人力社保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浙江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26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0日上午11:00截止,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优秀学科教师共26名。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学校均位于台州市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教育网(,“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上午11:00。 2.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 (4)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可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 (5)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学科竞赛教师另作要求); (6)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按序整理成一个清晰的pdf扫描件。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和pdf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学校+岗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后,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默认报考人员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二)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地点为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附近,具体另行通知。 (1)初试 初试前,考生需当场提供报名时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序整理成册)。 由考核组专家对考生进行初试,评估考生与岗位匹配度。通过初试人员将进入复试环节。同一岗位通过初试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则取消该岗位。 (2)复试 复试由试讲和笔试组成,满分折算为100分,试讲占70%、笔试占30%。试讲环节由考核组进行量化打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5分(满分为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台州教育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学科竞赛教师按相应要求)、荣誉(或成绩)等有关证书或证明,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与所填报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同时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岗位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违约,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若有个别岗位未能开考,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情况下,可在已开考的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录,最多补录1次。 4.符合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 5.如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迟考试,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台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具体岗位咨询详见附件1。 2.监督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2.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报名表 3.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 原文标题: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公告(一) 文章来源:

忻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忻州市规划编制中心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12名)、忻州市编制规划中心(4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的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二、 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6日至198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7、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24:00。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5:1,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 1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4、准考证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2月 21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1、笔试内容和方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2、面试内容及时间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评。面试时间10分钟。3、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后发放)。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五、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六、体检和考核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七、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八、监督检查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咨询电话: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忻州市规划勘测局监督电话: 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忻州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特别提醒: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为了推动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选用人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1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名。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通过宁武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17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19名,分别为:宁武县人民医院20名、宁武县广播电视台5名、宁武县设施农业服务中心8名、幼儿教师86名(凤凰镇中心校27名、 薛家洼乡中心校5名、阳方口镇中心校4 名、余庄乡中心校7 名、 东寨镇中心校4名 、涔山乡中心校3 名、西马坊乡中心校4 名 、化北屯乡中心校13名、石家庄镇中心校2名、新堡乡中心校5名、 怀道乡中心校2名、东马坊乡中心校3名、圪廖乡中心校3名、迭台寺乡中心校4名)。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宁武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 12月17日--1978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12、13(播音主持)岗位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7日--1988年12 月17日期间出生);15、16(幼儿教师)岗位30周岁以下(1995年12 月17 日--1983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宁武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8、根据晋人社厅〔2013〕26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报名和笔试费110元。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3年12月13 日8:00至12月16日24:00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12月18日20: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 12 月24日— 12月26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2、13岗位先资格复审、面试后笔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其他岗位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01、02、05、08、09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医学基础知识80分;03、0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护理基础知识80分;06、07、10、11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12、13、1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新闻专业知识80分;幼儿教师15、16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幼儿教育理论和教育法规知识80分。 先笔试后面试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先面试后笔试的考生,面试最低合格分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开考比例 12、13(播音主持)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比例为1:2。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比例为1:2。 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核减招聘名额,所核减的名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可调整到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对紧缺专业,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开考,并于开考前在宁武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3、调剂 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不达开考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名额。所核减的名额将调剂到相对应的同类型普通岗位,报考人员可随调到同类型普通岗位。 4、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5、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讲课和才艺展示,播音主持岗位为专业素质测评,其他岗位为综合素质测评。 (1)讲课: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时间15分钟,讲课结束面对评委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为幼儿教育内容,器材自备,时间5分钟。讲课、才艺展示所占面试分值60:40分。 (2)专业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时间8分钟。 先笔试后面试的考生,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半日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12、13岗位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步入围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于2014年1月4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增加一场面试确定。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武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幼儿教师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中心校,由中心校安排具体教学点。 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2013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6日24:00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12月18日20: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忻州宁武县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6日24:00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2月18日20:00前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2月24日—12月26日复习备考你可以结合2014年山西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2013山西省宁武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如下: 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6日24:00 为了推动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选用人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1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名。 报考人员在2013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6日24:00登陆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17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19名,分别为:宁武县人民医院20名、宁武县广播电视台5名、宁武县设施农业服务中心8名、幼儿教师86名(凤凰镇中心校27名、薛家洼乡中心校5名、阳方口镇中心校4名、余庄乡中心校7名、东寨镇中心校4名、涔山乡中心校3名、西马坊乡中心校4名、化北屯乡中心校13名、石家庄镇中心校2名、新堡乡中心校5名、怀道乡中心校2名、东马坊乡中心校3名、圪廖乡中心校3名、迭台寺乡中心校4名)。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宁武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信息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忻州市规划编制中心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12名)、忻州市编制规划中心(4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的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二、 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6日至198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7、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24:00。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5:1,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 1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4、准考证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2月 21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1、笔试内容和方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2、面试内容及时间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评。面试时间10分钟。3、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后发放)。