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律师登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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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条件之一是通过司法考试,而参加司法考试亦需符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品行良好等条件。参加司法考试应于规定的时间在司法部官方网站报名。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参加司法考试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以上材料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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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湖北省的报考情况啊,你看一下一、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二)免试条件与科目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者。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考试科目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1寸电子登记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或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单位报考全科人员,由省国资委法规处(到省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由省国资委法规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部门和市州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二)续报考生已参加过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三)免试科目人员符合免试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或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报考人员,经省国资委和省职改办现场资格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委和市州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查询。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四、考务日程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5月17日9:00—5月26日16:00。(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9:00—5月27日16:00(双休日除外)。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三)缴费确认时间省直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9:00—5月28日16:00。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四)准考证网上下载时间2010年10月18日—10月22日。(五)考试时间:2010年10月23日: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010年10月24日: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下午 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各地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六、考试成绩与信息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考试类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30.企业法律顾问 4.考四科 01.企业法律顾问 1.综合法律知识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3.企业管理知识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考两科01.企业法律顾问 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02.企业法律顾问 3.企业管理知识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1.考一科 01.企业法律顾问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七、考区设置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八、考试用书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事宜,请与省国资委法规处联系,联系电话:。九、考试报名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60元/人·科。各地人社、国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附件:2010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湖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什么是律师资格考试? 根据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二条,“律师资格考试是国家的专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并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律师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组织,每年举行一次。 