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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公务员考试竞争性就是比较大的,一个小小的分很有可能就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可想有多少人占据,除非你的分数很高就不会担心不入围,这就是竞争
河北省人事网官网入口: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资格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推动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自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资格考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工作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进行积极探索。 二、试点时间、范围 试点时间为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试点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告知承诺内容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审核监督流程。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 (一)5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部考试中心对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报考须知。各地根据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报考须知。 (二)6月中旬,启动试点。各地要在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布办事指南,并配合部考试中心做好政策解读等相关宣传和答疑释惑工作。 (三)6月至11月,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如遇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部考试中心。 (四)11月中旬,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各地要在11月15日前对本地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并报送部考试中心。部考试中心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修订、完善报考指南,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政策要义,掌握基本的工作原则方法,确保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工作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试点工作不涉及原有资格考试职责分工调整。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原有分工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审核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应试人员看得见、用得上、得便利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容错机制,对尽职尽责工作人员免责,对失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有效管控风险。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这项新举措,了解有关要求和程序。要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及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要加强舆情工作,营造有利于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
河北省人事网官网登陆地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推动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总结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研究提出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的意见。 二、试点时间 6月至11月。 三、试点范围 根据现有工作基础,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详见附件)。 四、试点任务 各地人社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重点落实好以下任务: (一)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相关事项申请人员适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相关报考人员适用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适用对象范围由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和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分别牵头,会同部信息中心确定。 (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范本)。各地人社部门相应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根据需要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相关内容。书面(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对外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查询、获取。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要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求,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可针对具体试点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预防和补救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协作。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分别负责相关业务领域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部行风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部规划财务司、部信息中心负责国家部委数据共享的协调,并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推进与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各地人社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分工协作机制,合力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时间节点。试点工作分准备、启动、开展、总结四个阶段运行。6月完成试点准备,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8月至11月持续推进,11月中下旬总结评估。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送部行风办。 (三)加强人员培训。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要加强系统内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确保经办工作人员准确理解试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工作规程,推动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将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报部行风办。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要广泛收集地方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研究改进工作措施。部行风办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估。各地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按业务分类分别向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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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在还没有启动考试,考试报名系统还可以开放!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入口地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民政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八、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一、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
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1日上午9:00—10:3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地点、场次及有关要求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3年1月29日9:00开始,登录原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和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任丘人事人才网,可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证件审核会在笔试后尽快安排,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防疫须知
(一)考前准备
请广大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备考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建议考生在考前5日内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以健康身体状况参加考试。
(二)考试入场
1、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完成相关检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2、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和《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进入考点,入场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进入普通考场参考;入场体温检测≥℃的考生(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需进行现场抗原检测(抗原检测试剂由考点提供),检测结果若为阴性,可进入普通考场参考,检测结果若为阳性或不愿接受现场抗原检测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除在接受身份识别、检测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包括考试全程均须佩戴N95口罩。
五、特别注意
笔试相关事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原因有可能会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任丘人事人才网发布的通知。
附件: 招聘合同制教师健康承诺书.doc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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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数据将丢失。在任丘人事人才网中,只有注册登录用户名才可以进行找回密码等操作,如果任丘人事人才网登录用户名忘记了就代表数据将丢失。用户名,是网络术语之一。就是要登录的帐户名,即在所在网站的识别码
