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事考试面试命题
南通人事考试面试命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题目是统一的,不分A、B、C三类。面试分为三类: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个科目;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个科目;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个科目。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1】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共基础、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跟考公务员的公共基础知识类似,不用太紧张的。题型为单选,多选,主观题。【2】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岗位增加专业理论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题目的信息请到华图查看,那里有详细的介绍。有老师的培训,还收集了历年的真题和热点解析。
江苏省公务员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全省统一的。5月11日当天试题一样,5月12日当天试题一样。面试不区分A、B、C类。 以下是省考相关政策、组织、临场技巧等,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Ⅰ.面试相关政策 1、江苏的公务员面试采用什么形式?面试的形式有很多,如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而公务员招考较多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也会有少数部门会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江苏省公务员招考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2、什么是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又称结构化面谈。该方法具有严谨的结构性,它对面试的目标、测评要素、试题构成、评分标准、时间控制、考官组成、实施程序和分数统计等各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考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动,因而该方法比较好地体现了面试的公平性。3、面试人选如何确定?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各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4、总成绩如何计算?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5、面试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①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②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等相关证件。③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考生、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④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⑤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Ⅱ.面试的组织 1、面试的题量与时间是怎么样的?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在半小时左右,试题量6题左右。但全省规模的面试,由于人数众多,组织面试的要求和成本很高,所以面试的题量会减少,通常为4题,面试的时间也会缩短,通常在20分钟左右。2、面试考官由哪些人组成?所有面试考官均须持有省人事厅颁发的三级面试考官证书(特邀面试考官除外)。主考官原则上由特邀考官担任。凡面试考官与应试人员之间有属《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回避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特邀考官,由招考单位的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其余为固定考官,由组织、人事部门随机抽取、组合,每个面试小组当天面试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5人。3、考官是怎么评分的?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评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结束,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4、江苏的公务员面试公正吗?江苏的公务员面试的公正性是走在全国前列的。面试当天,面试考官须提前到达考场封闭并现场抽签决定分组。凡参加面试的考官面试期间均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另外,我省还不断扩大考官异地交流的范围,包括县一级和地级市一级。参加面试的的考官须持有江苏省二级或者三级考官证书,并且要求在近几年的面试工作考核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在面试过程当中,全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对每一位考官的工作情况都要进行客观记录和跟踪考核,面试结束后,及时做出评价,一旦发现明显打分较低或者较高以及其他异常现象,该考官将被取消考官资格。而且,江苏省还将在网上公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如果发现问题会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为了增加面试的透明度,江苏还在面试考场设立旁听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考生家长,对招录面试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Ⅲ.面试的内容及应试技巧 1、江苏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目标与测评要素是什么?江苏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通用能力,其测评要素通常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稳定性、举止仪表等。2、面试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要想面试制胜,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这种准备工作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1)心理准备。面试大战在即,自然会产生紧张、焦虑、兴奋等心理现象,这是正常但却又必须加以调适的。考前一定要通过身心两个方面的调节,使自己以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心态去迎接面试。(2)形象准备。形象准备就是装扮自己,这种装扮应该自然、大方,而不要刻意雕琢,矫揉造作,要与自己的形象、气质、身份相协调,从而给众考官良好的第一印象。(3)知识准备和能力训练。面试是没有范围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面试不可准备。针对结构化面试的测评要素进行有针对性的知识和能力训练可以说是应对这种面试最重要的技巧。这种训练可以是自己精心的研习和演练,也可以通过参加社会上的培训班进行,选择培训班主要看培训师资的水平和实战经验。3、怎么样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很多考生或是辅导班应对面试都将重点放在各种题目的准备上,这是一个莫大的误解。具体试题的训练尽管有一定的作用,但只具有或然性。知识和能力的训练最关键的是紧扣测评要素,因为试题是千变万化的,但这些试题的测试目标和测评要素却是不变的。4、语言表达能力类试题应该如何回答?大规模的面试中通常没有相关的试题(有的地方偶尔会以演讲题的形式来测试该要素),但仍然会有一定的分值。它要求应试者在面试中用词准确、全面,表达清晰、生动流畅、富于逻辑性。5、逻辑思维能力类试题应该如何回答?有些地方也称综合分析能力,通常都有专门的试题对该能力加以测试。试题一般都要求应试者分析社会热点问题或格言警句或是用几个(一般是五个)给定的词汇编一个故事,当然也有通过演讲题来测试该测评要素的。回答问题要求全面、准确、辨证、敏捷、逻辑性强。6、计划组织能力类试题应该如何回答?有些地方也称组织协调能力,各地的面试通常都对该能力加以测试。试题一般是要求应试者策划组织一次活动或是要求应试者对特定时空条件下彼此矛盾、冲突的几件事进行统筹安排(后一种形式的命题思路现在出现的越来越多),主要是通过观察应试者的回答来考察其计划组织的全面性、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有效性。7、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类试题应该如何回答?有些地方也称人际交往能力。在测试这一能力时,命题者通常将应试者置于一个有着矛盾冲突的人际环境之中来观察应试者是否具有人际沟通与协调的意识,以及通过情感、态度、思想、观点的交流,建立良好协作关系的能力和技巧。答题要点在于把握人际交往的主动性;对组织中权属关系的意识(包括权限、服从、纪律等意识);人际间的适应;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性与灵活性。8、应变能力类试题应该如何回答?对该能力的测试主要是通过让应试者处理一个进退两难的问题或是处理一个突发事件来观察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它要求应试者能够区分各种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办法,或是面对意外事件,能迅速地做出反应。要点是反应迅速,办法多,且合理合法,有效可行。9、个性稳定性试题应该如何回答?近年各地的公务员录用考试通常以压力题的方式来测试考生的个性稳定性。在回答这类压力型试题的时候,应试者应注意避免两个极端,一是对压力强烈反弹,从而显示出个性的不稳定性;二是不敢直面压力,答题时回避压力,或是在压力的“胁迫”下沿着压力的方向作被动思维,从而显示出个性的柔弱。考生正确的回应方法应该是,能够直面压力,准确地分析压力,恰当、有效地化解压力。10、举止仪表是如何评分的?大规模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对这个测评要素通常不设专门的试题,主要是由各位考官通过对应试者在面试中的具体表现做出相应的判断。这一测评要素要求应试者在面试中穿着打扮自然得体、言谈举止表现出良好的文化素养,情绪稳定、沉着冷静、忍耐性好。11、应对结构化面试有临场技巧吗?(1)尊重考官。应试者从进入面试考场到面试结束出考场都要体现出礼貌,给考官留下好印象。应试者进入考场应主动向考官问好,但礼貌的表达要适度,过于拘谨,会显得紧张或不自信;过于夸张则会显得言不由衷,都会影响考官对应试者的看法。(2)注意倾听,可以记录,有权提问。倾听问题时应该注视着考官,这不仅有助于你准确理解考官提出的问题,也使你显得自信和礼貌。在倾听过程中以及回答问题之前,可以做适当的记录,但不宜太多。对考官提出的问题没听清楚时,可以要求考官重新重述提出的问题(注意礼貌)。(3)用普通话与考官“交谈” 。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可以为你的语言表达能力锦上添花,而以“交谈”的方式回答考官的问题则有助于你拉近与考官的距离。切忌用“播音”的方式回答问题。(4)注意控制时间。超时是严重的“犯规”(考官通常不会允许),时间剩余太多则会显得回答不充分,因此要科学安排时间。通常每个问题的时间在5分钟以内,最好的时间分配是,准备作答控制在1分钟以内,回答3分钟左右。当然,具体的时间分配还要根据每个题目的具体规定。
人事考试命题专家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告知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9∶00—8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7日9∶00—8月19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应试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应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后无法再次选择告知制方式,请谨慎选择)。
