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考试招考简章
北京市人事考试招考简章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北京朝阳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及北京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现就北京市朝阳区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2月27日—3月3日。 具体面试日程安排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北京市朝阳区静安庄一区4号) 三、面试所需材料 (一)笔试成绩通知书。 (二)身份证原件。 (三)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是指样本采集时间至本人当天所考科目开考时间,如2月27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月25日上午8:30以后进行样本采集)。 四、报到要求 (一)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下午12:3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报到(候考室具体安排见当日党校一层水牌)。 (二)上午8:00和下午13:00分别为当日上午和下午参加面试考生的入闱封闭管理时间,入闱封闭管理时间后,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入场。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本次面试考生成绩将于3月7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考生可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查询。 六、面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65分)。 七、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确定 各招考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个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还须达到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不可列为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八、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考前每日体温检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状况,遇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凡隐瞒、谎报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查验的,视情况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妥善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成绩通知书、《疫情防控告知》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宝“绿码”和大数据行程卡等。 (三)公告发布后,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放弃声明(PDF格式扫描件)发送到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见招考简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报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返京人员在抵京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核酸检测者健康宝将会弹窗提示,请考生来京后尽快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因未进行核酸检测导致健康宝弹窗,影响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后,将对拟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面试,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七)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并务必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报考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2022年度朝阳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地理位置图 2022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 2022年度朝阳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
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市公务员局官网消息,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基本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依据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政策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考区(系统)内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其他要求1.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2.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以上(含2年)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3.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4.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3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5.面向残疾人的招考职位,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1月15日9:00至2023年11月19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1月15日9:00至2023年11月1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3年11月21日0:00至2023年11月24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10-12333。(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9:00至2023年12月12日18:00期间从“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三、考试内容和时间(一)笔试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有关情况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查询。2.时间。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12月12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下午 14:00-16:00。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到相应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以上安排将视新冠肺炎疫情等情况进行调整,请保持手机畅通)。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和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等,将予以政策倾斜。报考者可于2022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经资格复审后,达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后,考生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报考者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本人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四、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录职位匹配度等情况。部分市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综合考录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五、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公示,如招录机关无单位网站,将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六、录用审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七、补充录用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发布。八、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编辑 陈媛媛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招录简章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北京市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报名时间是2022年6月27日10:00至28日17:00。考生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 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城区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西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身体健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本科及以上2022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照应届毕业生条件);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需求表上信息要求为准。 (六)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仅限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并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七)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至截止报名时间;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需求表上信息要求为准。 (八)报考年龄限于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的条件以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需求表上信息要求为准。 (九)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考后资格复审的方式。 报名登录网址: (二)报名考试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报名时间是2022年6月27日10:00至28日17:00。考生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主管单位负责,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 2022年6月27日10:00至28日17:00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结束后申请未通过的将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须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 三、笔试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平稳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考试采取线上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全程闭卷。 (一)笔试时间及安排 模拟测试时间:2022年7月1日9:00—17:00 正式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上午9:30—11:30 请于6月27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西城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线上笔试须知》、《西城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线上笔试考生操作指南》,提前准备符合要求的考试场所及设备。 (二)科目及内容 科目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三)笔试成绩公示 2022年7月底前,在西城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笔试合格标准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由公共测验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构成,合格线为60分,凡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后,各招聘单位通知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复核,复核须本人提供相关材料按照各招聘单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2022年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五、面试 (一)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西城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具体时间及形式由各招聘主管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公布 在西城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1.个人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百分制)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记入个人总成绩。 2.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个人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其中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一经开始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七、公示结果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结果将在西城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须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具体时限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八、报考人员须知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考生在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望考生对虚假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五)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0年和2021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没有任何企事业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六)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发布,请随时关注。 九、相关事项 (一)报考电话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须拨打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西城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线上考务咨询电话:、 模拟测试及正式考试中如遇到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联系考试系统右下角“技术支持”进行在线咨询。 监督投诉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 (二)报址 1.报名网址: 2.查询各招聘单位岗位需求网址:西城区政府网站()查询《西城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详见附件)。