为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考试采取全封闭的形式,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面试安排,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一、打印面试通知单2022年3月2日8:30——3月4日17:30打印网站为任丘市人事人才网(),进入打印入口,点击“进度查询”图标,输入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二、面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3月5日,任丘市第八中学上午候考部门及职位:市委党校、科技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残联、市政府办公室和卫生健康局,入闱时间为7:20;报考其他部门及职位的考生均为下午候考,入闱时间为12:00。详见《面试考场安排一览表》(附件1)三、携带资料应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2次检测须间隔24小时)和手写签字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四、注意事项1、“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交至扫码、测温处工作人员。2、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3、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如因疫情等因素,需要将面试安排做出调整时,会第一时间在任丘人事人才网、“任丘人社”公众号和“任丘党建”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1日上午9:00—10:3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地点、场次及有关要求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3年1月29日9:00开始,登录原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和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任丘人事人才网,可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证件审核会在笔试后尽快安排,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防疫须知
(一)考前准备
请广大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备考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建议考生在考前5日内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以健康身体状况参加考试。
(二)考试入场
1、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完成相关检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2、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和《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进入考点,入场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进入普通考场参考;入场体温检测≥℃的考生(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需进行现场抗原检测(抗原检测试剂由考点提供),检测结果若为阴性,可进入普通考场参考,检测结果若为阳性或不愿接受现场抗原检测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除在接受身份识别、检测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包括考试全程均须佩戴N95口罩。
五、特别注意
笔试相关事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原因有可能会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任丘人事人才网发布的通知。
附件: 招聘合同制教师健康承诺书.doc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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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1日上午9:00—10:3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地点、场次及有关要求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3年1月29日9:00开始,登录原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和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任丘人事人才网,可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证件审核会在笔试后尽快安排,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防疫须知
(一)考前准备
请广大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备考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建议考生在考前5日内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以健康身体状况参加考试。
(二)考试入场
1、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完成相关检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2、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和《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进入考点,入场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进入普通考场参考;入场体温检测≥℃的考生(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需进行现场抗原检测(抗原检测试剂由考点提供),检测结果若为阴性,可进入普通考场参考,检测结果若为阳性或不愿接受现场抗原检测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除在接受身份识别、检测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包括考试全程均须佩戴N95口罩。
五、特别注意
笔试相关事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原因有可能会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任丘人事人才网发布的通知。
附件: 招聘合同制教师健康承诺书.doc
2023年1月19日
河北教师考试交流 485536404 河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一、重要提示(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二)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到审核点现场审核及确认签字,并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在报名时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五)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二、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三、报考条件及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7.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二者之一在河北即可)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含华北石油管理局)报考。8.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9.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四、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2016年9月6日至12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照片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二)现场审核2016年9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 17:00 ),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报考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审核通过、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不能跨考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当次报考无效。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将不能更改。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如下材料:1.户籍在河北的社会考生(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社会考生(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审核点留存);(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3.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统一制式,样张见附件5,空白电子版可在公告链接中下载;验证报告和学籍证明由审核点留存)。(三)网上缴费2016年9月10日至16日,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各科目需要合并缴费)。报考费70元/科次。(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五、其他说明(一)2016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2月13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提出核查申请,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考区邮箱(见附件3),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NTCE核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联系电话。申请信息须准确、完整。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复习备考。(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有未通过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科目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8月28日附件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截至2014年)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宣化科技职业学院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固安县职业中学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泊头职业学院河北省青县幼儿师范学校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衡水科技工程学校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省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邢台现代职业学校邯郸学院邯郸学院武安分院邯郸学院曲周分院邯郸学院大名分院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石家庄市艺术学校河北省栾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邯郸市职教中心以下学校2014年起办学资质已终止,2013年暑期以前(含)入学的符合要求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可继续按相关要求报考: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保定师范专科学校涿州分校)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衡水学院分院邢台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河北银行学校附件2:河北省各考区报名信息审核点名单(下列审核点只在报名期间负责审核,考点和考场信息考生需在准考证上查询)考区审核点名称地 址联系电话备 注石家庄市石家庄市裕华区招生办(南王小学院内)裕华区塔南路183号(65、66、79路建华塔南路口站下车,东行300米路北)0311-806715060311-80671503石家庄市长安区招生办长安区谈南路12号(12、21、41路美东国际下车沿谈南路东行200米)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新华区西焦北路18号(62路合作友谊路口,9、58、314路友谊公园下车)石家庄市桥西区招生办桥西区大经街63号(原桥东教育局三楼)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113路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下车)河北外国语学院桥西区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柯棣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柯棣华职业专修学院)桥西区三简路16号(11、61路南简良站下车)石家庄学院高新技术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唐山市唐山市电化教育馆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234号 唐山师范学院在校生审核时间安排:10日教育学院、生命科学系、体育系;11日社科部、外语系、中文系;12日化学系、计算机系、经管系;13日资管系、史法系、音乐系;14日美术系、物理系、数信系。