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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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人事考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布了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关注,正式开考前必须配合当地完成疫情防控要求,更多详情如下。近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参加浙江地区考试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的考生需提前注意,详情如下。浙江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人事考试工作方案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防控办、省卫健委和省人力社保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考生及考务人员防疫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有异常情况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3.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4.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二、考点防疫1.知识点设定考试管控区域。2.知识点应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笔试考点设置1-2个备用隔离考场。3.考点入口视考生人数设置若干条测温通道和1条应急通道(或1台专用应急车辆),并配有红外测温仪、测温枪、遮阳篷、指示牌、小喇叭等设备。4.笔试普通考场,考场标准为30人或25人,考生间隔距离为一个座位以上,为扩大座位间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笔试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2米以上,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5人。5.电子化考试(机考),应优先选用机位之间有隔断或安全距离较大的机房,并预留5%-10%的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加大距离、设置临时隔断或安排单独机房等),备用隔离机位应隔座安排。6.考前考后消毒。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对上述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7.考前1-2小时,知识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提醒并组织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接受检查并测温。8.知识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物 品配备标准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每个考务人员每天3只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每个教室1瓶(同楼层邻近考场可合用)厕所洗手液、纸巾每个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考场纸巾每个教室1包消毒药剂若干数量,考前考后用于考点考场消毒测温设备、警戒线、遮阳蓬、提示牌、小喇叭等在考点入口按需配置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力所能及给予保障。9.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工作人员及人数负责单位主考和副主考各1人、考务办工作人员若干人事考试机构知识点保障人员若干(设知识点考务和知识点防疫副主考各1人)考点学校/医卫部门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考点学校流动监考人员(5-10个考场配置1人)人事考试机构(考点学校配合)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各配备1人考前考点入口医务人员和引导人员各1人,每个通道健康检测检查人员4-6人考点学校(人事考试机构配合)考中处理相关症状医务人员1-2人考点学校/防疫部门三、应急防控处置1.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并进行现场评估。2.遇有黄码、红码人员,由现场防疫人员采取临时隔离管控,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处置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8月25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考试中心共组织了三次人事考试。分别于4月和5月组织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相关工作,100余人参加;9月和10月组织了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及残疾人协理员考试的相关工作,共90余人参加;还参与村官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准备等。另外7月协助宜宾市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宜宾县考场的相关考试工作,5000余人参考,共设60余间考场,规模巨大。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确保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人事考试作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性。要确保持人事考试“天平”不倾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就必须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地讲,就是在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中,必须做到严格规定不走样,严肃考纪不违规,严格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性,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取信于民。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仅有利于

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人事考试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责人到人的原则,实行考风、考纪、考务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进而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人事考试的周密组织

1、在考务培训和场地准备上下功夫,夯实考试基础。一是考前由考试中心主任组织全员培训。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方案,对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工作要求做具体安排,针对每项考试的特殊性,每承办一项人事考试,人事考试中心总是及时召开考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考务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进行考试业务培训,做到了监考人员明确监考职责和任务,其余考务人员明确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要求,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考场设置严格把关。根据要求,及时与考点设置单位进行考场协调,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场设置的要求,每场考试设置考点考场示意图,设置考场警戒线并聘请2名有执法资格的保安把守,设置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畅通;考室内按要求的距离摆放课桌和张贴座签,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和有关提示,考室设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封闭。三是严格试卷管理。按试卷保管要求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试卷,运送试卷的全过程由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负责,实行专人专车接送,试卷到达直接送往县委机要局验封后存放,

完善各种交接手续。通过精心组织,全年未出现任何考试安全事故。

2、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考中考务工作。为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考试组织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提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准时正点开考、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等要求进行操作;考试过程中,主考、巡视、监督员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发现问题当即指出,既保证了考场秩序,同时也监督了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务人员及时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缺考和考场情况;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场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考生出现违纪情况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办事,做到了当面告之,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了考场管理规范和考场秩序的良好。

3、在把握标准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考后归总工作。按照试卷回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清点、密封和回收工作,做到了一个环节不漏,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试卷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试中心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专人专车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求,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按考试考务规定,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报考务工作情况。为提高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县人事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还要由考试中心主任进行考务工作总结,总结考试的具体操作情况和在考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务质量。

