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劳动关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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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劳动关系协调师怎么报名?考劳动关系协调时,可以通过网上或者是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候可以由个人报名,也可以由集体的名义来报名,基地报名通常是找专业的培训机构,这样报名会更加的省事一些,但会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而个人报名需要前往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来报名,虽然更为麻烦,但不需要费用。网上报名需要登录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站,到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网上报名界面,要提交个人的报考信息,将个人的照片上传之后,经过资质的初审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就完成了报名。考试资格免费查入口C环网考试报名查询智能小程序立刻查询需要注意,每个地区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具体网上报名流程会存在差异,所以要了解当地的报名时间和流程。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材料想要考劳动关系协调师在报名期间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学历证明的复印件,还有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相关年限,以及前一级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和自己的个人相片,还有报名申请表。这些文件还需要提供相片的电子版,或者是彩色的扫描件用于备用。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时间: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2019年报考时间

2019年5月18日 (星期六)

上午: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核

下午:14:00-17:00 综合评审

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核

下午:14:00-17:00 综合评审

报考条件: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鉴定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 ? ?取得结业证书。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师鉴定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鉴定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扩展资料:

随着,社会及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新型用工形式不断涌现,互联网的兴起,使企业更多的曝光在大众生活之中。而企业与员工稍有沟通不慎,便会引发媒体海啸,因此,在企业中扮演着“润滑剂”与“调和剂”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就显得至关重要。

优秀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以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迎难直上,而不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就是企业的一大隐患。那么,如何才能准确衡量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专业程度呢?现在,国家出面帮忙了。

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对于满足社会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解决劳资问题的能力,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劳动合同管理;

(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6)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全面系统掌握最新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有效防范企业劳资风险。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一个就业年龄不限,性别无妨,工作领域宽阔,职业挑战性和使命感兼具,符合和谐社会精神的新型职业。更重要的是,现在劳资关系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大中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师岗位急缺,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人力资源岗位的薪资升级突破口。

相关资料: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陆续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的协调成为当务之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介绍国际专业人才管理学会

2007年11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劳动关系协调师列为第十批新职业,并强调劳动关系协调师要有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熟练的沟通交流技能,其职业前景也受到业界的广泛热捧。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

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上海等地已经将“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一项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劳动争议的事前调解。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作为“一把双刃剑”在企业经营发展当中的关键作用越来越凸现: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助推乃至加速企业的成长发展;恶化的劳动关系可以阻碍甚至毁灭企业的正常运行。无数案例强有力证明了劳动关系是企业兴衰成败、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企业的永恒主题,更应该是企业家持之以恒的追求。

毋庸置疑,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非同一般的管理职能,而是一项兼顾“科学性和艺术性”,并融“情、理、法”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所以需要由专业化的专门人员来承担。显然,我国企业目前普遍缺少这方面的正规化和职业化人才。

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实施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该标准全面、系统规定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应该掌握和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并对三个级别的培训鉴定方法做了明确规定。

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关系协调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已经进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必将对我国全面构建和谐企业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新法催生:随着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将出现增长趋势,急需加强对劳动关系的协调,这也催生了劳动关系协调师这一新职业。该职业正在受到追捧。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印发,全国各类企业在岗技术工人中,取得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津贴为每人每月50-80元;

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其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津贴为每人每月150-300元(各省市补贴幅度视当地经济情况而定)。

2、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实施意见》(京工发〔2013〕34号)规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每人资助2000元;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每人资助1000元。

3、《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中各区县均有单独的补贴标准,其中朝阳区取得二级证书补贴1200元/人,取得一级证书补贴1500元/人,其中海淀区取得二级证书补贴1500元/人,取得一级证书补贴2000元/人,开发区补贴标准更高,取得一级证书补贴3000元/人,取得二级证书补贴2000元/人。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中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内容调整情况的说明》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正式纳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在2017年国家正式保留的140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位列社会水平评价类第76项《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两项证书之一,为目前国家最为权威的劳动人事管理专业资质认证。

