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如何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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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如何开证明

人事考试如何开证明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是在面试前提供,所以考生可以放心的去准备笔试,看看笔试情况再做下一步准备,如果笔试顺利通过,担心未考上对自己有不好的影响,可以向招考部门申请,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在面试前,凡进入到这一环节的考生均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资料,以便让招录单位对考生进行严谨的资格审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提供了规范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供考生下载。全纸证明仅百余字,只需要考生按格式打印出来后,让单位盖上公章即可。

扩展资料:

开具证明的意义:

有关人社局部门工作人员回应:让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报考前征得单位同意这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一个很普遍的要求。

原因主要是怕万一原单位不同意,以后出现人事纠纷,有些在职在编人员可能跟单位签订有服务协议,有服务时间的要求,万一通过招考录取后,单位又不放人,人事档案无法调动,政府和事业单位精心组织的招考就白忙活了。

而对于应聘者而言,通过层层选拔,最后因单位不放人无法入职,其间付出的辛苦努力也都白费了,损失更大,所以在招考前要求个人与单位提前沟通,征得单位同意,本身也是为考生着想,避免以后遇到麻烦得不偿失。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具备以下几点:

1、文本中间位置打上:同意报考证明

2、写上自己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时间等。

3、写明参加什么考试,并已经获得单位的同意。

4、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后续的交接等工作。

5、最后写上:特此证明。

6、最后备注单位与时间,加盖公章。

开具工作单位证明有哪些注意事项:

1、开工作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一是抬头高亮部分。

很多同学不知道抬头该写什么。在实际审查中,有写自己报考单位的,有写人社局的,也有写招考主管部门的。为了避免考生因为“抬头”不准确不规范,被要求重新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情况发生,小明建议大家模糊“抬头”,可以写“公务员公开招考主管部门”“事业人员公开招考主管部门”,或者干脆不写“抬头”。

二是单位盖章部分。

《报考指南》中: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简单来说,需要盖你的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的公章。有的还需要主管人事部门签字。

特别是在一些分支机构、下属单位中,公章容易盖错。

提供工作证明的方法有两种:

1,省人事考试网提供:省人事考试网一般提供两种工作证明,一种只需要工作单位在考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的左下角盖上公章即可,另一种是需要考生按模板填写表格后由单位盖上公章。

2,非人事考试网提供的方法,则需要考生自己另附一张工作证明,一般只需要写上自己单位xx同志从事xx工作已满xx年,同意报考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单位盖章即可。

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3,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4,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人事考试如何上传证明材料

1、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后,点击左边菜单栏的(工具下载)选项。

2、打开工具下载选项后,如图点击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点击下载)选项。

3、弹出下载提示选择下载路径,下载解压缩后点击打开。

4、点击打开照片审核处理系统后,如图点击(打开照片文件)选项。

5、照片格式要求半身头像、白色背景、像素295px*413px和JPG或者JPEG格式(可以用画图或者PS软件处理)。

6、审核通过后在照片下方显示(审核通过,保存退出)提示,点击(保存照片文件)保存后完成操作。

中国人事考试网重新提交工作证明的步骤:1、联系所报考省、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修改申请。2、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信息进行核查,允许修改的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修改。