(三)、贴近考生,强化服务,提升人事考试的服务质量

一是转变观念做小事。我们一贯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等人进门办事观念,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要求,考试报名时既严格按照考试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也积极为考生解决报名中出现的困难。二是贴近考生做好事。本着从服务考生的角度出发,报名中认真登记考生的教材需求,在及时发布考试信息的同时,认真解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每次人事考试报名时,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总是要召集负责报名的同志进行思想再教育,树立全心全意服务考生的思想,过细解答考生提出的如考试资格、考试级别、报名内容、携带材料、使用年限、考试时间等问题,切实做到了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考试中心报名人员还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在发放准考证时,如果临近考试仍未领取,考试中心的同志总是千方百计查找或打电话告之,这样的情况在每次考试时都会遇到。

本年度,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人事考试作弊专项治理方案

为依法依规做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公务员招考笔试实施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操作规范。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一)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4.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5.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7.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1.抄袭、协助抄袭的;2.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4.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四)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人社部考试中心”)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常见违纪违规行为信息记录或处理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记录并签字的书面材料(如考场记录单)、各地考试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材料、异常试卷(包括雷同试卷)甄别情况等记录信息,是认定和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最主要依据。考试工作人员(如监考人员等)应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和考场异常情况说明,描述内容应符合客观、准确、完整等基本要求。(一)关于“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记录考试期间,考生携带通讯设备(如手机)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且未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时,考生借助设备进行联络(接打电话)、阅读、接收、处理或发送信息等操作或设备内存有考试相关信息的,按“使用”记录;设备铃音响、振动等其他情形,一般按“未使用”记录。(二)关于“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记录由监考人员或阅卷人员发现考生坐错座位等情形,原则上按违纪违规行为对待。只有两种“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情形可不按违纪违规行为对待:①考试开始前,工作人员发现或考生主动提出的坐错座位,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②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30分钟内,考生主动提出坐错了座位,且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工作人员在记录考生“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时,应特别注明何时发现、由谁发现、考生继续考试是否经过主考同意等关键信息。(三)关于“经提醒”的理解和相应记录要求考试期间的提醒方式包括:考场中醒目位置(如黑板上)的特别提示、工作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和相关规定内容、工作人员向特定考生提出口头警告等。对于考场中“经提醒已改正”的考生行为,工作人员须明确记录“经提醒已改正”。(四)关于考生证件不齐或不符的记录与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的,或携带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但证件信息与准考证上身份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明显不一的,工作人员均应如实予以记录。(五)关于“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录《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以下简称《办法》)中所列示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主要是指考生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招考公告、考场规则、试卷明示的答题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这些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工作人员也应如实记录。1.《办法》中所列示的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一般包括考生未携带有效证件或持无效证件参加考试且在规定时限内没有重新提供有效证件的、没有使用规定用笔作答、不按答题要求作答、在考场内喧哗等违反考试规则但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2.《办法》中所列示的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般包括将他人的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带出考场,辱骂监考人员等违反考试规则且造成严重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3.《办法》中所列示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一般包括抢夺他人答卷进行抄袭,殴打、报复监考人员或其他考生,造谣、诋毁考试录用工作,发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言论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三、异常试卷处理(一)阅卷专家小组负责对异常试卷进行甄别。阅卷专家小组成员由人社部考试中心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务管理人员、阅卷核心专家和技术甄别人员等组成。(二)需要甄别的异常试卷包括:1.未按规定用笔作答的;2.笔迹前后不一的;3.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4.客观题雷同程度超出合理范围,或主观题答案及文字表述高度一致的;5.其他认为有必要甄别的试卷。(三)阅卷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异常试卷时,应及时报告阅卷专家小组负责人,由阅卷专家小组进行甄别。(四)有可能涉及“成绩无效”或其他违纪处理的异常试卷甄别结果,需形成正式的文字材料,准确说明异常现象以及甄别的方法、标准和结果,经阅卷专家小组组长确认后报阅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和处理。(五)评卷过程中,发现同一考场内雷同试卷超过60%或同一考点考场合格率高于80%等异常现象时,由人社部考试中心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四、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在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笔试中,对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应由人社部考试中心或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考生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依据,以及考生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考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应当进行复核。对考生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考生。考生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此期间,省级考试机构应积极配合人社部考试中心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考生的复核和解释说明工作。五、考试犯罪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于组织考试作弊,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犯罪行为的处理,均有明确规定。在统一组织的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笔试中,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7月9日、10日在全省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实施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一、疫情防控须知1.近期多地突发疫情,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3.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禁止进入考点。4.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5.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生参加首场考试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6.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7.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8.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关于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和《陕西省出行防疫政策措施》,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考务须知1.考前30分钟,报考者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2.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报考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3.报考者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和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4.报考者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应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拍照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报考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报考者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5.本次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印制,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请报考者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报考者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报考者考试成绩。6.试卷发放后,报考者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开考后,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允许更换答题卡,包括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有折痕、申论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者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按违纪处理。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8.考试结束铃响,报考者应立即停止答题(含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取,报考者须当面将试卷、答题卡交于监考人员,待其收齐清点无误后,在座次表上签退,领取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报考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法、违纪处理。9.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10.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违纪情况向所在单位通报。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请报考者于7月4日8时至7月9日8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其内容。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12.报考者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防疫检测时间,防止误考。同时因考点不允许车辆进入,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13.考务三、部分法律法规提示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损坏、撕毁试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对违反者,将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四、《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摘录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二条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第十三条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第十五条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各位报考者请仔细阅读以上事项,预祝考试顺利!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7月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个处罚的代价就有点大了,肯定是取消报考资格的,甚至留下一些案底,为以后学习打下了不好的基础,即使到了社会上,他的信誉也是不好。

