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事考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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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县人事考试部门

南陵县人事考试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5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局各项行政审批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后勤、接待、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宣传工作。(二)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及全县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职辞退和申述控告等制度;负责拟定县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承办县政府表彰奖励具体工作;承办县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才引进、招聘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和调配工作;承担全县人才开发项目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接受、安置及就业、培训、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和核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调动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及聘用合同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对外交流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三)就业管理科研究拟定全县城乡就业规划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意见的拟定并督促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对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负责政策性安置,协调职工调配。(四)社会保险科负责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包括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包括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负责对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管理和年审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支付和运营。(五)调解仲裁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调解和仲裁工作;健全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工作;负责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受理、查处和督办劳动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突发事件;贯彻落实综合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推进劳动监察工作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劳动监察、农民工工作统计和分析工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南陵在线的招聘网、南陵人才网

南陵人才网,南陵人才在线,每年过年后在萃英园那有招聘会呢?(以前有,现在不确定了?)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全县公办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2.被我县正式录用在公办学校工作满3年(2018年9月前录用)的在编在岗教师。 3.年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中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5.资格。至少满足以下之一: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资格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办法执行。 (2)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任教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需提供学校证明和课表),学段资格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办法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近三年年度或师德考核有被定为合格等次以下的。 2.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根据有关规定因其他情形不能参加选调考试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要求: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且须报名时一次性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1)个人申请表(附件2)。所在学校附审核意见。 (2)单位证明和鉴定。学校出具从事教育教学经历的证明和对教师的鉴定材料(含政治思想状况、近三年年度和师德考核等次、近三年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立案审查、工作表现情况)。借调在城区学校教师的证明和鉴定材料由借入学校出具。 (3)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教师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三)笔试 1.内容及分值。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任教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90分)和教学设计(占30分)。满分为1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专用教材。 2.发放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1年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 (1)时间:2021年7月10日上午8:30-11:00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专业测试 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按照各选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其中岗位选调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选调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全部进入,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为无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专业测试。2021年7月17日、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5.若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则该岗位设置专业测试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未达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计算和公布总成绩 1.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专业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1.依据各选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各选调岗位的拟选调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选定岗位 同一选调岗位2人及以上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定岗位。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调动与聘用 1.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2.根据《关于南陵县专业技术人员调动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南人社〔2018〕91号)文件规定,调动人员按调入单位岗位情况重新办理聘任,调入后应低聘的,由本人出具同意低聘的书面,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年职称过渡前,岗位任职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考试在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的,不再参加县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选调。若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选调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选调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书》(附件4)。 4.本方案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选调相关事项若有变动,将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及时通知,请密切关注。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 附件2.南陵县2021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调申请表.docx 附件3.选调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4.书.docx 南陵县教育局南陵县人社局 2021年6月17日

铜陵市人事考试部门

往年安徽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在哪里?证书领取完后进行注册有需要哪些材料?针对这些问题,小编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一、安徽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

安徽各地级市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各不相同,详细如下:

芜湖:城东政务新区皖江财富广场C2座5楼18号窗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

阜阳:阜阳市民中心三楼二号厅人力资源政务服务窗口。

铜陵: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宿州: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人社局219窗口。

安庆:安庆市人事考试院300室,联系电话:。

淮北: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419室。

亳州:市人社局519房间。

合肥: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号合肥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更多关于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建造网咨询。

2020安徽铜陵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安徽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安徽铜陵市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安徽铜陵市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铜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公告(2019年4月10日发布)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28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9年5月2日至6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2:1比例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放弃。

有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解释。

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5月16日至1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文章原标题:2019年铜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公告

文章来源:

安徽2015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明三月发布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安徽省铜陵市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2015铜陵公务员考试资讯点击查看:2015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专题|备考指导

2015年安徽省铜陵市公务员招考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 日9:00至4月6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考生们可以参考2015年安徽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并提前做好备考.

中公教育为您准备了:2015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名快捷入口

2015铜陵公务员考试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1日至4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015年铜陵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

4月2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26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培训课程点击查看:2015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三门县人事考试部门