(三)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6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并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原件(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的,提供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提供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证书或助理研究员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按要求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图片,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具有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报考高级考试的应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应证书(证明)等材料图片: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上传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上传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6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不适用告知制、不采用告知制、撤回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或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五)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进行解答。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4∶05(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2021年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滨州、聊城设置考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六、考试大纲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12日
附件: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应试人员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中初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应试人员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应试人员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应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AD、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应试人员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七、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有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八、应试人员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应试人员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12月17日,目前考试报名即将开始,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安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安排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利(水务)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1科”(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4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见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首次通过所选专业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职责分工
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与监管。委托省人事考试院承担具体考务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牵头制定考试政策,制订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公布考试结果、制发证书等工作,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行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审题、阅卷及相关专家的组织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考全科级别报考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1科级别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免1科”考试的考生,除具备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级别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另一个专业,参加“增报专业”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试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报考人员应于 2022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6日16:00 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可在常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任选一地报名参加考试。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考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2年11月18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专技科(处、办公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于2022年11月16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11月22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各地在组织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各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对审核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4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应试人员于12月14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人事考试院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0天内,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后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15天内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监督管理
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4个专业)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前应特别注意:1.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3.按规定的程序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可能会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信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和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考试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以及有关最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重点强化考点考场管理、人员管控、试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2年度安徽省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 1.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
2022年11月9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人事考试命题专家公布通知
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具体通知如下: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广东省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近期将陆续展开,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正当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我局组织的各项职业资格考试均按照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要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二、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试与培训分开政策,人事考试机构从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严禁以指导、授课等方式参与社会培训。广大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切勿轻信虚假培训宣传。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三、今年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项目以“属地报名、属地参考”为原则在21个地市均设置了考区,以降低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或就近报名参加考试。四、考生在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了解报考相关事项,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五、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2023年7月6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省省考在各省的人事考试院官网查公告。
各省的人事考试院承担本省国家公务员(含社招)录用考试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命题及组织工作,相应的招录信息也会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当然,各地的政府官网、公众号和一些培训机构也会转载省考的公告信息。
省考技巧:
1、备考公务员考试宜早不宜晚,要提前制定复习计划
建议大家根据备考时间长短,可以制定每天、每周、一个月的复习计划和目标,这样复习完上战场才有底气。
2、公务员考试的行测复习要攻弱补强
行测复习绝不是简单的做题就万事大吉的,而是要有针对性的做题,要懂得对考题的分析和总结。千万不要只做自己喜欢做的部分,要攻弱补强,主攻弱势部分的练习,但也不要放弃练习自己的擅长部分。
3、不要放弃公务员考试申论复习,要动笔练习
大家在看申论热点时政的同时,也要动笔练习,很多人就是因为平时不动笔写申论文章,到考场的时候往往是肚子里有东西却倒不出来,或者写的文章一点也不专业。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一般在自己的官网上进行公布,尤其是在国家公务员网站上,就是许多培训机构的网站上,也可以看到,现在许多微信公众号上也有,也可以查到。
人事考试命题专家聘请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5年度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1名工作人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职业教育类、卫生类、艺术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7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5年4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
