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人事考试网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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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1月18日发布通知,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暂停内江考区原计划于11月19、20日举行的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安排另行通知。12 一建法规背诵强化手册 格式:PDF大小: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内江考区暂停举行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通告广大考生: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暂停内江考区原计划于11月19、20日举行的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内江人事考试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暂停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电话:、。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8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一建法规背诵强化手册 格式:PDF大小: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体检人员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等规定,确定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 2022年3月19日(星期六):共计7人(详见附件1)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须佩戴口罩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体检当日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体检费(每人现金550元左右)。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集中(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 (三)参加体检人员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因为疫情原因,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需要提供个人申请和街道社区出具的居家或集中隔离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司法局研究后,再另行安排。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14天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异常症状不能排除传染病的考生; 3.体检前28天内有国(境)外或港台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直辖市为街道),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7.体检前14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考生; 8.其他情形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 (二)核酸检测 按照“分类实施、应检尽检、确保安全”的原则,参加此次体检考生集中时应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参加此次体检)。 1.所有考生需持本人体检前48小时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对于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均显示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报告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零时计算有效时间)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直辖市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以及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来(返)内考生,体检当日需持本人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参加体检,并于体检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避免影响体检,来自国(境)外或港台地区的考生,报到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参照上述三款情形执行。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内江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具体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疾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体检可能会因疫情原因调整体检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参加体检人员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咨询电话:内江市司法局人事科; 1.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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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录对象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前一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收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83名。具体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2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1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4号楼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621000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第一代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组织部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21年12月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15日至16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公招我市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6210005)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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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数学教师1名、会计1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符合本公告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0年12月25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和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中兴路363号)。

4.报名相关资料:

(1)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6)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三)考核招聘方式及考核内容

成立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考核方式,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本次考核主要侧重考察报考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内江高级技工学校及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高级技工学校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聘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回避制度,即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本次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将严肃工作纪律,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核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等有关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核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本公告由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247623

监督举报电话:、205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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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呼和浩特市2020年高考成绩已经发布,请考生登录官网查询。官网地址:。另外,考生也可以拨打新疆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查询。此外,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也可以查询成绩,公众号名称:“新疆教育考试院”。

关于呼和浩特省考成绩,需要具体看是哪一年的省考,以及成绩发布的具体时间。通常,呼和浩特省考成绩会在考试结束后一段时间内陆续发布,具体时间一般由招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般来说,呼和浩特省考成绩会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当地招考部门的官方网站、短信查询等方式了解成绩发布情况。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考试成绩的查询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考生需要关注当地招考部门的通知和公告,及时了解成绩查询的方式和时间。同时,考生还需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等重要证件,以便顺利查询成绩。总之,呼和浩特省考成绩的具体发布时间需要关注当地招考部门的通知,考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查询成绩,建议及时关注官方通知和公告。

出来了,2023年2月25已公布,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等,视情况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内蒙古成绩查询网址: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查询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25人,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9:00—9月26日17: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成为目前全国78所研培高校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承担该项目的高校。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11个。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25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21日(不含)至2004年9月21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以及高技能、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9月21日(不含)至2004年9月2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学历、学位要求: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9:00—9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9月30日9:00-15: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得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国外教育学科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0.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1.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免笔试博士研究生只交报名费20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以及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三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内蒙古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持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在工作日到内蒙古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人事考试院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里。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00—2022年10月16日12:0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2年10月16日上午 0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参加考试。 6.《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为100分。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实验人员为试讲、回答问题;其他岗位人员为回答问题。面试满分100分。 4.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 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内蒙古农业大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人事考试院)。 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2年9月16日 2022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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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省属事业单位(含少量部属驻苏事业单位,下同)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公开招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外的部分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管理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人员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以及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教师岗位)。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简称“其他专技类”)岗位,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招聘条件或笔试内容中没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二级(技师)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阅。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应聘科级管理类岗位(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①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③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④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7.本次公开招聘的一般岗位没有户籍限制。“招聘对象”为听力或肢体残疾3-4级残疾人的,应聘者需具有江苏户籍或为江苏生源。8.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招聘办法(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由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原则上由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可见招聘岗位表中“主管部门”栏。(二)统一笔试1.笔试科目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笔试地点:江苏省各设区市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三)面试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2.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主管部门等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3.面试。面试原则上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四)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四、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2、资格初审:2月25日9∶00-3月3日16∶00;3、陈述和申辩:2月25日-3月4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5日9∶00-3月4日18∶00;5、缴费确认:2月25日9∶00-3月5日12∶00;(二)网上确认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政策咨询电话、传真”栏内获取。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请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6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3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五、考察体检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表》中“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对考察体检比例不是1:1的岗位,计算参加考察体检人数如果出现不足1的小数时,原则上进位取整,但进位取整后,若超过拟招聘人数的倍,则舍去小数。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六、公示与聘用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七、招聘咨询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 025-12333、、;招聘考务技术咨询:。八、招聘工作监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九、招聘工作举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23日附件: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2.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国家公务员考试发布: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18年11月7日至12月2日,工作日8:30-17:00 ,广大考生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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