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事考试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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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 为满足中央、国家机关补充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组织实施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112个部门)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约7900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2002年、2003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优秀毕业生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的招考职位分A、B两类。各招考部门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刊登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2003年第11期,同时从10月15日开始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新华网政府在线频道 ()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新浪网教育首页() 中华网教育频道()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公务员网()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各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参加考试。 1、 网上提交材料及查询 (1)提交材料 时间:2003年10月18日-28日 网址: (人事部网站)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网络报名 : 报名资料更改 : 报考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网络报名 : 报名资料更改 :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时间:2003年10月20日-30日 网址: (人事部网站)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的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报考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的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3)查询报名序号 时间:2003年11月1日8:00后 网址: (人事部网站) 报考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的考生,请登录网址报名和查询。 (4)注意事项 ①报名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咨询可查询人事部网站。 ②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④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的过程中,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部门。 ⑤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主证、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关键字,务必牢记。 2、报名确认与领取准考证主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考试地点进行确认,同时办理有关手续。 时间:2003年11月7日-8日9:00- 16:00 地点:见下表 省(区、市)名称 报名确认地点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北京市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 上海市 上海市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二楼 天津市 天津人才考评中心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54号 重庆市 重庆人才大市场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区府路1号,农垦大厦4楼 河北省 河北省人才市场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68号 山西省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太原市东华门7号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 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8号 辽宁省 辽宁省人才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吉林省 吉林省人才市场 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 0431-5611100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人才大市场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江苏省 江苏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南京市小市街156号 浙江省 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 安徽省 安徽省人事考试中心 合肥市桐城路148号(桐城路与庐江路交叉口) 福建省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 江西省 江西人才市场 南昌市二七北路96号A座四楼 山东省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 河南省 河南人才市场大楼 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十一号 0371-6321982 湖北省 武昌洪山体育馆训练馆 武汉市武昌区新民主路541号 湖南省 湖南省展览馆 长沙市展览馆路50号 广东省 广州体育学院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458号 广西 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 南宁市新竹路20号 海南省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 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省政府大楼612室 四川省 四川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 贵州省 贵州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 贵阳市延安东路33号四楼(外文书店大楼) 云南省 云南省人事厅二楼 昆明市潘家湾44号 西藏 自治区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拉萨市娘热路5号 陕西省 陕西国际展览中心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 甘肃省 兰州海关院内 兰州市城关区滨河东路527号 宁夏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四楼 青海省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 新疆 新疆人才大厦四楼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 报名确认时务必做到: ①交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报名序号); ②缴纳有关费用; ③领取准考证主证; ④填写笔试成绩通知邮寄信封。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3、自助打印准考证副证 准考证副证由考生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 时间:2003年11月22日8:00-11月29日8:00 网址: (人事部网站) 快速登录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主管机构联系解决或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4、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 (2)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主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 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通过与《招考简章》相同的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3年11月29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副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副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可通过人事部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研究确定A、B两类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对A类职位中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可从报考本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调剂;对B类职位中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可从报考本类职位或A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调剂。 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招考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事部网站公布。
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9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23年9月11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9月12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如下:(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三、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二)核查与监管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不实承诺的处理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缴费。(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4)阅读并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3年7月9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7:00。(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7月9日至2023年7月22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人事考试机构网上人工核查: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③撤回承诺申请的;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①学历、学位证明;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③身份证件;④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⑥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全区人事考试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序号报名点名称办公地址咨询电话1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0779-32192950779-32102917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9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0775-45613360775-456210110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0771-796833511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0772-427158812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0774-513651713玉林市人事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0775-268082814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5015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9日上午08:00至2023年7月23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考生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栏目查看《2023年度人事考试电子票据查询发放情况表》确定具体时间 (网址:)。四、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6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二)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三)考试时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二)“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四)入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参加考试时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承诺,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七、考场设置本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八、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十、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3年6月30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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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只能在上海,笔试一般在省会城市都设有分考点。广东深圳有笔试分考点深圳:深圳市新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新闻大厦2号楼705室电话:、26339080
