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人事考试中心主任主要是协调考试场地及后勤保障有一定职权。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根据上级单位来安排考试,学生及监控老师安全及后勤的。如果往公司、企业安排工作是有条件和可能的,但是往国家机关安排人员,占公务员编制是不可能的。因为,《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不考试是不能录用。
2022年四川省广元市和南充市因为疫情原因延期举行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目前考试补考工作安排已经发布了了,补考考试时间定于11月26日、27日,请各位考生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四川广元南充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补考安排”,可供参考。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通知,我省计划于 11月26日、27日 在原考区举行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区(广元市、南充市)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及科目
11月26日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1月27日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11月21日至11月25日 。
咨询电话:、86740101;
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准考证打印入口: 中国人事考试网 。
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
2015渭南事业单位招聘479人公告已发布,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9名,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267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2名。报名时间:6月11日9:00-6月15日17:00。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6月16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30日9:00至7月5日9:00。笔试时间:7月5日。7月14日起查询笔试成绩。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1日至1997年6月1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在2015年6月4前正式落户。
点击进入>>>2015渭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2015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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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考试成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0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其中管理岗位9名,专业技术岗位53名。二、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2013年毕业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希望能帮到您。祝您考试成功 C
你认为可以吗?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纪律的!!!!!!!!!!!!!!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江苏2022年度的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顺利结束了,江苏人事考试网已经发布了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审查时间从12月31日开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江苏2022年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可供参考。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工程咨询协会 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工咨协〔2022〕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江苏省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5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3年1月6日至10日由省工程咨询协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3年1月1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1月11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审查中”)
三、审查流程
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4日17:00之前关注查看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材料上传”栏目,第一次审查会对部分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在1月4日前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3年1月11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栏目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3年1月11日至20日,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电子证书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12333,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3〕50号)以及《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南通市2013年计划考试录用801名担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69名,县(市、区)级机关234名,乡镇(街道)机关386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通机构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法医及司法行政系统的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8.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或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职位。 3.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续聘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 ⑴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⑵经我市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我市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公开选拔的现仍在职在岗的“优生”人员(其中:博士、硕士研究毕业生在本地基层一线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本科毕业生在本地基层一线服务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限报本县(市、区)职位; ⑶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包括省、市选聘的聘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聘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 6.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地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有价放弃面试录用资格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3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人才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影响考试公正性的,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到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0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3年3月25日~26日(每日09:30~16:00)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10楼1018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携带证件及资料为: ①报考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②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③考生户口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23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五)报考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市级机关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机关(街道)由所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招考单位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考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初审单位根据《南通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和职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招考人员提交信息表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单位应下载留存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即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提供从本市转出户籍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的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3〕50号)和《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及《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在面试前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招录计划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然后从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招录职位出现超过合格线的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不作调剂。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领取录用通知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8月31日前凭本简章规定的相应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录用通知书,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投诉与举报 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招录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凡发现招录过程中有违反国家、省有关公务员招录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的,应当场向纪检监察人员投诉或举报,事后投诉或举报的应持有效证据,对恶意举报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纪律监督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按规定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诉。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215210(南通市纪委)。 七、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1.招考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人才网()。 2.考务技术咨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3.市、县(市)区政策咨询: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85098505、南通市人社局:;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海安县人社局:;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如皋市人社局:;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社局:;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81261500,海门市人社局:、82269292;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社局:; 中共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社局:; 中共崇川区委组织部:、85062033、崇川区人社局:; 中共港闸区委组织部:、港闸区人社局:;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物价局:; 南通市规划局:; 南通市建设局:; 南通市国土局:; 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经信委:; 南通市统计局:; 南通市教育局:、85098826; 南通市环保局:; 南通市城管局:; 南通市文广新局:; 南通市商务局:; 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 南通市档案局:;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工商局:; 南通市地税局:;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通监狱:; 南通女子监狱:; 通州监狱:、86937019。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人事考试中心主任主要是协调考试场地及后勤保障有一定职权。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根据上级单位来安排考试,学生及监控老师安全及后勤的。如果往公司、企业安排工作是有条件和可能的,但是往国家机关安排人员,占公务员编制是不可能的。因为,《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不考试是不能录用。
