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事考试网法院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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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事考试网法院招考

根据工作需要,经南昌市青云谱区委批准,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面向江西省公开选调优秀法官、检察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青云谱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4名、司法辅助人员(法警)1名(限女性)。

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辅助人员3名。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法院:全省范围内的法院系统在编在职干部(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检察院:全省范围内的检察、审判系统在编在职干部(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三、选调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

(1)法院法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法警):全日制刑事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法律(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

(1)法院法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法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受到省级以上法检系统表彰的优秀法官、检察官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审判员)等荣誉;?文字表达能力强,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文章?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业务资格条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A证。[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法警)岗位不需符合此项资格条件]

4.工作时间及经历条件:

(1)法院法官:在法院系统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现任助理审判员及以上职务。

(2)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法警):现任法警职务。

(3)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检察或审判工作经历。

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

5.其他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身体健康,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四、选调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

报名地点:南昌市青云谱区委组织部(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A区423室)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需到现场报名;因客观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先通过传真将有关资料报区委组织部审查,报名人员应符合选调条件,并确保有关资料的真实性,且应在考试前1-2天将有关资料原件送区委组织部复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从青云谱区政府网站下载填写《青云谱区人民法院、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法官、检察官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为:,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2.近期同底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着春秋制服、制式领带);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法律职务任命文件、有关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核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名单在青云谱区政府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脱稿述职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后进行脱稿述职。总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与脱稿述职成绩各占50%。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该选调岗位人数。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岗位数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者一并列入),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基本条件进行量化评价。考试成绩、考察得分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按放弃考察处理,则该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青云谱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反映,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调动任命: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最终选调人员,按公务员调动程序及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法律职务任命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昌市青云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传真)

原标题:2017年青云谱区人民法院、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选调法官、检察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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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云谱区人民法院、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法官、检察官报名登记表.

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上午9:00至5月30日下午16:00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初审通过后至6月4日17:00考生可从南昌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笔试笔试时间:6月21日。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6日9:00-21日9:00。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其中,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的岗位,原则上不参加笔试,按申报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开考比例为2:1,若比例超过8:1(含)时则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1、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2、专业科目考试。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以前上过龚博士的笔面课程,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最终考上了事业编。现在继续考法检和国考,急求博士的联系方式,最后几天冲刺一下法检。

一、遴选(选调)职位 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遴选(选调)计划数43个。具体职位见《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平台查询: 1.南昌党建网(); 2.“南昌党建”微信公众号; 3.南昌人才网(); 4.南昌市人事考试网()。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录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南昌市辖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相应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录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南昌市外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相应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连续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其中,报考范围内第1类人员必须在现单位工作连续2年及以上。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部分职位有其他年龄要求的,考生需按该职位年龄要求报考。 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无违纪违法行为,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历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1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选调)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7:00。 2.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南昌党建网、“南昌党建”微信公众号、南昌人才网、南昌市人事考试网),点击“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报名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选调)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将填报的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相应的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流动审批表》及相关工作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进行上传。其中证件、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档案内材料复印件须档案保管部门盖章后扫描。 (6)遴选(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4日17:00。 (7)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名期间4月7日至4月11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8)报名截止后,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4月15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具体事项另行公告。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合计总成绩2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6,面试比例为1:5。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步定在4月下旬。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根据遴选(选调)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选调)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流动审批表》及相关工作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个人证件须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全过程。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面试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将被记入遴选(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对取消或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由市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遴选(选调)单位自行通知考生,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在网上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受委托人除需携带考生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职位需进行加试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在面试后自行组织完成。加试需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加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共占60%。计算公式(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如下: (1)没有专业科目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有专业科目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30%。 (三)考察及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委组织部根据遴选(选调)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N+1(N为遴选(选调)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当遴选(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选调)计划数时,其中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遴选(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四)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选调)人选。考察后,遴选(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或调减遴选(选调)计划。 拟遴选(选调)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到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 (五)任用 试用期满,经遴选(选调)单位考核确定为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程序办理审批、调动、任职手续,原则上按公告之日前所任职务职级相应安排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选调)。经遴选(选调)单位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咨询电话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职位表(直接联系遴选(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附件:1.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 2021年度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target="_blank">3.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四川人事考试网隆昌市法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四川省上半年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地址为:四川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此次考试的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为:4月2日至4月7日

此外,此次考试时间为4月27日。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

仔细解读招考公告中的内容,特别是职位表中的要求和报考条件。

抓紧时间进行复习,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进行模块化的系统复习,快速提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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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省上半年公务员考试报名网址参考华图网校,相关信息如下: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市级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园区、乡(镇)机关、司法助理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市区、园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其中:县市区党群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园区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县市区行政机关、乡镇机关、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职位信息参考华图网校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录对象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前一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收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83名。具体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2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1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4号楼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621000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第一代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组织部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21年12月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15日至16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公招我市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6210005)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2015年四川省自贡市公务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5年3月29日至4月4日8︰00期间。