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北京市市政管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上述事业单位拟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招考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部门及职位要求
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招考5名、北京市市政管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考3名,各部门职位名称及职位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网上下载报名表,粘贴照片,将报名材料寄至所要报考单位,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公开招考”。
邮寄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清楚表中要素;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2017年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复印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以邮戳为准)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招考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按照招考岗位资格条件,各招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考工作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为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北京市2017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
考试日期为:2017年3月18日。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各招考岗位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公布比例的岗位,组织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考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天。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对招考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考监督电话:66056162
附件:1.《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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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汇总.xls
2017公开招考报名表.xls
河北人事考试网招生简章
河北省公安机关招录500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决定为全省公安机关招录500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充实公安基层和一线。 一、招录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录对象和范围 2008年毕业及已经毕业的非公务员身份、非现役军人身份的以下人员:公安部所属公安警察院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我省生源的公安警察院校公安专业全日制普通类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列入我省招生计划的);其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以上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人民警察事业; (二)男身高米以上,女身高米以上,双眼*视力均在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符合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1990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曾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5月9日12∶00—13日17∶00;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程序:登陆该网站后,请务必认真阅读《河北省公安机关2008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网上报名须知》,按提示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经查询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请于5月15日—17日23∶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只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笔试。5月18日。在石家庄市进行,具体考点和注意事项 见准考证。笔试共两张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申论》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河北省公安机关2008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河北人事人才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公安网()公布,可免费下载。 公安大学、刑警学院毕业生已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不再参加笔试。 5月26日,在河北人事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资格复审地点,请考生注意查询。 5月29日--31日,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毕业证》、《学位证》(2008年普通类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6月3日—5日。报考省公安厅、冀中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的在石家庄市进行面试,报考各市的在各设区市进行面试。具体入闱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 (四)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1名以上的职位按面试场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6月6日—9日。 (六)政审考核。6月10日—15日,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核。 (七)公示与审批录用。6月16日—30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且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审批后办理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批准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进行任职定级和评授警衔。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未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招录职位条件数额 河北省人事厅 河北省公安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河北人事考试网第一时间提供河北省人事考试信息资源,包括河北省人事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试题答案、职位表、招考简章、录取分数线等最新河北省人事考试信息和资源。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是隶属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负责河北省机关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笔试、面试等项考试工作;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项职称考试工作;实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信息:
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
邮政编码:050051
参考乘车路线:25路; 39路; 48路; 78路; 81路; 93路; 107路; 311路; 312路; 旅游2路 师范街南口站下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现阶段只能看国考的,朋友,省考明年三月份才会下大纲职位表
您好,2014年河北省公务员预计明年3月份开始,4月份考试。届时可登陆河北人事考试查询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加油。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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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等成绩公布或,选择2011职称英语考试,进去之后就能看见打印项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河北省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全省共招录公务员3579名,其中:省直机关(系统)1063名,设区市直属机关421名,县(市、区)直属机关746名,乡(镇)机关13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原则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以 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录。 二、招录的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高等院校2012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三)其他报考人员须是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以2012年3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报考服务所在地的职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在招录范围。 三、招录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8日至1994年3月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 (八)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报考乡镇公务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省内10所指定高校已取得“素质工程”大专毕业证书);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3月8日以后出生);连续任现职3周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到2012年3月8日);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党组织受到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九)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2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十)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应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十一)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8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单侧*眼视力不低于,无色盲,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十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要参加报考职位所在设区市组织的体能测评并合格方可报考。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考设区市指定的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报考张家口市所属职位的体能测评地点:张家口市武警支队教导队(宣化县沙岭子镇屈家庄村,乘张宣21路公交车到屈家庄村);报考邯郸市所属职位的体能测评地点:邯郸市体育场(邯郸市陵园路57号,市内乘9路13路202路23路28路39路50路到达);报考保定市所属职位的体能测评地点:95866部队(保定市五四中路1473号,乘市内29路、102路公交车在自来水公司站下车路西)。集合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上午9:00,下午14:00)。体能测评合格的,再进行网上报名。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提醒考生:注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条件要求,符合条件要求的进行体能测评。 (十三)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十四)招录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须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2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规定。 