8、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9、定向招聘岗位:(1)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2)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4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费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费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由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4月22日0:00—26日24: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2日—27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 //),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费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咨询电话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2日8:30—4月28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5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书》。2015年5月20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25日-27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费县和平路164号,费县人社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或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5年4月22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含笔试和面试)及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提交应聘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普通教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详见附件笔试科目)。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上午9:00—11:30
普通教师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职业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应聘艺术类播音主持岗位的,按1:3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职业教育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艺术类播音主持岗位的按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由费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费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费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岗位单位层级为乡镇街道的,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应聘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点击下载>>>
2015年度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3月22日。
贵州省2023年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成绩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一)考生即日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别后,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考生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点击首页“人事报考”-“成绩查询”-“查看成绩”输入相关信息也可查询。
二、成绩核查。
(一)核查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因全部为客观题,只核查考生参考为0分卷及违纪情况,其它情况不再进行核查;《申论》考试只核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本人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核查地点填写申请表交工作人员核查。
3月28日(上午9:00-12:00)到核查地点领取核查结果。如成绩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和招录单位,并统一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核查地点。
1.贵阳市考区: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13楼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1308室。
2.六盘水考区: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二科(2304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3.遵义考区: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社保大楼609室。
4.铜仁考区:铜仁市碧江区西环大道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
5.安顺考区: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考试中心。
6.毕节考区: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毕节市麻园路社保大楼七楼)。
7.黔西南考区: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人社局七楼考试院办公室)。
8.黔东南考区:贵州省凯里市永乐路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凯里市永乐路七小旁)。
9.黔南考区:贵州省都匀市大坪镇匀都国际B栋503室。
南京人事考试中心命题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北京东路。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是南京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南京市各类人事考试的综合性管理机构。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电话是。
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国家、省、市公务员招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化考试的有关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2、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建设,拟订试题、试卷质量评价标准及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及命题组织工作,承办合格标准拟定工作。
4、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管理维护与对失信应试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数据信息管理。
5、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运行维护和电子证书生成发布相关工作。
南京人才考试网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是南京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南京市各类人事考试的综合性管理机构。地处南京人才大厦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
中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市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范围内由国家人社部或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相关的职称外语考试。
其中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指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的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1年度,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含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将考试录用763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报考本市及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但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省生源。 3.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4.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江苏省委、南京市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该定向职位所在区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具体标准为: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任职期间,个人获得镇(街道)以上荣誉,或所在村(社区)获得镇(街道)以上荣誉;经镇(街道)党组织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者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考者报考前要认真阅读《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招录机关咨询电话通过《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1日16∶00;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报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为准;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填报专业名称以第二学位证书为准。报名信息提交后一般不得更改,姓名中的错别字(生僻字)经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修改。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职位由招录机关负责;区级机关和镇(街道)机关职位由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职位由招录机关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招录机关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接听报考者咨询电话。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者补充说明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要求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应及时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缴费,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或者报名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00-16∶00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我省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等情况未通过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的材料: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②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③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 )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 )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相关问题可直接拨打招录机关咨询电话,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通过《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询。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残疾人报考政策咨询:省监狱管理局咨询: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局咨询: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考务咨询电话: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经常看到啊。。。网上有的。参考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