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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河南省信阳公务员考试成绩已经于2月12日公布,成绩查询网站: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您可以及时查看;2、信阳面试确认名单在3月7日发布,您可以提前备考提前准备。

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

2014年河南省信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32人公告

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9:00至7月18日17:00

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9:00至7月18日17:00

网上缴费:201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4年8月6日9:00至8月8日17:00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设置:

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专业知识科目按专业技术岗位类别确定,其中教师岗位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卫生岗位为《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其他专业类别的专业技术岗位此次招聘不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报考人员只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9日8:00至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1:30《专业知识》(教师岗位测试《教育基本理论》,卫生岗位测试《卫生公共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 专业知识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或《卫生公共知识》成绩)×50%;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的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在划定最低合格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信阳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1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4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请:加入中政行测??加入中政申论??“中政备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加入一品公考论坛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河南,四川,山西。根据信阳市人事考试网公众号发布的消息,河南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包括公基、职测和申论,四川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包括公基和职测,山西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基,以客观题的方式来考查,以山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为例。公基全称公共基础知识,是一门综合性考试。

1、根据公告说明,河南省信阳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月12日,考生可以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2、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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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机考考试信阳考区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要求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02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机考考试信阳考区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境外活动史、去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信阳市考务中心 2023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 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7年河南信阳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暂未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2月中旬前。所以各位考生情耐性等待,同时也需合理安排备考周期。成绩查询网站: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注微信:河南华图(hnhuatu)获取更多备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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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022年度我县招录公务员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我县体检考察人选共3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体检考察人选在体检考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做好体检考察工作。 经招录机关同意缓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考生,应在参加体检前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2)或解约(辞职)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体检 1.时间安排:因疫情防控需要,此次体检工作采取分批次体检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考生。第一批次体检时间定于2022年5月16日,其它批次体检将综合考虑各地疫情情况适时开展,请各位考生积极配合、耐心等待。 2.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每人390元(含餐费)。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应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可在体检前与招录机关联系,办理确认和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经招录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 (4)考生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三、考察 考察工作自即日开始。 考察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录用手续。 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体检考察人选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考察期间避免前往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每天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如实记录填写《体检考察人选健康管理信息书》(附件3)并积极配合招录机关对本人旅居史进行摸排。 2.体检人员体检当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本人签字的《体检考察人选健康管理信息书》、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手机实时动态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手机实时动态卡)、体检日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体检,体检过程中除应体检医师要求摘下口罩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3.体检考察人选存在以下情形的,应立即向招录机关报告,招录机关将在综合研判后确定体检考察时间。 ①持非绿码的人员; ②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含已经治愈出院的人员)以及疑似病例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 ③体检考察前14天内从外省入鲁返鲁的人员; ④体检考察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的人员; ⑤体检考察前14天从省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入滨返滨的人员; ⑥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的人员; ⑦体检考察前14天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 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部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检考察。体检当天,若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向招录机关报告,暂缓参加体检并采取必要的就医措施。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变化,体检考察工作将依疫情防控要求做出适当调整。 联系电话: 附件1:2022年阳信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选名单.xls 附件2:同意报考介绍信(参考模板).docx 附件3:体检考察人选健康管理信息书.doc

答:广西公务员考试网首页如下图所示

上面首页的内容清晰可见,包含了广西公务员考试的重多信息!

从上往下看,首先是“公职资讯网首页”,在该栏目我们可以了解报考的相关内容,比如公考资讯、考试提醒、考试政策等,还可以辅导我们的公务员考试,有每日时政分享、每日练习、面试辅导等,真的是应有尽有啊!

如果不了解考试政策,不知道自己可以报考哪个职位,下面我们可以通过填写个人信息自测一下就知道了!再往下就是广西省历年来公务员考试的一些相关信息和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的一些入口啦!

考试报名

广西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据往年推测,大概在2023年3月份左右。

注意!!广西省考生报名网址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首页就有快捷通道——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

考试缴费

网上缴费即可。根据当地标准,广西省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每人86元,但后续可以会比86元更高一些。另外像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这种情况可以免交笔试考试费。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入口地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民政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八、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一、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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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是阜阳人事考试网,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6:00,笔试时间:2014年 7月 12日上午8:00-9:30 《综合知识》;7月 12日上午10:00-12:00 《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的主要内容:语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备考建议:根据近年考试内容选择合适的教材,夯实基础;勤练真题,把握考核知识范围;练习预测题,熟悉考试模式、巩固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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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安徽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预计6月报名,7月考试,相关信息可以参考14年。

2015安徽阜阳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阜阳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 2014年 6月 13日 9:00至 6月 17日 16:00,逾期不再补报。

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阜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尺寸为 295× 413像素,大小 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阜阳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 2014年 6月 13日 9:00至 6月 17日 16:00,逾期不再补报。查询报名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6月 18日 16: 00前可随时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 6月 19日 16: 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4年 6月 20日 16: 00,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于 7月 9日 9: 00开始直接从阜阳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4 年 7月 12日上午 8:00-9:30 《综合知识》7 月 12日上午 10:00-12:00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考点设在阜阳市(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 120分。综合知识占 40%、专业基础知识占 60%,两项合成后为笔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于 7月 25日在阜阳人事考试网 /阜阳人事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2014年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将于7月 12日进行,综合知识的主要内容:语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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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4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及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其中,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7.除本公告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现役军人;7.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具体招录单位、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等信息详见《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及问题解释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2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影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二)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对于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报考者,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下列报考者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报考职位的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川人社发〔2015〕28号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对报考取消职位的报考者,予以退费或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政策:“5·12 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北川羌族自治县、绵阳市安州区、平武县、江油市、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绵阳市涪城区、三台县、盐亭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9个县<市、区>)机关(单位)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北川羌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报考者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含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少数民族加分人员持少数民族证或户口簿等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审核(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409办公室,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1月上旬进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另行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留本人联系方式)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2)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三)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考试总成绩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人岗相适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考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在网上公布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八、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九、特别提示(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三)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面试资格审查至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五)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七)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具体职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附件: 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关于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您好,朋友,2013年四川绵阳市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125人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4月8报名要求,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2013四川绵阳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网址为绵阳人事考试网: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5年上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93名报名信息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06月01日-06月05日

招考人数93 人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6-1至2015-6-19

笔试时间06月20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24∶00。

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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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警考试#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绵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补充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川组录〔2021〕118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和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 (一)招录单位及名额 绵阳市公安局招录2名、三台县公安局招录3名。 (二)职位设置 1.绵阳市公安局设置警务技术职位2个; 2.三台县公安局设置执法勤务职位2个。 二、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招录范围 面向全国招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身体条件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相关流程 本次招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职位调整、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警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警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址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招录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考生对招录单位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不清楚的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咨询,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2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招录考试。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对于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幢5楼509室考务组,电话:)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于11月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面试流程 (一)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于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于2021年11月20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2021年11月21日上午进行。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我市的招录单位均属于重灾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4)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绵阳市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529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旬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12月30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全省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 2022年1月10日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将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知,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联系方式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月16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各录用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流程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且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此次考录工作。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九、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次招录有关职位调整、成绩查询、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绵阳市公安局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226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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