2、为什么要考律师资格考试,或考律考有什么用? 对于大多数准备以律师为职业的朋友,通过资格考试是成为律师的必经之路;对于有些职业较为稳定的朋友,参加考试是尝试职业转向的一种可行途径;对于某些值得钦佩的"逢师必考"的朋友,考律考本身便是磨练考试技能的好机会;对于许多对法律陌生却好奇的朋友,参加考试不失为一种接触法律知识的动力和压力。当然,也不能排除纯粹为了过瘾而参加考试的"怪人",老实说,档主便是属于这一类。 3、通过律考是否就可以做律师了? 还不行。我国实行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律考只是取得了律师资格,要想做律师,还必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法》,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我国宪法;(2)具有律师资格;(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4)品行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受过刑罚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③被开除公职或者已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④属于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的。 4、能否先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再来考取律师资格,这样拿到资格证书后就可以直接申请领取执业证书了? 可以理解你是想通过这种方法更快地拿到律师执照,但据我所知这种方法目前行不通,至少在广州是如此。因为正式的实习是需要办理实习证的,而办理实习证又需要出示律师资格证,没有办理实习证的实习不被作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当然,这类实习对于增进律师实务能力和职业经验还是有帮助的。 5、想做律师,不考律考行不行? 除考试外,具备特殊条件的人可以通过考核的方法获得律师资格。主要的条件是:年龄在65岁以下,法学本科学历以上,并且具备①在高等院校法律院(系)或法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育或研究工作,已取得高级职称的;或②具有法学专业硕士以上的学位,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1年以上的;或③是其他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符合此三种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申请、考核、授予的方式获得律师资格。不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只能通过考律考获得资格;即使是符合以上条件的人,也可以选择通过考律考获得资格。 6、拿到律师资格证后没有做律师,资格能保留多久? 根据现行的法律与法规,对此没有再加以限制,可以理解为保留终身。 7、报考律师资格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明文规定: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取得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品行良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曾被取消律师资格的。 8、报考律师资格考试要办那些手续?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规定: 第七条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籍证明。 不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人员应当提交报名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暂住证。 第八条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报名费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会同同级收费管理部门确定。报名费应当专门用于考试工作的各项支出。 9、什么时候报名、什么时候考试? 律师资格考试于每年7月1日—7月31日报名,每年10月的第3个星期六、日举行考试。 10、我在广州工作,户口却在湛江,而且将来到哪里发展还未可知。请问到哪里报名考试比较合适? 律师资格不限地域,全国通行。因此档主建议你主要从方便复习和考试的角度去考虑报名地点的问题。 11、从哪些途径可以正式地了解到关于律考的消息? 一般注意当地正式的机关报,都可以及时了解到关于律考报名的消息。档主认为最方便的办法是直接向当地司法局律师行政管理处问询,114很管用。档主也会在本站尽可能及时地发布消息。 12、律考一般要考几门?是不是全部法律都要考? 最新律师资格考试办法明文规定: 第十六条 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宪法、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制度与实务。试卷命题的范围,以司法部公布的《律师资格考试大纲》为限。 13、考试怎么考?有没有固定的合格分数线? 闭卷笔试。从1992年开始确定为四卷考试,1996年加考一门外语并且正式进行部分标准化考试,1997年将外语合并在综合知识卷中。四卷的考试,每卷答题时间一般为三小时,两天内考完。当年具体的考试办法在报名时司法行政部门会张榜公告,报名时请留意。一般,标准化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题和任意选择题,非标准化题型为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和文书写作等,近三年来,非标准化题型基本定型为案例分析与文书写作。 从2000年开始律考录取制度进行重大改革,根据律师资格考试办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司法部每年确定和公布本年度考试授予律师资格的数额。 