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南昌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1、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7月,其前身为南昌市劳动服务公司(副县级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全处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培训就业指导科、社区就业管理科、就业办、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处增挂牌子,合署办公,洪编发[2003]18号)。2、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工作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内容:(1)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的功能。(2)社会救助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3)社会福利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纲领。(4)社会优抚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纲领。 3、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于1994年成立,是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县级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省、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临聘人员、人才挂编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养老保险工作。4、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南昌市人才市场)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职能工作:1、 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2、 负责人才开发、流动、保编存档、培训、测评、鉴证等服务。5、南昌市企业经营者评价推荐中心主要职能:一、开展省、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及认定。1、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洪发[2007]30号)的要求,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做好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及认定工作。2、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文件要求,为南昌市各类企业单位做好高层次人才和海外人才引进工作。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1、以国内外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大型公司为依托,采取专题研修、考察交流、跟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实施“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2、建立“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业绩档案,跟踪更新“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所在企业发展状况。三、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聘用的办法,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考考务工作。四、对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获得资格进行考试、发证。五、为我市各类企业搜寻、评价、选拔厂长(经理)和“三总师、中层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六、提供培训服务。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含厂长、经理、“三总师”、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任职资格培训、任职过程中的知识更新培训,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含领导干部)及企事业单位经营者赴国外或国内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相关部门委托,开展各类专门培训或个性化培训的服务工作。七、提供择业服务。根据各类经营管理人才的意愿,通过搜集、评价、培训、推荐等途径,为其提供择业成长服务。八、提供技术服务。受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部门委托,对各类经营管理人才进行评价、鉴定,颁发任职资格证书,提供人才评价、资格鉴定等技术服务。九、提供管理服务。为企业提供咨询管理顾问性服务工作,向管理工作薄弱的企事业单位输出管理,帮助企业建立企业文化。6、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主要职能:1、负责办理我市城镇职工、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卡和发放工作。3、负责引导参保人刷卡就医,对医疗费用进行待遇审核支付。4、负责县区居民医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5、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监督和管理。6、负责对工伤职工进行探访、调查工伤事故、进行事故预防、处理工伤亡事故、支付工伤亡待遇的工作。7、负责支付育龄参保职工的生育待遇,审核报销生育费用。7、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为具体承办市本级失业保险工作的经办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主要职责:1、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和档案等管理工作;2、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3、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的单证;4、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5、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6、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8、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原农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9、南昌市职业技能实训考核鉴定中心主要职能:(1)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2)承担政府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0、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工作职责如下: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考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4、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5、承办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1、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宗旨: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要职能:1、 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管理及所属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2、 负责仲裁员及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3、 承担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4、 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12、南昌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职能介绍:开展人事考试范围、专业、职位和人事考试客观规律的研究探索,进行考试方法的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制度。承担全市人事考试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经济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负责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以及事业单位招收录用考试南昌市考区的考务工作;承担省和市本级新开设的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协助局有关处室,承担我市组织的有关人事考试的组织、考试大纲,用书证订、发行及试卷命题等考务工作。拓宽考试工作服务领域,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各种考试的命题、组卷、制卷、考务和咨询等系列服务。13、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和实施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2、接收安置上级下达给我市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办理他们的报到和接转等手续。3、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发放和调整等工作。4、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公费医疗的管理与监督,公费医疗手续的承办、医药费的审核报销等相关工作。5、协助办理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计划生育费、取暖费、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境)等相关手续。6、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转、存放、管理和使用等工作。7、指导和协助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和培训,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并对就业、培训情况进行跟踪了解。8、关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生活、思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适合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特点的活动。9、负责对县、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适时到县、区了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思想、学习、日常生活和就业等情况。10、协调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的其它工作。14、南昌市专家服务中心南昌市专家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1、对全市每位专家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提供帮助、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他们遇到实际困难。2、承办各类专家学者的学术、技术交流工作,积极开展专家科技成果推介服务,积极引进各类专家来昌工作。3、举办高层次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研讨(修)活动,积极培养(培训)后备专家工作。4、做好归国留学人员的服务工作。5、做好一年一度的专家休假和体检工作。6、积极开展送医送药送农业技术下乡工作。7、承担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变化的跟踪服务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8、办理全市专家国贴、省贴的津贴发放工作。