蒋晓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郑志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主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全面工作,分管养老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郭连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党委。黄厚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市公务员局局长主持市公务员局全面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姚德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济南铁路高级技工学校、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窦进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市技师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市技师学院工作。王均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分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监察室和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阳银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人才服务局。徐卫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处(挂信访处牌子)、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培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财务审计处、市外国专家局、济南留学回国工作办公室。田占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韩道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视员协助郭连新同志负责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作。张济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协助郑志友同志负责农村社会保险处工作。李宏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协助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助郭连新同志负责 离退休干部工作。王福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组织人事处处长协助郭连新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处工作。
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一、遴选(选调)职位 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遴选(选调)计划数43个。具体职位见《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平台查询: 1.南昌党建网(); 2.“南昌党建”微信公众号; 3.南昌人才网(); 4.南昌市人事考试网()。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录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南昌市辖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相应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录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南昌市外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相应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连续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其中,报考范围内第1类人员必须在现单位工作连续2年及以上。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部分职位有其他年龄要求的,考生需按该职位年龄要求报考。 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无违纪违法行为,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历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1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选调)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7:00。 2.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南昌党建网、“南昌党建”微信公众号、南昌人才网、南昌市人事考试网),点击“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报名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选调)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将填报的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相应的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流动审批表》及相关工作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进行上传。其中证件、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档案内材料复印件须档案保管部门盖章后扫描。 (6)遴选(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4日17:00。 (7)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名期间4月7日至4月11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8)报名截止后,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4月15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具体事项另行公告。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合计总成绩2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6,面试比例为1:5。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步定在4月下旬。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根据遴选(选调)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选调)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流动审批表》及相关工作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个人证件须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全过程。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面试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将被记入遴选(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对取消或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由市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遴选(选调)单位自行通知考生,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在网上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受委托人除需携带考生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职位需进行加试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在面试后自行组织完成。加试需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加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共占60%。计算公式(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如下: (1)没有专业科目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有专业科目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30%。 (三)考察及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委组织部根据遴选(选调)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N+1(N为遴选(选调)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当遴选(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选调)计划数时,其中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遴选(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四)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选调)人选。考察后,遴选(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或调减遴选(选调)计划。 拟遴选(选调)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到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 (五)任用 试用期满,经遴选(选调)单位考核确定为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程序办理审批、调动、任职手续,原则上按公告之日前所任职务职级相应安排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选调)。经遴选(选调)单位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咨询电话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职位表(直接联系遴选(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附件:1.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 2021年度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target="_blank">3.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1、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7月,其前身为南昌市劳动服务公司(副县级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全处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培训就业指导科、社区就业管理科、就业办、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处增挂牌子,合署办公,洪编发[2003]18号)。2、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工作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内容:(1)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的功能。(2)社会救助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3)社会福利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纲领。(4)社会优抚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纲领。 3、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于1994年成立,是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县级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省、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临聘人员、人才挂编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养老保险工作。4、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南昌市人才市场)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职能工作:1、 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2、 负责人才开发、流动、保编存档、培训、测评、鉴证等服务。