第三十七条 考试结束后,司法部根据本年度确定的考试授予律师资格的数额,按分数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对于考试分数以及经分数核查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的应试人员,均予以录取,不受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考试授予律师资格数额的限制。 对于有缺考纪录或者其中有试卷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14、律考是不是很难? 因人而异。档主以为,律考的难度大概可以这样形容:一个应届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学校读书时马虎还过得去,在律考前集中精力认真准备2-4周,考试时不出意外。这样就应当能通过了。 提示:有朋友在1998年律考后对档主的上述讲法提出质疑,认为实际上律考比这里所说的难,这主要与98年考试中太多记忆性的内容有关。档主的上述说法完全是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而发,只可做参考,绝不可当"指导"! 15、我是学理工科的,平时对法律的接触不多,不知有没有通过的希望? 希望当然有,而且还有许多先例,比如1998年在排档上活跃的网友Michael,就是学计算机的,九八年初战考场便以240分险过,现在已经在泉州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另外,从1999年网友的报喜情况来看,得分排在前列的考生中居然大多是读理工科出身的朋友。不知应该算大学法学教育的悲哀呢、还应该算大学理工科教育的成功? 以档主的愚见,按目前律考的考试方式,对考生主要有三方面的要求:法律知识、记忆能力、答题技巧,且三者的重要性难分伯仲。以理工科本科生与法律专业大专生相比,除第一项有所欠缺外,后二者均具优势,因此在同等的复习条件下,他们通过的希望难分大小。 16、听说律考的考试范围很广,到底怎么准备好?大概要准备多长时间? 范围很广,确是事实,但任何考试都有其规律可循。从道理上说,只要能了解其规律,并结合自己的情况制定合理计划,然后切实地履行计划,应该蛮有通过的把握的。至于如何了解考试的规律,当然应当从分析历届试题开始着手,而有选择地吸取他人的经验会令分析事半功倍。本排档的建立思路,就是想使自己成为展示和交流经验的共享基地。 至于准备时间,档主以为是很难确定的问题,凭经验来说,法律专业的本科生有2-4周较完整的时间应当是足够的,大专生或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要有3个月左右的时间方有一定把握。(郑重提示:以上数字纯属参考性质,有略胜于无。) 17、听说律考还要考外语?不知难度有多大?我外语水平很差,怎么办? 好消息。从2000年开始,律师资格考试不再考外语了,所以你不必再担心了! 18、准备考试要读哪些参考书?这些书到哪里可以找到? 2000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清单如下: 法理学 宪法学 行政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 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学 经济法学 商事法学 国际法学 国际私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 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 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大纲及必读法律法规汇编 这些书通常会在报名时由报名点向考生发售,各大城市的书店也有售。网上有个地方有专门卖这些书的,网友们也可上那儿去瞧瞧: 19、听说有辅导律考的培训班,哪里有?是不是一定要去读?去读这种班,有没有什么帮助? 各地司法行政部门都可能向你推荐此类培训班。这类培训班,曾经是为向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收取报名资格必由的过路费而设置的,因此除了收费之高足以可能让人产生信心外,档主还未听说有多少实质性的帮助。不过你确有闲余的复习时间和金钱,就读此类班或许会在信心和精神上得到一定的安慰和满足。 20、我是一名非法律专业本科考生,报名前已经在书店里买到了律考用书,但报名点还要求我必须再买一套,而且必须报名参加考前培训班,否则不接受报名。我该怎么办? 你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如果不被允许报名的话,属于应当许可而不许可的行政行为。理论上,你可以向上级司法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这样就很有可能要到明年才能参加考试,所以向我来诉苦的朋友不少,还没有一个敢去吃这"螃蟹"的,花钱消灾的心理完全可以理解。不过还有一个未必有把握的招数,就是迟一些再报名,等到该兜售的书都卖完了、"客人"都拉满了,这条土政策自然就会失效了。不妨试试。 21、我有个朋友说,他认识一个学数学的本科毕业生,据说他才准备了两星期就通过了考试。是不是考律考也有攻关秘诀或"仙招"? 档主对此多少有些怀疑,相对于此的反例档主倒见过不少,如正牌科班毕业、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本科毕业生历考数届而未得;又如名牌大学的法学博士在报纸上抱怨,他虽然已够出题水平,但考了两届才通过等。因此若你说的确有其事,请你为广大朋友考虑,请这位高手到这里来介绍经验。不过档主对"仙招"、秘诀之术向来持保守态度,崇尚的是德国式的"严谨的计划,严格的执行"。 22、听说市面上有很多指导律考的习题集,使用"题海战术"对复习有没有帮助? 档主的个人意见是:不但没有帮助,反而可能有害。三年前,我曾在一篇前言中这样表达自己的意见: "首先,如果真要靠做题的方法来押题,就算只做历届的试题,其重复的机率还要更高一些,因为律师资格考试中从来就没有怕过'重复'二字!不但题型重复、知识点重复、法条引用重复,甚至原题重复,在律考中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另外,题海战术也许的确适合于如高考这样的考试,但决不适合于律考这样的考试,二者是有区别的。法律作为一门社会学知识,与'语、数、外'这样的普通基础知识,在性质上相去甚远,对于同样一个问题,不同的立场、不同的理论流派、不同的思维定式下,会有截然不同的观点、结论与论述方法。题海战术如果能够成功,其前提就是,习题的出题者与试题的出题者在上述几个方面都是完全一致的,而这一点正是很可疑的地方。我们在研究历届试题的答案时都会注意到,即使是律考中不同年份的出题者,在上述几个方面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别,那么更何况习题的出题者呢!因此,题海战术如果运用不当,反而还会受到其他思路的干扰,影响考生清晰的思路。