你好,高级口译的考点不只是在上海哦。其他地方也有。翻译考试还有人事部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过考试难度和含金量没有高级口译大。以下是全国其他各省市的考试报名地点。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外省市报名点和考点:(一)南京:1、南京金陵国际语言进修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英语口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南京市长江路262号2、南京师范大学(笔试承办单位)单位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二)宁波: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英语口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57号(三)杭州: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杭州市文晖路97号(四)苏州: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本部崇远楼109室(五)青岛:青岛大学师范学院英语系(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青岛市青大一路16号教学楼518室(六)武汉:1、湖北楚才考试服务有限公司(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英语口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武汉市东湖路147号2、武汉江岸区华英口译培训学校(笔试报名点)报名地址:武汉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座1502室(七)深圳:深圳市新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新闻大厦2号楼7楼(八)烟台: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世学路184号10号楼109室(九)南昌: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南昌市前湖校区学府大道1066号外经楼318室(十)无锡:1、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蠡湖校区)(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文科楼A243外国语学院资料室2、江南大学报名点(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报名地址:无锡市人民东路20号现代广场3楼306室(十一)扬州: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教学主楼912室(十二)南通: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人事局一楼(十三)徐州:徐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15号楼604室(十四)常州:常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报名地址: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院士楼C区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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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在原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北省人才评价中心、湖北省人事信息中心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组建,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鄂编发[2004]46号文件2004年9月7日正式批准,2004年12月26日成立挂牌运行。是承担各类人事考试和评价工作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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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业务指导和考务工作。
内设机构:
省人事考试院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5个内设机构。
综合处:负责全院考评工作规划、计划、安排、方案、政策调研;负责院内综合性文稿的核审、工作协调、情况汇总、工作简报、工作总结、工作督办、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院内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培训、思政、纪检、文明建设、党团、工会工作;
负责院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车辆管理工作;负责院内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落实工作;负责院内财务收支、证书办理、考试用书征订发售及综合性信访接待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直属单位
百度百科-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岗军转小区1号楼
邮编: 430071
科目目的
设立这一考试的目的是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加强中国外语翻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才水平和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翻译市场,加强对翻译行业的管理,使之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更好地为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从而为中国的对外开放服务。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是中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制度的重大改革。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与原有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相比,更体现了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和所从事专业的限制。
取得各级别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职务。在资格考试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新旧体系会有一个并存期。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将分语种、分级别地逐步推开,随着考试逐步推向全国,旧有的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2010年湖北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精神,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一:《2010年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咸宁市人事考试院(咸宁市咸宁大道25号,咸宁市公务员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年龄计算没有特别要求的,截止时间以咸人社文[2010]136号印发日期为准,即2010年9月17日。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职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由招考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三)报名材料 1、《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二)(可网上下载,也可现场领取);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50元。若因达不到1:3招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对报考者进行退款,其他情况不予退款,具体退款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笔试前7天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发放信息提前7天发布在咸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告栏。 五、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 (一)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前另外增加专业知识考试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咸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六、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专家由7-9人组成,面试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管理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10%;专技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2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不加试专业知识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加试专业知识 管理岗位: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10%)+面试成绩×50% 专技岗位: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2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可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可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宁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将其相关体检、考核、公示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按照鄂办发〔2003〕1号文件规定,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取消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宁市人事考试院 附表一:2010年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表二: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咸宁市人事考试院地址
湖北省2023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00-11月22日14∶30,必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因考点学校实行封闭管理,请应试人员选择公共交通前往,车辆和陪考人员不能进入校区。全国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温馨提示1.准考证打印湖北省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11月22日14∶30;准考证打印网址:。2.入场须知人员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能进场。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手机中证件照片一律无效。3.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4.防疫要求人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阅读《湖北考区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并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备,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请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5.违纪处理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严禁把通讯设备带至考场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过程中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以防被抄袭。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答卷检测。被认定为雷同作答内容的试卷,人事考试机构给予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涉及违纪违规者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诚信档案。对代考人员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入刑,请广大人员诚信参考。6.交通提示人员请注意:因考点学校实行封闭管理,请人员选择公共交通前往,车辆和陪考人员不能进入校区。请各位人员相互转告。7.考试时间及科目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8.考点信息省直考区: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2.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崇真楼(南楼)从东门进入)黄石考区: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黄石市发展大道155号)十堰考区:湖北医药学院自主学习中心(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13号)随州考区:随州市人事考试院机房(随州市擂鼓墩大道108号)宜昌考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襄阳考区:湖北文理学院N5楼(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鄂州考区:中共鄂州市委党校(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96号)荆门考区:湖北信息工程学校(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1号)天门考区:天门职业学院C栋(天门市学院路特1号)潜江考区:潜江市卫生学校(潜江市潜阳东路健康巷)黄冈考区:黄冈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楼(黄冈市黄州区东坡大道62号)孝感考区:孝感市人事考试院(孝感市崇文路与黄香路交汇处)咸宁考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鄂南会计教育考试中心(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荆州考区:荆州技师学院南校区(荆州市荆州区凤凰路53号)恩施考区: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实训楼(恩施市学院路122号)神农架考区: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院(神农架林区连峰街10号)武汉考区的考点信息请详见准考证信息。来源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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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这一考试的目的是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加强中国外语翻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才水平和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翻译市场,加强对翻译行业的管理,使之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更好地为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从而为中国的对外开放服务。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是中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制度的重大改革。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与原有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相比,更体现了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和所从事专业的限制。
取得各级别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职务。在资格考试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新旧体系会有一个并存期。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将分语种、分级别地逐步推开,随着考试逐步推向全国,旧有的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宁波市人事考试院地址
口试只能在上海,笔试一般在省会城市都设有分考点。广东深圳有笔试分考点深圳:深圳市新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新闻大厦2号楼705室电话:、26339080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整合了原宁波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宁波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原宁波市教育考试服务站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及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英语、计算机等非学历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等各项教育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城区中考体育、游泳测试、科学实验考查等工作。
承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各项新开设的考试、测评任务及社会各部门委托考试服务;负责教育考试科学研究、测量评价,行使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社会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职能。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院人事、财务、财产、后勤保障、宣传、档案文书、安全保卫、来信来访接待咨询;计算机硬件管理、维护,网站建设、指挥系统管理等。
高校招生管理: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硕士研究生入学、专升本招生、高考“三项考试”、美术专业、高职技能等各项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学业考试管理科:负责高中、初中(含体育、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和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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