人事考试专项整治

1、人事部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考试。 2、人事考试的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 3、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7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报考全部4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4月25日至5月7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提交《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2006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5月9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

2、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省直考区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咨询电话: ,其他考区现场确认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3、首次报名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06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7年5月22日前将确认后的数据库和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场设置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文件规定,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一科考试费28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30003109

八、培训和参考用书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培训和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网址:)联系。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

联 系 人:陈晓丽 李莹光

联系电话: 84822499

九、考生须知

(一)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附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事考试工作整改方案

一、 充分认识《人事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人事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人事管理条例》贯彻了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总结了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对事业单位普遍适用的人事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人事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人事管理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人事管理条例》的各项要求上来。 二、广泛开展《人事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认真制定《人事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计划,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落实。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培训,确保从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部门和同志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各项制度规定,切实提高政策执行能力。下半年,要集中时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绩,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人事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加强正面引导,防止恶意炒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事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把《人事管理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原则、执行制度、规范程式、依法管理,不断增强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要按照人才成长规律,加强政治引领、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改进人才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激发队伍生机活力。要落实从严管理要求,加强管理监督,引导督促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增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在人事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体现法治精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加强对《人事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中组部、人社部将根据《人事管理条例》出台一系列单项制度规定,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将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规定。要抓紧启动清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现行的规章政策和规范性档案,对与条例不一致或相低触的,要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要以贯彻落实《人事管理条例》为契机,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健全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创新人事管理理念,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要组织和指导各类事业单位,建立完善聘期考核、竞聘上岗等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加快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要加强统筹谋划,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做好与分类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的配套衔接,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五、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组织和人社部门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在党委和 *** 的领导下,履行牵头抓总、综合管理、监督检查职责,既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制定政策法规,共同加强工作指导,共同抓好督促检查,又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发挥职能优势,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要按照《人事管理条例》各项制度规定,自觉规范和改进人事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努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1、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2、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3、对于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明确人事争议的处理。 5、建立完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化人事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并且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现代企业的人事管理。因此,企业要加强对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合理整改,并结合新经济形势的需求对其进行健全。

《条例》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定是对近年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总结。其中,公开招聘、岗位管理、聘用管理、纪律处分、人事仲裁等制度已经在实践中得以实施,但进一步实施《条例》,仍需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来实现。 首先,要加快配套制度的建设。《条例》的简略性对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加强对现有规章制度的清理,对与《条例》规定存在冲突的政策档案进行清理,如明确原有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定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是否直接作为《条例》配套规章;明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事争议处理规定》是否需要废止等。另一方面,需加快新的配套规章的制订程序,如及时出台奖励、聘用合同管理、竞争上岗、考核、交流、培训、人事监督检查等相关的规定,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其次,要及时规范聘用合同管理。如根据条例规定的聘期、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对事业位已签订的聘用合同进行更改。特别是要针对编外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保留档案关系人员等特殊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促进《条例》的全面实施。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工资制度、养老保险等重大制度改革方案的设计,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机关与事业单位改革,统筹公共利益与工作人员切身利益,为《条例》的实施奠定基础。