深圳考试如何证明人事关系

在资料准备和考核细则中,非师范教育专业申请者是否需要有特别的准备? 负责人:有的,社会人士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进行学历文凭认证,非师范教育专业类人士必须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同时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社会人士特别注意 1.关于认证级别:除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外,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关于补修:需要在指定机构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关于能力测试:需要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普通话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及高中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及高中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含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 教师认证进入受理材料阶段 据了解,今年的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已经进入了认证材料受理阶段。相关事项如下: 规定调整 户籍方面的规定有了较大的调整:去年,经教育部门批准受聘任教于深圳学校一年以上并签有劳动用工合同的人员,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市也可以在深圳申请认定。而今年则实行属地化管理。户口不在我市,但工作单位在我市,且人事档案挂靠在我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我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往年的学历认证须到市人事局验证中心办理,而今年有了调整:申请教师资格者(除在编正式教师外),须自行到广东省学历验证中心代理点办理学历认定。认定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2.在首次教师资格认定中,未认定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 3.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4.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申请条件 1.除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外,社会上其他人员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同一申请人一年内不能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补修条件 除了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外,还有两种人员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一种是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者;另一种是师范教育类专业专升本插班毕业,申请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在本科期间没有学过此专业的申请者。普通话水平 参加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受理时间 11月15日~30日是教师资格认证材料受理时间。 关于学历鉴定需要的时间,一般来说,省内的学历鉴定约需1周时间,外省的学历鉴定需要15天时间。国外的学历要由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鉴定,时间在2~3个月左右。 基本材料 1.有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有需要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者,提供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 10.非在编正式教师提供认定中心出具的学历证名原件和复印件咨询途径 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教师资格条件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条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 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教师资格认定 第十二条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 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 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七条 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教师证: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新(拟)进入教师队伍的人员;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本专科毕业生);已获得一种教师资格申请另一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 (1) 身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 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4)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规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学组织实施能力,教育管理学生能力等;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说明:其中对于幼教,上海由于幼教比较缺乏,去年还对于那些非幼教专业学历的人员进行为期3-4个月的培训来择优录用) 附:普通话考试指南—— 会定期进行普通话考试,考试地点:陕西北路500号 普通话测试中心 具体联系电话为:62558388 二,如果你不是师范类的人员,那么还得通过以下考试: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有关规定,上海有关部门提出,凡2002年进入教师队伍的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申请教师资格的社会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高级中学及其以下教师资格者须补修《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和《教育方法概论》,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补修《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和《高等教育方法概论》。 有关考试的信息: 资格认定办公室每年都会举行培训班的,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 咨询电话:62523047 二,如果你具备了以上条件和通过了普通话考试和教育学方面的考试,该如何申请呢——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领取表格材料并拍摄数码照。 2004年领表时间:春季 3月1日~3月10日;秋季 9月1日~9月10日(看来这次只能等到9月份了)。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参见填表说明,其中备注栏应注明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已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的,请写明已取得过的资格种类和证书编号。申请人员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统一拍摄的数码照。 ● 《思想品德鉴定表》1-3行由本人填写,4-11行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 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为瑞金医院(地址:瑞金二路197号,体检接待时间:周二、四、六,上午8点至11点,周五下午1点半至3点半)。应届毕业生可以由毕业生体检代替。 ◎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004年递交材料时间:春季 3月11日~3月25日;秋季 9月11日~9月25日。 ● 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体检证明原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提供拟聘高校出具的证明。 ● 在正式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的同时交纳教师资格认定费220元。另再交两张统一拍摄的数码照。 ◎ 领表和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周日不受理;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点在延安西路900号三楼。 ◎ 材料齐全,初审通过,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经认定机构认定通过,发出认定通知。届时凭认定通知、身份证、交费收据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交《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有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信息: 测试的组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各区(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及依法接受委托的 高等学校分别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并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学科专家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一般为3-5名专家组成,负责对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测试,具体测试管理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测试方式和内容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测试主要通过笔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案设计能力。申请者需参加教育方法概论或高等教育方法概论课程考试,参加现场组织的教案设计。 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教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讲解、提问、板书等技能技巧。申请者首先接受专家测评小组的面试试讲,然后回答专家提问。 最后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 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 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第二章 资格认定条件 第六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七条 中国公民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第九条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三)项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 资格认定申请 第十条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其中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 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参照《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的,参照《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对合格者颁发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第十五条 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二)要求填写。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必要时,有关单位可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向任教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费用。但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不缴纳认定费用。 第四章 资格认定 第十八条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九条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小组,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测试办法和标准组织面试、试讲,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 第二十条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权限,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拟受聘高等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本行政区域内经过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五章 资格证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持证人具备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其余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教师资格管理数据库。 第二十四条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第二十六条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应当被撤销教师资格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撤销资格,收缴证书,归档备案。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第二十七条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参考资料:

人事关系证明{人事关系证明怎么开}.现有我单位 _______于___年 __月进入我单位工作,属单位在职在岗职工,现任_______职务,劳动聘任关系签至___年___月。特此证明。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人事部门(盖章) 2014年 日 月

人事关系说的就是你的档案,如果你想早工作所在地参加考试,需要把你的档案调到工作所在地的,人事档案建议你在找好接收单位后在调出,如果你的单位不接收,你就只能找一下当地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接收保管的。

联系你档案存档单位出具,例如律师执业、参加考研都是需要的

人事考试如何开考

自己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方式:个人网上报名,个人现场报名。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可以自己报考,但是要看你是否符合官方的报考条件,符合条件的话可以个人直接去鉴定中心申报如果有开通网报入口,可以网上报名,如果没有达到官方报考条件,可通过联系各地鉴定中心进一步了解报名情况,或者找代报名机构进行代报。

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前景

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领域,但就业难的大环境下,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就业前景被看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且工作繁琐,多以招聘、入职培训、在职培训、提升敬业和灌输企业文化等工作为主。人力资源管理师晋升空间最高级别为副总级别。所以总体来说人力资源管理师这个职业的就业前景还是挺不错的。

想要考取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可以在机构或者当地要求的网站报名,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分为不同的等级,需要先考人力资源管理师,然后逐级向上考。

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怎么考

1、报名。想要考人力资源管理师,可以直接登录资源管理师的官方网站注册账号,并且填写相关的信息完成报名。也可以前往各地区的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的鉴定中心,或者是直接由代理机构帮助报名。

2、审核。提交了报名条件之后,告会由各地区职业技能的鉴定中心,来审核人员的具体报名条件是否合格。

3、缴费。经过审核条件通过之后,就需要缴纳考试所需要的费用,交完费后可以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属于考生的考试凭证,所以一定要注意妥善保管。

