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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启东人事人才网()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却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3)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系服现役满5年的南通市户籍(落户时间截至2023年2月)、南通市生源或在南通市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军人。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7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招聘办法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一)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三)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一)体检体检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三)公示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该单位或者该部门的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发放《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部分岗位(23、24岗位及31至43岗位)由启东市水务局、启东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考生现场(或网络在线)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场(网络在线)或现场(网络在线)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发放《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23、24岗位及31至43岗位选岗后不再递补)六、纪律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七、本《公告》由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83312424;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根据中央决定,我国从1994年开始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并在全国全面推行。证书等级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2014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均已从昨天起开始报名,将在3月上旬截止报名。主管部门提醒有意报考者,不要错过报名时间。据了解,这些职业资格考试均集中在6月中旬进行,而考生所需准考证也在6月上网在线打印。报名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广大考生可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查询。 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首次报名考生需现场资格审核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分老考生、首次报名考生及其他年度考生两类进行,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电子照片审核通过,直接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而首次报名考生及其他年度考生(报名系统内无档案号显示)则需: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其中,2014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5日~3月5日;首次报名考生及其他年度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下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5日~3月7日;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12日、13日。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5日~3月7日;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10日、11日。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5日~3月7日;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14日、3月17日。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5日~3月5日;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6日、7日。

南通通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你好,2014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报名入口及报名流程请您详见公告:今年江苏南通通州区事业单位计划录用工作人员118名,报名时间安排在2月28-3月2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通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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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98名)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至1996年4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4月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8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9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影响考试公正性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09︰00~14︰00。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5月14日09:00至5月16日16:00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7月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的岗位面试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85098547;

考务咨询:;

监督举报:0513-12380、59000129。

附件 : 2014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方式和时间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20日09:00~4月23日16:00。4.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20日09:00~4月24日16:00。5.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4月20日09:00~4月25日16: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南通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报名办法(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当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缴费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只有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且完成缴费(缴费确认是否成功完成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网上报名方视为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网址:当地人事考试网您也可以关注、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信息查看:

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2. 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报名有效。

2015年南通二级建造师报名官网更多精品备考资料及资讯在好学-二级建造师交流群:30741747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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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人事考试信息官网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内蒙古通辽市第一批次人才引进131人。报名时间: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党发〔2022〕10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26名(详见附件1),市直国有企业计划引进人才5名(详见附件2)。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和主管部门自主组织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本科毕业生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均可),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8.符合公布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市直国有企业与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同一方式报名,引进可参照事业单位引进程序,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市直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 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考试形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不计算在报名人数之内)。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无需参加笔试;超过3:1的(不含),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核减,报名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核对后提交再次进入初审环节。 5.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3:1(不含)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在3:1(含)以下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除自主组织实施的单位外,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蒙汉兼通岗笔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组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 3.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笔试由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通辽市医院、通辽市第二人民院、通辽市中心血站、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蒙医研究所(市蒙医医院)笔试由通辽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科目数量、试卷类型和权重比例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自主确定。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单位)集体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直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已报名成功,无需笔试但需要参加面试的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在各自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2.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无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待遇 (一)安置费 1.博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第一轮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3.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2022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全球大学排行榜》排名前500院校其中之一),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二)职称待遇。市直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可按学历学位层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的可认定为初级职称。 (三)人才公寓。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 五、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人才引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本年度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年度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直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市直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国有企业政策咨询电话: 2:通辽市直国有企业2023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第一批次) 原文标题:通辽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通辽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制定《通辽市2015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部分旗县市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550名教师。详情请阅读《通辽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通辽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纳入自治区人社厅计划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规定,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能够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5.截止招聘简章发布时具有通辽市范围内户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通辽市生源的毕业生;

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和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部分岗位的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年龄要求1980年2月25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报考“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应能够熟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4、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4日17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等需要。

4、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行为。报考人员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一次外,其他各环节均不递补。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旗县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部门须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不按规定时间补充内容的,视为放弃报考。

2、缴费。初审通过人员(含减免费用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缴费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5日9时。

3、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退还报名费、考务费;2014年的高校毕业生减半退还报名费、考务费。考试结束后,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低保贫困家庭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对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给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3月9日至3月12日17时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低于4: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含基层服务项目生和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内容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教育教学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与教育教学知识科目的权重4:6。

(三)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使用蒙古文试卷,使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须用汉语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四)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分。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资格复审时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3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面试

(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二)报考“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岗位人员,面试时均须用汉语作答。

(三)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在由各旗县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资格复审《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经所报考岗位的旗县市区资格复审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辽市内生源迁出户籍考生须提供原本人户籍注销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自行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考生,除以上证件外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自治区人社厅计划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证明材料以及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或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导致民族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计划数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另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在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市区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4、考察工作结束后,各旗县市区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15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6、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以及未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如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它情况,由“通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836246

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229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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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通辽市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招聘岗位表

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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