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事考试网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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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相关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丹江口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表》(附件1)。三、报名(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未达到统一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五、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为百分制。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硕士学历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经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面试人员入围比例可放宽到1:2。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不予录用。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丹江口水都网()公告栏发布。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在丹江口水都网()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六、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9:00至3月8日17:00前,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年度考核表(2023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委开具的材料)、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和附件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清晰扫描件有序排放并以“姓名+加分类别”打包发送至邮箱。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上述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七、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丹江口水都网()公告栏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一)体检1.体检工作由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八、公示、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丹江口水都网()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岗位需要,经研究同意后可递补聘用人选。九、其他事项本次招聘所有信息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本公告由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235629;技术咨询(考务)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2023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2、2023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zip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4、2023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考指南.doc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根据查询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相关信息显示,十堰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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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在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支撑作用,汉川市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汉川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各类人才共130名,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重点高校本科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应届、往届毕业生)。现已在孝感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8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引进到事业单位人才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三、政策待遇1.岗位待遇。汉川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11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9级工资待遇。2.跟踪培养。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向孝感市推荐优先提拔使用。3.购房补贴。各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汉川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发放购房补贴。4.生活补贴。各单位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年期内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800元生活补贴。5.安家补贴。各单位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年期内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安家租房补贴。6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市委人才办按1:1给予2-20万元奖励。7.其他待遇。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汉川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应予以协调或安排。8.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除外)。四、招聘程序主要以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等流程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另行公告。五、有关要求汉川市委人才办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牵头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人才引进政策等相关事宜由汉川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中所列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详见孝感人事考试网:xg/。汉川人民政府网:tzgg/.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人才引进附件【附件1: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xlsx】附件【附件2:2023年汉川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60人。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止2023年3月3日17:00。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荆江南岸,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与荆州隔江相望,是“三袁故里”“百湖之县”和“千年古县”,也是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城、省级森林县城,获评“全国百强储备县”“江南葡萄第一县”。公安县因水而兴、上善若水,交通便捷、工业雄厚,人文荟萃、城市精致,已成为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一方热土。 近年来,公安县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一体推进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全周期人才服务机制,广聚天下英才,为“建设生态区、打造产业城、冲刺二十强”提供人才支撑。2023年,公安县继续实施“才聚荆楚·性灵公安”计划,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引一批“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60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双一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要求学校及专业所属学科均需符合《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详见附件2)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 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需为2年及以上学制。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公安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 三、待遇政策 1.试用期。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3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硕“双一流”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每年发放一次。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职称评聘待遇。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 5.配偶工作安置。本次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6.子女就学措施。未成年子女随迁的由县教育局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7.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鼓励引进人才报考我县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优先申报调任。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1.引进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 (2)“双一流”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人事考试网()、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引才公告,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止2023年3月3日17:00。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3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岗位表)。 (3)资格初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告要求,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测试前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为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5)综合能力测试。 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的方式引进,考察引进对象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在本次招引计划总数内统筹调剂解决。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引进。 相关测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①测试人员初选。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岗位(以岗位代码为标志),通过笔试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测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②测试。测试分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卫生类、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开考比例为1:1,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开考比例或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③综合成绩计算。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4.在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若确定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5.公示及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发布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机会。 2.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 原文标题:[招聘信息]:公安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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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选调生面试,笔试拆算后分数公布吗答|十堰选调生面试,笔试拆算后分数会公布的,可自行查询(上网得知)
十堰选调生面试,笔试拆算后分数公布。面试全部结束,根据《湖北省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面试及综合成绩予以公告。
您好,根据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招聘公告,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而笔试成绩则会在面试之前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因此,如果您参加了十堰选调生的笔试,您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您的笔试成绩。需要注意的是,拆算后的分数可能不会公布,因为这些分数只是为了辅助评估考生的能力水平,而最终的成绩将由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共同决定。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十堰选调生的招聘信息,请访问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招聘部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十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附件1《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类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附件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注册、报名、资格审查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开考前5天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三)政策性规定加分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核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7日9:00至3月8日17:00期间,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年度考核表(2023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开具的材料)、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和附件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清晰扫描件有序排放并以“姓名+加分类别”为题发送至邮箱。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2.上述人员中已经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四)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五、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一)体检1.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六、公示、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七、其他事项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附件: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附件:2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x附件:3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附件:4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附件: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6 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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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博物馆、十堰市图书馆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和十编发[2010]4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博物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工作人员;十堰市图书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工作人员。 一、招考岗位及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工作或学习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十堰市博物馆英文讲解人员1名。①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专业。②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英语水平TEM-8,并取得相应 等级证书。③女身高米米,男身高米米(光脚测量实际高度)。④五官端正、气质良好、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⑤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陈列布展设计人员1名。①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学中的艺术设计(环境、装潢)、动画设计或博物馆学专业,有坚实的美术、工艺绘画及设计基础。②具有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③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田野考古人员1名。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博物馆、历史或考古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专科及以上学 历,在文博系统从事文博考古工作5年以上,近三年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3篇文博、考古等专业文章,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 生)。 4、十堰市图书馆共享工程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历史或英语(笔试不考英语)专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 2、报名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六堰商贸后)。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 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一)报考英文讲解员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初试。 1、初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初试内容:主要是对普通话、吐词、音质和阅读能力进行考察,并且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自制节目,进行才艺展示,总分为10分。 3、评分办法:评委们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考生的最后得分为去掉最低分、分后的平均数。 4、成绩当场公布,按照1:5的比例选拔进入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三)技能操作考试 报考陈列设计岗位的考生,需要参加Photoshop和3D软件实际操作测试,分值为100分。陈列设计岗位考生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30%、40%、30%计算综合成绩。 (四)面试 1、按招聘岗位数1:3(图书馆两个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体检由市文体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 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体局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市文化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本次招考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体局共同负责。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十堰市文体局人事科: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十堰市文体局纪检监察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文化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十堰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人数及岗位(一)招考总人数全区共招考187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二)招考岗位代码及人数分配此次所有招考岗位均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分布在四个街道办事处、工业新区、西城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新招考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工作职责、薪资待遇等以省市区相关文件为准。报考岗位代码及人数分别为:1.汉江路街道岗位代码为01,招考人数:47人;2.车城路街道岗位代码为02,招考人数:66人;3.红卫街道岗位代码为03,招考人数:45人;4.花果街道岗位代码为04,招考人数:14人;5.十堰工业新区和西城开发区岗位代码为05,招考人数:15人。报考人员可依据自身实际确定报考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为无效报考人员。二、招考条件(一)招考对象年龄及学历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以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为准)、在张湾区所辖村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岗的网格员(以张湾区委政法委认定为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二)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三)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四)服从组织安排,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五)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曾经受过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4.现役军人、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的人员、全日制在读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三、报名办法(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考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发布。报名入口: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监督举报电话: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组织部十堰市张湾区民政局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附件1:应聘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2:2023年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加分政策申请表(网格员).docx附件3:2023年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加分政策申请表(退役军人).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