9、主办南昌市“专家活动日”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的联谊活动。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15、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业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信息调查分析及发布工作。16、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原南昌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一九八九年十月成立以来,累计介绍就业70多万人次,为南昌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17、南昌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为企业招聘技术人才,为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提供中介服务;2、为企业和个人托管人事档案、代理人事关系,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事务。18、南昌市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南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基本职能:1、负责组织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指导各县区鉴定中心的考核鉴定工作。2、负责本市的全国新职业统一鉴定及全省统考组织工作;3、本市专项职业技能的开发与考核鉴定;4、负责本市鉴定站(所)考评人员管理、培训5、负责国家、省、市题库的管理以及本市题库的开发;6、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网站的建设与管理;7、受行政委托核发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本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8、负责承担本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的技术指导。9、受行政委托负责本市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19、南昌市职业培训中心南昌市职业培训中心于1985年经市人民政府(洪政厅字[1985]6号文)批准成立唯一一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10人,已成立26周年,并被评为江西省优秀就业培训中心及全国重点就业培训中心的称号。在岗人员20人,聘请专业教师18人,退休人员4人。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培训各类学员25万余人,为南昌市的再就业工作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心教学场地设在章江路31号。有办公室5间,传达室兼教师办公室1间,教室10间(汽车、摩托车模拟、电子电工、数控、计算机、制冷制热模拟、语音教学、缝纫裁剪、烹饪、电算化会计、信息编程)。20、南昌市劳动就业介绍服务中心南昌市劳动就业介绍服务中心,成立于1996年,位于子固路12号(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现有职工31人,主要工作有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和输入、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委托代理(劳务派遣)、猎头服务、家政服务等劳动保障部门公益性服务机构。21、南昌市创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1、为全市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2、为全市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实训;3、通过多种途经收集、发布创业项目,为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4、提供融资辅导、小额担保服务;5、提供创业自我测试平台,综合评估创业能力;6、提供创业专家预约咨询、指导服务;7、提供创业见习岗位服务;8、提供开业办证、后续跟踪服务;9、多种途径全面宣传成功创业者事迹及创业优惠政策。
国家公务员考试发布: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18年11月7日至12月2日,工作日8:30-17:00 ,广大考生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79112333 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
八一广场坐208或220到谢家村站下,马路对面进江大南路靠右约200多米鐧惧害鍦板浘
南宁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不知道你是要从哪里去
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了吗?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有哪些?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报名时间都是和通知一起出来,所以报名时间也公布了,广西一建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7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17:00,考生在这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00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缴费,一建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2023年9月19日、20日两天。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20〕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报名须知事项(一)告知承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资格核验人事考试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全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也将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真实性。(三)责任追究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网上报名(一)报名填表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7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点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1. 用户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即可。2. 选择考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3. 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4. 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市、审核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选择你要报考的科目名称。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5. 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6. 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二)报考资格条件审核1. 在线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在线自动核验。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核验通过,必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审核。2. 网上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3. 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对象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23年7月16日至17日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全区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序号报名点名称办公地址咨询电话1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0779-32192950779-32102917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9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0775-45613360775-456210110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0771-796833511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0772-427158812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0774-513651713玉林市人事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0775-268082814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5015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三)网上缴纳考试费1. 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00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缴费。2.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因失信行为被判定为考试报名无效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不予退还。3. 票据申领。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领取的考生,可于2023年8月3日至8月13日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逾期不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票据将通过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考生根据收到的短信内容,自行查验下载电子票据。电子票据查验下载网址()。(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1. 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2.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五、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20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六、考试注意事项(一)人员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二)人员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三)考试时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四)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八、考场设置本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九、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十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十二、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3年7月1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在圆湖建政路口过去两百米就到了。你知道该坐什么车了吧?