4、考试。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是全国统一的考试,每年都有两次的考试机会,通常在5月和11月各进行一次考试。大家在考试之前一定要了解自己的考试时间,并且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5、颁发证书。完成考试后,通常需要等待1~2个月的时间,就能够得到考试结果了,如果通过了考试,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证书。

2人力资源管理师必须逐级考吗

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没有改革前,考生在还要符合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是可以跨级报考的。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改革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不能跨级考试,需要一级级的考。

所以说,现在考人力需要从4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开始考。

3考取人力资源管理师证流程

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规范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审核。审核机构将在3-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考生实行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料审核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费缴纳。考试享有开具发票的权益,开票明细为“鉴定费”;需要开具票据的考生请于缴费时提供开票信息,并及时完成开票申请;跨月未提交开票申请的,视为无开票需求。

有朋友近期在咨询我人力资源管理师要怎么报考?结果自己对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点都不了解,那么今天我就抽空详细讲解一下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报考流程。

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考取人力资源资格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报名:考生需要登录各类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官方网站或者人力资源专业协会官方网站,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缴纳考试费用,然后选择考试类型和地点,并提交申请。

2、学习备考:考生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考试大纲中的相关知识点,参加模拟考试和考前辅导班,提高自己的备考水平。

3、考试:考生需要按照考试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带好相关证件和考试用具,按照考试要求完成试卷,然后等待考试成绩公布。

4、获得证书: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通过考试官方网站或人力资源专业协会领取相应的证书,或者在考试后等待证书邮寄到指定地址。

具体考人力资源资格证的方法和步骤因证书类型、地区和时间等因素而异,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仔细阅读相关的考试通知和考试指南,遵守考试规则和要求。同时,备考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发展和变化。

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1、报名。想要考人力资源管理师,可以直接登录资源管理师的官方网站注册账号,并且填写相关的信息完成报名。也可以前往各地区的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的鉴定中心,或者是直接由代理机构帮助报名。

2、审核。提交了报名条件之后,告会由各地区职业技能的鉴定中心,来审核人员的具体报名条件是否合格。

3、缴费。经过审核条件通过之后,就需要缴纳考试所需要的费用,交完费后可以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属于考生的考试凭证,所以一定要注意妥善保管。

4、考试。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是全国统一的考试,每年都有两次的考试机会,通常在5月和11月各进行一次考试。大家在考试之前一定要了解自己的考试时间,并且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5、颁发证书。完成考试后,通常需要等待3~4个月的时间,就能够得到考试结果了,如果通过了考试,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规范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审核。审核机构将在3-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考生实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料审核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费缴纳。

考试享有开具发票的权益,开票明细为“鉴定费”;需要开具票据的考生请于缴费时提供开票信息,并及时完成开票申请;跨月未提交开票申请的,视为无开票需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人事资格证如何考试

人力资源资格证怎么报考?报考流程是什么样的 人力资源资格证怎么报考?报考流程是什么 1、注册报名 登陆“××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注册报名”,进入报名登记系统。 2、填写注册信息 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完成注册,获取报名序号。 3、填写报名表格 使用注册的账号登陆报名系统,请按照报名登记表内容如实、准确填写,填写内容要求能够较全面的反映报考要求。 4、上传照片 正确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上传说明: ①上传电子版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 ②上传照片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 ③获得电子版照片的途径: A.拥有扫描仪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扫描照片; B.拥有数码相机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数码拍摄; C.直接到照相馆拍摄电子版照片,并让工作人员按要求帮助处理。 5、提交报考条件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合格后,立即缴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社局职业资格证书怎么考?请看下面:

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

2、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3、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

4、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5、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一般在下次考前一个月,一门成绩不合格者可以参加补考)。

注: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公告各省份不同,各位考生可在自己所在省份的官网查询,报名流程以当地鉴定中心发布报考文件为准。

申报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1、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2、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者;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4、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5、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5、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

6、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

选择正规的人力资源培训机构学习代报名,或个人在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考试地点,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项均达60分以上合格。

考试合格后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考试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一寸和两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盖章证明。

职场百科:人力资源证书怎么考?人力资源证书考试考什么

人力资源证书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师、四级人力资源师,考试内容涵盖人力资源六大板块,人力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中的基础知识。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与二级,分别考,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综合评审,均达60分以上合格。

人力资源师三级与四级,分别考核,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项均达60分以上合格。

其中理论知识,是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基础知识考核;技能操作题型是分析题、案例分析及方案设计;综合评审是论文与论文答辩。

职场百科:人力资源证书怎么考?人力资源证书考试考什么

人力资源师四级报考,连续从事本工种职业一年以上,或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数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人力资源师三级报考,专业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或本科从业1年以上;或本科在校生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数时,并取得结业证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直接报考;有四级人力资源师,从业4年以上,或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数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报考,本科学历,并连续从业5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连续从业2年;有三级证书,连续从业4年;或有三级证书,经二级培训达标准学数时,取得结业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报考,博士学位,连续从业2年;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业满3年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业中;有二级证连续从业4年;或有二级证,连续从业3年并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数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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