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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 导语】 考研频道从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了解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黑龙江佳木斯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未成功者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充裕,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峰报名,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以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二、报名须知及要求1.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的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报名公告有关要求,了解各报考点的受理报考范围,按照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佳木斯大学考点不接收佳木斯市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我考点受理范围),也不接收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考点受理范围的非应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3.考生报名时只可填报1个招生单位的1个专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执行。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务必填写本人长期使用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填写长期居住的通讯地址(此地址作为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后期不可更改),填写正确的档案所在单位(将用于调取档案,单位名称务必逐字正确填写)。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不能网上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果有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提前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提前做好安排。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三、受理范围及其他要求《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报考点设置要求:考生必须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佳木斯大学报考点受理范围(考点代码:2306):1.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报考佳木斯大学的考生。2.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注意:[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报考黑龙江省省内招生单位以及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的考生考试科目中有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的考生除外]。再次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四、网上确认及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佳木斯大学报考点规定时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上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办。以下所有材料上传格式及标准必须按附件1中要求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网上确认系统进行网上确认:1.我考点受理范围内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1)学生证原件(2)二代身份证原件(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成人应届或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可以证明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在校成绩单、课程合格证明等(加盖学校公章)(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往届毕业生:(1)户口所在地在为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的户口簿原件(2)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二代身份证原件(4)户籍不在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范围内,但工作单位在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范围内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两种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否则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考):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人事部门公章)②2022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社保部门公章)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准备的材料外还应准备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10月25日报名截止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五、网上信息确认安排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我校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4日,每天9:00-17:00,具体安排如下:11月1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1和2的考生;11月2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3和4和5的考生;11月3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6和7和8的考生;11月4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9和0的考生。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样式准备并上传材料,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报名号尾号受理日期内第一时间补充材料,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办理。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陆网上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后等待审核结果,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3.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5.建议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6.特别提醒: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其他注意事项网上支付须知:1.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2.考生网上支付时应按照网报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缴费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3.考生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选报考点的受理范围,慎重缴费。凡未按公告及有关要求报名,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擅自填报、误填、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及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并经对账结算后再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预计于12月底完成。5.退费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延迟至15天左右。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将给退费造成麻烦。考生发现问题可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6.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未网上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已报名并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应在考前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需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2.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装有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并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3.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时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和佳木斯大学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七、鉴于目前疫情等特殊情况,自2022年起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再统一配发文具。八、诚信考试温馨提醒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4.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5.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九、未尽事宜,联系佳木斯大学研招办。附件: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佳木斯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提交材料标准.pdf 原文标题: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佳木斯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文章来源:

一建黑龙江佳木斯没有考场。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明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余市地不设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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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地域简介 详细介绍请关注佳木斯大学网站学校概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学校常年接待各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学历必须取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院、护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和护理岗位,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特殊要求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B类:其他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四)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五、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2.应聘者必须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4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2日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面试 笔试: 1.临床及相关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视情况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师、教辅、临床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 E-mail: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一)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二) 附件3:《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民族学) 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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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 史湘云 翠缕(缕儿)、葵官、周奶妈薛家 薛姨妈 同喜、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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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可知:有文身是不能通过体检的,也就是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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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考网自考频道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的《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了解到,黑龙江佳木斯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10月17日起,详情如下:1.准考证打印时间黑龙江佳木斯将于10月17日起开通准考证查询系统,届时考生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由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座位以及考生注意事项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状况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10月20日(含)后,纸质和电子报告均可),扫码出示“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体温测量合格方可入场参加考试。2.准考证打印入口点击进入:黑龙江佳木斯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原文标题: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地域简介 详细介绍请关注佳木斯大学网站学校概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学校常年接待各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学历必须取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院、护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和护理岗位,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特殊要求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B类:其他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四)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五、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2.应聘者必须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4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2日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面试 笔试: 1.临床及相关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视情况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师、教辅、临床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 E-mail: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一)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二) 附件3:《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民族学) 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佳木斯人事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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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佳木斯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你可以参考:2015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

这是 2014年的时间安排,你可以参考下:

公告发布:2014年4月28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7日

缴费确认:2014年5月13日-5月18日

打印准考证:2014年6月23日-29日

考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专业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史家 史湘云 翠缕(缕儿)、葵官、周奶妈薛家 薛姨妈 同喜、同贵

佳木斯市2010年执业护士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驻佳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57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一)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二)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各专业的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23、29、30日,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的各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和23日。(三)成绩管理(1)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除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3)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二、报名条件和要求(一)报名条件:1、凡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1]150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附件2),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选择报考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3、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ⅰ、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ⅱ、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ⅲ、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4、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5、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格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6、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7、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二)报名要求1、考生申报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7至091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2、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单位人事部门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报名时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执业证原件、数码防伪照片三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报名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考护理初级(士)必须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将考试申报表(3份)及有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备案,由市卫生局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3、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三、报名时间和程序为了方便考生、规范考试网上报名程序,进一步防止替考现象的发生,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我市实行定点照相、现场填报个人信息。我市网上报名程序为: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统一到市人才大厦一楼(地址:德祥街外滩人才市场)进行现场照人事考试专用的全新数码防伪照片,并同时在照相处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网上预报名时间: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5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除了报考护理初级(士)之外的各专业卫生技术资格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0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到场,现场采集照片,一律不接收外传照片。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2、2009年12月16日至29日,护理初级(士)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后到市卫生局医政科初审。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考生才能到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3、初审合格签章后,全部专业(包括护理初级(士))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统一于2009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2010年1月5日至11日携带全部材料包括: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执业证原件、数码防伪照片三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考护理初级(士)还须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网上预报名的确认(不受理个人报名;不受理无主管部门公章报名),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后,考生才正式通过了报名。报名确认地址: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外滩人才大厦605房间),联系电话:6103604,准考证打印自2010年4月28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或者)自行打印准考证。四、考场设置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地市分别设置考点,县级不设考点和考场。五、考试收费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5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两种,报名费均为15元/每人,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六、考试注意事项(一)考生报名时间截止,数据库封闭以后,任何人不能补报。(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三)应考人员考试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四)应考人员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请单位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附件:1、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3、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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