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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部分地区延期。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明确朝阳、丹东、锦州3个考区确定暂停举行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
朝阳市:
根据朝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延长静态管理时限的通告,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定于11月5日、6日,在朝阳考区举行的2022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暂缓举行,望广大考生周知。
上述两项考试后续涉及延考、退费等事宜按照国家、省相关安排执行,请应试人员实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丹东市:
根据近期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相关部门认真研判和慎重研究决定:暂停原定于11月5日、6日在丹东市举行的202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锦州市:
从10月29日起,锦州市连续在主城区的常规区域核酸筛查中检出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社会面防控存在不确定性。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各位应试人员安全,根据锦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知要求,原定于11月5日、6日在锦州考区举行的202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暂停。
后续涉及退费及是否延考等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试人员实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锦州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
执业药师考试能考4年,4年为一个周期,连续4年之内参加所有的科目考试,并且考试合格,就可以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也就是从报考的第一年考试开始算起,考生需要在连续的4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才能拿到执业药师的资格证书。在这4年的时间里,考生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保留,参加全科考试的考生,需要考4个科目。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起,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向部分考生调整考区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参加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 根据丹东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经研究,现就部分考生调整考区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选择丹东考区,目前不在丹东市居住的考生,请改报到丹东以外考区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选择丹东以外考区,目前在丹东市居住的考生,请改报到丹东考区参加考试,并明确居住地所在的区或县。 三、报名时选择丹东考区,现居住地也是丹东市的考生,请确认选择丹东考区,并明确居住地所在的区或县。 四、请符合上述调整考区情形的考生,于2022年6月16日9:00-6月17日24: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考区调整。 (一)请涉及丹东考区(符合本通知第一、二、三种情形)的考生,下载《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向部分考生修改考区信息申请》(见附件),并按要求填写。 (二)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调整考区”菜单,按提示选择拟改报的考区选项并上传《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向部分考生修改考区信息申请》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大小500KB以下),系统提示“调整考区成功”即为申请通过。 五、不符合调整考区情形的考生,如进行调整考区的操作,系统无法保存,不予受理。 六、按照本通知应该调整考区的考生未调整,或不按照本通知调整考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不如实填报《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修改考区信息申请》、不遵守辽宁省及本人所报考区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干扰此次调整考区工作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向部分考生修改考区信息申请 2.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各市考务相关业务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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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一家专业的考试网站,可以提供有关考试的一切信息,包括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号码、成绩查询等。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可以提供考生们查询考试成绩的便捷服务。二、成绩查询的方式1、按照考试时间查询:考生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上查询近考试的成绩,以及考试时间的详细信息。2、按照准考证号查询:考生可以根据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准考证号是考生参加考试时所获得的证书号码,有助于考生查询考试成绩。3、按照考生姓名查询: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姓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三、安全查询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采用HTTPS协议,保证查询过程中的安全性。为了确保考生的信息安全,考生可以设置一个密码,以保护自己的成绩。四、查询结果的使用考生查询完成后,可以获得自己的考试成绩,但是考生只能查询自己的成绩,不能查询其他考生的成绩。考生可以在查询结果中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比如考试科目、分数、考试等级等,以及考试时间等信息。五、注意事项1、考生在查询考试成绩时,要确保准考证号正确,以免查询错误的成绩。2、考生在查询考试成绩时,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密码,以保护自己的成绩信息。3、考生查询的成绩仅限本人使用,不可传播或用作商业目的。六、总结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可以提供考生们查询考试成绩的便捷服务。考生可以按照考试时间、准考证号、姓名等方式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只能查询自己的成绩,不能查询其他考生的成绩,考试成绩仅限本人使用,不可传播或用作商业目的。在查询考试成绩时,考生要确保准考证号正确,并设置安全密码以保护自己的成绩信息。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为考生们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查询考试成绩的方式,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学习状态,从而更好地备考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社工师# 导语】 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6月社会工作者考试相关问题的温馨提示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一、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城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二级建造师、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等三项考试在各市设置考点。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省除丹东市外其他各市正常组织考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发布取消上述三项考试的公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今年不再组织;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两项考试,后续是否在年内恢复举行,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辽宁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上述三项考试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取消准考证打印。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三、注册计量师、翻译、机动车检测维修等考试在沈阳市(省直考区)统一设置考点。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核实有关情况,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四、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本人通信行程卡截图等行程凭证、实施管控措施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通知等管控证明),作为后续个人办理退费申请和有效合格成绩延期申请的依据。请考生务必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并联系报名时选择资格核查的地市(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办理相关申请事宜,经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退款,并向人社部考试中心申请有效成绩延期等相关事宜。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 1.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 2.全省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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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工师# 导语】 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6月社会工作者考试相关问题的温馨提示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一、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城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二级建造师、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等三项考试在各市设置考点。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省除丹东市外其他各市正常组织考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发布取消上述三项考试的公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今年不再组织;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两项考试,后续是否在年内恢复举行,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辽宁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上述三项考试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取消准考证打印。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三、注册计量师、翻译、机动车检测维修等考试在沈阳市(省直考区)统一设置考点。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核实有关情况,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四、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本人通信行程卡截图等行程凭证、实施管控措施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通知等管控证明),作为后续个人办理退费申请和有效合格成绩延期申请的依据。请考生务必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并联系报名时选择资格核查的地市(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办理相关申请事宜,经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退款,并向人社部考试中心申请有效成绩延期等相关事宜。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 1.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 2.全省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6月7日