当然,如果考生的修养较深,是可以避免这种干扰的;但是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修养,又何必用题海战术呢?" 不过档主对自己的意见也无绝对把握,因此如果哪位朋友用这种方法感到颇有收益,烦请拨冗给予指导。 23、准备考试是不是要背很多概念和法律原文? 能背当然最好!就以法律条文为例,如果能背下诸如《民法通则》的部分条款、《刑法》的总则部分等等,当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据说南京有一位盲人被破例授予律师资格,就与他能背下四百部法律有关。不过档主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档主虽然读了好几年法律、教了好几年法律,打过一些官司,律考通过了两次,但能背下的概念屈指可数,至于法律原文,更没一条能记得完整。你知道就行,千万不要为我声张! 24、我已经参加了今年的律考,很想知道自己的成绩,不知怎样才能查到? 如果你不是很着急的话,可以等司法部门给你发来的成绩通知单;如果着急的话,可以留意一下新闻报道,打听一下查分的热线电话,拨通后,根据要求输入你的准考证号码就行了。热线电话的号码我们知道后会在网站上发布,到时有好消息,别忘了来报个喜讯! 25、我已经拿到了律考成绩,想不到成绩会这么低,我想很有可能是改卷的人搞错了。请问有没有办法去查一查? 有办法。根据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应试人员对本人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考试成绩通知后10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但不得申请查阅或者重判试卷。 26、档主,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今年考过了!不过我还想问一问,怎么去申报律师资格呢? 你可够着急的,大概分数是通过电话查询到的吧。关于资格的申报,律师资格考试办法有明文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 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的应试人员应当自收到考试分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领律师资格的手续,并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逾期且无正当理由而没有办理申请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试人员未提供准确通信地址而无法通知的,由市(地)司法行政机关以公告方式通知,对于自公告之日起满20日仍未办理申领律师资格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7、我是一98年刚毕业的本科生(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学过几门法律),现在北京工作。想请教一下我欲参加今年的律考,从现在开始要做哪些准备?具体步骤如何? 这是些阿甲几乎无法回答的问题,请来函提问的朋友们谅解。即使是名医,也得望、闻、问、切后方可提出比较合理的建议,何况阿甲只是名平庸的"医生"而已!我们这个简陋的排档目前还只能是自助式的,我们的想法和意见实际上都零零碎碎地分布在排档的各个角落里,这些东西分了好几年才砌成现在的模样,以致于我们自己都难以确知它们的下落。大体上我们只能说,比诸位朋友条件更差的其他的朋友依靠自己的努力已经过关了,至于如何努力才是最有效的最经济的,老实说-天知道! 如果说本档真的在提供什么秘诀的话,说来很简单:充分理解法律,尽量熟悉考试!另外还有两个字:重复。律考从来没有怕过重复二字。 28、【对我们的一些期望和要求】①希望老师大力帮忙,让我今年通过律考;②我衷心希望有一快速、完善的学习方案、完备的学习资料;③希望档主能多给我们提供一些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上的指导;④非常希望能够得到老师的指导,能快速的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能得到有关的基本资料… 首先,阿甲对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非常感谢,大家的希望和要求是对我们的鞭策。但是有一点也必须请大家理解并谅解:本档到目前为止还只是个完全自助的律考复习网站。 我们尽己所能,为大家提供一些资料和信息,谈谈我们对律考一些问题的看法,通过对历届试题进行精选和透析,阐发我们对如何理解法律问题、如何解答律考试题、答题的经验与技巧等方面的看法,并且通过联系组织已经或正在准备参加律考的朋友进行讨论的方法,在各个层次上进行律考心得、教训的交流…… 我们的资料和信息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来源,你四处留心就有了;我们的观点和看法也非常普通,只是普通法律教师、普通考生的普通看法;我们的经验和教训也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只是普通律考考生的普通想法…这些普普通通的东西是否能对朋友们有帮助,这就要看接受帮助的人,他(她)的资质、对律考的期望、准备和参加考试的能力与时机、对本档服务的期望等等是否足够的普通了! 因此,本档也许能、也许不能满足朋友们类似的希望和要求。我们已经完成了这方面的工作,后面需要朋友们自助完成了。 29、【谈谈律师执业的现状】与很多人一样,我正打算改投律师业,却不知目前律师业现状如何?从事律师业能否取得较高的经济收益和社会地位?大城市与小乡镇的差距有多大等等?烦请档主和各位高人介绍,为我们这些想冲进"围城"的人们指引方向!十分感谢! 相对3、5年前特别红火的时候,最近两年律师业并不景气,只是不算最不景气的行业,所以希望从事律师行业的人越来越多!我想原因在于相对而言,律师行业是一门理论上可以由自己把握命运的行业。 某些律师的确有相当高的经济收益,而目前社会地位往往和这个是挂钩的,比如房地产广告里就将一个人是否有财产与其是否"高尚"相挂钩!但是也有许多律师只是勉强过得去而已。竞争太强烈了!穷的总是越穷,富的总是越富,哪一行不是这样呢?只是偶尔的确会有穷人一夜之间变成富人,所以才会引来这么多人孜孜索求。抽过福利奖券吗? 总体上说,律师在大城市的机会多一些,但是反过来看,大城市的律师竞争也更强烈些,目前我国的部分大城市里律师已呈饱和状态。 在小乡镇做律师,恐怕相对能力的要求不是太高,但对人缘的要求高。值得注意是中国国内范围内虽然适用的是同一个法律体系,但由于城市、乡镇、农村之间在发展水平和法律意识上的巨大差别,大家在谈到法律实际用到法律时,往往并非同一。 阿甲并非高人,只是一介普通公民。生活处处是"围城",没有它们似乎也没了乐趣。律师这个"围城"最要命的关隘还是"名利"二字,斟不透此二字,到头来还是要望墙兴叹的!在里面、还是在外面,有什么区别呢?
