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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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

人事考试办事指南

1. 报名时间 7月6日9:00—7月15日17:002. 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考生认真阅读、详细理解并正确操作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3.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公布考试成绩后,告知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以上,且按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按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

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如下:

如果选择了“告知承诺制”,表明自己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在线验核通过之后,可以直接签署承诺书,缴费,完成报名。报名期间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核。如果是选择“不告知承诺制”,报考的考生都需要按照当地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报名。

根据, 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办事指南,可知,2021年经济师报名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无论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大家在报名经济师考试时都需要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进行24小时的在线核验,也都需要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如果选择了“采用告知承诺制”,表明自己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在线验核通过之后,可以直接签署承诺书,缴费,完成报名。报名期间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核。但是如果填写的个人信息没有通过在线核验,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再进行人工核验,审核通过之后缴费。有部分地区的资格审核是在考后进行的,如果考生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没有通过审核,即使成绩符合要求也不会派发证书。

如果是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考生都需要按照当地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报名。简单地说,就是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的流程会更快捷。需要注意的是: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1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左右,具体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2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报名时间明细可以在其官方网站上查看,一般会公布报名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以及缴费和确认等具体时间节点。3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

1. 报名时间 7月6日9:00—7月15日17:002. 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考生认真阅读、详细理解并正确操作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3.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公布考试成绩后,告知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以上,且按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按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一、浙江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10月22日至2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10月22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下午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10月23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考全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6.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符合上述第5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免一科”)。(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免二科”)。(四)报考条件中涉及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报考条件咨询电话为:,联系人:汪庆芳。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应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应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四、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制”或“不使用告知制”报考。“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二)对“使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上网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三)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制”和“撤回”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四)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制”或“撤回”,本年度此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制。(五)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一)报考人员于8月22日至31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系统提示,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1.“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书提交后,即可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或“免二科”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再进行网上交费。(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但一旦“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2.“不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待报考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3)报考人员必须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二)注意事项1.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的,需取消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自行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5.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7.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7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进行处理。特别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城乡规划实务》每人每科70元,其余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6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其它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普通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另外标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标记;领卷后应先检查,发现有印刷不清、缺页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或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能更换。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九、考试大纲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1.对于“采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2.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十一、有关要求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一)要及时做好对考后“不采用告知制”成绩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核查工作,并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对需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二)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工作,方便考生参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附件: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1.报名时间

2022年浙江杭州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 7月20日至7月29日 ,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一般24小时内)。随后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使用告知制”报考的,报考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继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以及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注:如学历信息无法在线核验,则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完成以上报考信息的填选。

(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准确无误后,选择“使用告知制”报考,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系统上如有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则须先上传)。

(3)在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4)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并在报名截止前撤回,但一旦“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2.“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报考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继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以及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注:如学历信息无法在线核验,则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完成以上报考信息的填选。

(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准确无误后,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根据系统提示,须上传相应的证件(证明)材料后,再点击“确认”并打印“报名表”。

(3)需联系省人事考试院,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材料,作出相应设置后,报名人员方可进行网上交费。

(4)打印的“报名表”请考生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报名人员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注:对于“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流程中除少一个“选择”环节外,其他环节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操作。

2.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中级经济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其他事项:

1.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2.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3.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能累加)。

3.报名入口

中国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

1.第1个步骤打开浏览器。2.在搜索框中填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找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后,直接点击下方或顶部导航链接就可以进入。

中国人事考试网重新提交工作证明的步骤:1、联系所报考省、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修改申请。2、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信息进行核查,允许修改的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修改。

1. 报名时间 7月6日9:00—7月15日17:002. 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考生认真阅读、详细理解并正确操作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3.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公布考试成绩后,告知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以上,且按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按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

无锡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

2022江苏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是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可以在2022年12月19日9:00-2022年12月21日16:00进入报名入口报名。

一、江苏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9日9:00-2022年12月22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的9:00-16:00

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的9:00-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2月19日9:00-2022年12月25日12:00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2022江苏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二、江苏事业单位笔试事业

1.笔试时间:2023年1月7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另行公告。

2.笔试科目:管理类岗位和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统一采用管理类岗位试卷。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

3.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网络延迟。根据查询人事考试网报名时单位地址资料显示,在填写过程中,因网络延迟,容易导致信息填写不能成功,需要重新进入,并且换一个网络即可。网络拥挤。选择人数过多,导致网络拥堵,就可能会造成报名国网考试时选择单位选不了。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ztzl/wxrskszl/)。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9:00-16:00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9:00-17:004、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锡山区人社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公告中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 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联系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相关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报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四)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五)报名时,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2《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四、笔试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考试时间为9:00-11:30。(二)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三)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五、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锡山区人社局另行通过网站公布。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锡山区人社局陈述申辩。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六、面试(一)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二)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七、总成绩计算方法(一)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二)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三)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八、体检和考察(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选名单通过网站公布。(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三)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四)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五)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九、聘用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十、诚信管理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报名咨询电话报名资格政策咨询:,8870680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12333,81880029十二、纪律和监督锡山区纪委监委:(0510)12388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4日附件:附件1 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2 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以及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5号)和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完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考试定于6月11日至1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6月11日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月12日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考点分别设置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一科”)。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二科”)。(三)报考相应专业(增项)条件。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的实务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四)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实习和成人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具体专业细分见报名网上提供的“专业对照表”(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报考全科的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报考“免一科”或“免二科”及“相应专业(增项)”的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根据浙人社发〔2016〕8号文件规定,对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制发“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体申请注册事项按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四、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一)报考流程符合报考条件,且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考生,应于3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报名系统中作出真实性后,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2.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经检查无误,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3.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6月6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处理。注意“准考证”不要作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二)报考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重点注意以下事项。1.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2.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如果不在我省(长三角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因报名人员填错、选错或传错报考信息,未交费或错交费,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以及考试成绩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等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3.报考时,在成绩有效期内考生如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合格成绩的,可以改报专业;如《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则不得改报专业。4.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使用支付宝支付考试费交费,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生交费,以免错交费或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等情况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五、考试费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5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每科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分别用2B铅笔填涂作答和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各科试卷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计时器(无声、无存储和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口罩。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存储和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和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并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区域内用规定的笔具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答错位置和损坏的答题卡不得更换。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相关考生的成绩均将按0分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因此,请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七、考试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制发考试成绩经省考试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各科目原则上按试卷满分的60%划定合格标准),并在下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一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届时,相关考生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一“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和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八、有关要求二级建造师考试规模大、考点多、涉及面广,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2)。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各地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考点可下设至县(市、区),往年已下设的考试点可不用再审批,如需新设考点,由市人事考试机构报人力社保局审批,报省人事考试院备案。对于下设至县(市、区)的考点,各市要延伸考务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和保障措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防疫工作。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

浙江一级建造师2022年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20日,2022年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5日至23日,各位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错过报名时间意味着错过考试。根据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2年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流程如下:(一)报考人员于9月15日至23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1.“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承诺书提交后,即可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或“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再进行网上交费。(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承诺”,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2.“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待报考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3)报考人员必须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3.“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均属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报考流程除少一个“选择”环节外,其他环节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操作。(二)注意事项1.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的,需取消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自行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5.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7.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12333,传真88395085。浙江一建报名时间2022浙江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22浙江一级建造师报考时间2022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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