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1
办公电话:
公交: B支1路 ,211路 ,270路 ,6路 ,24路 ,21路 ,156路 ,192路夜间线 ,192路 ,517路 ,278路 ,261路 ,B支2路 ,216路 ,126路 ,271路? 在市府大楼 下车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电话:0571-88396764
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承办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社会化(委托命题)考试。
扩展资料:
浙江省其他人事办公室电话: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
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厅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三、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电? ? 话:
大厅电话:0571-88394292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1.全省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及英语口、笔译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2.全省电子政(商)务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3.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4.省直单位转业军官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5.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6.公务员专项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 人事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 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
根据广东人事考试网《2022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须知》可以得知,广东2022年上半年网络工程师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广东2022年上半年网络工程师各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报名点考试机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广州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020-12345深圳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珠海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汕头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0754-88329783韶关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河源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河源大道北177号梅州梅州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部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惠州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汕尾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东莞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中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江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佛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0757-838741230757-83874124阳江阳江市人事考试中心阳江市二环路208号6楼0662-22356160662-3165253湛江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茂名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肇庆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清远清远市人事考试院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潮州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揭阳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云浮云浮市人事考试院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电话:0571-88396764
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承办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社会化(委托命题)考试。
扩展资料:
浙江省其他人事办公室电话: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
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厅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三、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电? ? 话:
大厅电话:0571-88394292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1.全省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及英语口、笔译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2.全省电子政(商)务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3.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4.省直单位转业军官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5.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6.公务员专项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人事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
南京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5层。
南京市,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 ,江苏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 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截至2020年,全市下辖11个区,总面积平方千米。
历史上南京既受益又罹祸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度不凡的风水佳境,过去曾多次遭受兵燹之灾,但亦屡屡从瓦砾荒烟中重整繁华。
且在中原被异族所占领,汉民族即将遭受灭顶之灾时,通常汉民族都会选择南京休养生息,立志北伐,恢复华夏。大明、民国二次北伐成功;东晋、刘宋、萧梁三番北伐功败垂成。
南宋初立,群臣皆议以建康为都以显匡复中原之图,惜宋高宗无意北伐而定行在于临安,但迫于舆论仍定金陵为行都。以南京为都,也以驱除异族统治为动员基础和合法性之一。
所以南京被视为汉族的复兴之地,在中国历史上具有特殊地位和价值。故朱偰先生在比较了长安、洛阳、金陵、燕京四大古都后,言“此四都之中,文学之昌盛,人物之俊彦,山川之灵秀,气象之宏伟,以及与民族患难相共,休戚相关之密切,尤以金陵为最。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北京东路。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是南京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南京市各类人事考试的综合性管理机构。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电话是。
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国家、省、市公务员招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化考试的有关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2、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建设,拟订试题、试卷质量评价标准及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及命题组织工作,承办合格标准拟定工作。
4、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管理维护与对失信应试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数据信息管理。
5、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运行维护和电子证书生成发布相关工作。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9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23年9月11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9月12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如下:(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三、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二)核查与监管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不实承诺的处理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缴费。(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4)阅读并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3年7月9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7:00。(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7月9日至2023年7月22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人事考试机构网上人工核查: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③撤回承诺申请的;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①学历、学位证明;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③身份证件;④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⑥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全区人事考试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序号报名点名称办公地址咨询电话1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0779-32192950779-32102917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9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0775-45613360775-456210110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0771-796833511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0772-427158812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0774-513651713玉林市人事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0775-268082814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5015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9日上午08:00至2023年7月23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考生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栏目查看《2023年度人事考试电子票据查询发放情况表》确定具体时间 (网址:)。四、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6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二)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三)考试时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二)“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四)入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参加考试时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承诺,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七、考场设置本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八、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十、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3年6月30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宁市2011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采用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30日。详情:南宁市报考人员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部(建政路3号,自治区测绘局旁边,原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5624161)办理资格审核和缴费手续。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考药师证是什么时候报考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