确认缴费时间:2015年4月5日8︰00前。

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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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事考试法院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具体实施。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于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9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2、报考资格审查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7月11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报名和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请准备工商银行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7月27日8:00至8月1日14:30期间自行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如遇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略)。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6、各拟招录职位的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应核减拟招录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报考,原报考该职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对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符合条件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的人员,网上报名时注明情况,并于2010年7月8日至1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8、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二)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查询教育入学考试大纲,也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相对集中。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至8月1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3)。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8月下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10分。凡报考试点班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及退伍证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略;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8号报业大厦23楼2304室),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学历认证需要时间,需认证的考生请提前进行。)(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按照相应职位,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退伍证、毕业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样式见附件7),分别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确定并公布。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根据报名时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体检与考察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人民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高校毕业生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五)录取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拟录取人选。对于空缺职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会同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全省政法各系统相同的培养层次和招录对象中,对参加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二次平均法”对面试成绩平衡后,根据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征求意见,在全部空缺职位中自选职位,直到录满后一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定向招录单位、招录职位代码、拟录取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工作单位,(退役士兵还须公示入伍、退役时间、退伍证号,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公示参加项目名称、开始、结束时间、服务证书号、在村现任职务),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拟录取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由省直政法各部门按照本系统最终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

无 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充实政法队伍,优化人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招聘工作人员25名。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法警大队工作人员25人(全供事业编制),其中法院15人,检察院10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0、2011、2012年全国范围内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律类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含11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7、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政法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即日起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滑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至12月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滑县人才交流中心(滑县县城文明路北段便民服务中心大厅) 3、报名办法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①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同时提供A4纸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的需提供就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信。②如实填写《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并现场采集人像。 (2)应聘者须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3)收费标准:报名审查合格后,需现场缴纳考务费、信息采集费72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6)报名结束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后二日内,可到原报名地点重新申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申报者,考务费、信息采集费退还本人。 (7)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持有效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滑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委托外地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监考,统一阅卷。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 3、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试题及评委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担。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办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及要求: (1)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滑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能测评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委托外地相关机构实施。 体能测评内容包括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4×10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能测评结果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 (六)体检 1、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最后一名体检人员分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参加体检。若参加体检人员全部体检合格,最后分数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体检以及自动放弃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支付。 5、体检结果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 6、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公布体检结论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录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由高分至低分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聘用人员上岗前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人事考试网法院招聘

2023年南京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定笔试考试日期:2023年4月16日。

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3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5日9:00至3月5日16:00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3月6日13∶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

2023年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1180人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180名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备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2月 1日至2005年1月31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三)有关要求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三、报名(一)《岗位信息表一》(详见附件1)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 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6:00。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6、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7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7、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月17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8、准考证打印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岗位信息表二》(详见附件2)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信息发布网址”栏)。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2、开考比例: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均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一)笔试1、《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一》的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考试专业”栏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2、《岗位信息表二》《岗位信息表二》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 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二)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三)直接考评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式招聘,考评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本人。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备案后的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60分。五、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六、公示、聘用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七、工作纪律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八、招聘政策咨询(二)招聘咨询电话 :九、招聘监督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 1 月10 日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公告详情和职位表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公告详情和职位表趁青春,去当兵!2023年全国征兵报名开始上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开始下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开始2023年中国铁路局招38829人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3年广东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18258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至16日16︰002023年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警察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2023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公告(11268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2023贵州省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5581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关注公考行测-事业编(shiyebian8),每天都有

2022年江苏南京公务员考试已启动,招录人数为943人。

报名时间:11月2日-11月8日(点击进入:报名入口),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1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2日。

今年网报系统以色块显示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区间,具体为:0-2人显示蓝色、3-50人显示黄色、51人及以上显示红色。各职位具体报名成功人数将在2021年11月12日16∶00补报名结束后统一公布。