人事考试健康登记少登记
2022年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委托考试将于9月17日进行,因为疫情原因,各大考试都有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那么这次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疫情防控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可供参考。 2022年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湖南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委托考试将于9月17日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考试平稳安全,根据湖南省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评估意见,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请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严格遵守。 一、考生应于考前及时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二、考前所有考生应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各地防控政策”、湖南省及各市州卫健委、疾控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咨询电话查阅了解),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持续关注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提前下载打印《湖南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委托考试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前提下,建议提前入湘返湘备考。根据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外省入(返)湘人员抵湘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目的地的登记报备小程序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入湘后实行3天2检,即抵湘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湘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实行相对闭环管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湖南省外的考生未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提前入湘返湘并按规定完成“3天2检”前,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目前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不离开湖南,就地就近备考。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考前7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 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四、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且无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的;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提供《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和要求,正处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的; (4)9月7日后有国(境)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 (5)9月10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以及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6)9月10日后有严重本土疫情或外溢风险较大的地区、或按照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的(以上具体地区以湖南疫情防控部门确定的为准); (7)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8)9月7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9月10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时空伴随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 (9)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10)其他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六、考生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按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以及第三条规定的新冠肺炎病毒检测报告纸质版,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确保《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真实并签字。 七、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参考证件、纸质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 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 八、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九、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十、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所属考区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查询。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湖南省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信息。 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7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所在考区。 疫情防控咨询联系方式: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附件: 湖南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委托考试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篇文章来源于湖南人事考试网。
会没有数据啊,能怎么样呢?有耽误考研的风险囖
湖北省国考防疫要求如下:
1.?应试人员应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应试人员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应为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志。考生凭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考前48小时内(考三科考生从11月25日起算,考两科考生从11月26日起算)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需持有武汉市医疗机构考前48小时内(考三科考生从11月25日起算,考两科考生从11月26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区所在市人员不参加考试。考前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后方可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
应试人员应尽量在考前接种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应试人员需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并填写《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湖北考区)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考场)时提交给工作人员。
3.应试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大数据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健康码绿码和考前48小时内(起算日期计算方法见前述)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7.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8.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9.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国考的考试性质: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
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程序一样。
辽宁人事考试网律师
202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30日-2月3日,报名地址为辽宁人事考试网。各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缴费结束后才算报名成功。为让各位考生较直观了解202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在此,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202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
(一)职位查询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报名
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
(三)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四)缴费确认
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以上为“202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全部内容。各位考生届时需按时上述报名流程完成202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成功才算报名成功。最后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公务员资料领取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辽宁人事律师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辽宁司法考试是政府规定的,2022年报考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辽宁省,简称“辽”,省会沈阳,古称“奉天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辽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南部。
辽宁省法考时间如下:
辽宁2022法考时间是9月17日、18日。
司法考试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客观题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主观题分值180分。主观题考试为机考,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
具体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人事考试网律师资格证
考律师资格证流程以及需要的条件如下:
流程:
1、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报名,选择报名地,输入证件信息。
2、按要求填写报名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3、报名成功后,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即可。
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律师资格证书类别:
1、A类证书
属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颁发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达到A类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
2、B类证书
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C类证书
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
考取律师资格证方法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报考、考试地点由司法部门决定,报考考试时间,可以经常留意司法部网站或有关司法考试网站,或者加入有相似目标的网友、学友的群。考试内容根据每年的司法考试大纲而定 。
司法考试的主要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自2007年5月起至2011年12月31日,下列地方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自治县、自治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
2、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
3、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
4、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以上内容参考:找法网-律师怎么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