点击即可进入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是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政府门户网站,是宣传和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窗口,是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平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具有权威性、服务性、公开性、广泛性。本网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厅信息中心和厅办公室牵头建设,厅内各处室(单位)为共建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处室(事业单位)联系方式 一。苏兴大厦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16 号邮编: 210008 办公室 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二、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22 号邮编: 210008 政策法规处 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人力资源市场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 农民工工作处 劳动关系处 养老保险处 医疗保险处 工伤保险处 农村社会保险处 调解仲裁管理处 二、苏建大厦地址:南京市云南路 31-1 号 邮编: 210024 办公室信访科 厅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三、机械大厦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 邮 编:210008 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工资福利处 省外国专家局(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人事电教中心 中国江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 信息技术人才市场 人事考试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才测评中心(省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 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 转业军官服务中心 四、华阳大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 5 号 邮编: 210008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省职业介绍中心 五、颐和商厦地址:南京市山西路 68 号 邮编: 210009 劳动监察局 省劳动监察总队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境外就业服务中心 六、地址:南京市察哈尔路 16-3 号 邮编: 210003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七、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13号 邮编:210029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江苏省人才市场 八、地址:长江路136号 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九、地 址:南京市小市街158号 邮编:210037 江苏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二、二级建造师、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等三项考试在各市设置考点。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省除丹东市外其他各市正常组织考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发布取消上述三项考试的公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今年不再组织;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两项考试,后续是否在年内恢复举行,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辽宁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上述三项考试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取消准考证打印。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三、注册计量师、翻译、机动车检测维修等考试在沈阳市(省直考区)统一设置考点。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核实有关情况,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四、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本人通信行程卡截图等行程凭证、实施管控措施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通知等管控证明),作为后续个人办理退费申请和有效合格成绩延期申请的依据。请考生务必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并联系报名时选择资格核查的地市(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办理相关申请事宜,经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退款,并向人社部考试中心申请有效成绩延期等相关事宜。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 1.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 2.全省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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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8月6日9:00-8月15日24:00。
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每年都会举行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大概在8月份左右,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2022全国社工证3-4月份开始报名,考试时间为6月18日-19日。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报名。
2022年社工考试考试时间如下:
1、2022年6月18日,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2022年6月19日,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2022年受疫情影响的社会工作师考试后续工作安排确定,暂停举行考试考区补考时间定于12月24、25日,考试需补考地区包含上海市、天津、辽宁省丹东市、河北省唐山、廊坊市。
2023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社工考试分三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不同级别考试科目如下: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包含《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
【 #社工师# 导语】 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6月社会工作者考试相关问题的温馨提示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一、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城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二级建造师、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等三项考试在各市设置考点。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省除丹东市外其他各市正常组织考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发布取消上述三项考试的公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今年不再组织;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两项考试,后续是否在年内恢复举行,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辽宁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上述三项考试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取消准考证打印。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三、注册计量师、翻译、机动车检测维修等考试在沈阳市(省直考区)统一设置考点。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核实有关情况,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四、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本人通信行程卡截图等行程凭证、实施管控措施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通知等管控证明),作为后续个人办理退费申请和有效合格成绩延期申请的依据。请考生务必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并联系报名时选择资格核查的地市(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办理相关申请事宜,经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退款,并向人社部考试中心申请有效成绩延期等相关事宜。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 1.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 2.全省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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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丹东市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在3月21日-28日期间,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片,完成报名。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点击报名:2022年辽宁丹东市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入口【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最新信息】①扫一扫二维码添加微信(或直接搜索微信号:jiaoyupeixun2006)②回复关键字:1.报考相关查询、2.代报名、3.免费资料领取、4.在线课程学习、5.挂靠行情、6..其它咨询专业老师一对一在线解答!为您汇总最权威,最全面的考试政策信息!领取全套各科视频、内部学习资料、全套在线试题微信二维码: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