5、南昌市企业经营者评价推荐中心主要职能:一、开展省、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及认定。1、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洪发[2007]30号)的要求,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做好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及认定工作。2、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文件要求,为南昌市各类企业单位做好高层次人才和海外人才引进工作。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1、以国内外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大型公司为依托,采取专题研修、考察交流、跟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实施“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2、建立“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业绩档案,跟踪更新“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所在企业发展状况。三、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聘用的办法,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考考务工作。四、对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获得资格进行考试、发证。五、为我市各类企业搜寻、评价、选拔厂长(经理)和“三总师、中层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六、提供培训服务。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含厂长、经理、“三总师”、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任职资格培训、任职过程中的知识更新培训,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含领导干部)及企事业单位经营者赴国外或国内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相关部门委托,开展各类专门培训或个性化培训的服务工作。七、提供择业服务。根据各类经营管理人才的意愿,通过搜集、评价、培训、推荐等途径,为其提供择业成长服务。八、提供技术服务。受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部门委托,对各类经营管理人才进行评价、鉴定,颁发任职资格证书,提供人才评价、资格鉴定等技术服务。九、提供管理服务。为企业提供咨询管理顾问性服务工作,向管理工作薄弱的企事业单位输出管理,帮助企业建立企业文化。6、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主要职能:1、负责办理我市城镇职工、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卡和发放工作。3、负责引导参保人刷卡就医,对医疗费用进行待遇审核支付。4、负责县区居民医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5、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监督和管理。6、负责对工伤职工进行探访、调查工伤事故、进行事故预防、处理工伤亡事故、支付工伤亡待遇的工作。7、负责支付育龄参保职工的生育待遇,审核报销生育费用。7、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为具体承办市本级失业保险工作的经办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主要职责:1、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和档案等管理工作;2、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3、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的单证;4、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5、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6、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8、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原农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9、南昌市职业技能实训考核鉴定中心主要职能:(1)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2)承担政府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0、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工作职责如下: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考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4、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5、承办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1、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宗旨: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要职能:1、 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管理及所属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2、 负责仲裁员及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3、 承担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4、 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12、南昌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职能介绍:开展人事考试范围、专业、职位和人事考试客观规律的研究探索,进行考试方法的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制度。承担全市人事考试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经济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负责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以及事业单位招收录用考试南昌市考区的考务工作;承担省和市本级新开设的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协助局有关处室,承担我市组织的有关人事考试的组织、考试大纲,用书证订、发行及试卷命题等考务工作。拓宽考试工作服务领域,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各种考试的命题、组卷、制卷、考务和咨询等系列服务。13、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和实施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2、接收安置上级下达给我市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办理他们的报到和接转等手续。3、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发放和调整等工作。4、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公费医疗的管理与监督,公费医疗手续的承办、医药费的审核报销等相关工作。5、协助办理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计划生育费、取暖费、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境)等相关手续。6、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转、存放、管理和使用等工作。7、指导和协助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和培训,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并对就业、培训情况进行跟踪了解。8、关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生活、思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适合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特点的活动。9、负责对县、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适时到县、区了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思想、学习、日常生活和就业等情况。10、协调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的其它工作。14、南昌市专家服务中心南昌市专家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1、对全市每位专家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提供帮助、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他们遇到实际困难。2、承办各类专家学者的学术、技术交流工作,积极开展专家科技成果推介服务,积极引进各类专家来昌工作。3、举办高层次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研讨(修)活动,积极培养(培训)后备专家工作。4、做好归国留学人员的服务工作。5、做好一年一度的专家休假和体检工作。6、积极开展送医送药送农业技术下乡工作。7、承担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变化的跟踪服务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8、办理全市专家国贴、省贴的津贴发放工作。9、主办南昌市“专家活动日”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的联谊活动。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15、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业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信息调查分析及发布工作。16、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原南昌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一九八九年十月成立以来,累计介绍就业70多万人次,为南昌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17、南昌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为企业招聘技术人才,为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提供中介服务;2、为企业和个人托管人事档案、代理人事关系,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事务。18、南昌市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南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基本职能:1、负责组织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指导各县区鉴定中心的考核鉴定工作。2、负责本市的全国新职业统一鉴定及全省统考组织工作;3、本市专项职业技能的开发与考核鉴定;4、负责本市鉴定站(所)考评人员管理、培训5、负责国家、省、市题库的管理以及本市题库的开发;6、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网站的建设与管理;7、受行政委托核发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本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8、负责承担本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的技术指导。9、受行政委托负责本市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19、南昌市职业培训中心南昌市职业培训中心于1985年经市人民政府(洪政厅字[1985]6号文)批准成立唯一一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10人,已成立26周年,并被评为江西省优秀就业培训中心及全国重点就业培训中心的称号。在岗人员20人,聘请专业教师18人,退休人员4人。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培训各类学员25万余人,为南昌市的再就业工作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心教学场地设在章江路31号。有办公室5间,传达室兼教师办公室1间,教室10间(汽车、摩托车模拟、电子电工、数控、计算机、制冷制热模拟、语音教学、缝纫裁剪、烹饪、电算化会计、信息编程)。20、南昌市劳动就业介绍服务中心南昌市劳动就业介绍服务中心,成立于1996年,位于子固路12号(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现有职工31人,主要工作有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和输入、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委托代理(劳务派遣)、猎头服务、家政服务等劳动保障部门公益性服务机构。21、南昌市创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1、为全市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2、为全市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实训;3、通过多种途经收集、发布创业项目,为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4、提供融资辅导、小额担保服务;5、提供创业自我测试平台,综合评估创业能力;6、提供创业专家预约咨询、指导服务;7、提供创业见习岗位服务;8、提供开业办证、后续跟踪服务;9、多种途径全面宣传成功创业者事迹及创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