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五、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六、体检和考核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七、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八、监督检查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咨询电话: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忻州市规划勘测局监督电话: 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忻州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特别提醒: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为了推动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选用人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1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名。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通过宁武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17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19名,分别为:宁武县人民医院20名、宁武县广播电视台5名、宁武县设施农业服务中心8名、幼儿教师86名(凤凰镇中心校27名、 薛家洼乡中心校5名、阳方口镇中心校4 名、余庄乡中心校7 名、 东寨镇中心校4名 、涔山乡中心校3 名、西马坊乡中心校4 名 、化北屯乡中心校13名、石家庄镇中心校2名、新堡乡中心校5名、 怀道乡中心校2名、东马坊乡中心校3名、圪廖乡中心校3名、迭台寺乡中心校4名)。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宁武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 12月17日--1978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12、13(播音主持)岗位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7日--1988年12 月17日期间出生);15、16(幼儿教师)岗位30周岁以下(1995年12 月17 日--1983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宁武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8、根据晋人社厅〔2013〕26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报名和笔试费110元。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3年12月13 日8:00至12月16日24:00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12月18日20: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 12 月24日— 12月26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2、13岗位先资格复审、面试后笔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其他岗位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01、02、05、08、09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医学基础知识80分;03、0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护理基础知识80分;06、07、10、11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12、13、1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新闻专业知识80分;幼儿教师15、16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幼儿教育理论和教育法规知识80分。 先笔试后面试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先面试后笔试的考生,面试最低合格分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开考比例 12、13(播音主持)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比例为1:2。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比例为1:2。 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核减招聘名额,所核减的名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可调整到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对紧缺专业,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开考,并于开考前在宁武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3、调剂 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不达开考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名额。所核减的名额将调剂到相对应的同类型普通岗位,报考人员可随调到同类型普通岗位。 4、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5、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讲课和才艺展示,播音主持岗位为专业素质测评,其他岗位为综合素质测评。 (1)讲课: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时间15分钟,讲课结束面对评委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为幼儿教育内容,器材自备,时间5分钟。讲课、才艺展示所占面试分值60:40分。 (2)专业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时间8分钟。 先笔试后面试的考生,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半日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12、13岗位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步入围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于2014年1月4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增加一场面试确定。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武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幼儿教师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中心校,由中心校安排具体教学点。 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2013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6日24:00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12月18日20: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忻州宁武县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6日24:00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2月18日20:00前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2月24日—12月26日复习备考你可以结合2014年山西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2013山西省宁武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如下: 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6日24:00 为了推动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选用人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1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名。 报考人员在2013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6日24:00登陆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17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19名,分别为:宁武县人民医院20名、宁武县广播电视台5名、宁武县设施农业服务中心8名、幼儿教师86名(凤凰镇中心校27名、薛家洼乡中心校5名、阳方口镇中心校4名、余庄乡中心校7名、东寨镇中心校4名、涔山乡中心校3名、西马坊乡中心校4名、化北屯乡中心校13名、石家庄镇中心校2名、新堡乡中心校5名、怀道乡中心校2名、东马坊乡中心校3名、圪廖乡中心校3名、迭台寺乡中心校4名)。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宁武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永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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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支一扶# 导语】2022年湖南永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安排和《湖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有关要求,2022年我市继续公开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22年永州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71名,服务期限2年。具体招募计划详见《永州市2022年“三支一扶”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20、2021、2022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募岗位。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2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或学历认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募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7.报考支教岗位的,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考支医岗位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有关要求报考,在2年服务期内(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否则服务期满后不予安置。 8.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岗“三支一扶”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回避情形依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受理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7:00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 2.上传照片和相关资料: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户籍材料、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注册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招募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和岗位改报 7月20日9:00至7月23日17:00,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比照岗位资格条件及时完成网上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料不全的,可继续补充提交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岗位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因岗位计划核减,报考人员于7月24日17: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00至7月29日24: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建议在装载Windows系统的电脑PC端使用谷歌或360浏览器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注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多报无效。 3.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永州人事考试网掌握相关报考信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笔试时间 2022年7月30日上午9:00全市统一举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以《永州市2022年“三支一扶”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四)纪律要求 考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认定答卷内容雷同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参考人员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公布 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报考本地岗位的个人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取消面试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查 (一)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面试比例及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招募岗位面试比例按照该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确定。招募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该岗位面试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同分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认定符合报考条件,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籍材料、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提交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到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该岗位面试比例的,不核减岗位计划,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募岗位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事宜另行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拟招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要重点核实招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招募人选。 (三)递补 面试环节后因主动放弃招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可按综合成绩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公示和上岗 在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正式招募手续。 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从外省(直辖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考区所在市州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考前10日内有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的; 6.考前7日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考前7日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考前7日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十一、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2.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 3.监督电话:。 1.永州市2022年“三支一扶”岗位计划表.xlsx 2.湖南省2022年公务员招录专业指导目录.xlsx 3.诚信考试书.docx