事业单位明起实行合同制 3000余万职工告别铁饭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省人社厅昨日释出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据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于5月1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按照《条例》的要求,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条例》只作出原则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误读的存在,说明有些人对已经进行了10多年的改革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此番的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诸如“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等问题并没有给出可操作性规定。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并轨的最大难题是从哪里找钱,养老金制度有3个环节:找钱、管钱、发钱,而这3个环节首先是要找到钱,这也是事业单位改革遇到的最大难题,然后才是如何确定待遇,如何发放待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这一立法目的具有与《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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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事业单位考试一般事业单位的考试内容都是考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法律、政治、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道德、时事政治以及各类常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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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为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由国务院于2014年4月25日释出,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注安安全工程师考试有哪些 1、免试人员范围扩大 符合《规定》中级注册安全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2、成绩有效期延长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没有对比,就没有优越感。我们可以看一下其他执业资格证的成绩管理办法,工程领域的二级建造师与一级建造师都是两年的成绩滚动周期,被视为最难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成绩滚动周期才3年。 3、专业细分,选择更多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河北人事考试网官网: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便捷高效回应群众关切,减轻基层负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开通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四个方面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线索;二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三是因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不完善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困扰的问题线索;四是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企业和群众可以登录中国政府网()或下载国务院客户端,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专栏,也可以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小程序提供线索、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督查。经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部署实施“互联网+督查”,既是顺应******发展要求、改进优化督查方式、减轻基层负担的积极探索,也是深化“开门搞督查”理念、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将有效整合督查力量和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督查线索网上实时收集、云端智能分析、线上分类处理、线下督查整改,形成统筹、规范、便捷、高效的常态化督查新格局。这既有利于更加全面精准地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党和政府的利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又有助于压减集中督查次数,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督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

是指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简称CSE。

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申请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人事考试专项整治自查

一、报告大标题:XX关于人事专项检查自查的情况报告。二、开头:根据XXXX,你们怎么做的,达到了什么效果(概括写)。开头也就三五句话。三、整体框架结构方面:分为三个部分。(一)基本情况:着重表述自查活动开展概况,持续时长、自查内容、查纠措施,等等。(二)自查问题:对照上级下发的自查通知以及清单,逐项逐条明确自查结果,这部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标准和原则,有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没有问题的就写没有问题。(三)整改措施:自查的目的是找出问题,下步工作自然是要解决整改问题,这部分工作不能等到上级明确通知要求,建议正文部分着重文字表述,再添加一个附件,以表格的形式明确各个自查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四、按照整改的报告格式规范,落款以及日期。更多关于自检自查报告怎么写,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文(通用5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过去的工作,收获良多,也看到了不足,是时候认真地做好自查报告了。我们该怎么去写自查报告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文(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全国、省、市、县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我校组织人员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牵涉到安全角度的问题逐一排查,并结合几个老问题报告如下:

一、校园周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1、我校放学实行排队行进,但出口小,且出口处为公路,视线窄。学生上、下学集中。建议在出口公路段建立警示牌、设立斑马线。有条件设立时段值勤。(集中时段:上午7:00左右,中午10:45,下午16:20)

2、在校门口公路口,经常有2—3个流动摊位(无证摊位),出售年糕等,卫生质量难以保证。(集中在中午10:40—12:00下午16:20左右)

3、距离校门口处一小店使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受到冲击。部分学生私自外出买零食的现象,并且从店面看,很不清洁。校门口垃圾、果壳满地都是。

二、校内不安全隐患:

1、学校教学楼顶层(四楼)严重漏水,一直可以渗到三楼。且学校电线老化,严重危及学生的安全,影响教学秩序,需要维修和改造线路。

2、学校教学楼栏杆高米,(不符合规定)学生课余时间如不规范,可能造成学生的生命安全,需要用不锈钢等加固。

3、部分学生为宫门学生,多数骑自行车上、下学,学校左右为难,也同样存在着交通隐患。

4、食堂安全也存在隐患。

由于资金缺口很大,改造项目(屋顶维修、栏杆加固、线路改造)无法启动,敬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尽快消除存在的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

为了认真贯彻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教研组、办公室和总务处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项目及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在12月25日,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园立即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园长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

二、切实抓好园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食堂卫生证件、制度齐全。我园食堂“三证”齐全,并有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知识。·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设有独立的食品原料间、粗加工间、洗消间,预进间。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肉片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24小时制度。

6、加强幼儿饮用奶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并做好饮用时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我园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在“学法律、懂政策、守纪律、讲规矩”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进入查摆问题阶段之后,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部署了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扎实开展了查摆问题阶段的各项工作,把查摆问题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活动与工作同步推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三个动作”