河南人事考试网法院招聘

为切实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1]42号)精神,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按照“招录有序、公开公正、统考择优、定向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招录及培养模式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公安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三、招录培养计划 2011年全省计划招录培养2051人,其中法院系统11人、公安系统2040人。承担培养任务的为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等5所院校。定向培养方向为我省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见附件1。 四、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的,可放宽至27周岁)、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或生源地在河南的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和2010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即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1年8月5日连续计算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截止2011年8月5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列入专门计划的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 5日后至1993年8月4日前出生)。其中,退役士兵须是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5日后出生),大专以上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4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达到公安机关体能测试的标准。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8、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来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和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 五、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具体实施。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1年8月5日8:00至8月9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66321991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有关问题咨询电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8月11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报名和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请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9月12日8:00至9月18日10:00期间自行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如遇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66321991)。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退伍证(退役士兵考试时还须带退伍证)必须一致。 6、各拟招录职位的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应核减拟招录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报考,原报考该职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对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符合条件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的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注明情况,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1年8月9日至1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 8、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查询教育入学考试大纲,也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相对集中。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至9月18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3)。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教育考试笔试试卷满分×50。根据情况,笔试成绩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10月下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凡报考试点班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于10月5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及退伍证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795371;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东南方向,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主楼的西南角二楼;公交路线有114路、43路、47路、K115路。),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学历认证需要时间,需认证的考生请提前进行。)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一定的比例(报考职位数量为1名的,按照1:3;报考职位数量为2名及以上的按照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零分、缺考、作弊或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按照相应职位,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退伍证、毕业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样式见附件4),分别由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确定并公布。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时,根据报名时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省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进行体能测试。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和报考其他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人民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高校毕业生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工作由省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五)录取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拟录取人选。对于空缺职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在全省政法各系统相同的培养层次和招录对象中,对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二次平均法”对面试成绩平衡后,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补录,补录人员经考察合格的与前期确定的拟录取人选一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定向招录单位、招录职位代码、拟录取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工作单位,(退役士兵还须公示入伍、退役时间、退伍证号,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公示参加项目名称、开始、结束时间、服务证书号、在村现任职务),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由相关录取院校将最终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 六、培养、管理与使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入校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录用审批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委政法委 省委组织部 省编办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林业厅 省公务员局 附件: 附件1:招录计划 附件2:收费标准.doc 附件3:考试科目表.doc 附件4: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证明.doc 附件5: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民法学考试大纲.doc 附件6: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文化综合考试大纲.doc

2010河南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招考公告解读 自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发布了《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之后,全国各省市也相继发布了2010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河南省公告已于7月2日发布。 应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2010年河南省依旧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通过政法院校学历教育培养合格后,定向分配到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 2010年河南省计划招录培养1410人,其中法院系统58人、检察院系统52人、公安系统1200人、司法行政系统100人。承担培养任务的为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6所院校。 专家针对此次公告的变化和值得注意的问题为广大考生进行解读,帮助广大考生理解政策,指导考生把握考试动向! 一、招录人数下降过四成,竞争将格外激烈 从招考人数上来看,今年较去年大幅削减了41%的招生名额。总共计划招录培养1410人,比去年减少了982人;其中法院系统计划招录58人,比去年减少了42人,降幅为42%;检察院系统52人,比去年减少了10个名额,下降16%、公安系统1200人,相比去年减少900人,降幅为43%;司法行政系统100人,比去年减少了30人,下降23%。 自08年首次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开始,至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熟知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由于08年首批招录人员培训期满,他们的去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议,这从侧面引发了人们对今年招录考试的关注,这很有可能造成今年报考人数的增加。 另一方面,河南省历来都是公务员考试大省,参考人数多,竞争压力大。2010年河南省公务员还未开始,一部分考生有可能会选择招警考试来规避公务员考试的竞争压力,因此加入到角逐此次培养名额的队伍中来。 加之近年来应届毕业生人数增加,与上述两个因素综合在一起,此次考试大幅度地减少招录人数,势必会加剧竞争。专家提醒考生,此次考试将是一场“硬仗”,竞争会格外激烈,考生应当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扎实复习,为了最后能在考试中“突出重围”而早作准备! 二、招录院校有变化,集中培养有利传承 去年河南省招录的院校数量较多,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17所院校承担培养任务。而今年,由于招录人数的下降,规模减小,培养院校也由去年的17所精简至6所,分别是: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南警察学院和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作出这样的调整除了因为招录规模缩小之外,更重要的是表明了政法干警的培养体制正在逐渐完善起来。统一的培养氛围有利于学生之间的相互学习以及传承,有助于形成政法干警培养的良好校园文化背景。 三、特岗特招“四项目”人员,招生对象限户籍 本次公告中明确规定,拿出专门计划用于招录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符合条件人员,即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以上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这些项目人员,因为列入专门计划,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这是对中组部等部委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有效落实。国家为参加这些项目工作且服务期满的人员提供了非常好的就业和深造渠道,同时鼓励越来越多的人才投身到服务西部、服务国家的行列中来。 另外,公告中明确本次的招录对象需要具有河南省户籍。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作为应届毕业生进行报考。 四、不招研究生,专科、本科分层次招录培养 2009年河南政法干警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而今年公告明确了: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今年没有安排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录计划。 其中,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除此之外,为了选拔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五、重要信息提示 报名与资格审查: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9日18: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 资格审查: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缴费截止:7月11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0年7月27日8:00至8月1日14:30,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 ) 办理减免费用手续:2010年7月8日至1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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