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场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场
南京市人力资源考证地点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大道18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证中心(江宁区政府大楼)。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北京东路。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是南京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南京市各类人事考试的综合性管理机构。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电话是。
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国家、省、市公务员招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化考试的有关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2、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建设,拟订试题、试卷质量评价标准及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及命题组织工作,承办合格标准拟定工作。
4、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管理维护与对失信应试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数据信息管理。
5、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运行维护和电子证书生成发布相关工作。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停车场
中国含金量教高的十大证书 全国最有价值的证书
请看公告: 以下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11月4日-5日(每日9:00-16:00)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咨询电话:88823500、63959161、63959162、63959163)现场办理相关事项: (一)更改考试省份(从外地转到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 3、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缴费状态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4、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提醒:不建议考生更改考点,因为要办的手续比较繁杂,时间有限,一旦准备不足造成延误的话就错失机会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打造精品。2002年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加挂了“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Beijing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Evaluation Center)”的牌子,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双轮驱动的发展态势。中心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中心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经过十年多的开拓创新,逐渐形成了考试品牌,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能○1、承担北京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除医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2、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北京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3、承担全国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及发行工作;4、承担本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5、负责对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任务院校的资质进行审定;6、承担北京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7、承担本市国家公务员(含社招)录用考试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命题及组织工作;8、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考试的命题工作。○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主要职能○随着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2002年10月,经北京市编办批准,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加挂“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的牌子。新成立的评审中心除协助考试中心承担以上职能外,其主要职能如下:承担部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部分专业资格实施“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的命题和组织工作。咨询电话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具体位置:莲花桥西南角,西客站往西一公里邮政编码:100036联系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乘车路线:663、981临快路公交车莲花小区站下车;1、2、57、332、332支、373、374、374支、609、、704、833、836、901、944、944支、977路公交车公主坟南站下车向南行至莲花桥南再向西行约200米;52、323慢、733、845、937支、小11路公交车什仿院站下车行至莲花桥再向西行约200米;68、605支、817支、981路公交车靛厂村北口站下车向东行约500米。地址: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莲花小区内四层独楼)特别提示:因莲花小区门前无停车位,请前来中心报名、取证、考试等办理有关事宜的人员,尽量乘坐公交车,
以下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11月4日-5日(每日9:00-16:00)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咨询电话:88823500、63959161、63959162、63959163)现场办理相关事项: (一)更改考试省份(从外地转到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 3、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缴费状态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4、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南京市市人事考试中心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北京东路。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是南京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南京市各类人事考试的综合性管理机构。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电话是。
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国家、省、市公务员招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化考试的有关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2、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建设,拟订试题、试卷质量评价标准及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及命题组织工作,承办合格标准拟定工作。
4、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管理维护与对失信应试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数据信息管理。
5、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运行维护和电子证书生成发布相关工作。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5层。
南京市,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 ,江苏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 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截至2020年,全市下辖11个区,总面积平方千米。
历史上南京既受益又罹祸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度不凡的风水佳境,过去曾多次遭受兵燹之灾,但亦屡屡从瓦砾荒烟中重整繁华。
且在中原被异族所占领,汉民族即将遭受灭顶之灾时,通常汉民族都会选择南京休养生息,立志北伐,恢复华夏。大明、民国二次北伐成功;东晋、刘宋、萧梁三番北伐功败垂成。
南宋初立,群臣皆议以建康为都以显匡复中原之图,惜宋高宗无意北伐而定行在于临安,但迫于舆论仍定金陵为行都。以南京为都,也以驱除异族统治为动员基础和合法性之一。
所以南京被视为汉族的复兴之地,在中国历史上具有特殊地位和价值。故朱偰先生在比较了长安、洛阳、金陵、燕京四大古都后,言“此四都之中,文学之昌盛,人物之俊彦,山川之灵秀,气象之宏伟,以及与民族患难相共,休戚相关之密切,尤以金陵为最。
江苏南京市人事考试现场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注:1.以上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每位应聘者仅可选择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多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5月12日,9:30-16:30。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 (4)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5)健康书(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3.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E厅(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 4.联系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8:00)。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现场出具准考证。 2.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4.防疫信息核查: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当天考生须提供“苏康码”(绿码)、不带“*”号的防疫大数据行程卡,且要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现场报名。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活动前28日内有境外旅居史、21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活动前28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苏康码”为黄色、红色人员;“行程卡”异常人员;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前14日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14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前14日内本人或同住家人有外市旅居史人员;前14日内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人员。 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补充公告。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4.?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南京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六条“关于考察(政审)”的规定。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拟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方可聘用,实际聘用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不高于6万元/年(包含五险一金)。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报名登记表 2.健康书 3.南京市栖霞区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高淳区2021年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南京市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或取消资格: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一人一岗。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于2021年9月6日—9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2021年9月11日16:00前资格初审单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名确认。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并按时上传照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9月15日9: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2021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7:00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招聘岗位另有技能操作测试要求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测试。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主要测试公共知识与基层工作实务能力。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行程轨迹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轨迹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
面试人选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区将统一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技能操作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数为100分。技能操作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分数为100分。其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备案。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聘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调剂到相应岗位开展相关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编外人员待遇由各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从起薪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考务和政策咨询:
高淳区人社局:(负责解答招聘考务及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高淳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点击下载>>>
2021年高淳区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南京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一、笔试科目,有如下这些: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笔试内容各不相同。
其中,管理类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类别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经济)和其他专技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其他专技类”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内容相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类别为工勤类。
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笔试类别”。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北京东路。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是南京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南京市各类人事考试的综合性管理机构。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电话是。
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国家、省、市公务员招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化考试的有关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2、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建设,拟订试题、试卷质量评价标准及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及命题组织工作,承办合格标准拟定工作。
4、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管理维护与对失信应试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数据信息管理。
5、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运行维护和电子证书生成发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