招录的具体部门、职位、人数、条件详见《河北省2012年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联合招考职位条件表》(附后),此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河北党建网()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河北省公务员局网()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各设区市此次招录的有关信息,分别在以下网站发布: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唐山市人才网() 廊坊人才网() 保定市人才市场网() 沧州人才网()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邢台市公务员信息网()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的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报考公务员的不能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报考选调生的,符合报考大学生“村官”条件的可以兼报大学生“村官”。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3月8日9:00至3月16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7: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2日9:00至4月6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每人需加收3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报考省直部门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报考各市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缴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笔试和证件审核 (一)笔试的科目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省、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办公厅(室)招录职位中注明增加专业科目测试的,须增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内容包括通信工程、计算机相关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及网络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保密知识等。专业科目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三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笔试的实施 1、笔试的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8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本设区市的市区进行笔试(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在石家庄市进行笔试,4月8日下午14:00-15:3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2、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3、公布笔试结果。4月2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 (三)证件审核。对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4月26日-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地点:报考省直部门(系统)的考生,到所报考部门的省级机关干部(人事)处;报考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按照公布的地点到各设区市进行证件审核。考生证件审核须出具的证件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省直机关(系统)的考生分3批,在石家庄市区进行面试。第一批:5月11日至5月13日;第二批:5月19日至5月21日;第三批:5月26日至5月28日。 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分2批,在各设区市进行面试。第一批:6月2日至6月4日;第二批:6月9日至6月11日。 (二)考生打印《面试通知单》 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在本人参加面试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考生的分组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分场,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和场次。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分组、分场分别排序。 (四)计算考生笔试、面试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增加专业科目测试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形分组的考生分组、分场)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五)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公布本批面试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省直机关(系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各设区市在本市网站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每批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五,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考生,须在早晨7点空腹到报考的省级机关院内(指定其他地点的到指定地点)集合,进行体检;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考生的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各设区市网站公布。 (二)体检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根据招录范围、基本条件、职位具体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九、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及时在网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本部门没有网站的,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对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设区市网站公示。 十、审批录用和新录用人员报到 按照管理范围,由省、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审核和录用审批。 对审批录用的公务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通知本人、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 录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的公务员,需在该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 #选调生# 导语】2022年河北省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笔试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7月10日组织开展河北省2022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务必于7月5日9:00至9日22:00期间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健康信息书》,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书》,方能进入考场。 特别提示: 填报时间:7月5日9:00至9日22:00 打印时间:7月5日9:00至10日9:00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7月5日9:00至9日22:00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7月9日22:00后至笔试前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个人健康信息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许诺制,许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是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职位一般按照选调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低于1:3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2022年7月18日12:00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最低控制线和进入面试名单,发布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安排 2022年7月24日在石家庄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增设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1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考生参加面试时,凡报名期间上传《报名表》没有完成学校审核盖章的国内院校报考人员,没有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报考人员,需补充提供盖章完整、信息准确《报名表》或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将立即组织体检、签约等工作。请各位考生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并携带好三方就业协议。体检时需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相关规定,近日将另行发布《河北省2022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请及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本次笔试除相关时间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外,其他事项按《河北省2022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联系电话:,87864061(工作时间) ,(其他时间)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招生简章
1.笔试科目为: 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8:30—10:00 申论:10:30—12:30 2.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并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3月15日10:00至3月20日8: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按照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考生在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务必认真阅读《2022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已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须知要求执行。
湖北文理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一般为10月)。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1)时间: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上旬)。
(2)确认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各位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机构完成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日期和时间: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初试科目: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二(100分);业务课一(150分)和业务课二(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注意事项:考生须到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复试
(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预计于2020年3-4月在研究生处网
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心理素质测试;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③专业课笔试及
面试;④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主干课程。
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目录的“复试科目”栏。
(3)体检:在湖北文理学院校医院进行。(4)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为40%,具体见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或科研成果的优先录取。
3.体检、面试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奖助政策(以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审办法进行。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每年分10个月发放,所有人事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
3.优秀生源奖励:
(1)奖励政策:
①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时,学校选拔符合规定条件的不高于应届毕业生总数10%的优秀学生留校工作。
②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赴国内、国外交流培训的机会。
③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推荐到国内、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授予博士学位后,应聘我校人才招聘的岗位时,享有优先权。
(2)优秀生源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对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的新生分别给予10000元/人、6000元/人、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4.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一年级按生源质量、二三年级按学业成绩,依据学校评定标准和比例分别给予10000元/人、8000元/人、6000元/人的奖励。
5.单项奖学金:在学术、科研、发明、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申请,累加计算(同一成果取最高级别奖励一次),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项。
6.“三助”岗位津贴:可申请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200~500元/月。
7.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