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事考试委员会
南平市人事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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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考试地点设在南平市延平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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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委员会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听的课一般是贵州省人事考试委员会的相关课程,原因是该考试委员会是贵州省定制的、专门为该省设计的考试系统,考生需要根据该考试系统的要求学习、复习。考试委员会的课程中,包括了政治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贵州省政府有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内容,还有考试技巧等等,这些都是考生必须掌握的知识点。
安徽人事考院院长是属于一个院长级别,具有很高的一个权限,非常高的一待遇。
1 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不能确定应该听谁的课。2 但是在选择听课讲师时,应该优先选择有资质,有经验的老师,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指导。3 同时,还可以参考历届考生的经验和评价,选择适合自己的听课讲师。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新疆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的可信度,我可以提供以下信息:新疆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的可信度是非常高的。新疆公务员考试是由新疆公务员考试院主办的,考试报名人数是由考试院官方发布的,并且经过了严格的审核,所以可以保证其可信度。此外,新疆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也是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所以可以保证其真实性。总之,新疆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的可信度是非常高的。
宜昌市人事考试委员会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我市人才聚集,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组织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9个岗位,共招聘21人。详见《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二)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校医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8:00至7月19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19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考生登录注册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4)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2022年7月18日9:00至7月20日17:00,招聘单位及宜昌市教育局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因国外高校学历及专业名称与国内有差异,国外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工作,在坚持与国内专业相近和修学课程大致相同的原则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3人的国外学历及专业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修学课程、个人简历等资料进行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作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结论,经宜昌市教育局审定,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5.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校医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6.准考证发放。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7日至28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 (三)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1.面试。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校医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2)笔试前资格复审。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笔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3)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4)笔试时间地点。由宜昌市教育局通过发布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笔试考生。 (5)笔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进入笔试环节的上述人员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填报《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附件2),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笔试前资格复审时报宜昌市教育局落实加分政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考察由宜昌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宜昌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 新聘用人员由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分配至宜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按《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宜教办发〔2019〕19号)文件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岗位表》中专业认定主要参考《湖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笔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2: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doc
202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开始办理,证书办理分网办邮寄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对象 宜昌市报名点报名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办 证时间 1.网上办 证时间:从2022年3月9日开始。 2.现场办 证时间:从2022年3月9日开始,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搜索宜昌市→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在线办理(考生根据系统提示录入个人信息)→提交申请→我要邮寄→填写邮寄详细信息→支付邮资→确认完成。审核成功后由市邮政部门将证书邮寄至考生本人。 电子证书: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证书查验”,可下载和查询验证本人的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此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特别提醒:为提高网办效率,网办邮寄业务申请完成后,请勿重复提交;在网办邮寄申请时,选择点击邮寄服务即可,请勿点击现场办理或到现场重复办理;网办申请成功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静等签收证书。 2、现场办理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宜昌市市民之家一楼大厅1B19窗口直接办理领取;如需代领证书,除需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外,代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四、现场办 证地点 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宜昌市民之家一楼大厅1B19窗口。 乘车路线:市内乘B17、B18、B213路公交在“宜昌市民之家”站下车,也可通过BRT免费换乘B17到达,可乘11、91路公交在“七一0站”下车步行到达。 温馨提示:本次现场办理证书无需取号,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服从现场指挥调度,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排队有序办理。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22年3月7日
眉山市人事考试委员会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下半年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引进优秀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3日。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引进优秀人才来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引进优秀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2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3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发送到所报岗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 (1)现场报名 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温江校区) 时间:待定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学籍)(毕业证或学生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 温馨提示:因疫情原因,招聘会期间请考生遵守大学疫情管理有关规定,非该校应届毕业生建议通过网上报名的形式投递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下载《2022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请于2022年12月25日前登陆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考核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 考核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丹棱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八、相关事项提示 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4.丹棱县人才引进政策 原文标题: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6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齐者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 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眉山市公安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1号楼405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 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审查
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 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眉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眉山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眉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报考录用名额2人及以上职位的,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公安分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选择顺序。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或眉山市公安局、考试机构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潼南区教育委员会人事考试
重庆潼南区自考有时间限制吗?从报考条件到考试年限,自学考试都很宽松,没有设置限制。事实上,只要考生想要参加自学考试,考多久都没问题。每年共有两次自考,分别为每年的四月和十月份。
重庆潼南区自考没有时间限制,考生什么时候考完所有科目什么时候毕业,申请本科毕业证需要取得大专学历并且完成毕业论文考核才能申请。
自学考试专科一般有16门,本科有14门,只要考生一门一门全部通过就能办理毕业,两年考完两年毕业,十年考完十年毕业。
自考考场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座,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号等栏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13594人缴费。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了潼南区龙形镇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职位统计(最终版),最终共计13594人缴费报考。龙形镇,隶属于重庆市潼南区,地处潼南区东北部,东接合川区龙凤镇,南与上和镇相邻,西接桂林街道,北连古溪镇,距潼南区人民政府驻地8千米,区域总面积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