2003年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适应省政府各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3 年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 招考对象 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2002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符合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部分特殊专业的中专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 报考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特殊专业的中专毕业生也可报考); 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9、具备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 报考职位查询 此次招考公务员的部门有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分局)、省药监局(系统)、省工商局(系统)、省监狱管理局(系统)等。 各招考部门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国家行政机关2003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6月28日开始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网址: (二) 报名方式 1、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在网上报名,提交个人的有关信息材料,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现场直接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和已在网上报名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由招考部门组织进行。 报名确认时务必做到: (1)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交报名推荐表(在职人员交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及1寸免冠照片4张; (4)缴纳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主证。 3、自助打印准考证副证 准考证副证由考生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 时间:2003年8月5日至8月15日 网址: 4、注意事项 (1)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山西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 (2)报考人员只能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3)在市地报名点报名的人员,请于8月5日至8月10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主证和副证。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 (三) 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 2003年6月28日至7月3日。 网址: 2、地点:山西人才市场。 工商、药监系统在各市(地)设报名点,报考市(地)、县工商、药监部门的,可于7月4日至7月6日到所报市(地)工商局或药监局报名,也可在山西人才市场报名。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办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 专业科目为所报考部门的《业务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以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测试大纲详解》、《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大纲详解》为主。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复习大纲由用人单位提出,省人事厅审定。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每门采取百分制计分。三门不得缺考,总分达180分以上,《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专业知识》达60分以上为合格。 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分别排列名次,并按各职位招考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 对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由招考部门和录用主管机关协商一致,从报考本部门其它职位人员中或报考其它单位相近专业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调剂。 笔试成绩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2、笔试时间、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副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由省人事厅组织,各招考单位配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合格者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各职位招考名额的2倍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四、录用 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体检,提出拟录用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应届毕业生),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后,报省人事厅审批。山西省人事厅 二OO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32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5.年龄18—35周岁(1987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92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2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报考及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即: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县(区)或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00:00-2月16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本次招聘支持手机报名,点击雅安人事考试网()主页左上角“下载考生之家APP”,用手机浏览器扫描弹出的二维码下载并安装后即可进行报名。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已上传雅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供考生参考。1.选择岗位。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考生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片。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下午17:00。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应及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4.报名信息查询。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将在每天上午10:00发布岗位报名情况统计数据。(二)网上缴费。经初审合格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缴纳10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2月17日24: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三)打印考生信息表和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或政策性加分时使用。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在2023年2月27日至3月5日24:00前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考生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笔试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局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我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直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2023年2月23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或服从调配但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作退费处理,其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将在2023年2月25日前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四、政策性加分1.加分对象。(1)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2)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3)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5)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6)四川省“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7)退役大学生士兵。2.加分条件。(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2)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区)以上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9分。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且在基层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6)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截止报名时,服务满 2 年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 1 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6 分。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根据我省统一要求,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能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3.加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网上报名时须在“政策性加分分值”一栏预先如实填写拟加分分值,并于2023年3月6日—3月7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雅安市先锋路30号)进行加分复核,其中报考市本级、雨城区和芦山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9:00-11:30;报考名山区和汉源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3月6日下午15:00-17:30;报考荥经县和天全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2023年3月7日上午9:00-11:30;报考石棉县和宝兴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3月7日下午15:00-17:30。加分对象中第(1)—(6)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有效居民身份证;4.服务证(没有服务证的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加分对象中第(7)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有效居民身份证;4.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5.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6.《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所有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23年3月16日前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一)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2.笔试时间。2023年3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意一科的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2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23年3月22日前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3月24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二)资格复审及面试。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我局统一确定并集中进行;县(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23年4月6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局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即: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其他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5月8日前结束。六、体检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综合知识》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科目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6月1日前结束。七、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单位对提出的考核意见负责。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6月30日前结束。八、公示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2023年7月15日前将公示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九、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雅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所报考岗位另有服务期限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7月31日前结束。十、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政策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查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雅安市林业局:雅安市农业农村局:雅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雅安中学: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图书馆:雅安市文化馆:雅安市体育发展中心: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雅安市水利局: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市应急管理局: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区)资格审查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电话:雅安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附件:《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2023年1月30日附件下载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2023年报考中央机关和省级(含副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10分,行测合格分数线为60分。2、2023年报考省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5分,行测合格分数线为60分。3、2023年报考地市级(含县区级)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0分,行测合格分数线市级为55分,县乡级为50分,部分偏远地区为45分,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实施。

湖南人事考试部门

点击网址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 省人事考试院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及人才评价认证工作。 2、负责国家和本省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职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评结合等考试考务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湖南考区报名确认、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4、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与技术职务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工作。 5、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承办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命题、考试代理、人才测评等服务业务;面向社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6、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湖南省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制定各类人才职业能力标准,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能力测试认证工作,逐步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 7、负责湖南人事考试网站、人事考试题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人事考试证书的管理。 8、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行业管理规范,并对人事考试行业实施指导。 9、研究探索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制度和测评方法,开展人事考试、人才评价的科研及其考试项目开发工作。 10、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理相关国际考试项目。 11、承办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可以申请成绩复核。需要在你考试当地的服务中心申请复核要求,给你参考一下湖北的要求。一、成绩复查范围 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发﹝2012﹞121号)》规定,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二、成绩复查程序 1.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且属于成绩复查范围,可填写《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表),本人签字后于4月21日12:00前提交省人事考试院。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2.省人事考试院收到考生申请后,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对考生的查分申请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在4月26日17:00前公布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3.不在成绩复查范围内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一部 电话(传真):

海南人事考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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