一是全面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表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自查情况要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

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督查等方面的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13日前完成。

三是列出清单。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二、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县委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结合分工,认真反思。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教育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

二是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县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要针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对问题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县级教育干部要结合挂点工作,帮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导整改。对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县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会诊”,研究整改措施。专题会议适当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参加。

三、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县各单位要围绕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开展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持续用劲,以“准、狠、韧”的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

二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

三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四要强化正风肃纪。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

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实行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切实把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抓下去。

各单位着力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每月月底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根据镇教字【20xx】8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消除了食品卫生隐患,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我校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

学校成立了由一把手姚xx任组长的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工作条例,安全教育制度等。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预案》、《措施》行之有效。

二、建章立制,措施到位

1、每学期,学校都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防控”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预案。

2、和班主任签订学校管理责任书,班主任为本班第一责任人,要对本班学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工作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问。

3、全体教师重视食品卫生工作,有专人管理(分管领导:孙成军,具体管理责任人),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质量关,教育学生不吃“三无”食品和生冷食品,不到校外流动摊点购物,远离小摊点。不喝生水,生吃瓜果要洗净。

三、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工作对象是少年儿童,而少年儿童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因此,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是非常繁重和艰巨的。为了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小学的学业并健康成长,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对各年级每周利用地方教材课时间开设一节健康教育课,把健康教育的内容有机地结合在学校素质教育的各项活动中。

另外,我们还对学生进行个人行为习惯方面的教育。利用红领巾检查岗、组织教师对学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大队部组织大队干部及领导进行全校个人卫生大检查,通过教育、督导,学生的个人卫生习惯有了明显好转,人人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为了使健康教育更好地落实到实处,我们还针对学生地特点,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首先,我们定期举行各种健康知识讲座,并利用广播、黑板报、卫生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卫生保健、防病治病、饮食饮水卫生方面的知识。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校健康教育氛围,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学生上学路上喜欢购买校外路边食杂店上的零食带进校园,埋下卫生上的隐患。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生行为习惯教育。

总的说来,学校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教师,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视程度较高,教育进行得比较扎实,安全措施也比较到位,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力求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

安全第一,是我校工作重中之重,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我校对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的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创建安全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及各班班主任

二、确定我校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

1、从严管理,落实责任。

2、预防为主,突出重点。

3、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和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通过开展安全文明活动,建立安全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我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并层层签订责任制。

2、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事故的能力。

4、请相关机构人员到校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5、利用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开展安全知识演讲,利用看安全教育片的形式进行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放火、防水、防毒、防雷电等安全教育

四、制定我校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

1、建立组织、健全制度

我校十分重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形成了校领导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教师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严格落实值日制度,做好记录,坚持落实校长责任制,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2、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我校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坚持做到全校师生了解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并能积极参与其中。同时根据我校特点,深入广泛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运用多种渠道开展实践活动,积极为学生创设有利于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环境,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在组织学生学习相关知识的同时,又使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注重学生的心理调节和教育。

3、加强与村委会联系沟通,学校经常会同村委、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我校的检查,及时主动地反映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同时加强工作协调,定期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密切协作,加强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每学期初对新生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核查统计,对于需要补种的人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健康检查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校园周边无违规违法经营现象;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

4、确保全校师生的全面安全

学校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准确地掌握本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的情况,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

五、具体责任情况

1、由专人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检查门窗、玻璃等设备设施是否坚固,并加强管理,并对学校的用电进行安全管理。

2、由校长组织,加强消防安全。排除学校集合场地、图书室、实验室等可能导致火灾、触电等类别的事故隐患。更新消防设施,加大投入。

3、少先队负责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影视片,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教务处负责加强教育教学安全教育。对教育教学中危险性游戏、体育活动、实验操作等因管理不善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以及学生擅自中途离开教室、学校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加强管理。

5、制定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避免各种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6、校委会联合村委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安隐患进行联合整治。

7、各教师协同校长对学校的各个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通过检查,对存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对各项设施进行了维修和更新,建全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现在校园的整体环境良好,确保了校园的安全。

我校无食物中毒、校舍倒塌、雷击、触电、溺水、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治安安全稳定,校内规划合理,教学、其它公共活动场管理秩序良好,师生员工对校园各项管理很满意。

综上所述,我校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发动全体师生,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扎实工作,无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了我校各方面的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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