天津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分为个人报名和培训机构报名。个人报名,在指定网站报名,然后自己学习;机构报名,培训机构提供报名、学习等服务,有利于更好的通过(我是机构)

找到当地的一家培训要机构然后培训机构会帮你报名的。每个等级的要求各地会不同,福建地区的我比较清楚。

劳动人事关系协调员考试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一共考三科,分别为: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题卡作答方式。

2、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纸笔作答方式。

3、综合评审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劳动关系协调师全国统考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11月的第三周或者第四周周末。

每年考试两个月前各省会发布统一鉴定通知,或者在每年三月初发布该年统一鉴定通知。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1、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时间:每年的8月30日; 2、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内容调整情况的说明》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正式纳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人事关系协调员考试

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的时间一般由各个省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局确定。因此,具体考试时间会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每年的考试时间会在相关部门发布的考试通知中公布。建议您关注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局的官方网站,以及当地新闻媒体的报道,获取最新的考试时间信息。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拨打当地人社部门的咨询电话了解有关考试时间的信息。

另外,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时间通常会提前一段时间进行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也会在相关部门发布的考试通知中公布。考生需要提前关注考试通知中的报名时间,并按时进行报名,提交相关材料。一般来说,考试报名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具体报名要求和流程可在考试通知中查看。

总之,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及时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局发布的考试通知,并按照要求进行相关准备和报名。

第一:理论知识

该部分考试包括单选、多选、判断改错,三种题型,其中基础知识占总分的15%,主教材部分占总分数的85%。

第二科,专业技能考试

该部分考试包括 简答题4道+案例分析题2道,从主教材的内容总出题。该科才是真正决定你是否能全科通过的重点。所以需要大家一定要用心将书里可能出简答题的100多个地方全部背熟或是至少复习到有较深刻的印象。

第三科,综合评审

这三科成绩全部达到 60 分就能够通过考试,通过考试就可以发证书给你。万一某一科挂了,不用担心,你只需要补考该科,下次再来考一次就行了。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一共考三科,分别为: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题卡作答方式。

2、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纸笔作答方式。

3、综合评审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劳动关系协调师全国统考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11月的第三周或者第四周周末。

每年考试两个月前各省会发布统一鉴定通知,或者在每年三月初发布该年统一鉴定通知。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资格考试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一、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哪些1、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3)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4)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5)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确认劳动关系四个要件有哪些确认劳动关系四个要件有:1、劳动给付行为已经发生。只有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付出一定的体力和智力,完成工作内容,创造劳动成果,并归用人单位所有,才意味着劳动者已向用人单位让渡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提供了有偿劳动,从法律上形成一种劳动关系。劳动给付行为发生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首要构成要件。2、从属关系已经形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特定的生产工作,将人身自由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归用人单位支配,服从劳动分工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并从用人单位处获得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3、默认的意思表示。在劳资双方之间存在着意思表示合意的要素,这种合意或是通过口头约定或是通过行为默认而成的,即劳资双方存在的从属关系的事实在客观上即等同于双方当事人间已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此才能在理论上保持一贯性并符合现实的情况。认定劳工是以雇主为对象,在雇主的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雇主对劳工有职务安插配置权与惩戒权,并能在实质上决定工资额度,符合以上各项要素的事实的,才能判断劳资双方默认的意思表示成立。4、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和规定的劳动标准,劳动者提供有偿劳动,两者之间存在概括的意思表示,或通过口头约定或通过行为默认而形成的。因此,从法律上看,事实劳动关系具备了主体、内容和意思表示3个要素,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只是未形成书面合同,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

楼上回答太过笼统,我来告诉你,你必须要开个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必须盖公司公章,然后收集一些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同事的证言

第一条简要地说明自己的劳动关系情况,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即可。

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是指由劳动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 考勤记录;(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如果实在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明。

劳动人事调解员考试

法律分析:仲裁员证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报考条件是:1、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有独立办案的工作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有专职和兼职二类.专职的编制没有统一规定,由各地视当地情况而定.你从招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通知就能分清编制情况..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有作为公益岗位的,也有是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最好的安排进入事业编,进入事业编制的要参加事业单位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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