秦皇岛市海港区教师进修学校建树里小学院内一楼报告厅(亚泰批发市场对面胡同东300米)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海港区、山海关区的往届毕业生和海港区内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10、11两日人多,建议考生错时审核。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市区校区教务处综合科1号楼2100335-8076362只审核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在校生。北戴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北戴河区教育局院内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北戴河区(含北戴河新区)的往届毕业生和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在校生。青龙县招生考试办公室青龙县教育局院内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青龙县的往届毕业生。昌黎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昌黎校区1号楼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昌黎县的往届毕业生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昌黎校区在校生。抚宁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抚宁区教育局院内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抚宁区的往届毕业生。卢龙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卢龙县教育局院内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卢龙县的往届毕业生。邯郸市邯郸学院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邯郸学院图书计算中心北楼一楼)邢台市邢台市万博教育培训学校邢台市桥西区太行南路29号(青年科技学院院内。快乐城堡幼儿园西邻,22、17路邢西市场下车向南)0319-23377550319-2376673邢台市星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邢台市桥西区育才北路29号(原矿务局技工学校,6、8路邢台电大下车北行800米路东或者3、20路矿务局总医院下车南行400米路东)保定市保定职工教育专修学院保定市百花路263号(电气化职业学校院内)0312-50921210312-5068123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保定市七一中路45号(行政服务中心对面十三中东校区院内)张家口市张家口机械工业学校招生工作处市经济开发区世纪路21号(原市八中。1、10路市交通局站下车;11路林业局站下车;火车南站下车北行500米路西)张家口学院在校生于9月13、14日到张家口机械工业学校现场审核,其他时间不予审核。河北北方学院在校生继续在本校审核,具体事宜与本校教务处咨询。承德市双桥区招生办公室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安业大厦二单元4楼)双滦区招生办公室双滦区教育局(双塔山镇建设街48号)营子区招生办公室营子区教体局(营子大街36号)承德县招生办公室承德县教育局(下板城镇新兴路)兴隆县招生办公室兴隆县兴隆镇东区大街(县一中院内)平泉县招生办公室平泉县教体局(平泉镇西城社区城西胡同26号)滦平县招生办公室滦平县北山新区教体局隆化县招生办公室隆化县教体局(镇苔山路)丰宁满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丰宁县教体局(宁丰路361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围场县教体局(木兰中路24号)宽城满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宽城县教体局(北局子教育园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德市高教园区只审核本校在校生沧州市沧州市新华区招生办公室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路129号沧州师范学院沧州市运河区青海南大道16号廊坊市廊坊师范学院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只审核本校在校生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北华航天学院教务处教7楼5层只审核本校在校生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只审核本校在校生华北科技学院燕郊开发区只审核本校在校生燕京理工学院燕郊开发区只审核本校在校生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市新华路144号廊坊分校西院行政楼A108室只审核本校在校生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办公楼108室只审核本校在校生廊坊市教育局社考办廊坊市广阳道300号(第一实验中学院内)其他各类考生衡水市衡水市招生办公室桃城区报社街488号华油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办公室任丘市渤海西路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一楼107房间附件3:河北省各考区咨询电话、核查成绩邮箱序号考 区咨询电话核查成绩邮箱1省教育考试院0311-660071812石家庄市唐山市 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廊坊市衡水市华油附件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注:试点期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通过面试进行考查。附件5:学籍证明(样张)(附件下载连接:2016/0829/)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请问有什么学历要求吗?地址在哪里?我去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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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解放路与燕子山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交通地图:乘坐64路、75路、110路、k107路公交车在“燕子山路北口”站下车即到
传? 真:
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现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人事考试研究,参与编制全省人事考试规划、制定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其他考试业务。
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1日上午9:00—10:3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地点、场次及有关要求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3年1月29日9:00开始,登录原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和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任丘人事人才网,可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证件审核会在笔试后尽快安排,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防疫须知
(一)考前准备
请广大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备考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建议考生在考前5日内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以健康身体状况参加考试。
(二)考试入场
1、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完成相关检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2、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和《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进入考点,入场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进入普通考场参考;入场体温检测≥℃的考生(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需进行现场抗原检测(抗原检测试剂由考点提供),检测结果若为阴性,可进入普通考场参考,检测结果若为阳性或不愿接受现场抗原检测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除在接受身份识别、检测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包括考试全程均须佩戴N95口罩。
五、特别注意
笔试相关事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原因有可能会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任丘人事人才网发布的通知。
附件: 招聘合同制教师健康承诺书.doc
2023年1月19日
根据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可知,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3、4日。2018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方式为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年的7、8月份。报名具体条件及相关事项仍可在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查询,各地人事考试网站官方地址如下2018经济师报名入口及人事网站汇总地区网站名称及网址北京北京人事考试网上海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广东广东人事考试网深圳深圳考试院浙江浙江人事考试网江苏江苏人事考试网天津天津人事考试网山东山东人事考试网广西广西人事考试网安徽安徽人事考试网河北河北人事考试网湖北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南湖南人事考试网山西山西人事考试网河南河南人事考试网重庆重庆人事考试网福建福建人事考试网陕西陕西人事考试网吉林吉林人事考试网辽宁辽宁人事考试网海南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贵州贵州人事考试网黑龙江黑龙江人事考试网云南云南人事考试网江西江西人事考试网四川四川人事考试网内蒙古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宁夏宁夏人事考试网甘肃甘肃人事考试网新疆新疆人事考试网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青海青海人事考试网
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