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⑴ 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哪些条件 村官任职的对象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可以参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1)里面有详细的规定和具体的限制,下面我把具体的情况和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大家参考: ⑵ 哪类政治面貌不适合参加报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回重点是应届毕业和答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 *** 党员(含预备党员),非 *** 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群众不能参加 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什么意思 即成为大学生村官,是指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担任村党支专部书记助属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职务。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⑷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有什么区别 这要看各个地方政抄策了,很多地方“一村一大”基本都是呆乡镇里面,在办公室工作,就打打字,整理整理资料。倒到水什么的乱七八糟的事。还好的是 以后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可以加分。 一社区一大 是在社区工作,社区又是属于乡镇管的,在社区工作的话相对轻松自由一点。貌似也有加分的。 ⑸ 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大学生村官就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让自己大学生到村里当干部,管理村子和乡镇。 ⑹ 四川省关于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的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至2010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甘版孜、阿坝、凉山权三州的,放宽至2010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各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 *** 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优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⑺ 山东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条件 很全面自己看吧! 一、选聘计划数量 2008年,全省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安排到临沂、滨州市组织实施,其中,临沂市2000名,安排到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苍山县、莒南县,滨州市599名,安排到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1977年8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2008年应届毕业和2006年、2007年往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 *** 党员(含预备党员),非 *** 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各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经组织批准,可以参加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8月4日-8月8日)。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市,报考临沂市的考生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报考滨州市的考生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8月5日-8月9日)。两市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市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3、笔试(8月17日)。在临沂、滨州市分别设置考点。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08年8月12日至8月14日登陆相应的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注明。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件证于考试前一天到所报考市人事机构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8月21日,在滨州、临沂两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试成绩。 4、面试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和两市分配名额,以市为单位划线,按选聘计划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对象。面试考察,安排在体检之前进行。面试考察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纸质版,16开,一式二份),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 *** 党员或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 5、体检。两市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如有面试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出现聘用计划空缺时,在未被列为面试考察和体检人员的考察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由两市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临沂市、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的有关信息。 6、公示(8月28日-8月30日)。在滨州、临沂两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有关媒体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7、确定聘用。两市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和任职村、职务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8、培训上岗。9月上旬,两市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选聘任职 两市按照有利于统一管理服务,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干部的原则,根据聘用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分配到县,合理安排岗位。重点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的村。 聘用人员是 *** 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 *** 预备党员或非 *** 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五、政策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2、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4、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5、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当年度“选调生”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6、在村任职满2年后,三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7、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9、到经济欠发达县的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 六、管理服务 1、聘用人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 *** 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正式履职前,县级组织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2、聘用人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3、乡镇党委、 *** 负责安排聘用人员食宿及日常生活。 4、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5、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被解聘的人员,不再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0531-82033735;临沂市0539-8051081、8051082;滨州市0543-3162280。 *** 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 2008年7月30日 ⑻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⑼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选调生、公务员有什么区别我是专科生要考选调生需要什么条件 1、选聘高抄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俗称“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限为3年,待遇跟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差不多。3年后经过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任职,并且考公务员加6分,县乡公务员部分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没其它政策了。 2、选调生也就是乡镇公务员,不过比较受重视,混得好,半年可以调到市级机关工作。不过必须是本科以上才能报考。 3、所以,你不符合报考选调生的条件。且村官也没什么意思,因为我就是大学生村官,所以比较有发言权。建议你还是进公司的好。 ⑽ 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选聘条件是什么 文京教育温馨提示: 1、拥护中国 *** 的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版愿到农村工权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 3、学习态度端正,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的); 7、 *** 党员(含预备党员)。 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2015年山东滨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我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市直机关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区)及以下机关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招录条件要求

1.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原已享受3年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11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可以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定向考录职位。

其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2.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

3.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合同另有约定的人员除外),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

4.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4年5月5日至1992年5月5日之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

(6)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

对具备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符合上述条件、满5年最低服务期限的科级以下公务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已经被任命为检察官(包括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

5.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方法,另行发布。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3),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附件1和附件2)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 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报名网址: (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报名具体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 完全符合 本简章职位一览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填写《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 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 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四)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 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 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除需要现场目测的公安机关职位以外)。

对地处偏远、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 2015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有效证件不全者不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为1:3;10人(含)以上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资格审查公告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张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面试准考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有效证件不全者不予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除每个面试考场设置1名考场监督员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邀请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 考务费70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特困生和低保人员除外)。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七、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录用为初任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检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其离开用人单位。

八、市直机关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

(一)范围条件。市直机关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2012年以前(含2012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相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四)体检、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组织。

(五)录用。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并由用人部门办理任职手续。录取的选调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九、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要求

招考职位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十、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市招考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请到附件1和附件2中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 ?? ?? ?? ??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 ?? ??

附件:1. 2015年滨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 2015年滨州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3. 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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